Re: [問題] 社會上仇女風氣是女權自助餐造成吧?
原PO其他部分大致同意
沒有要戰
只是數據上的糾正
就這段
: https://data.gov.tw/dataset/14985
: 從106/1~107/1,
: 台男被判誣告的是250人,台女被判誣告的是102人,
: 其他年分台男誣告被判刑的數目也都台女的2倍!
: 而每年女性被性侵人數是1萬多人
: 檢討1%仙人跳的女生 忽略99%受性侵害的女生,在網路上帶風向弄臭台女名聲,
: 現在又跳出來說自己是受害者,都是台女迫害台男,我們才需要在網路抒發的QQ
性侵沒告成
我們先分兩類
i. 誣告
ii. 不起訴
誣告成立的條件相當嚴苛
必須證明有"捏造罪證"的事實
所以新聞上面那些常看到的仙人跳
或者那些越想越不對勁
基本上都是(ii)的情況
這個情況應該多數人沒辦法幫女生護航了
而原PO上面放的是誣告是(i)的數據
沒有列入(ii)的數據
沒關係 我幫你加進去
https://i.imgur.com/VHbnJBv.png
再來我們看看"真的有罪證確鑿而被判刑的人數"
https://i.imgur.com/wX71itf.png
(來源同上圖)
稍微心算一樣
"不起訴" : "罪證確鑿並判刑"
很多時候是接近1:1的
並非上面說的只有個位%數
跟我說黑數?
是指"真的被性侵而不被起訴且定罪"?
那反過來說的
"沒有真的性侵而被起訴且定罪"的黑數呢?
上兩個黑數都是不可證的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很合理吧?
以上
結論:
(1)
女孩要好好保護自己,
男森也是
(2)
性侵害官方數據上
"不起訴" : "罪證確鑿並判刑"
比例接近 1:1
並非原PO說的只有個位數
(3)
基於以上數據
希望給大家一個觀念:
"越想越不對勁"的濫用司法體系以及各位同情心的人
並不會輸真的性侵的人多
--
用心推
還好 動手找數據而已 大學生就會了:)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28:30我有想過黑素問題,不過我想說誣告數據也不見得是性侵
所以就抓個大概吧XD
推: 男女都要好好保護自己
原來如此
自從"女孩要好好保護自己"那系列後 我學會讓子彈飛一會 沒有看到判案確定不評論 犯案定罪後 再評論*豬、*豬...等等倒是還好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35:59我也偷偷加一個觀念,真的被性侵/性騷卻礙於罪證不足最終
不起訴的也不少:) 那種在人群裡被偷摸一把的有夠難告
我倒是覺得 證據不充分就被可以定罪 這比較可怕 跟對岸那種被消失的手段差不多 所以你看我的結論一說什麼?
不起訴不能直接定義成是誣告的黑數吧?邏輯呢
不然請問該定義為什麼 照這邏輯 被起訴且定罪是不是也可以都用江國慶條款?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42:13不該定義為什麼阿,不起訴就是不起訴的意思
那應該適用於"無罪推定"原則壓 台灣和那些民主法治的國家不都走這樣的司法體系嗎?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43:25你要去研究背後的原因除非你全知全能,不然怎麼可能知道
每個案例的來龍去脈並且去統計?
沒有證據的強姦不起訴,就沒有可能是強姦嗎?
我沒說證據不足但因為有發生所以就要定罪啊,只是想表達這
種情況不少而已。 什麼時候可以有人體攝錄機呢~ 罪犯剋星
請問"多or少"要如何定義 我朋友/我家人看到很多/所以多 那這樣我在韓導同溫層 韓導一定選得上總統阿
無罪推定沒錯,但是沒有證據不能代表提告的女性就是想誣
告
這個邏輯你懂嗎?
那有證據且告訴成功並定罪 是不是也能說他捏造證據捏造得很完美 因而被起訴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47:40如果你要把每個告性侵沒告成的女性都貼上誣告的標籤,這
是你的問題吧
無罪推定在法律視角是理所當然的,但在社會學很統計學的視
角並不足以反映社會現實
如果你覺得不完美 那你還是不要相信所有的統計數學好了 包括基於量子力學的半導體物理而做出來的電腦
法官檢察官不是全知全能,他們只能依照現有的證據去做起
訴跟判決,但你可以保證沒有證據就是沒有犯罪嗎?
