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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房地合一6年400萬免稅 夫妻贈與可否併計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房地合一6年400萬免稅 夫妻贈與可否併計作者
eddisontw
(沙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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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職業十年以上代書

今天突然接到電話
有客戶問

他想做夫妻贈與
原本先生持有全部想改成夫妻共同持有一人一半

但是打去國稅局問
國稅局跟他說夫妻贈與的話
太太的部分
就不能適用持有期間六年免稅400萬的規定

先生的部分最多也只能適用一半
就是200萬免稅

個人認為不太合理
不是函釋裡面本來就有提到夫妻贈與取得的
持有期間要合併計算嗎

為啥這個時候又不能算了
有高手解惑嗎???
一直以為夫妻贈與可以合併計算的欸
有大大可以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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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5566200804/22 23:26贈與完自住滿六年就符合了啊

gy5566200804/22 23:27不然我自住五年多 結個婚滿六年 贈與過去就符合也很怪

Takadanobaba04/22 23:59我覺得贈與後400萬免稅的持有時間也應合併計算。如

Takadanobaba04/22 23:59果不行,先生的部分就要拿滿400萬免稅不應減半才合

Takadanobaba04/22 23:59理。

panmomo04/23 00:02覺得書面函詢會比較準確,有些公務員自己也不懂

panmomo04/23 00:02照理說應該是合併計算

zxcvb770004/23 01:45噗 你當代書還跑來問這個XD

chouwang6804/23 01:47與權利義務有關的我會有函文,尤其是租稅相關,民意

chouwang6804/23 01:47信箱是很好用的工具,日後舉證之用。

summerair1104/23 03:15解釋是說房地合一持有時間併計,沒說優惠稅率部分時

summerair1104/23 03:15間併計,你不能自己擴張解釋,就算他真的是不合理的

summerair1104/23 03:15也是一樣,可以要求內政部針對這個部分做新解釋,但

summerair1104/23 03:15是現階段就是不能

summerair1104/23 03:23我講另外一個例子,現在34-1修正優購規定區分所有建

summerair1104/23 03:23物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切結:「本案移轉之○○建號確

summerair1104/23 03:23實為社區公共設施性質或○○地號確實為供社區聯外之

summerair1104/23 03:23私設通路」所以不涉及優購免切結書,但是非區分所有

summerair1104/23 03:23建物的社區透天持分道路卻不行,這也不合理不是嗎?

summerair1104/23 03:23但是現行規定這樣就是要附切結書呀

panmomo04/23 08:39謝謝原po點出問題,若不知情者夫妻贈與,損失就大了!

panmomo04/23 08:45(借問一下,若倒過來,原本共同持有一人一半改成夫或妻

panmomo04/23 08:45一人所有,也會有相同問題嗎?)

xdxd331004/23 10:21蠻合理的阿 你不可能兩個人都用 然後可以減免800萬

xdxd331004/23 10:22所以正常就是 你夫妻各半 最後只能減免各200萬

xdxd331004/23 10:24但是妻子沒有持有超過6年 所以只有夫可以免稅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