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https://i.imgur.com/MhtbsVS.jpg
在板上討論的大家都沒有支持跟蹤騷擾這種行為,
充其量就只是在討論法律所規範的是不是足夠嚴謹
這位mamajustgo 就告訴大家這種主觀認定有多可怕
我們甚至不知道他這樣的結論是從哪裡來的,
如果我在留言下方繼續回覆或是像我這樣的回文多了1-2次我是不是就有被告的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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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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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開花的樹》 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 《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祂讓我們結一段塵緣 佛於是把我化作一顆樹/長在你必經的路旁/陽光下慎重地開滿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當你走近/請你細聽/那顫抖的葉/是我等待的熱情/而當你終於無視地走過/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作者:席慕蓉)6
有些人還搞不清楚狀況,重點是這個法案造成濫訴的可能性。 其實我是認為公然侮辱該除罪的,所以我當然不贊成這種模糊的跟騷法; 或許有人會說,"又沒有長期騷擾,為什麼怕被告", 但事實是,只要有人提出告訴就得跑警局,跑地檢署,這樣造成的身心壓力超大, 現在有些公然侮辱的訟棍就是利用這種方式賺取和解金,X
首Po之前我在政黑有討論過這個問題,不過在這邊再寫一次吧? 跟騷法的出發點是善的,這我當然不否認, 但問題在於,它的定義方式太過浮泛! 簡單說,"辱罵、歧視、仇恨、貶抑",這些都是很主觀的東西,該如何定義? 這種浮泛又沒有客觀標準的斷罪方式,會不會造成濫訴,77
我贊同此法的立意,並且希望可以藉此杜絕跟蹤騷擾的現象 之前屏東有位女性,就是因為前夫一直跟蹤騷擾,卻苦無法令制止,最後慘遭殺害 如果這法令可以執行,相信這種事情可以有效減少。 但如同原PO所說,我也認同執行面上會有困難。 之前看過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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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性騷擾的重點不在於對象看到很多人說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這種言論看到很煩 重點根本不在於人帥或醜,而是不應該隨便騷擾別人 根據受害者的主觀感受,可能從摸頭到摸胸都在性騷擾的範圍內,但是有些人會讓受害者感 到不舒服,而有些人不會 可是今天的重點不在於為什麼明明一樣的事,有人做了不會被告,有人做了就被認定是性騷23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大家整天擔心男生被誣告, 但卻沒有從另一面看, 被傷害卻隱忍的女性可是多更多。 比如現有的「性騷擾」, 定義這麼明確,投訴管道這麼完整,15
Re: [新聞] 快訊/跟蹤變態退散!立院三讀《跟騷法我想請問大家, 我之前晚上在中正大學跑步, 結果只是有幾次為了閃躲前方有人變換跑道蛇行, 就被一位女生說我是不是意圖不軌與性騷擾, 然後還叫人代PO在FB校版說我是變態:17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提 : 告 : 後來提出的證明真的很離譜: : 因為我曾經跟板主私訊過,所以文章「就是」我發的! 原原po強調的重點在認為:跟騷法「法條內容模糊」,可能產生濫訴或打壓言論自由的疑20
Re: [新聞] 男同學留言「好兇」!東華女大生不忍了認真法律不專業回復騙個p幣,然後上面有些回文或推文的我是得說你們法律觀念... 要加強一下不要哪天真的被告成功啦QAQ 首先有個東西叫做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二條告訴我們 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3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或許大大還沒看過訟棍是如何硬凹你有犯法 我曾經被告加重誹謗,一篇不知道是誰寫的文章,原告到地檢署直接誣指是我寫的直接提 告 後來提出的證明真的很離譜: 因為我曾經跟板主私訊過,所以文章「就是」我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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