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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婚後房產登記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婚後房產登記問題作者
mmbappe
(姆巴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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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也是房貸先生背 但房產登記在太太名下嗎
雖然婚後財產共有,但總覺得很吃虧
目前狀況是太太家出了560萬 先生家500萬
但房貸1000萬是掛先生負債,也是先生還
房產卻是太太的
總覺得很沒有保障,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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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eevv01/23 19:19雙方家也太有錢

benboman01/23 19:21這叫有錢 還好吧

kairi521701/23 19:22人生有什麼絕對的保障?

toyokawa01/23 19:24當初為什麼不共同持有?

chister01/23 19:25沒差吧 不然改共同持有啊

Delirium01/23 19:27再買一間不就好了

tomaschang01/23 19:36夫妻沒保障?那就獨資就好,看誰要退

kevin23456701/23 19:37婚後才買,登記誰都是共有,登記誰都沒差,你要互相

kevin23456701/23 19:37綁住就是房屋加個男方預告登記,銀行多加一位女方保

kevin23456701/23 19:37

ming012801/23 19:38離婚或悔婚啊,既成事實的話上來取暖?

zaza556601/23 19:39請問這關你甚麼事 而且就算是你的事 現在是要取暖嗎?

zaza556601/23 19:39有種一點就說現在去改成共有啊= =

M10501/23 19:43娘家願意出這麼多 已經賺到了

mepe101801/23 19:45有啊!但是我覺得很麻煩(沒有很愛參加年末區權會,所以

mepe101801/23 19:45第二間登記共有ㄒ讓老公出席

mepe101801/23 19:51~貸款都是老公付

abyssa101/23 19:57我也是 後來是決定再買幾間掛自己名字平衡 一下

pauljet01/23 20:00傻傻的 不買房子將來也是一人一半

mark020401/23 20:01

taoist999901/23 20:19當初不會按一人一半,或是按照出錢比例來持分過戶?

tskier01/23 20:40認真打聽肯定不少人房子登記太太。問題是你得到肯定答案

tskier01/23 20:40有什麼用呢!你既然覺得吃虧,就表示你不樂意只登記太太

tskier01/23 20:40啊,還不如改成共有你可能覺得舒服點

chrisdddd01/23 21:01不是修法改掉夫妻婚後財產共有了嗎?

lagadidi01/23 21:10婚後共有掛誰沒差...

choiceurbest01/23 22:00娘家出560已經很爽了吼

keinlai01/23 22:03婚姻問題一律推薦離婚

edshen01/23 22:15不然都你出 ,掛你名字 可以吧

leecoco01/23 22:26離婚啊

leecoco01/23 22:26老婆還要出錢 有點出息好嗎

leecoco01/23 22:27像我都靠爸 老婆都沒話

leecoco01/23 22:28尪若才情 某就清閒 懂?

dir200701/23 22:29婚後買的沒差耶~

ganninian01/23 22:51你可以全出啊 就沒這煩惱了

sesee01/23 23:14掛名的比較麻煩? 哪天要處理掉房子是他出面

bowkong01/24 00:05民法婚後財產自己去看啦

iqt129801/24 00:07婚後買的房子登記誰差不多,離婚後還是一人一半!除非你

iqt129801/24 00:07們在婚前就協議好分別財產制,不然影響不大

onomedu01/24 04:51你不會主張借名登記

tswen01/24 07:31婚後根本沒差

licklabium01/24 07:36會嗎?我兩間房都登訂老婆名下,貸款是我的名我在還啊

gusser01/24 09:29愛計較單身就好

Nightu0501/24 10:41我家就是耶 房貸家用一起出 但先生賺比我多所以多付一點

Nightu0501/24 10:42第二間再掛他。 我是覺得婚後買掛誰都可以 但我媽要求

Nightu0501/24 10:42 所以第一間先掛我

Nightu0501/24 10:45加保人不錯~

Nightu0501/24 10:46咦 我記錯了 貸款人後來改成我 不過老公作保XD

flexin01/24 10:50孩子 GOOGLE很好用的

newstyle01/24 12:13算一下,房子總價560萬+500萬+1000萬(不含利息)=

newstyle01/24 12:142060萬,你總共要付1500萬沒房子處分權,女方只付560萬

newstyle01/24 12:15有房子處分權.....就看你願不願意計較囉,個人覺得即使

newstyle01/24 12:15願意,女方也不可能因此感激或尊重你,而是覺得理所當然

newstyle01/24 12:17,甚至覺得我這邊要出了560萬還有虧到...

newstyle01/24 12:17現代男性需要付出的義務,養家或做家務之類的你一樣要做

newstyle01/24 12:20更正,頭期+房貸含利息,你總共是負擔1700萬以上,女方

newstyle01/24 12:20則是560萬打死,勸你不要越想越不對勁,這對婚姻沒幫助

drin01/24 18:53當然不好,哪天要是她娘家有什麼人突然缺錢,偷偷把這間房

drin01/24 18:53賣掉都有可能

bettybuy01/24 21:21每次看到這種文都覺得沒配偶伴侶的扶持跟信任感你們到

bettybuy01/24 21:21底幹嘛結婚

aloness01/24 22:01都一堆婚前才會想的事…

aloness01/24 22:02婚後哪管的著這些

yytseng01/25 07:52根據民法是共有沒錯,但那是建立在離婚打官司的前提之下

yytseng01/25 07:52,如果一方弱勢或急著離婚或沒錢請律師,那就共同掛名比

yytseng01/25 07:52較好,省麻煩,不怕被偷賣跟第三者跑去國外爽爽過。不過

yytseng01/25 07:52若對方佔著住不賣,那掛名也是沒用,總之法律在那邊,但

yytseng01/25 07:52要會用才有用。

asdzxc11701/25 08:10把太太殺了就超值了

SweetLee01/26 17:39很吃虧當初你還答應? 當初是有其他附帶條件或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