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重購退稅後的自住定義
※ 引述《blackpig (黑毛豬)》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關於重購退稅後的自住定義
: 時間: Thu Jul 18 06:18: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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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太太名下有一間房,買房時因為裡面的原房客預售屋還沒交屋,所以讓他繼續租。
: 預計明年年初會收回,我另外也買了間預售在橋頭未來市,代銷說預計明年年底會交屋。:
: 我查了網路,關於重購退稅的規定有提到
: "以本人名義出售自住房地,而由配偶名義重購者,亦得適用"
: 想用我的新房將我太太的房子以重購方式抵房地合一,等房客走後將全家戶籍遷入舊房,: 一年後剛好新屋交屋後再賣出,這樣符合換屋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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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目前看到大部分人的問題是出售前屋實質自住的規定是否屬實,
: 我因為舊房跟工作都在桃園,這應該沒問題。
: 但我的問題會是新屋遷入戶籍後須自住五年的事實認定。
: 新房在高雄,如果交屋後只將全家戶籍遷入,我在桃園有住所。
: 國稅局會事後追查新屋的居住狀況,認定未實質自住,追繳退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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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針對上述兩個問題,有沒有人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分享,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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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chrei: 居住事實其實是看戶籍認定 07/18 08:04: → schrei: 若出租有沒有給房客請補助這樣 07/18 08:04: → blackpig: 租客未申請補助,也未入籍,所以我並不擔心 07/18 08:49: → blackpig: 我只要再入籍一年,應該就沒問題了 07/18 08:49: → blackpig: 我擔心的是新房,因為工作在桃園,明顯高雄是不可能去住 07/18 08:51: → blackpig: 所以擔心國稅局之後以這個理由追稅 07/18 08:51: 推 g0204: 你新房在高雄 實際住桃園 根本不會過 過了也會被追回! 乖 07/18 09:45: → g0204: 乖繳稅 戶籍全簽也沒用 07/18 09:45: 推 jpbptjp: 只能說現在越查越嚴,你畢竟不是真自住,要有被查到補稅 07/18 09:46: → jpbptjp: 的心理準備 07/18 09:46: 推 h49072002: 會查新屋有沒有住 07/18 10:10: → h49072002: 所以你退稅只是送出去而已 之後還是會被追稅 07/18 10:10
謝謝大家的說明,看來這招是行不通了。
不過我有另一個想法,想再請教各位。
如果我將高雄的房子用社宅出租4年,最後一年不出租,
我太太搬進去並入籍超過一年才賣掉,之後再用重購退稅買桃園的房子,會有問題嗎?
我記得自用不一定要本人,也可以為配偶。
因為太太是高雄人,說法上會是父母身體不好,她回高雄照顧,我留在桃園工作。
而且那一整年就真的在高雄住,留下生活紀錄,包括帳單、就醫紀錄等。
但因為最後又買回桃園,這樣會被國稅局刁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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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真的有住 何必想這麼多漏洞去鑽?
我哪有鑽漏洞,我太太真的有自住呀
只是怕國稅局的人難搞,最近聽到太多主觀認定的例子
比如說前陣子有版友分享,說租金太便宜也不行,被補稅
所以怕認定上出問題,畢竟新房跟舊房是在不同的縣市
是我我會換個說法 我怕一語成讖
重購退稅其實要用在45%房地合一稅的才是最划算的
租加自住都五年了,房地合一稅都只剩下20%了
上面板友的意思是,如果真的有長住在那間房子,不管承
辦要你提供什麼佐證,你也能很容易提供出來,根本不必
擔心有的沒的,其實很多會上來問的就是沒真的要自住y
重購退稅就是你賣房賺得要繳稅,自住照顧你重購才退
你買的要比賣的更高價才會退,你賣的都租人.
本身就是鑽漏洞..只是租客沒去報補貼而已
應該不太會回查新屋的居住狀況,因為你新屋戶籍也是要掛進去
5年內追稅應該都是發生在新屋戶籍有異動的狀況(搬or賣)
對 你有自住 但你不就是為了重購退稅才故意回去住一年
如果你真的有自住的話 何必要有說法
這樣你實際上真的有住 不用擔心啊
我租人用社宅,光明正大報稅,哪裡有問題
最後一年太太自住本來按照規定,一年以上也完全合法
5年後剛好小孩都上大學,岳母年紀大,太太剛好回去陪她
說我鑽漏洞,我實在不能接受
難道盡子女孝道,順便節稅,有何不對
你反應過大了喔 如果你本身就有自住事實又提得出證明
那何必需要問別人意見能不能退稅?
