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停車空間有必要管理這麼嚴格嗎?
這邊想問一下
我的認知是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設部分規管委會管理
而自己買的車位是約定專用
若今天強制通過車位不准停機車
那是否可以對管委會提侵權訴訟?
畢竟行政法規位階較小
在不影響衛生 安全 外觀的情況下,私產停機車都不准是否有違憲或是民法權利上的侵害?
※ 引述《H2 (超級噴火龍X)》之銘言:
: 近年的社區一定有機車位的,
: 法規規定你就一定要有。
: 所以不要再說什麼沒有機車位了
: 機車位是吃你公設的
: 再來,一個車位大小就是2.5x5.5公尺,
: 停滿車時,摩托車要如何整整齊齊地
: 停放在車格內,不妨礙其他車量動線,
: 甚至不去碰撞到隔壁汽車?
: 然後停車場車道摩托車跟汽車不小心發
: 生擦撞,警察都沒辦法介入處理
: 你社區發生上面這種事情吵就吵不完了
: 所以停車管理還是嚴格點好。
: 你今天給人家方便,
: 很快就被鬼島刁民得寸進尺了
--
跟這種人當鄰居最累
管委會可以規定汽車車道禁止行機車。
約定專用就是要遵守規約。
二樓這招不錯
跟原PO當鄰居真可憐
不是,你不要走歪路,區權會投票,大家沒話講啦
這個過的了跟我說一下 下次放餐車 四輪的
2F沒用吧 可以用牽的
上樓會牽到累死......
什麼叫強制通過?規約是區權會的多數決,整天仇管委會
你可以去輸一次看看
可以試試看怎麼被洗臉,不過別亂告法條導致一庭就被法官洗
臉...
等你示範
少數服從多數很難嗎?
嗯嗯,少數服從多數,沒有對錯
喜歡汽車位停機車的人就選擇管理寬鬆的社區
你們是住戶都不投票嗎 為何強制通過
侵誰的什麼權?去問問律師,不要自己亂解釋法條好嗎
停車格裡停汽車加機車,你有想過隔壁車位進出動線被影響
嗎?那他可以告強制罪嗎?是這樣解釋嗎?
你就去買可以停的社區
沒有不能停 多數決
侵什麼權?汽車位本來就不能停機車 沒機車位讓你停?
規約懂嗎?約定專用被規約限制
法盲耶 多數決誰跟你強制通過 有本事整棟買下來啦笑
死
抱歉噓你 但 你的問題真的蠻糟糕的
欠噓 你去當一次管委試試
笑死!整天在鑽漏洞,去當主委啦!
原po的意思是他家裡沒買車 車位拿來停機車吧
畢竟現在很多買房強迫綁車位 但家裡沒車
老實說純停機車還更有利左右兩邊上下車
而且車位現在幾乎都限制不准租住戶以外的人
對沒車卻被強迫綁車位的來說 確實不友善
現代人認識的字不多 只認識違憲
違憲兩個字叫你默寫寫得出來嗎
什麼奧咖,通過就是多數人,不爽去串聯表決啊
違什麼憲,社區自治條例去看清楚
去告告看就知道了
所以同理,在不影響外觀衛生安全的情況下,陽台可以安
裝鐵窗,走廊也能置物囉!
.....腦子很好使
陽台確實是可以安裝鐵窗阿 有哪個社區會擋隱形鐵窗的?
80
首Po台灣多數社區的地車場都會規定僅限停汽車 有些可以停大型重機 但是腳踏車、普通重機什麼的都別想 契約、法規面先拋一邊 實務面不就只是因為不嚴格最後就會一堆很看了阿雜的東西亂堆一通2
近年的社區一定有機車位的, 法規規定你就一定要有。 所以不要再說什麼沒有機車位了 機車位是吃你公設的 再來,一個車位大小就是2.5x5.5公尺,44
我想順便請問,像我們台北市這快30的華廈地下停車場,有人一直放一些揮發性東西在地 下室,然後時不時噴一下,找環保局,環保局說他們沒辦法介入要問問建管處,建管處說 他們沒辦法管請大樓自行協商,但這種舊華廈管理員根本沒有公權力,請問還有什麼管道 可以找? 有人在電梯貼了告示,還被下面補了一張像是反嗆的酸語,就知道只靠大樓管理員沒救了3
肥宅我這就要說 一個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 跟我哥一起住大樓社區 小坪數一層十幾户那種8
當年年輕氣盛 在租屋處因為找不到地方停腳踏車 當時只好這樣子暫置三天 現在想來也是好笑, 造成困擾了真是不好意思27
法規先拋一邊 搶銀行 闖紅燈 睡人家老婆 也可以的意思嗎 : 實務面不就只是因為不嚴格最後就會一堆很看了阿雜的東西亂堆一通 : 不然的話有什麼缺點嗎?
