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繼承後 房地合一稅問題
假設爸爸107年買房,總價5000萬,
然後108年,爸爸死亡,小孩繼承(房地公告現值1500萬),
接著108年底,小孩賣房,5000萬售出,須繳稅1137萬。
(按照房地合一稅,收入5000萬 -成本1500萬 -售屋成本5%約250萬 =獲利3250萬
持有1~2年賣房,課徵獲利之35%,即3250萬 x35% =1137萬。)
這個案例5000萬買 5000萬賣,結果課稅1137萬
(就算等六年自住賣出,政府還是認定獲利有2850萬)
這問題2015就有人提出,目前依然沒解決,
未來只要有人買新房後意外死亡,都會面臨此問題,
是不是該修法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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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繼承按照評定現值,不過如果是繼承負債資產可以
提出申請的喔!
我是重購退稅,然後放六年還能免稅400萬
所以不要走繼承 直接用小孩名義買房
不要賣 缺錢用貸款的 未來房價會因為賣不划算 而更貴
千萬不要死前買房...
這件事告訴我們買房後千萬不能死... 不然你花2000萬買房,政府認定你只花600萬...
※ 編輯: suwy (223.140.146.98 臺灣), 05/21/2020 19:27:14另外一個解法就是把資金再貸出來
但是子女硬要分就...
所以很多人都做金流出來用買賣的給小孩,再不然就是用
信託的方式逐年贈與所有權
實價課稅不就得了,評定現值就不會跟市價落差這麼大,感
覺是為了實價課稅鋪路
用小孩名義買房要是小孩過世不是一樣 還多一次繼承
小孩過世給父母繼承 然後父母過世再給其他小孩繼承
就是逼你住父母留下的房子,別換房了,沒賣就不會有問題
因為你把爸爸加小孩一起看,所以會覺得這個買賣沒有獲利,
只看小孩的部份的話,小孩是獲利沒錯啊,所以要課稅
如果父債子不償,那父買賣房屋獲利或損失,也不用跟小孩混
在一起看
多留一點現金啊 繳遺產稅時就先少繳了一大筆 然後父+子
合起來持有超過6年再賣 現金多多要撐幾年很容易
我有時候會懷疑6年自用免稅額400萬那個條件這麼嚴苛,
到底誰用得到阿=.=
不就公告現值太低,調高稅金變高你要嗎
要啊,但政府不允許用市價報遺產稅
※ 編輯: suwy (223.136.185.23 臺灣), 05/24/2020 01:03:4629
Re: [閒聊] 原來修法前私法人買房只要半價?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說法, 跟楊世光沒有太大差別 還是一樣那句話 你利用低估折舊逃避的稅, 最後都會在處理的時候回沖回來 尤其是土地這種這幾年已經全面防堵的資產 你用公司持有土地, 在沒有重估的情況下發生繼承, 固然是用淨值計算15
Re: [閒聊] 買房為什麼要裝成長輩沒幫忙?幫子女買房已經不知不覺成為最佳的遺產繼承方式 1.反正錢最後也是給小孩 不如直接先拿來買房給小孩住 而且房子還不會跑掉 不怕小孩拿錢去亂花7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繼承取得房屋的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因遺產稅法與房地合一稅制未一併考量,導致有懲罰繼承之效 也就是市價1000萬房子,繼承者取得後,國稅局認定取得成本為300萬 即使平價出售,國稅局也認定你獲利700萬...乘以稅率(看持有年限) 立法院也就此議題有討論是否修法??不過也過了那麼多年,似乎還沒有任何動作2
Re: [請益] 贈與稅及買賣房屋贈與後賣出有兩個狀況 1. 房子用244萬贈與給小孩,小孩賣出(完全避開了贈與稅額),此時房子定為244萬 房地合一稅 = (賣出價格-244萬)* 課稅%(看持有幾年) 2. 房子用市價贈與給小孩,超過220萬的課贈與稅,此時房子定價為市價,賣房無價差 贈與稅 = (市價 - 244) * 課稅%(級距)1
Re: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 現在就是這個免稅扣除額的計算問題了....若國稅局能以實價登錄認定遺產房屋價值 那遺產稅就會收比較多,或者有些人用公告現值計算不用繳遺產稅,但用實價是要繳稅的 只是國稅局目前就是用公告現值認定繼承取得價值,導致將來買賣後,計算房地合一稅 的獲利是虛的,是不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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