簡單說,實際強暴數&誣告數更多就是了
不要拿這些數據去搬弄是非,套上似是而非的奇怪邏輯好
嗎
我拿著數據說話為啥變成搬弄是非了? 你倒是回應我上面說的吧?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50:43我只能跟你講不一定
有人捏造證據想操縱法院的判決方向,可能有可能沒有,
但你確定要用起訴等於都是對方捏造證據這個邏輯嗎?
你這個邏輯跟有女生說男生一直看著他就是想強姦他,一
樣沒有邏輯
因為你不能確定不起訴的女生就是想誣告,你有證據嗎?
你忘了這個邏輯 推敲自前面你說的"不起訴不能直接定義成是誣告的黑數吧" 嗎? 所以我說我相信檯面上的數據阿? 何況上面那些數據是來自還算有威信的台灣官方部門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0:53:01拿著數據也要正確分析這些數據,不是拿奇怪的邏輯去亂套
你有證據說明被告性侵不起訴的男生都是被誣陷的嗎?沒
有
你只是拿男生反誣告成功的比例,說性侵不起訴是女生誣告
的黑數
哪段呢? "不起訴" : "罪證確鑿並判刑" 比例接近 1:1 然後黑數不列入考量 這樣啊
哪裡不是搬弄是非呢?
檯面上的數據沒有說不起訴的案例是女生想誣告欸
我可能又沒認真看文章了XD 不起訴也可能是證據不夠,
但我是支持這樣的無罪推定 證據不夠可以定人罪我覺得這比較可怕
你貼的數據我可以解釋為,要告成性侵是不容易的事情,就
是這樣
當下去驗傷,不就算是一種充分的證據了嗎?
或私下和解吧? 不一定就是誣告啊??
性侵是非告訴乃論 一但告訴被提出 就必定要徹查了 除非證據不足被不起訴
這種抽樣調查不能去跟官方的數據庫比吧== 我問卷可以亂填阿 官方可以亂改數據麻?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02:03不起訴又不代表什麼,證據不足不是嗎?
不要擅自解釋數據好嗎...
我想表示的是 原PO那篇拿"確定為誣告" 把誣告帶成個位%數以下 這是有問題的 你剛剛上面說的 也在證實這點阿
看看被騷擾的人裡有實際申訴的佔多少吧,這篇文章寫大多有
改善還算好的了,但還是遠比默默吞下去的人少
指出一種機制的不足=否定了統計學和物理學 這滑坡真夠規模
你這說法跟地質專家提出道路開墾會破壞水土保持 可能會有
後續風險時 卻被反擊你以後不要走政府鋪的柏油路一樣荒謬
可是你就是無法證明 默默忍住的人很多 那個很多是多多啊? 剛剛也說了 問卷可以亂填阿 這邊討論的是官方的數據阿
麥可傑克森 就夠我堅持無罪推定原則
統計學者在一定程度上都能接受統計學確實有所不足了,你一
個人在那邊燒女巫不覺得可笑嗎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09:36
沒有人能證明實際仙人跳的有多少,誣告數據也不見得是
但是你能拿那些不起訴 當作真的有被性侵的人啊 原本的數據可以標明 {起訴且定罪}{不起訴}{誣告} 這三組數據放一起 檢討1%仙人跳的女生 忽略99%受性侵害的女生,在網路上帶風向弄臭台女名聲, 套用你這邊那句話 myongsyuan: 沒有人能證明實際仙人跳的有多少,誣告數據也 這句話很明顯是有問題的
確定為誣告才是誣告,不然你去證明不起訴是誣告給我看
不起訴能代表台女常誣告嗎?
我是不會說這種地圖炮啦 但是某些單一的情況 比方說版上那個"女孩要好好保護自己"那系列 倒是可以這麼說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16:48所以才說你搬弄是非
仙人跳喔~只看已定罪的就好了吧,自己推測或估算都是
哎呀 原來是不斷轉換視角,覺得證據可以亂捏、問券都是亂
填、勞動部的數據不是官方數據的超級大風車啊! 看來我又
浪費了不少時間。A terrible night to meet a joker
比較主觀的
照你的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沒提告性侵的女性佔黑數?
