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 引述《vatog (...)》之銘言:
: ※ 引述《GOGOMTK (MIRA)》之銘言:
: : ※ 引述《panex0845 (胖克思)》之銘言:
: : : 大家不要再吵了
: : : 實務案例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三一九號
: : : 上訴意旨:
: : : 上訴人當時行車速度為每小時六十至七十公里,縱有超速,難認是肇事主因。
: : : 況上訴人確有注意車前狀況,被害人從支線道出來,非屬車前狀況之注意範圍。
: : : 上訴人係行駛於幹道,有優先路權,可責性低,縱有過失,應屬肇事次因,
: : : 原審認係肇事主因,亦與鑑定意見不符,致量刑失當。
: : : 大意:
: : : 交叉路口限速50公里
: : : A駕駛與幹道,超速30公里(即時速80公里)
: : : 撞死對向未禮讓的B駕駛
: : : 判決:
: : : A為肇事主因,B為次因
: : : 管你是不是幹道,超速就是該死,董?
: : ------分格線------
: : 這件案子已經判決出來了,業務員嚴重超速,無關路權,判10個月的樣子,內文可以去
: : 查看判決書,所以別再有路權至上的觀念
: 臺南地方法院 105,交訴,68
: 主 文
: 劉冠宏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事實
: ...
: 本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 ,且不得超速行駛,而依當時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柏油
: 路面乾燥及無缺陷,且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情,並無不能
: 注意之情事,竟疏於注意上情,即貿然駕車前行並嚴重超速
: 行駛...
: ...
: 另被告於駕車肇事後,犯罪未被
: 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或機關發覺前,即向據報到場處理之員警
: 表明其係肇事車輛之駕駛人而自首,並坦承犯行進而接受裁
: 判,此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
: 錄表1份附卷可參(相驗卷第19頁參見),爰依刑法第62條
: 前段自首之規定,減輕其刑。
: ...
: 爰審酌被告劉冠宏身為汽車銷售員,以駕駛車輛為附隨業務
: ,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於為客戶試車展現汽車性能時,仍
: 應注意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以維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
: 安全,惟竟嚴重超速行駛於一般市區道路上,且疏於注意車
: 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致因煞車不及,撞及告
: 訴人羅弘典駕駛之車輛,並因此造成1死3傷之慘痛後果,除
: 告訴人羅弘典、羅○語、羅○豪等人身體各受有不同程度之
: 傷害,並使其等尚須承受喪失至愛與至親、家庭天倫破碎、
: 永再難彌補之鉅大悲傷與痛苦,是其過失情節重大,且對告
: 訴人等所造成之心理及經濟上之損害均屬無從彌補,復因賠
: 償金額部分尚無從與告訴人等達成調解,並衡酌被告並無前
: 科,素行良好,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
: 犯後自始即坦認犯行,自責甚深,應有悔意,及其於本院審
: 理時自述智識程度為大學畢業,已婚,育有1子僅1歲10月等
: 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 ...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5 日
: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林臻嫺
: 感想
: 1. 嚴重超速是肯定的 整篇判決文沒提到告訴人的違規情事
: 如果告訴人有違規,通常會在判決書上寫告訴人亦有過失,因此blahblah
: 因此此案件,說不定告訴人完全無責呢
: 2. 這種情況自首有什麼好減刑的啊? 大白天一堆目擊者 車也撞爛了跑不了
: 除了"表明其係肇事車輛之駕駛人"之外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徒步逃跑?
: 3. 在法官面前哭哭裝可憐,說有小孩要養還蠻有用的嘛
: 這位女法官心腸真軟 最高可以判5年才判了1年
https://youtu.be/wMDaTvfzP18
原來是是時速150公里
到路口減速到120公里
市區開這個速度真的很夭壽
看來直行超速仔要小心了
嚴重超速直行車撞轉彎車真的會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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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H870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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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altis的後車廂沒關....
超速?我以為在車版,開市區時速低於80就是龜車了,你也
承認你是龜車吧!
二輪的在市區用生命鑽才是厲害
鬧區開150太誇張
只能說神A自找的 轉彎車根本沒好好停下來觀察車速就衝
防衛駕駛不是只有二輪需要 四輪以為開坦克死不了嗎
樓上是不是沒看新聞影片 隔太遠很難發現速度那麼快
到底哪一篇哪一個人在講市區低於80是龜車,讓我朝聖一下
二樓? 哪篇有說市區低於80是龜車? 惡意誤導嗎?
