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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順順上匝道」未打右燈遭檢舉被罰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順順上匝道」未打右燈遭檢舉被罰作者
v8700
(Easy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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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就是現在流行的雙重標準啦
完全取決於法官的心情

要弄你的時候
1. 有使用方向燈的情況: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不當使用方向燈
違規行為,罰

2.沒有使用方向燈的情況: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與109條擴大解釋
如同本案一審判決,違規行為,罰

反之,要保你的時候
依情況二者取一解釋(如同二審)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最後,呼籲交通部出來統一個說法
最好做個圖卡方便大家理解
讓大家有個依據使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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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4.1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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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8700 (42.79.4.164 臺灣), 10/24/2024 12:50:31

maltum10/24 12:57沒錯,雙標才說機歪的地方

yulbin9810/24 13:07交通部:地方自治,不便過多評論。

acesslai10/24 13:09交通補不敢拉

alittleghost10/24 13:35反正看法官自由心證,怎樣

LFD10/24 13:38交通部有訂過啊,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34條,已經有很清楚的彎

LFD10/24 13:38道指引,地上那個箭頭就是畫錯,但是畫錯不用處分也不用負責

LFD10/24 13:38,就算撞車也是駕駛的問題

Tieylea10/24 13:38交通部講了也沒用 法官有獨立審判四個字神功護體 可以不

Tieylea10/24 13:39鳥行政機關發布的法規解釋

Tieylea10/24 13:40是說一般都會尊重 但某些時候嘛 你知道的….

rtoday10/24 13:42全台灣圓環都不統一了,還要求小小的交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