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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

看板home-sale標題Fw: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作者
butt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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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UbHBlEy ]

作者: ks32437 (dcbz2234)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
時間: Tue Apr 14 09:33:32 2020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陳韋帆

3.完整新聞標題: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4.完整新聞內文: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蕭琪琳說,該名房東將3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承租人接觸房東時,雙方聊得很愉快,房東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7~8個月後,由於房客失聯,屋主到了透天厝找尋房客時竟發現,竟發現是別人住在裡面,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不是自己。

房東當下以為自己印鑑證明、權狀、印鑑章遭到盜用,趕緊跑到銀行查看,結果一看之下全部都在,疑惑又無奈之下,只好到警局報案,告知自己可能遭偽造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警方受理後一查之下,原來該透天厝遭法院拍賣,仔細追查後才發現,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就讓房客收發信件,所以房東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

由於完全被蒙在鼓裡,房東未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向法院申請拍賣透天厝,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出。

為何無法向法院追討房子?蕭琪琳指出,該房子經法院拍賣售出,依現行法令房東要取回房子相當困難,只能向該名房客追討損失,但該名房客早已消失無蹤。

蕭琪琳說,此類詐騙、偷設定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而倘若是被拿去做銀行貸款,銀行若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同樣可以立刻打到地政事務所提醒自己才是屋主,倘若無法擋下,依然可以立即打到銀行告知,案件就會被擋下來。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68728

6.備註:想不到出租房租風險也一堆欸 被房客惡搞就算了 這間直接被賣掉 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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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ku: 把"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上個色吧 04/14 09:35
ARCHER2234: 有點沒看懂,法院明明也有疏失,但不能跟法院求償嗎? 04/14 09:35
vowpool: 遇到白鷺了04/14 09:35
susaku: 這根本不是出租的風險 是屋主北七04/14 09:36
vipgk2002: 偽造本票法院沒有認出來沒責任嗎? 04/14 09:36
bg00004: 我認為這是公務機關的疏失耶 04/14 09:36
ARCHER2234: 對啊。。。 04/14 09:36
pita30: 這招跟本沒辦法防阿...04/14 09:36
bg00004: 國家應該要賠償! 04/14 09:36
conanhide: 這是app業配文嗎 04/14 09:37
tarngwon: 但,之前案例都已經被害無法追討了!04/14 09:37
baiya: 要租給別人 保險箱存款都放給房客代管是吧 心臟很大 04/14 09:37
kixer2005: 真是扯爆了04/14 09:37
william12tw: 怎麼可能這樣無法可管?04/14 09:37
bg00004: 而且偽造的..怎麼可以成為真買賣?04/14 09:37
phoenixhong: 這新聞不是時有所聞?到現在還沒修法?04/14 09:37
ARCHER2234: 所以立委都死人,完全沒想要修法嘍04/14 09:37
bg00004: 既然是偽造的那買賣當然不能成立啊 04/14 09:38
kixer2005: 法院的來文要送達代收要直系親屬 郵差在幹嘛04/14 09:38
solsol: 不熟 本票裁定這麼隨便過啊?04/14 09:38
ARCHER2234: 啊~法院自己裝成善意第三人吧~XD04/14 09:38
pita30: 房客租房前哪會知道你戶藉在這,租了之後才決定出這招也 04/14 09:38
hua0122: 又是本票詐房 已經好多案例 04/14 09:38
pita30: 太狠 04/14 09:38
ARCHER2234: 笑死04/14 09:38
glacialfire: 這什麼怪招04/14 09:38
geesegeese: 主要是本票裁定要廢除 04/14 09:38
kk8921647: 真的太壞了 04/14 09:39
Ben40: 偽造的是本票而不是房屋買賣吧04/14 09:39
wheat1130: 國賠ㄚ 04/14 09:39
geesegeese: 現在人還能開本票啊?百年前的制度 04/14 09:39
gerund: APP葉姵文+1 04/14 09:39
Behind4: 台灣人就是這樣騙中華民國的呀04/14 09:39
conanhide: 本票裁定這邊有什麼用?本票裁定是真的???04/14 09:39
tgth: 台灣以後極有可能到處都會是這樣 能陶的快點陶 04/14 09:40
geesegeese: 現在都快5g了,授信請找銀行徵信,幹本票害死人 04/14 09:40
※ 編輯: ks32437 (49.216.44.242 臺灣), 04/14/2020 09:40:26
Goldentoad: 智障喔 04/14 09:40
coffee112: 太屌啦 04/14 09:40
waei2020: 這國家問題吧? 04/14 09:41
bamama56: 某樓講反了 國民黨就是這樣竊取台灣的 04/14 09:41
fishophobia: 誰說代收要直系親署阿 04/14 09:41
mrfreud: 這真的是沒有犯罪成本的方法 案例很多 幾乎無法追討 04/14 09:41
iwinlottery: 打房高手 04/14 09:41
xpsecret: 這招有點屌欸= = 04/14 09:41
einard666: 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 阿你戶籍地就是被人住走了 怪誰 04/14 09:41
douge: 無法追討是立法院故意不修法 04/14 09:41
Ruination: 申請法拍不用確認身份嗎? 04/14 09:41
mrfreud: 法院也沒有國賠責任 因為法制上 法 官 沒 有 責 任 04/14 09:42
waei2020: 公務機關嚴重疏失 04/14 09:42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utt1106 (218.32.44.187 臺灣), 04/14/2020 09:42:10