而且你一開始也沒說是要盡孝道 是這篇才說的
確定是一開始就這打算還是被說了才補上這些
這篇還特別強調 你有另一個想法
上面回文跟下面推文兩個完全平行時空
節稅沒有不對,但你的說法就是在打自己臉
還是要我幫你框起來你兩篇文章跟現在自己推文說什麼
針對性的是你吧,第一篇我承認我沒有要自住
但我第二篇的做法是真的有自住,剛好之後也有換房的打算
誰要針對你= = 我不是正常回答你能不能退稅嗎
以及認定自住事實
你的說法要跟國稅局說 你提出自住事實的證據給他們審核
就好了 記得你老婆的收件信那些全部都要寄到高雄
我前天才幫忙送一件 要不是請管委會開自住事實
就是你要把那些信件都留著複印給他們
我又不怕,我一定提的出證明,只是之前太多光怪離奇
那就........不用怕阿
所以才要問大家意見,畢竟不同縣市
何必跟網友說是要照顧父母的說法
就像之前說租金偏低的例子,我就覺得很荒謬
不會荒謬阿 國稅局認定AB約來抓你偏低不想申報
買哪裡一直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在要賣的地方有沒有真的
自住事實
所以我說了,認定很主觀,那個例子就是國稅局沒證據
反而你要提證據,這種主觀認證,正常都會擔心呀
我擔心的就是,前面合法社宅出租,後來不租改自住
我即使提出照片、帳單等證明,他還是不信
單純只是因為我之前曾進行出租,這樣例子很多好嗎
你沒看到之前就有網友再討論,曾經出租就會被貼標籤
配合政府社宅策略,還不如當地下房東
國稅局只打出頭鳥,誰叫你曾經合法報稅,就用放大鏡檢視
我的例子又是不同縣市,當然就更有理由被刁
可以 房仲也都是這樣教
我剛拿回7位數的退稅,申請被要求買賣房的所有金流
因為買賣房屋的所有人都要同一個人,要有居住事實
稅局還派人到場查訪,這是我的成功退稅的經驗
重購退稅和抵稅是兩件事情喔~
說真的一年也是大家的經驗談,承辦要搞你也沒辦法保證
你住一年就會給你退
我被查過,你兩邊新舊都要有包裹、水電、信件、醫療記錄
,這篇理論上可以,但操作時間不要那麼精準,然後要有心
理準備這筆錢就是會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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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國稅局會查核居住事實嗎?不止重購退稅 連自用住宅,公益出租人都查 我給報稅請補助的房子,房客電費500多,水費100多 國稅局要求房客的信用卡 手機帳單 每天幾點幾分回到家裡紀錄36
[請益] 工作地點變更,該賣房還是出租?各位大大好,小弟個人年收約100出頭,現金有快200,太太年收約5-60,現金50。 我在前年年底時購買在桃園大竹的9年室內2x坪平車物件,含裝潢家電共1200入手,在去年四月交屋。原本工作地點是在台北港,因為小孩在去年年底出生,我是沒有爸媽支援,所以太太跟小孩先回鳳山娘家居住,我工作也暫時換回到高雄上班。上班地點在永安區,從太太娘家開車過去約40分鐘。 昨天跟太太討論過後,覺得桃園的房子好像已經暫時不太需要了,太太也是比較偏向想回高雄,因為她的朋友生活圈跟家人都在高雄,目前討論出來有幾個方案: A:桃園房子賣了,換高雄的房子。因為一直住太太娘家時間久了總感覺不太好。缺點是我很喜歡桃園那間房子的格局、裝潢,也不完全排除未來我有可能回北部上班。 B:桃園房子先出租,再買一間高雄的房子,這樣子我的現金都要用掉了,我是怕我的每月還款壓力太大。而且我是想說A方案的話好像我在交屋後兩年內還可以用重購退稅的樣子。17
[請益] 重購退稅的問題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如果A買了一個自購自住的房子 然後B也買了一個自購自住的房子 接著兩年內A跟B結婚 A把自己的房子賣掉並遷戶籍到B那邊一起住11
Re: [心得] 重購退稅 實戰分享我來做些小補充好了: ※ 引述《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重購退稅 實戰分享 : 時間: Sat Oct 1 13:38:43 2022 :8
[請益] 房地合一這樣操作可以嗎?跟老婆一人一間,兩間在A7, 目前在規劃幾年後出場的操作方式。 A 自住,掛我名下 B 低總租人,掛我老婆名下 預計A滿6年時賣掉。4
[請益] 出租 重購退稅請問如果我的A房子出租且讓房客報稅,之後買B屋後,開始執行不出租自住一年,之後在 一年內賣掉A屋,是否符合兩年內重購退稅呢? --5
[請益] 重購退稅相關問題請益各位大大好,之前有發文問過舊家房子要租還是要賣掉的問題,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小弟受益良多。目前是傾向於把舊家給賣掉使用重購退稅。我想請教關於重購退稅的相關問題,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麻煩各位大大指點,謝謝。 我跟我太太是共同持有桃園的房子(總價1200),現在是已經買了一間總價925的高雄二房預售,預計年底交屋,打算使用重購退稅,不過發現一些問題。 1,首先我們的共同持有是不是要取消掉改成單人持有呢?要使用重購退稅的話好像是要掛在同一個人名下(登記人跟借款人好像都要同一個?),那這樣是不是都掛在我身上比較好? 2,如果都掛我名下,那跟銀行的第二戶只能貸七成,我看去年的新政策是可以跟銀行簽切結書要一年內把舊屋賣掉就可以貸到8成了沒錯嗎? 3,舊家不能有租貸行為,這方面我有符合,不過要有自住的依據,阿我都已經搬到別的地方了要怎麼有自住的依據..工作也從桃園換到高雄了,這部分不知道怎麼辦?4
Re: [請益] 重購退稅設籍問題覺得是新聞內容條件列的不夠清楚, 容易讓觀者混淆 0_0a 先整理出關於房地合一的兩項自用優惠: ●自用住宅400萬免稅額,超過400萬部分以10%稅率計算。 (一)個人or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3
[請益] 重購退稅問題-先買後賣在林口看了兩年的房子上週終於畢業了,受益於版上許多文章之後有機會再來分享一下 心得文 進入正題: 小弟四年前在桃園有購買一間小兩房目前跟太太都住在這裡,目前因為工作的關係所以 在林口買了另外一間房子,想詢問一下各位大大們在桃園家賣掉之前或之後關於重購退- 目前重購退稅的認定越來越嚴苛了, 也因為是國稅局在辦理,所以你跟國稅局確認會比較理想一點 有出租,基本上就要租月滿的一年後了! 再來就是看你目前有幾間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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