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肇責原因詢問
大家好,本人在10/9號時騎機車發生車禍,影片如下:
https://vimeo.com/888230197?share=copy
對方有保乙式,我有保第三
目前現場圖初判表出來如下,雙方保險都說汽車7機車3
https://i.imgur.com/v8GQ0Bq.png
https://i.imgur.com/8MfvZaR.jpg
想詢問我這邊用這樣的原因合理嗎?
印象中是不能用行車紀錄器上的速度作為任何判斷依據,
而且速限30我車禍當下騎31,個人認為這也不該是我3成的原因。
假如送車禍鑑定的話,結果可能會變嗎?
目前是沒打算送,因為對方態度還不錯,外加有聽過朋友原本從37送完變55的例子
(除非對方保險打完7折後還東砍西砍到超過我的底線)
機車車台有稍微內凹就聽原廠的話把車台換新了,總共約3萬3千多
然後就是提醒大家,行車紀錄器上面的時速記得關掉顯示,以免車禍被拿來當初判的原因(像我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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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85080701 (111.253.227.138 臺灣), 11/25/2023 21:49:29
73分沒問題
印象中保險公司有同業的談判公式
你這就是標準的73分
當事人沒碼到!!!
感謝提醒… 改了
車禍不可能單方沒肇責,除非是靜止或是
後車追撞
保險公司處理完會代位追償 主要還是刑事
有受傷可以告過失傷害 拿來當和解籌碼
其實不太懂,您有第三人賠對方,別人有乙
式賠您,除非零肇責不用出您的第三人才有
差吧?但您認為您可能零肇責嗎?
我沒有追求0肇責 主要是覺得根據行車記錄器這一句很不合理,他如果只跟我說超速我應該 就不會說什麼了,畢竟那邊對雙方都是視野盲區,左邊有交叉路口我也不可能直直盯著前方
七 三沒什麼問題 很難零肇責的
你有受傷 而且對方初判就佔七成
其實可以跟對方調解 請對方負擔所有財損
過失傷害的部分你就不會提告
送車鑑會也不會變無肇責
因為31是你煞車到撞擊的當下車速
扣除保險 對方自己再掏個兩 三萬吧
如果對方有保律師險 保險應該會願意吞
這就跟筆錄自承一樣的道理啊,你有我就以
這個為依據,沒有的話就是對方要去證明,
了解,感謝回答 以後不會再顯示了,當下體感就是30左右,又在過路口可沒空看儀表確認
當然你也可以去提出證明說gps時速不準
反正垃圾鴿子一定會逼你說出一個數字...
行車紀錄器的時速一定要關
要求警察證明你的gps已符合國家認證
警察肯定拿不出來啦
保險都這樣 別跟他們簽和解
保險歸保險
你可以告過失傷害另外要求賠償
路權跟超不超速無關
法院早就有判例
別自己送車禍鑑定 那是最笨的方法 你要
提告過失傷害
現在車禍鑑定都是公務員自己胡亂打 兩
分鐘一個案子
我的案子被車禍鑑定搞了 後來上法院翻
盤
感謝各位建議,目前是不打算讓對方出到錢,對方有持續關心我的傷勢,態度很好,除非對 方保 險有噁心到我。 機車目前還在修,等修好後跟其他財損和相關賠償湊到一個我可以接受的金額我就會簽和解 書了。
行車記錄器是雙面刃 可不做為呈堂證供
不提供應該就穩穩的73了XD 原本想說有機會透過影片證明我有減速看能不能拉到91或82
※ 編輯: a85080701 (111.253.227.138 臺灣), 11/26/2023 01:11:16行車記錄器影片就能換算時速了
不然你以為車鑑的時速怎麼來的
想要0肇責也不是不可能 按規定他要讓你
但是你要去測反應速度 跟反應距離
若 反應距離過短 根本不可能阻卻車禍
就有可能 0肇責 至於時速要求鑑定就好
只是因為承辦人 每天幹一大堆雜事
只會想便宜就章 紀錄器寫多少就多少
就算他沒有腐和法律規定的認證 也一樣
但是那樣會拖到上法庭 跟法官解釋
花那麼多時間 搞那一點點錢 才會都和解
二十年前我父親騎機車在環河路上被一台
汽車迴轉撞倒,也是天天關心,父親心軟
就簽和解書,對方馬上翻臉消失,有心和
解當然是好事,記得走完正常程序
感謝提醒,我會再注意
tomshiou連兩篇車禍文推一些奇葩言論,
我才在想這說法怎麼那麼像...