65
[討論] 電動車充電設備在公寓大廈裝設的難處見到新竹某社區有特斯拉車主裝設充電設備對簿公堂還被判拆除的結果真心擔心會有更多管委會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不給裝,雖說車主硬幹錯在先,我們是否也應該做些什麼促使修法來讓這問題能夠被更理性的討論. 所以寫了封信寄給高嘉瑜委員,大家還有其他建議嗎? 委員您好, 民常見委員多次為民眾爭取車輛相關權益諸如和泰汽車煞車問題, 油電車電池保固, 電動車國家政策發展, 甚至自己也是用油電車代步.日前賴副總統擔任行政院長時也有宣示希望在2030年時可以達成公車全面電動化, 2040台灣禁售燃油車輛. 面對世界潮流諸如今年歐盟的電動車銷售總量已經超越柴油車等,台灣對電動車相關配套法令實有檢討的必要首先就是充電的問題. 委員應該清楚台灣目前居住環境仍以公寓大廈為主. 是故倘若電動車車主無法在自家公寓大廈裝設充電設備, 對於電動車的推廣將是很大的障礙. 但許多車主向管委會申請充電設備安裝時, 卻常因管委會無謂的擔心, 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處理態度, 而沒辦法針對這議題理性討論. 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規來看, 第六條第四款也沒強制要求管委會對住戶申請管線通過共有區域時如果要予以否決需要有任何理由. 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 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如此的過時法規就會造成電動車車主及管委會的對立. 甚至為了裝設充電設備對簿公堂, 破壞社區和諧也無助政府政令推動及環保意識的追求49
[閒聊] 管委會不合理的規定需要遵守嗎?如題, 借房版問一下, 小弟住的社區算是公寓型社區, 也就是社區有管理員,進入社區後有社區內自己的道路那種, 之前管委會有幾個住一樓的住戶認為機車太吵,17
Re: [閒聊] 公設比從32%降到20%的差異實坪制的關鍵在於共有部分到底要不要登記 因為如果公設登記 但不計價 沒甚麼意義 因為還是回歸到總價考量 公設不登記才會影響建商蓋公設大小的意願 所以目前產官學界討論的是區分所有建物 共有部分是否要登記 還是和日本依樣 不登記 用分管契約管理13
Re: [問題] 社區的機車停車位雖然899的ID令人覺得討厭,但幹話講的正確也不能全盤說人家不對 我目前也是遇到相同狀況,板橋浮洲橋附近的社區 這樣講應該算很明白,就不特別指明哪個社區 規約大部份都會是一個草案,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受權管委會來訂定,實際做法不可 能逐條投票來表決11
Re: [新聞] 輪椅疑遭塗3秒膠…身障夫爬50公尺進電梯看到這則新聞,小弟所住的社區去年也有遇到停車場的爭議,剛好家中有人擔任委員 所以瞭解了一些規範,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 *以下是個人經驗分享,如果有錯誤還請指正 1.現在「大多數」車位都是法定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只是「約定專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五、約定專用部分:6
Re: Fw: [新聞] 輪椅疑遭塗3秒膠…身障夫爬50公尺進電梯車位實際上有分好幾種 比較常見的就法定車位跟增設車位 先不講獎勵車位 法定車位的使用限制由區權會決定 或是區權會授權管委會制定管理辦法4
Re: [閒聊] 嚴打使照下商店型態敝人以前社區故事, 美美的地下室公設其實背後 原來很多都是機車停車位二工改, 很多住戶想法也跟你一樣, 阿摩托車那時候沒有這麼多要停啊,2
Re: [閒聊] 機車漏油不處理機車跟汽車車位多數都不是住戶的專用產權, 機車位基本上多數都是共用空間, 屬於住戶共有,為管委會管理 法定車位則屬於約定專用, 為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亦為管委會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