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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夫妻共有是否不明智?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夫妻共有是否不明智?作者
Freighter
(貨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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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rstyguys (向前行)》之銘言:
: 【背景與想法】
: 1. 幾年前夫妻AA買了一間房,登記為共有新北、蛋殼區)
: 2. 中短程規劃,5~10年內讓小孩就學或補習方便換房,
: 加上工作上預期年資帶來薪資調整
: 改買北市房 (坪數上不一定是小換大,但總價是免不了)
: 長程規劃是夫妻退休後,可換到醫療資源尚可的蛋殼或更外緣
: 但追求較大居住空間、社區管理
: 3. 當初登記為共有,其實是理工宅想法很單純,覺得既然夫妻都有出力
: 那就讓登記反映事實,也讓兩方名下都有一定的資產
: 理財面上,有考慮到太太是公務員,首購利率優惠也沒比公務人員好
: 所以登記共有用掉首購優惠其實還好
: 4.夫妻或雙方家長心態上,對於房產怎麼登記不會有堅持或心理障礙
: 【問題】
: 1. 雖然目前沒有買房需求,但房市很熱也開始會看房版&新聞
: 前陣子政府打房的六都第二間房無寬限、利率1.6% 以上,讓我跳腳.........
: 這樣根本打到自住的一般小家庭吧!
: 除非家裡有恆產可暫居,不然一般來說應該都是先買後賣?
: 避免中間過渡期的搬遷、賣了之後何時能買到房的不確定性、賣房附加短租讓買方殺價的空間
: 實在是很靠杯這個政策,也因此有了是不是要把現在這間房轉到其中一人名下的想法?
: 這樣做的話,日後買房可以避免掉前面所說的貸款限制嗎?
: 2. 小弟理財觀念差,後來才發現身邊的夫妻幾乎都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
: 理由:一生一次的土增優惠、首購優惠等不一而足
: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麼考量這件事的?
: 如果就理財節稅角度來說,真的共有是比較不好的作法
: 那現在每年按比例移轉到一人名下,日後這些優惠真的可以適用嗎?
: 認定標準是賣房當下的持有情況嗎?
: (雖然夫妻沒有贈與稅考量,但怕一次轉過去,萬一轉出的人不幸GG,
: 兩年內會被視同為遺產課稅,所以想說分批轉,降低風險)
: 3. 不知道還有沒有小弟沒考量的點,要及早做規劃的?
: 最後再抱怨一次!第二房限貸的政策真的不食人間煙火!理性AA的夫妻想哭

1.是,記得贈與的計算現值不高,蛋殼區有機會免稅。
2.是,夫妻共同持有沒什麼好處。
3.理性AA的夫妻,可以採用下列兩種方式:

<1>預告登記,但預告登記不能對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仍有風險。
<2>信託登記,一個當委託人,一個當權利人,這樣可以避免掉預告登記
的風險。

貸款的話,就一個人當主借,另一個當連帶保證人,可請銀行從兩人戶頭
每月各扣一半應繳貸款。

如此,完全AA制實現,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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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2812/11 16:48夫妻贈與免稅

Freighter12/11 17:04原來免稅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