筆錄是有錄音的,警察是鐵會速度的,您是
不是有回答什麽?或有什麽該說的沒說?車
禍做筆錄是要百分之兩百專注!但很多人都
剛撞車還在緬懷過去...其實小車禍也不見
得壞事,提醒您開騎車更小心,流程怎麽跑
,以後就知道有些鍵盤說的不是笑死人是嚇
死人!
的確是有說時速就30上下, 跟行車記錄器一樣,過彎也有減速。 當下應該有一點慌,感覺有很多沒講到, 像撞上去前最後0.幾秒, 我有反應過來有把車稍微往左偏, 當下是認為是來不及反應。 事後經過那邊用錶速30過彎, 感覺還是會撞上去, 應該要不注意路口全神看著停車場那邊才不會撞上去 或是要錶速20了吧XD
你人真好 我以為ptt鄉民的車禍起手勢都
是驗傷以刑逼民
自己只有擦挫傷, 對方算年輕一輩的應該是嚇不到啦XD
感覺沒提供的話他就100%了
你就沒其他違規項目
我個人會覺得會直接穩穩的73 然後我的原因應該會變成未注意車前狀況
你撞到的時候31公里,少那一公里根本不
會改變什麼,而且行車記錄器根本沒有通
過標檢局檢驗怎麼拿來當時速證據,如果
可以早就拿來檢舉國道死烏龜
※ 編輯: a85080701 (111.253.227.138 臺灣), 11/26/2023 11:06:26
其實這又不是真的路口,私人道路出來的車
輛路權一定超小,保險公司大概想快速結案
才直接都喊 7/3,不然你這狀況我覺得頂多
就 9/1,說超速,結果超沒幾公里。
除非我0, 不然對我來說都一樣是明年保費調升 (雖然沒多少)跟少拿一些, 只要對方保險沒噁心我就給過了, 目前是還沒開始談,我只是先往最壞的方面想而已XD
況且影片 GPS 很明顯有 Delay 的問題,他
要怎麼證明你減速不是在彎前就減速而是看
到車才減速? 前者的話撞到前都速限內了
驗傷先走程序,沒拿到錢之前和解別簽
了不起給法院判
tom那位是不是把初判-調解-鑑定-法院混一起
?
這個停車場的出口有點鳥,做在盲區
你的順序就是錯的 鑑定跟上法院沒有順
序關係 也沒規定上法院前要調解 上法院
也會開調解庭 沒必要先調解
奇葩是因為你沒處理過 用想像的
我那個沒有先後順序 只是列出來而已...
是喔 那你幹嘛按照順序排
一審的確會叫你再次調解沒錯
既然不是先後 何來混在一起
就照著打而已啊
是好奇你說鑑定有誤那法院翻盤是看啥
原po我看他也想聽保險的 大概不會到法
院
目前是打算聽保險的, 覺得花時間證明到我0肇責所花的成本遠大於多拿的, 外加對方也是希望保險就處理完畢, 而且態度很好,不打算為難對方
你也是攪和在一起打啊....
原PO看敘述就是調解接受就和解
可能更前面的保險私下和解就結束了XD 希望雙方保險不會太搞 (對方兆豐我這邊國泰)
你舉例的那些只有初判是第一個 其他都
沒順序問題
別在意甚麼順序了.你說車鑑有誤,那法院那邊
是再次鑑定?
我就說了 我不是照時間順序啊....
想到就打. 不是必要先後順序你有看懂嗎?
翻盤總要有依據吧? 說來給大家知道之後
遇到可以怎麼處理~
剛好剛剛在看駅伝 -這個福號打太順手,請
不要一直執著在這typo上
一般都是靠兩邊提供的證據說話
你提到車鑑有問題,那總有另外能證明的的方
法吧?
自己要求鑑定 自己要付錢外 鑑定會只會
找範本解釋肇責 而法院那邊可以進入鑑
定 而且法院會要求鑑定報告解釋車禍中
的疑點 法院付錢
車禍鑑定問題就是沒法律素養 所以報告
最後都會說僅供參考
法院鑑定也是委託同單位不是?
可以解說詳細一點嗎?方便碼你的鑑定供參考
聽描述你說自費有問題>覆議有無?
然後自費的錯,法院委託的幫你釐清肇事
所以你有寫不服鑑定請法院覆議這樣嗎
鑑定報告都是各地區事故鑑定委員會
自費跟法院委託來源不一樣 是這樣嗎?
