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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原來修法前私法人買房只要半價?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原來修法前私法人買房只要半價?作者
cka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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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個方法可以避
1.子孫世世代代傳下去 這樣被政府抽的稅可以減到最少
2.繼承後
真的要買賣的話,還可以買新賣舊 也可以稍微省一點稅
3.自己努力享受,盡量花到不要剩太多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說法, 跟楊世光沒有太大差別
: 還是一樣那句話
: 你利用低估折舊逃避的稅, 最後都會在處理的時候回沖回來
: 尤其是土地這種這幾年已經全面防堵的資產
: 你用公司持有土地, 在沒有重估的情況下發生繼承, 固然是用淨值計算
: 但日後土地在轉移的時候, 是用 成交價-取得價值 作為房地合一獲利
: 所以雖然繼承時省了10~20%的遺產稅
: 但只要這筆土地處理, 你節省的部分差價會被課20%房地合一稅, 事實上是要付更多稅: 舉例來講, 你用5000萬元買的土地, 30年後已經漲到5億
: 你以取得當時價值, 直接用公司方式給子女繼承, 之後處分土地, 所有稅收是
: 5000萬*10%(遺產稅) + (5億-5000萬)*20%(法人房地合一稅) = 9500萬
: 用個人持有, 以繼承當下公告現值3億轉移的情況則是
: 5000萬*10% + 5000萬*15% + 2億*20%(3億土地的遺產累進稅率)
: + (5億-3億) * 15% (個人房地合一稅) = 8250萬
: 事實上現在最聰明的應對遺產稅方式, 是生前逐年合法轉移, 轉不完的就乖乖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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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yssa101/18 13:57祭祀公業?

IBIZA01/18 14:01買新賣舊退稅只適用個人自用

F9393501/18 14:04很好呀土地兼併 到時候打地主

ceca01/18 14:55養到都更不知道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