kusomanfcu04/14 09:45別讓房客入戶籍就好啦

Unsullied04/14 09:46這房東太善良

kusomanfcu04/14 09:47善良被人欺,這世道就是這樣。。

piliwu04/14 09:47這公文送達有沒有合法我很懷疑

piliwu04/14 09:48房客如果沒有入籍他不是同居者不能代收公文

kusomanfcu04/14 09:49對啊,所以才說房客不能入籍很重要

rig212104/14 09:51去貸款就好啦,有錢花銀行還幫忙把關,抵押權在銀行手上

rig212104/14 09:51也不能隨便過戶。

kusomanfcu04/14 09:52戶籍用途是學校要看戶籍問題其他根本沒差,是國家行政

kusomanfcu04/14 09:52問題

kusomanfcu04/14 09:53無良房東被騙走房可憐喔

castalchen04/14 09:55只要是表見同居者受到就有送達效力,跟戶籍無關。就

castalchen04/14 09:55算沒人收,貼在牆上也有送達效力。法院被假本票詐騙

castalchen04/14 09:55的部分的確可以起訴確認債權不存在再依照不當得利要求

castalchen04/14 09:55返還。但詐騙者當然已經消失或脫產。要要求法院賠償,

castalchen04/14 09:55依照國賠法13條要公務員犯罪被判刑確定才行,這個案

castalchen04/14 09:55件中公務員也是被騙,實際上幾乎不可能構成犯罪。

alex839804/14 10:00透過法拍 物權移轉 只能跟租客求償

alex839804/14 10:01找不到人

sdhpipt04/14 10:03這招出現在新聞好多次了

castalchen04/14 10:04只要房地產有設定抵押 要轉移前 銀行要塗銷抵押貸款

castalchen04/14 10:04都得跟屋主聯絡,基本上就可以預防這種情況。所以就

castalchen04/14 10:04算貸款還完,我設定抵押還是不會塗銷。

sdhpipt04/14 10:06樓上這招我也聽人講過 有些很有錢的人貸款還到剩個位數

sdhpipt04/14 10:07故意不繳清 就是要讓銀行幫忙看房子

castalchen04/14 10:08這個問題跟房客有沒有入籍無關 重點在屋主沒有實際住

castalchen04/14 10:08在戶籍地址

castalchen04/14 10:09而司法文書都是送到戶籍地

Kirov04/14 10:11果然是專業的房版

sdhpipt04/14 10:13所以說屋主最好不要設籍在出租的房子

castalchen04/14 10:16為了稅、學籍、福利等等考量 台灣戶籍跟實際居住地址

castalchen04/14 10:16不一樣的狀況很普遍 長期都有詐騙集團在盯著這個漏洞

castalchen04/14 10:18民事訴訟法也為了這個問題 把本票裁定改成只有執行力

castalchen04/14 10:18沒有既判力 讓受害民眾可以提告 不然以前受害者甚至連

castalchen04/14 10:18提告都困難

hendryinptt04/14 10:22這標題也太爛了,這是哪門子合法

ppp0000304/14 10:25一堆不懂裝懂 本票裁定的制度就是這樣 諸位民選立委制定

ppp0000304/14 10:25這種案件很多 有本票裁定有支付命令甚至判決的

newsph04/14 10:32看起來到底哪裡合法了?

geral7402604/14 10:33法匠只會說 不爽去修法阿

newsph04/14 10:36就違法可以求償 只是對方可能不知道跑哪去就是了

castalchen04/14 10:37要完全預防 只能改掉本票的形式審查制 但這樣本票制

castalchen04/14 10:37度也等於廢掉了

jay11110104/14 10:55標題的合法是指買賣的部分阿~~看一下內容好嗎....

jay11110104/14 10:58簡單來說就是無權處分~~對善意第三人來說買賣契約是成

jay11110104/14 10:58立的

eipduolc04/14 11:05這招最大的惡意就是扯第三方進來

eipduolc04/14 11:06讓整件事像啞巴吃黃蓮一樣

castalchen04/14 11:07拍賣非法律行為 就沒有所謂有權無權處分問題

castalchen04/14 11:07只是保護善意相對人

ooxxooxx04/14 11:22請問用地籍異動即時通就可以安心的嘛?還是要遷戶籍呢

likewinnie04/14 11:25貸款剩個位數故意不還,沒有信用不良問題嗎? 感謝

kusomanfcu04/14 11:25別讓房客進戶籍就是一關,第二關居住地同戶籍地

kusomanfcu04/14 11:26只還利息根本沒差

kusomanfcu04/14 11:26可以增貸抵押貸1萬啊

antiyahoo04/14 11:27記得一定要有他項設定

kusomanfcu04/14 11:27你一萬用5年去本利和轉帳自動還是有差喔

kusomanfcu04/14 11:29你房客沒進戶籍 簽收本身就是行政瑕疵了

sdhpipt04/14 11:29屋主戶籍遷走才是最重要的 這樣法院文書根本不會寄去那

Nubybee04/14 11:43說真的遷走戶籍..真的有心人要拿到屋主新居的信件,很難嗎

Nubybee04/14 11:44我家雙掛號管理員都可以代收的..買通管理員就好..

