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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財產交易稅計算方式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財產交易稅計算方式作者
Chiachiachih
(Y c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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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各位地產達人,小弟去年賣了一間房產
101年取得時合約書載明房屋500萬土地500 萬總價1000萬,去年賣掉合約書僅載明總價1500萬未分拆房屋土地各別價款(房地比拆算後30%),請問報稅時可否以1500萬*0.3=450萬(房屋價款),試算財產交易所得稅450-500=-50不用計入財交稅!這樣的報稅方式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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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03/04 00:26不可行 財產交易所得稅不看你買賣價

IBIZA03/04 00:27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評定現值*各縣市規定的所得比例

Chiachiachih03/04 00:32房地舊制,計算方式不是這樣?

IBIZA03/04 00:33財產交易所得不是房地合一稅

IBIZA03/04 00:34房地合一稅 是 過戶後30天內 以實際交易金額申報

IBIZA03/04 00:34財產交易所得稅只房屋部分的收入, 而且是用評定現值套規定

IBIZA03/04 00:35比例計算

IBIZA03/04 00:35然後合併在次年的所得稅申報

Chiachiachih03/04 00:38#1RJM1bjw (home-sale)

Chiachiachih03/04 00:40我是參考https://moptt.tw/p/home-sale.M.153179760

Chiachiachih03/04 00:405.A.B7A

Chiachiachih03/04 00:40這篇文章

kklarinet03/04 07:13

s87414072503/04 08:35我的認知, 舊制房地產在買賣, 其實原則也是看成交

s87414072503/04 08:35價 ,是真的查不到當初的買價,稅局才會用房屋評定現

s87414072503/04 08:35值乘上比率的情況當作所得,可是po,您的可能風險為

s87414072503/04 08:35拆分比合不合理,你的原始購屋合約已經有寫到當初拆

s87414072503/04 08:35分土地房屋比率是1:1,現在是2:1,國稅局一定會根

s87414072503/04 08:35據這點跟您有認知上的爭議,會問您怎麼決定這個拆分

s87414072503/04 08:35比的 ,這也是早期大家遇到的問題,所以大家省事情

s87414072503/04 08:35才會都用評定現值那個方式

s87414072503/04 08:39這個訂定在“各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

s87414072503/04 08:39規定”裡面,所以只要您的拆分比依據合理,稅局也能

s87414072503/04 08:39接受,您的方法是可以的,只是您要舉證不少東西,目

s87414072503/04 08:39前國稅局除了合約書外,有可能會要你提供當時金流,

s87414072503/04 08:39畢竟契約不一定只有一份...

s87414072503/04 08:42然後再者,您這次賣出的合約,我會建議您把拆分比例

s87414072503/04 08:42寫進去或是補進去,不然稅局有可能不會認定,此外,

s87414072503/04 08:42以往常見拆分比是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的比

s87414072503/04 08:42率去拆的,以上為本人意見供您參考。

piliwu03/04 10:01舊制也是看成交價,你用現值報要有個大前提就是國

piliwu03/04 10:01稅局查不到你的

piliwu03/04 10:01成本,前總統候選人很大很屌吧,他舊制用現值報被

piliwu03/04 10:01中區國稅局連補

piliwu03/04 10:01帶罰有上新聞

piliwu03/04 10:02用合約價拆也會有風險你在想什麼國稅局比你清楚不

piliwu03/04 10:02要懷疑

gowith03/04 23:26推s87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