路其實有點彎曲不是全直,神A的角度是無法看到夠遠,另外記
得有算過,神a轉彎當下bmw約在一公里遠,神a無責是合理的
印象中嚴重超速的直行車,有可能會全責
之前也有一例
BMW 垃圾
不是路權就無敵
再超速嘛!王八蛋!還直行車路權咧!我呸!
BMW真的一堆垃圾駕駛
其實是因為bmw車做的太好,開的人不知不覺就超速了,如果
開日本車,可能才120就抖動,風切
多久之前的文章還挖
何必拖出來鞭那些喊直行最大 還有人去拍轉彎教學來指責
豐田仔不會開車的
兩、四輪的飆車狗真的該多看看判例。
神a根本沒完全停止啊,搞屁啊
還在護航BMW的是頭腦進水了嗎? 如果直行車一定對,那我開
一台性能車綠燈時時速300一直衝不就無敵嗎?反正中間誰轉彎
被我撞到都是他違規嘛……他沒讓我是他的錯嘛。
幫QQ. 為了不當龜車結果賀成交
我瞭解樓主的用心良苦了 要來打前幾篇重機裝汽車的
賀成交是業務自己買給自己的業績車嗎
開車還是要小心,防衛駕駛很重要,停看聽...
法院就判了BMW全責,還在檢討神A幹嘛阿???
神A輸了一條命啊,不知防衛駕駛,贏了官司又如何
樓上,今天重機那個是相反,直行車掛了,兩邊都可能阿
所以重點在超速,根本不是誰掛誰掛....
你只要超速,就可能造成任何一邊的死亡
我沒說這些案例誰對錯,只是想講,輸贏其實沒有意義
但是你不能無限上綱防禦駕駛
你無法知道路上誰會酒駕,也無法知道有沒有人思覺失調
超速成這樣 遇到只能當自己衰 是要怎麼防衛駕駛
不是無限上綱,要是我不會綠燈對象還有車過來就左轉
左轉撞車也看過不只一次,都是以為對方會讓才會撞
這案例來說 你要預防看不見的位子有台時速120+的神經病
最好的辦法就是對方遇到紅燈減速才轉
怎麼防禦?永遠不要左轉了嗎
用上帝視角+結果論來讓 誰都會讓啊 當下又不一定能判斷
你能保證沒有神經病120+不管紅綠燈衝嗎
全綠燈 然後無法左轉 要等到紅燈才左轉?
當初還不少認為是左轉車的問題
toyota哪裡沒看到bmw? 法院上說的嗎?那幹嘛一開始慢慢嚕
防衛駕駛,就是別考驗對方會讓...還有大白天的是超光速?
紅燈再轉不是常識嗎,你去板橋看交通指揮綠燈不准你轉哩
推文正好可以跟上面那篇的對比
影片內說 "可能"有看到 另外慢慢嚕是視線差正常左轉會做的
有交通指揮當然看交通指揮的...
你車尾只要超出停止線,紅燈再轉就不會被罰闖紅燈
該路段是彎的 不是直的 而且中間有種樹啊
法院都認為神A有看到對方了..你去看影片後面有講
有看到嚕出來 就是賭而已,賭贏了官司 輸了命
對了彎道 種樹 綠燈 左轉 剛好就是防衛必要條件..別賭
就像過平交道,柵欄沒放下來沒噹噹聲,你也是要停看聽
幾秒有說有看到??? 明明說左轉車有停止3~4秒才開始轉
他就是已經防禦駕駛 停下來確認了
1:28 法院判決書認為
有看到對方 還轉 叫防衛駕駛 那跟我認知完全不合
所以呢??上一個平交道沒放下來沒警示聲出事的
台鐵還要賠車主欸
就沒講有看到啊...你再多看幾次好嗎 多聽幾次
業務載客人在市區開150公里/小時也太不要命
還有那句話是汽車達人說的
停下來3~4秒 是注意車前狀況 代表並非一到路口就逕行左轉
不是法院 而且汽車達人還說“可能”
汽車達人也是說 "可能"有看到 那代表是汽車達人自己判斷
這當初有論戰該處有小弧度 剛好T車死角
所以我才說 這案例是面對看不到的飆車仔 怎麼防
這案例還能解釋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T車應注意時速60內的來車 能注意車速100以內的來車再快
的因為盲灣被擋無法注意
所以直行車超速撞轉彎車 沒有超速太多會變成只有部分責
任甚至肇事主因還歸給轉彎車 就是因為能注意未注意
一公里那個是噴射機嗎?