悄悄跟你說 照你的邏輯 你該否定的不是非官方數據,而是問
券調查法吧? 下次找藉口的時候不要找錯了喔
可能我表達得不好 {起訴且定罪}{不起訴}{誣告} 當中 {起訴且定罪}{不起訴} 的比例是接近1:1 而原PO用 {起訴且定罪}{誣告} 說99:1 是不是很不客觀呢:) 原文大致要表達就是這個
有證據推
男孩也要保護自己這我感同身受推
以前班上女生偶爾會跟姐妹哭說搭公車遇到色狼,班上的人大
多義憤填膺
但有天肥宅我竟然在捷運遇到色老頭摸我屁股,我確定是他,
但沒有證據,我又一臉肥宅臉誰信,跟我妹說還被笑說誰要摸
男的啊,真的幹在心裡
那你怎麼不算算起訴-不起訴-誣告三者的比例
確定是誣告你才能說是誣告對吧?如果加入不起訴,誣告
的比例只會被壓的更低喔
從上面數據假設 {起訴且定罪}{不起訴}{誣告} = 100:100:1 這樣好了 {不起訴}這塊是模糊的 case1 如果 {不起訴} 全部= {誣告} => {起訴且定罪}:{誣告} ~= 1:1 case2 如果 {不起訴} 全部= {起訴且定罪} => {起訴且定罪}:{誣告} ~= 200:1 {不起訴}這塊是模糊的可以造成 差距很極端 但是原PO是直接把模糊的地方用極端的case2 我覺得不太妥 整個大致要表達這件事情 我沒有說一定是case1阿 也可能是夾在case1和case2中間的狀況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30:50最客觀的算法應該是所有性侵案的比例,反告誣告成立的
佔多少?
這樣算下來誣告的比例是不是又更低了呢
然而單就男性強姦女性的案例,跟女性誣告的數量比較,
我認為他的算法沒有問題
因為現在講的是客觀觀察台灣男性性侵女生的數量跟誣告
數量的比較,對吧?
他的命題跟解釋數據的方式都沒有問題阿
不管怎麼看性侵和誣告性侵都是極少數人所為,不用拿來
不起訴是模糊的你不能確定是什麼情況,就只能排除,那
麼他的算法有什麼問題?
互相攻訐...
只需要知道世界上的惡意沒想像中那麼可怕嚴重即可...
你拿模糊的數據說誣告不是個位數以下?
我都說了阿 把模糊的{不起訴} 能帶0~100(基於上面官方數據) 就是case1和case2兩個極端狀況阿 原PO是直接說成case2 我也能說是case1阿 但也很可能是介於case1~case2吧...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37:35客觀來看,不起訴加起訴跟誣告的比例是200:1,誣告的
比例更低了欸
阿對 是200:1
只有誣告成立的案例才是誣告,這點你同意嗎?
那不成立的呢? 就是上面說的不起訴阿? 這要歸哪裡?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39:05可是即使是200:1這些都是少數沒錯啊(而且是少數中少數)
然後是不是誣告的話,反正就交由司法去審查沒錯
尊傳司法結果
只是通常會牽涉到這疑慮的案件,好像大多是性侵不起訴
幫你補一句 不起訴我們就不能知道他有沒有真的性侵 我要說的大概就是這樣了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40:22又有其他證據說明兩者較可能是合意性交,所以救起爭議了
不成案的不能算誣告,同意嗎?
我的感覺是這樣
現在講的是不是客觀數據?
不起訴是官方給出的數字喔 所以還是很客觀的
同意啊,誣告有誣告的規定
客觀數據來看,誣告的比例是0.5%欸
你怎麼越算越低啦,他算1%結果你的論點比他還要低
我大概算而已 0.5%也OK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1:42:04所以本來就不是發生率很高的事件啊...
不知道有沒有真的性侵=誣告?你想講的是這個?
就說你不要搬弄是非了,亂解釋數據
我沒有說=阿 我是說 不起訴={真的沒有性侵然而無法告誣告,真的有性侵但太完美了罪證不足}
妳是問原PO還是我?
我覺得原po的意思是不是在說不起訴說誣告的黑數?麻煩
解釋一下
我覺得原po的意思是不是在說不起訴“是”誣告的黑數?
麻煩
應該說通常性侵不起訴會不被判誣告是因為
性交行為是否違背意願,是個人主觀認定
所以不起訴的數據不能代表什麼不是嗎?
