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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內政部出重手修法 禁預售屋轉售、私法人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內政部出重手修法 禁預售屋轉售、私法人作者
Harmonic
(Intermodulation)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24

※ 引述《OHHEEEEEED (茫茫)》之銘言:
: 有些人只要賺30萬免稅額出場的那種
: 潛銷價買+30+50都比調價以後便宜
: 第二手在快交屋的時候接棒
: 等交屋以後還能賺個70、80萬脫手給真自住
: 破解法也很多
: 反正先簽好讓渡錢進履保
: 難道打了以後就剩下自住嗎
: 哪有可能
: 自住買方買房想法跟韭菜差不多
: 到最後一樣大者恆大
: 不然就是有些人都用合夥的方式買預售
: 一個人嘎一股50萬xD

你當買方是笨蛋就是了?
舉例來說賣方與買方簽了一個1500的約
如果此時出現第二個買方願意出到1800萬
你是賣方 你要賣誰?
就算違約金賠下去都賺啊

那麼對於買方 除了一點違約金外
更大損失的是可以購買其他房子的時間成本

換作你是買方 你願意承擔這個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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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06.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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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12/09 19:34已簽約的預售屋來講,要付給賣方大多是一成到一成五+差價,

IBIZA12/09 19:34也就是違約也是要賠這麼多,如果已經開工就是兩成到三成+差

IBIZA12/09 19:34價,不管哪個都挺多錢的耶

CaLawrence12/09 19:36我之前買預售的時候 那時候是說罰款 "最高"15%總價

CaLawrence12/09 19:36但是這個數字其實也是雙方議定 然後罰款不得超過已繳

CaLawrence12/09 19:37實務上怎樣就看有沒有前輩可以補充了

如果賣方違約的話 對於自住客來說 根本沒有上法院打官司的本錢 等官司打完了 房價都不知道噴去那邊了 何況 即使打贏了 那已入住的屋主要怎麽處理? 是要額外再打一場官司嗎?

※ 編輯: Harmonic (110.26.106.188 臺灣), 12/09/2021 19:39:02

CaLawrence12/09 19:38但如果是私約就不一定了 看怎麼簽

CaLawrence12/09 19:40我也是轉約買的 有給斡旋金 我猜如果對方毀約就是賠

CaLawrence12/09 19:40斡旋金的金額

CaLawrence12/09 19:40斡旋金其實跟這幾年的房價漲幅比真的沒多少

CaLawrence12/09 19:41不好意思我沒講清楚 我上面三個推文是講對建商的

CaLawrence12/09 19:41所以買方如果遇到房價狂漲也不用高興 被毀約機率拉高

CaLawrence12/09 19:42不然就是訂約要訂得很嚴格

aloness12/09 20:02不要浪費時間在沒有未來的市場,人口減少率全球第一高的

aloness12/09 20:02台灣,就讓房地產回歸平淡吧

CaLawrence12/09 20:14打完官司一定就是賠錢而已 不可能強制執行

CaLawrence12/09 20:14就是毀約方花錢解約

freekid12/09 20:53這個還好吧?談好跟成屋一樣進履保,違約賠雙倍訂金就好

freekid12/09 20:53

freekid12/09 20:54重點應該是賠錢的數量,大到一定數字就不用怕對方違約

OHHEEEEEED12/09 20:54...好好笑 你去買一間換約看看

OHHEEEEEED12/09 20:54拿到錢就等著錢滾錢 哪有那麼簡單

OHHEEEEEED12/09 20:54一下有人1800跟你買

OHHEEEEEED12/09 20:54是在做夢嗎

OHHEEEEEED12/09 20:55剛需總價帶實拿一百就差不多了

OHHEEEEEED12/09 20:55你拿竹北來當特例幹嘛

OHHEEEEEED12/09 20:55去賣賣看你就知道了

OHHEEEEEED12/09 20:551000實拿一百至少要到1200才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