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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強制險最高200萬是否不夠了?

看板car標題Re: [問題] 強制險最高200萬是否不夠了?作者
orzzz
(身價上億豐田車主)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

朋友1: 閉著眼睛油門踩到底 隨便都會撞到幾台跑車
朋友2: 2b1a 牛馬
(不針對ID,同想法朋友很多不只上述範例)
朋友3: 在講體傷 提財損幹嘛


朋友3其實點出一問題 - 每當討論保險時,有部分網友聚焦豪車及其財損

甚至,還有一部分的人就是不爽買保險,這些朋友認為:憑什麼我要為了你們這些雙B保時捷法拉利有錢人買保險?

前述的"部分"還不是什麼三、五趴喔,而是數十趴

相信大家還記得2018發生的金紙店少東(是的,少東,家裡開店的,還當真什麼最底層窮人)送貨撞超跑案吧

那次事件引發的PTT超跑條款投票,支持率47%,從那幾週的討論可觀察到,當中一大部分以為買保險只是為了賠豪車、賠超跑


藉此串想跟大家說明,上述實乃錯誤想法,車險中的第三責任及其附加購買的超額,是可以用來賠償路邊物及人的:

https://i.imgur.com/QzDpEBi.png


https://i.imgur.com/MUnmBfg.png


而且,路上行人數量遠大於豪車超跑,肉包鐵的機車更遠遠遠大於豪車超跑,"賠豪車賠超跑"的保費成本根本只佔保費的一小部分,更多解釋請參閱(AID): #1TyuDUQ3

閉眼油門到底隨便都撞到跑車?  別說閉眼踩到底,睜眼不踩油門,滑行狀態方向盤隨機打右,隨便都可讓您撞到幾台機車

2016年, 車禍死亡平均判賠371萬元,比強制的兩百萬高出171萬。並且,相信板上朋友一定認為371萬遠遠不夠,生命無價,五百一千萬都無法彌補。反觀,數年一見的金紙少東案有每台超跑賠371萬嗎?

實務上,保險用來支付高額人損機率及金額遠高於財損。

因此,不爽為了路上雙B法拉利而買保險的朋友,不爽這些車是您們的自由,但別以為保險只是用來賠那些車,且大部分保費根本不是支應於賠償豪車的,希望看了本文後您們有改觀。

回到本主題,強制應調漲( 2016 往生者平均判賠371萬),而現階段還請大家再額外替自己多買一份保險,分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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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zzz (1.200.141.239 臺灣), 05/12/2023 17:01:29

ur83friend 05/12 21:44前面有篇撞到altis,後內鐵都凹了,賠15-18萬在唉

ur83friend 05/12 21:44唉叫,不見棺材不掉淚

StNeverRush 05/13 00:46沒錯保就對了 真的我沒保不敢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