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肇事率居高不下!王國材:擬免2段式
修正說法囉
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 李姿慧
完整新聞標題: 降低機車事故!「兩段式左轉」可取消 交長:採因地制宜非全面
完整新聞內文:
去(111)年交通事故奪3085條人命,其中機車死亡達1954人,占63%,為降低機車事故,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若機車在外側車道數量多,且與大車混流干擾嚴重,可因地制宜適當開放行駛內側車道並取消兩段式左轉,但並非全面性開放,需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評估。
機車事故頻傳,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過去道路路權大多採機車行駛外側車道,不過其實現行法令就已規定可因地制宜劃設路權,若機車行駛外側車道,發現該路段停靠公車或大型重車多,且機車交通量大,混流下可能造成危險或易肇事,地方政府就可以因地制宜適當開放內側車道,一旦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就可以取消兩段式左轉,直接左轉。
王國材強調,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規劃路權,並非指所有道路完全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因為車種分流,駕駛行為一致,會比較單純、安全。但若機車在外側二車道數量大、大型車干擾嚴重性,在安全考量下,可因地制宜適當開放內側車道及接左轉。
由於根據現行《道安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行駛車道應該依照標誌標線行駛;無劃設標誌標線者,依99條第一項規定,在未劃分快慢車道道路,機車應在最外側兩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或右側道行駛,主要是考量大小車分流,減少交織混流造成的危險。
王國材表示,現行《道安規則》99條規定,已明訂地方政府可依照當地道路交通特性,用標誌標線規劃路權,包括內側車道劃不劃設禁行機車,由地方政府決定,本就可以因地制宜,內側車道不一定要禁行機車,若未禁行機車,就可直接左轉;此外,若地方政府不知該地如何劃設,則可參考99條第一項原則,機車應在最外側兩車道行駛。
不過雖現行規定已可以因地制宜開放內車道行駛機車,地方政府則大多直接採用《道安規則》99條第一項原則。
王國材指出,現行有些路段因機車與大車在外側車道混流較危險,機車走外側車道危險,則要從機車族安全來考量,因地制宜考量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和取消兩段式左轉,現行已有些路段已開放;但若是郊區省道等,因較無公車或重車密集停靠混流問題,內側車道時速快,機車走內側車道反而較危險,此時則可考量車流同一種行為比較單純,可思考汽車和機車分流。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22/24843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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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紅字部分是記者自己寫的
連記者都知道的事情,然而我們的交通部依然正在裝睡
不強制要求地方,整天只在那邊溫情喊話
如果喊話就有用的話,那現今交通就不會這麼亂了
現今的待轉牌可是越插越多,理由:機車在路中間等待左轉危險
https://i.imgur.com/o8ZvmZ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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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繼續放任地方交通局胡搞瞎搞
這廝信口開河不是第一次了 最近的隔
熱紙都忘了嗎
真的爛透..
這種說法跟沒說一樣
陰蒂治姨不意外
公務員因循怠惰,不變應萬變
和紅牌上國道一樣嘛
我來噴了,路口左轉、由於路口交通在
「機會左轉(即左轉車無左轉專用時相,
需趁對向直行車流之空隙進行左轉)」,
你弄了六個燈,綠燈他車子還不會轉,
以後是不是沒箭頭都不會轉,你說很危
險,待轉區還是紅色的,還是我們大機
車王國比不上14億共產人權,爛命一條
,路權都有問題,學中共禁摩好了,我
就很好奇日本是慢車再待轉,我們這邊
就變機車,結果每個事故都是駕駛人跟
路口7成,數據跟電腦的都是錯的?
桃園本來有試行好幾段取消兩段式左轉,
事故率也有明顯下降,不知是不是要推翻
前朝政策,沒看到又後續跟進的路口
桃園上一任交通局長不但把蠻多拆下來的
因地制宜
待轉牌裝回去,也是把大興西路那個交流道
改成機車全時段繞行308巷
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評估,不就現況,笑死
重點他做這些都沒有溝通直接硬幹
交通部乾脆整個拿掉好了,反正全丟給地方
因地制宜=不會開放,地方不敢開放。
不要期待交通部 道路設計沒有一樣
邏輯隨便畫
笑死 意外嗎
別再說桃園 上一任取消禁行機車增加待轉
這才是熟悉的亡國才
國家層級沒有擔當耶 推卸責任真的第一名
就說不要相信他那張甜言蜜語的話,嘴巴說
好聽但是就是放任地方政府亂搞
因地制宜就地方政府愛怎麼胡畫就隨便畫
少了待轉就少了一項收入,中央也知
道這是收入之一。
你看 最會騙的
禁摩去買二手車一人一車 塞爆
笑死 有夠爛
贊成汽機車分流 而且嚴格再嚴格
機車禁行內車道 左轉要待轉
汽車也禁行外車道和慢車道 要三段式右轉
什麼?你說這樣汽車怎麼進出道路?
這個請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中央不過度干涉
笑死 那就是不會改變了
講了一堆,就是說不干我的事。有事找地
方政府。
這咖廢材
郊區省道等 內側車道 時速快 機車走內
側危險 所以禁機 這樣?
阿速度慢就去走慢車道 速度快去走內線
這樣不會喔 腦殘喔?
阿汽車重機在內線龜速40又變不危險了?
一樣內線龜速 紅黃牌自動又變安全了
攪痛怖廢到渣 不易外
意
交通部改叫腦殘部好了
部長:我開放啦!是各地縣市交通局不開
放,怪我囉?
蕉通部不意外
腳痛布…又臭又長沒擔當
亡國材
6
Re: [新聞] Cheap合作有疑慮 北市交通局回應了「勿與大型車併行,遠離大型車」 台北市交通局真的是說的比唱的要好聽 我們來看一下偉大的中華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一項:「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 機車騎士只能行駛外側車道 2.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一項:「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6
Re: [新聞] 內側車道汽機車混流 路權、交安兩難以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說: (因為道安條例的汽車實際上包含四輪和兩輪,為避免混淆,以下的"汽車"專指四輪) 1.機車駕駛人抱怨汽車穿梭在內側車道,車速快相當危險 2.汽車行駛內側車道,會增加內側車道混合車流的程度,交通安全與車 流混合呈正相關,混合高、交通安全的風險就更大7
Re: [問卦] 為啥內側沒有禁行機車還要強制待轉??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6
Re: [心情] 機車注意兩段式左轉有關兩段式左轉的說明如下: 判斷路口要不要待轉的方法,有其中一項就要待轉: 一、設有機車待轉區。 二、有機慢車二段式左轉標示牌。 三、同方向內車道有禁行機車標示(路旁標示牌或地上的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