客觀來說誣告的比例確實是個位數沒錯
縱使被告所舉證據與常情不符,司法機關也難據此認定有誣
他拿確定的兩樣數據比對,合理
這情況比較像是這樣: 今天有一個提案要開會表決 會有三種頭票狀況 {支持} {反對} {未出席會議(不知道是支持還反對)} 今天的狀況很尷尬 {支持} : {反對} : {未出席} = 100:1:100 {未出席}者可能是{支持}或{反對} case1: 假設未出席者全數為反對 則 {支持}:{反對} = 1:1 case2: 假設未出席者全數為支持 則 {支持}:{反對} = 200:1 case1和case2是兩個"可能的"極端值 原文那篇直接假定未出席者全部支持 帶入case2這種極端值 我覺得不妥 因為也有可能是case1這種極端狀況 或者介於case1與case2之間的結果 然後換一下 {支持} => 定罪 = 100 {反對} => 誣告 = 1 {未出席} => 不起訴 = 100 我要說的是{不出席}(不起訴)的人很多 足以影響提案是否通過 原PO直接把{不出席}變成{支持} 這作法是有問題的
告及偽證之犯意與行為
所以會讓人認知有所落差吧
所以常常性侵不起訴,無法成立誣告罪,這是法律上的定義
但是你拿不確定的數據去反駁不是更有問題嗎?
你說不確定不起訴是什麼情況所以誣告不會是個位數比例?
那麼你有想過不起訴全都是有強姦但是證據不足的情況嗎?
這就是case2的情形阿 我說有可能阿 原PO也這樣說 但也有可能是case1阿 所以我才說原PO不能直接說成case2 = ALL 啊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2:04:16其實這種沒被定罪的真的沒什麼好討論欸,因為你也不知
道實際情況,還是不要擅自揣測
不過我覺得八卦版帶風向很嚴重就是了=.= 反而是那種真
對啊擅自揣測不就是搬弄是非...
正被強暴的都低調了
現在把不確定的情況去掉,比例就是100:1
問題就是不確定的情況很可能會影響真實的結果阿 你剛剛也看到case1和case2兩個極端值了 如果把不確定=不列入考量 是不是就把沒出席會議的人當作支持者了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2:10:49所以你是在講不起訴=誣告嗎?
沒出席就是反對的意思
也不是 我要說的是 實際情況可能介於case1~case2之間 有可能是case1或case2點上的極端值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2:15:06你的邏輯好像韓粉
沒投票的有可能是投另一邊的所以不能判斷民意上是對方
當選
你現在不演了 直接讓 {不起訴} = {真的有性侵但罪證不足} 是吧?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2:16:09這個邏輯我在市長選舉的時候有看過
我講的是你不能確定的情況就不要拉進來數據判斷
你這個邏輯就跟2020年總統大選投票人數才75%,所以不能
確定民意是支持蔡的
因為有25%沒有投票,怎麼知道25%不是投給韓
所以我帶數字進去算阿 25% 全給蔡 -> 蔡當選 25% 全給韓 -> 蔡依然當選 問題是你的情況是 投票率只有50%的狀況捏 韓粉那叫數學有問題 如果你覺得用投票的角度來想有問題 我們用"檢驗"的角度來想好不好? 機器驗不出的狀況就可能要多驗幾次就會有結果 今天第一次測量結果如下 {正確} : {錯誤} : {機器驗不出} = 100:1:100 {機器驗不出}者可能是{正確}或{錯誤} case1: 假設{機器驗不出}者全數為{正確} 則 {正確}:{錯誤} = 200:1 case2: 假設{機器驗不出}者全數為{錯誤} 則 {正確}:{錯誤} = 1:1 case1和case2是兩個"可能的"極端值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7/2020 22:26:35所以不能說蔡英文當選!?
怎麼吵都沒結果啦.... 這話題可以打住了
不是阿...是誰一直拿不確定的東西出來講
然後說誣告不是個位數比例啦嗚嗚嗚
不過希望社會能多重視實際被性侵的那1萬多名女生
因為我也有諮商過一段時間,有認識個女生是在工作環境
不斷被騷擾,只是"性騷擾"而已就需要看病吃藥了...
所以那些實際被性侵的人要花多久的時間療傷,很難想像
所以我看到網友在那冷嘲熱諷...看了真的超想吐的
不要跟在隔壁版被桶跑來鬧的認真
結論: 男女都該好好保護自己
在隔壁版就是亂小到被桶才來這邊戰而已
感謝!看到了!