說直行無敵的都不敢出聲了
飯der業務 顆顆
有看到不代表有責任預期他會嚴重超速
1:28自己看清楚吧,爭輸贏結果出來了,吵這沒用
特斯拉撞行人那個還可以說飛來橫禍,這件比較是防禦觀念
不足
直行車路權哥呢??
早早就說了以為直行無敵的會被打臉打到老媽認不清
防禦觀念咧,要無限上綱你不要出門最防禦,一出門就有機會被
撞死
從轉彎車全責-->你要有防禦觀念啊 haha
1:28逐字稿:法院判決書認為被撞的自小客車在車禍發生前
有停止3到4秒才開始轉彎,但肇事駕駛嚴重超速又沒有
又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才會導致1死3傷的嚴重車禍
開這種速度應該算謀殺了吧 扯
判一年真的是太便宜這種殺人駕駛
直行路權哥現在已經轉彎改口成誰沒命就是誰輸啦 丟臉唷
剛剛去看上訴到高等法院判決 被炮到死的車頭凸一點出去
居然變成判BMW肇事主因的關鍵
106年度交上訴字第132號 268行開始看
開bmw的沒水準駕駛真多。
會酸二樓的可能都是飆仔
中間有路樹,3秒前距離超過100公尺,根本看不到車,
鍵盤嘴砲這麼厲害?
還在1:28 真的是腦補一流 用一張嘴巴在防禦駕駛
如果有看到且有辦法判斷的話 這判決不會BMW全責啦...
當初車禍發生的時候 也是一堆嘴砲在喊直行路權 現在都裝死
路口停下3~4秒做確認 就是有在做防禦駕駛了啦...
說點馬後炮的 他沒停那3~4秒 反而是安全通過 誰知道有飆仔
難道有人會在沒車的時候停下來3~4秒 看到有車才轉?? 邏輯??
150真的太誇張 小於100才算龜車
BMW不意外
市區150根本是要殺人,遇到事根本來不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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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直行重機與自小客相撞 騎士搶救後仍宣告關於這個悲劇,我想先喚醒一下大家的記憶: 新聞 判決書:26
Re: [討論] 枋寮海豚灣車禍分析整篇就是速度分析 憑什麼跳到你的結論? 無號誌路口最好往右匯入不要左轉 因為速限70的省道有騎200公里的垃圾存在?1X
Re: [新聞] 板橋砂石車違規左轉 2大型重機車煞不不是直行就無敵 不是直行就無敵 不是直行就無敵 不是轉彎就全責 不是轉彎就全責10
Re: [新聞] 台64死亡事故!駕駛聞死訊崩潰發抖 吃罰前後燈一定有差,但這個例子真的不是前後燈問題 行車紀錄器影片是時速90公里,然後被超快速刷卡 都有人用影格下去抓,至少14X起跳 另外64的亮度..... 就算不是用行車紀錄器調光也是非常的『明亮』15
Re: [新聞] 高雄4機車連環撞 釀1死4傷 最小才5歲澄清路澄明街這邊是我的生活圈 我曾經車子在閃雙黃燈的路口,以時速20公里的情況下被正修科大的學生撞 正修學生就是這附近交通的毒瘤,超速,蛇行闖紅黃燈的一大堆 就看他們什麼時候被撞死,然後高雄市政府都不管 -----11
Re: [討論] C300撞擊測試 feat. 重機上國道這到底有什麼好吵的,2016年 BMW 試乘車撞 TOYOTA 的案例跟這情況極度相似, 可以google一下判決書。 一審二審不同法官判決都一樣,BMW嚴重超速"全責",迴轉TOYATA無肇責, 而且那個案例 BMW 時速是120km,這個案例重機明顯比 BMW 更快。 當初板上和mobile01也是一堆鍵盤強者在說TOYOTA一定有肇責,1
Re: [問卦] 騎時速170就先輸了吧????還想洗白不是,是他騎重機就先輸了 雖然不是全部,但一堆在那講說重機超速的人,如果今天互調位置 換重機要過馬路,c300嚴重超速撞上的話 八成會說c300是直行車,是重機沒注意直行車路權的錯 你說我瞎扯嗎?4
[問題] 這路口怎麼走才不違法「或」安全假如我開著我剛買的特斯拉 在這個路段旁邊的茉莉灣充滿電之後 要帶著妹仔到對面的五路財神廟拜拜 或是往北開回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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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奧迪發布全新品牌「AUDI」31
Re: [新聞] 台中電動車數破11萬 民憂大樓地下停車場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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