sdhpipt04/14 11:49沒有那麼簡單啦 管理員有輪班 你要把共犯擴大到多少人?

sdhpipt04/14 11:50你怎麼知道法院文書投遞時間是哪一個管理員值班?

sdhpipt04/14 11:51管理員年薪五六十萬 你要出多少錢才讓他願意當共犯?

keinlai04/14 11:53買通管理員是哪招@欸@

sdhpipt04/14 11:53這跟房仲送點小禮物讓管理員幫忙報消息是不一樣的等級

sdhpipt04/14 11:55你是管理員 你也不會呆到幫他人攔截法院文書吧 而且一般

sdhpipt04/14 11:57管委會很多都規定不代收法院文書 避免吃官司

castalchen04/14 12:00這個事情從頭到尾跟房客戶籍無關 不相信的請去查詢判

castalchen04/14 12:00決 看看有沒有給不在籍者簽收就不算送達的判決

castalchen04/14 12:01很多人愛用自己的感覺解讀法律 吃虧再來哭喊司法不公

castalchen04/14 12:01恐龍法院也來不及了

THANN04/14 12:20法院沒發現是假本票[email protected]@

ganninian04/14 12:49反正根本之道就是別塗銷抵押權

Jose04/14 12:50標題怪怪的 假本票合法在那?

askachage04/14 14:04最好把戶籍遷走,別讓租客收到重要的信件

askachage04/14 14:05別為了省那一點點稅金然後得不償失

askachage04/14 14:06支付命令根本是詐騙的好幫手

SweetLee04/14 14:32買通管理員不如買通郵差 只要買一個

eipduolc04/14 14:37法院沒有驗本票的義務

zebirlin04/14 14:51垃圾法律 隨便偽造說你欠我五千萬,法院也不起疑喔?

usan04/14 15:31所以偽造本票,法院沒認出來,沒有疏失喔,難怪台灣詐騙集

usan04/14 15:31團猖獗啊

chouwang6804/14 15:36送達代收人從來沒有規定戶籍,民訴送達章節認真看一次

chouwang6804/14 15:37好嗎?!偽造本票法院就是要知道是不是你本人作成的,

chouwang6804/14 15:38才會雙掛號通知你有人拿你的本票來給我們請求裁定,

chouwang6804/14 15:39如果不是你作成的快來抗告。

chouwang6804/14 15:41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戶籍放在你真正居住地,如果真必

chouwang6804/14 15:42要或是定期國外的,也有很多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nephrologist04/14 17:20現在公家機關有的不是會戶籍地跟居住地都通知

nephrologist04/14 17:21法院還不會這樣做嗎

Ensidia04/14 17:38會啊 但是他八成居住地 戶籍地都是租人的地方...

Ensidia04/14 17:38只能說沒常識自己做死...

Ensidia04/14 17:40尤其他還提醒房客要幫他收信...特別提醒通信地址也在這

Ensidia04/14 17:40這種租人也不可能會去公證

Ensidia04/14 17:41他平常寫資料一定也都為了方便都很隨興啦 全部寫租人處

Ensidia04/14 17:41然後都同上同上同上

Ensidia04/14 17:42說不定連印章都留一顆給房客呢

nephrologist04/14 17:50居住地為什麼不寫自己實際居住的地方 戶籍地可以理

nephrologist04/14 17:50居住地不懂

nephrologist04/14 17:51還是因為低調不讓外人知道實際居住的地方 例如怕仲

nephrologist04/14 17:51介騷擾

chair20904/14 17:59所以當房東還是要不時就去巡一下,最妥當

q135q13504/14 21:39拍賣非法律行為?真的是一堆不懂裝懂的人 還改成沒有既

q135q13504/14 21:39判力咧 本票裁定何時有既判力了?又是何時改成沒有既判

q135q13504/14 21:39力啊?真是笑死人了

aloness04/15 14:04此案例最大問題就是租客跟房東同一戶籍地…

aloness04/15 14:05本票裁定前,法院最起碼會通知開庭吧…但是信件都被租客

aloness04/15 14:05拿走了,房東因沒出庭就無法抗告

aloness04/15 14:07公家機關唯一的通知管道都被攔截了,好像也無解?

Amewakahiko04/17 09:09都沒人覺得房客猛? 我就算租房東戶籍房也想不到這招

klsd04/19 11:17整個流程就是有疏失需要修正

klsd04/19 11:29政府無法分辨文件真偽,再以已通知為藉口,這有太多東西可以

klsd04/19 11:29詐騙吧

klsd04/19 11:30責任都推給人民,這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