#1VXSCYUi (Boy-Girl)這篇,還爆文XD 抱歉 我認真了 上面那段 一看就知道沒讀過理組研究所的人 我跟他認真了 還去想我哪裡講得不好不能說服人 做出機器側不到的情況 即使很多 老闆/老師還會說要把極值分析出來 然後做出區間、極值的狀況的分析 如果極值的結果 可以表示全部 當然就沒有要進一步分析了(他剛剛說的韓/蔡) 問題是極值的結果不能表示什麼 就要再深入分析(我舉的例子) 我認真了 My Bad
但是你把不確定的數據加進來的意義在哪?
不確定的數據也不能證明誣告的比例比較多
看起來你數學也沒多好為什麼有臉說韓粉阿==
讚
不起訴的邏輯就是證據不足啊,再多說就是自己加假設了
這篇有說服力
中肯,可惜有人在推文崩潰了
https://reurl.cc/q8ae3D 主要罪名平均起訴率就是42.08%
防害性自主起訴率是48.22% 理組不會找資料嗎?
100~104 資料會不會太舊了... 我找資料庫最新的就是到108...
犯行較明顯,證據取得、保全較容易者起訴率較高
仇女噁男處男求偶焦慮,自己選一頂戴吧
你484忘了還有一個標籤叫韓粉 嘻嘻
※ 編輯: dzwei (1.162.227.223 臺灣), 10/28/2020 00:45:19推文很多人崩潰ㄎㄎ
來女版討論邏輯lol
推 男人也要好好保護自己
推
推個理性
黑數這個沒辦法推定邏輯無誤
所謂的邏輯就是拿已知的數據去順
硬要拿不確定來說已知數據是錯的根本邏輯混亂
而且不起訴就是不起訴,根本沒有其他意義
男女本來都該好好保護自己啊 從來沒人否認男生也有
被誣告跟仙人跳的事實
硬要假設不起訴一定是有什麼內情,是不是沒有法律常識
啊除了某些看到這種案件一律把女性打成“越想越不
對勁”的仇女仔啦
原po就是這種人阿,拼命想證明性侵誣告很多,但是卻拿
不起訴數量出來反駁
這個例子就告訴女孩們 如果有被性騷擾或性侵事實真
的要勇於保留證據並盡量在第一時間站出來(我知道
很難像是在講幹話)
不要因為害怕而被仇女仔們冠上越想越不對勁的汙名
當然相對地 男性有被誣告的嫌疑時也要努力提出
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誣告是公訴罪,檢察官發現犯罪事實會起訴不用男性蒐集
證據
從不起訴數據推出等於越想越不對勁 這個邏輯UUUUUU
真的 這麼爛的邏輯也好意思跳出來指導大家
不起訴=越想越不對勁?這種偏見越多只會讓性侵受害
者卻步吧…
誰叫台女防衛機制這麼複雜,而且告完大多沒事全身而退
你最後一段在供三小
1
又來了 每次遇到這種話題 我發現: 女人都很團結,會在一起對自己人挺到底 男人都很分散,還會跑到對面替對面講話3
--3
我想標記一個還不少人使用的邏輯, 性侵案件不起訴 => 那就是誣告啦 誣告案件不起訴 => 誣告案件證據很難啦 我沒有說一定是怎樣,事實上在這裡我反對所有一定是怎樣的說法, 不過這兩個邏輯並列真的...嗯...有點奇怪...2
蠻認同的,我媽媽也是華人傳統文化的受害者。 因為經濟不好,結婚時一起跟婆婆還有大伯住在一起 偏偏這兩個人都很難伺候, 媽媽終其一生都覺得是嫁到爸爸家當沒薪水的外傭, 但寄人籬下沒付租金,也只能吃苦當吃補。5
: : 你說這到底是不是台男的問題?其實不是。老一輩重男輕女導致男生比女生多,關這 : 些台男屁事? 不是吧 我用你比較好理解的方式1
難追跟仇女為什麼要拿來對比 明明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多元成家都可以了 找不到女人可以找男人啊 仇女台男最懂仇女台男的心理想什麼X
真的不用再想了啦 你覺得不嫁出去 單身 原生家庭就樣樣好? 不見得喔 你知道毒菇是什麼嗎? 就是沒嫁人的單身女孩兒 住自己家X
仇女風潮我認為只不過是由於這幾年女權理論工具興起 才顯得她們的反方看起來特別仇女: 當你手上有槌子時,看甚麼都像釘子;但是被當釘子的人可不想當釘子 只是這樣的反擊現象。 被稱為仇女的人只不過是一群很普通的人,X
仇女的原因很簡單 就跟仇富一樣 單純覺得台女過的很爽 憤恨不平 台女跟台男在台灣的生活品質 根本可以用天堂與地獄形容 台男一定要結婚生子才是人生勝利組 可惜台男薪水低 永遠不會加薪 買不起台北市房 好車爆