原PO不好意思, 因為他提的很特殊,好奇想理
解過程~
tom那個推翻鑑定的案例是特例
確實,你的認知沒錯,不管 7/3 還是 9/1
,只要你的保險需要出錢,保費就是會漲,
只要你拿得到你認為 OK 的賠償的話,那基
本上可以說沒什麼差就是。
一般法院都會看車鑑 就算是真的也是像
YJ說的有特殊疑點 結果不講那點直接叫
人不要去車鑑XD 到時候法院看車鑑他又
拍拍屁股走人不負責了
然後回到 tom 的那說法,我覺得你搞錯蠻多
東西的。正常車禍提告 SOP,偵查庭先開,
你沒有調解過,基本上絕對被檢察官叫去先
調解再說,調解不成確定繼續告才會進行之
後的程序,首先就是檢察官送車鑑會去拿到
上法院的有用的車鑑報告,同時也可以判斷
是否需要起訴被告人,如果不起訴就沒然後
了,起訴才是真正進入法院開庭。 然一般法
院開庭要翻盤也不會再找車鑑會,都同一批
人,原則上哪會自己打自己臉... 所以會去
找第三方的像成大的鑑定中心去出第三方的
報告來跟法官提出疑慮的點,然後最終還是
以法官自己的主觀判決做最後結果。
不過如果是純民事的部分,檢察官那段就沒
有,車鑑變成要自己送,拿去當上法院的依
據,如果你說的是民事,那還真不會有人勸
所以真搞不懂他提的車鑑那邊詳細經過
而且車鑑的報告其實很詳細,說 2 分鐘能出
通常會出到第三方都是重大事故
1 份,我是不信啦,初判可能都做不到這樣
報到,看影片跟諮詢,好歹也要10-30分
車鑑那邊是真的想聽他說怎麼個錯,然後有覆
議翻轉的
有->又
嚴格來講,各個報告只要單位不同都可能互
相打臉阿,然後法官最後要不要甩你報告也
是另一回事,真要討論這種問題,討論不完
所以上面才會請教他是不是有兩份(以上)鑑
定,然後最終的是還原情況的,不然真的蠻特
別的
想必兩個都沒去鑑定過
也不知道一個區域就是一個鑑定委員會
你往上翻一點 我說過了
各地區鑑定,換句話就是轄區單位那邊的
你前面提到的推文說不要浪費,又說法院那邊
申請,這樣推敲是兩次(份)
你舉的例子太特別了,詳細希望
再查過失傷害跟鑑定無關 去檢察官那不
需要先鑑定 我是不知道你哪來的流程
又查大學機構車禍鑑定跟地區的鑑定委員
會無關
這個很基本的流程請做功課
還是理解錯了,意思是雖然車鑑有(不清楚誰
申請),但是在法院單純靠證詞翻轉?
鑑定是拿來佐證的,哪裡無關
奇怪 你不是同意V講的嗎? 問題他講的
是錯的
你搞不清楚先後順序 車禍案件是法官先
判斷 再比照車禍鑑定報告
車禍鑑定報告就只寫僅供參考 為什麼你
覺得是證據
再來 法律上關於路權定義 也非交通科學
所學 委員會都是學者和官員組成的
提告過失傷害,會收到x股的起訴書通知,會
要求你在什麼日期到xx偵查庭/詢問室,內容
會有筆錄案情等
不是啦,你可以詳細說清楚一點嗎,因為你說
得跟實際跑過,還有一般理解不太相同
所以你要解釋指導一下不靠鑑定,你用什麼說
服法官?
你描述太籠統不夠具體,細節也不清楚,真的
看不明白
附帶一提,網路都有資料,剛去比對了好幾份
,上面都沒打印僅供參考,但你說庭上證據每
項目都是供參考這個我同意
--法庭上--又漏字
機車3已經不錯了,以後時速記得關
91應該比0肇責還少見吧
這人出來沒在看的
送車鑑+補充文件有機會無責
73很正常 鑑定那群人有跟沒有還55勒
記錄器上的時速也能當證據哦 呵呵
抓你這條
73就別爭了,在岔口前你的行徑路線上
有慢字
我一開始發文就沒有care肇責比例就是 主要是我肇事原因覺得很不合理,怎麼能拿未經檢驗的gps當標準,不過原因直接寫未注意車 前狀況或是只寫超速我就摸摸鼻子認了
※ 編輯: a85080701 (110.28.16.120 臺灣), 11/28/2023 09:35:46交警覺得誰錯,就找個理由寫上去而已,
初判表也不具法律效力
爆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若上法院 法官判決依肇責比例 肇責比例來自車鑑會的車禍鑑定 車禍鑑定只看當下 更前面發生的前因幾乎不管 車禍發生時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指責汽車甩尾關門 汽車可說風切或方向盤沒握好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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