我想先談談為什麼這麼多男生會仇女,原因很簡單:因為台女很難追。不管 條件多好的男生,在追女生的時候,或多或少都會吃到女生給的排頭,條件 愈好的女生,男生在追的過程中吃的排頭,受的氣就愈多,而這種氣會累積 ,漸漸形成一種氛圍,最後在網路上發洩出來,變成一種仇女的風氣。所以 在聊仇女風氣之前,應該要先聊聊:為什麼台女這麼難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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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老婆懷孕但不是我的孩子在想了一下 其實好像確實可以走提告這條路來合法墮胎 就是提告性侵 並主張當時只有同意戴套的情況下進行性行為 沒有同意無套7
[問卦] 減少性犯罪誣告的方法?常在逛PTT的鄉民們 大家應該知道每天都有那種,兩情相悅交往或合意性交,之後感情生變,男的就被告的新聞 現代社會,男性一但有性犯罪官司,根本不用管定罪與否,甚至不用起訴,就直接被社死了 若是軍警職,只要被申訴,內部調查就能直接降職或免職,也沒聽過後來無罪定讞後有復職 的消息6
Re: [爆卦] LIVE 助理爭議延燒 高虹安記者會只能說,民眾黨內真的沒政治幕僚 要學徐巧芯直接去警察局提告 說爆料內容部分有錯誤,與事實不符 一直重申已經跟檢調提告就好 再亂傳不實訊息,照樣提告,6
Re: [新聞] 他被UNIQLO控告偷內褲獲不起訴 有Guts!不起訴只是檢方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罪,不是說不起訴=反告誣告 誣告是要有使人被公務人員懲戒的意圖加上捏造一個事實 今天被告摸過外套所以他有「嫌疑」,到案說明解釋清楚後因證據不足以起訴,完全合乎 整個法律流程 拎北最賭爛一堆民眾在喊反告誣告 反告你誣告 誣告你的誣告 忍術誣告反彈之術 宇智波5
Fw: [新聞] 7旬保全性侵19歲女住戶 硬拗她「自願」被作者: ent661205 (蔡英文的愛人) 看板: sex 標題: Re: [新聞] 7旬保全性侵19歲女住戶 硬拗她「自願」被 時間: Fri Feb 10 03:23:06 2023 ※ 引述《kfcpkcpc (失業 尋找新工作)》之銘言: : 高等法院認為,黃翁和被害人平時沒有互動,2人相差50多歲,被害人不可能同意和黃翁4
Re: [問卦] 「60萬交保 幾乎等於起訴」正確嗎?就實務案件觀察 如果檢察官有做聲押的動作 我沒去查確實數據 但記得都是起訴的 以政治案件說2
Re: [問卦] 三扇門的問題 33.3% or 50%其實有推文說出來了 回一篇跟大家說明一下 現在門後有三個東西可以選: 車 羊1 羊2 無論你選哪個門1
Re: [問卦] 三扇門的問題 33.3% or 50%: : 其實有推文說出來了 : : 回一篇跟大家說明一下 :1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這個問題不可能有答案。 因為有幾個變數,首先是黑數,你不知道沒通報的性侵案有多少;其次是誣告,你也不知 道有通報的性侵案中有多少誣告。再者是誤判,你不知道有多少不起訴和無罪判決,其實 不是誣告,而只是證據不足,或是檢察官和法官誤判。反過來也是,誣告也會有黑數,而 誣告的不起訴和無罪也可能是誤判。1
Re: [新聞] 女高中生揭國小時遭性騷擾 校方調查解聘^^^^^^^^^^^^^^^^^^^^^^^^^^^^^^^^^^^^^^^^^^^^^^^^^^^^^^^^^^^^^^^^^^^^^^^^ 沒想到法官竟然替誣告性侵犯 找到了更好的藉口了~ 越想越不對勁(X)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O) 這樣子無論真相是什麼 都可以用這條來定罪了-.- 大斯德哥爾摩時代來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