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
※ 引述《Debbying (Debby )》之銘言:
: 既然夫妻對於錢的使用是會計算的,提出以下解決方式,
: 看原po跟老公是否能接受?
: 依照版友yunixxx大的回文,首購、增值稅什麼的計算過應該不是問題,
: 那原po原本的100初頭萬拿去跟老公一起支付房貸頭期款,
: 車子就換老公出,然後車子登記在老公名下,
: 雖然老公不會開車,但買車的目的是為了小孩,而且老公也會享受到,
: 所以給老公買,登記在老公名下,這樣總可以了吧(?)
這已經比原本原PO提的模式好了許多,
但還是有些差異點沒有考慮到.
由誰去背房貸?
用比較誇張的數字來舉例 -
A去向銀行貸款買房, B承諾後續每月房貸全由他來繳.
藉此主張房子產權登記在B名下.
翻白話 : B跟A說你去向銀行貸款買房子登記給我, 我後面再付貸款錢.
套回原PO的狀況, 只是比例不是100%, 而是50%或依後續付款比例.
先生向銀行貸款買房, 等同是直接背了全額的債務.
女方提出以 "後續房貸依比例繳" 來主張一定比例的產權.
a. 還沒出到錢, 就要用口頭承諾要求登記.
b. 本來就要負擔住房成本的錢變成可以當房貸繳當然好.
但真的要用自己的名字去背房貸時, 壓力差很多, 想法也會不一樣.
c. 想出錢還必須先有錢. 誰的存款多是誰的本事或努力得來的.
即便買車錢拿來出頭期款.
還是存在房貸沒繳就要登記的部分.
按你後面所說: 依頭期比例登記及分配房貸比例.
翻白話就是: 出個頭期,就要連還沒繳的房貸都登記下去.
我是覺得, 保障大家都要.
既然一方付了頭期又向銀行背了貸款.
另一方就做好自己後續的匯款紀錄, 一樣是受到法律保障.
不然也可以累積一定的繳款金額後變更一次, 產生的成本就是"保障費"
或乾脆登記下去, 本票也簽下去. 後續錢慢慢還.
------------------------------
必須先有頭期及貸房貸, 才有繳房租變繳房貸這件事.
住房本來就有成本, 假設本來兩人就在繳房租.
因其中一人繳了頭期貸款買房後, 有能力將房租變成房貸.
這時候很容易發生兩件事:
a. 因為你負擔的住房成本可以轉為房貸, 所以不算數.
(你是在買房, 不等於貢獻)
b. 另一人理所當然的認為,那自己負擔的成本也該是房貸而不再是房租.
(儘管沒出頭期也沒向銀行貸款)
.
------------
其實原PO邏輯很簡單
大條的老公出, 頭期和跟銀行背貸款老公來.
自己存款有一百萬, 拿部分來買"符合自己"接送小孩需求的車.
出小條的錢, 有房住有車開, 還想把房租變房貸.
"婚前存款"老公出多自己出少, 婚後依收入還是老公出多自己出少.
都有出錢, 當然該"共同持有".
自己也清楚是這樣,
所以"簽約後才"想了又想, 終於還是開了口問先生 "能不能" 登記為兩人"共有
--
老婆當連帶保證人解決,或者由老婆去貸房貸?
我後來想想那也不對,照你來說誰背房貸也是個重點,
那如果夫妻頭期款都有能力各半的時候,房貸誰來背也
影響到登記共同持有嗎?這很怪啊......
簽本票+1,我覺得本票簽了,其實也等同於是債務移
轉,也避免沒背房貸那方取得產權後耍賴不付時,變
相只有貸款人有準時交付全額房貸的壓力
不過夫妻間的債務不是這樣算的哦...我前面發的文下
面有解釋,如果會在意我說的那個問題,那簽本票也是
無解的。
夫妻都能拿出頭款,通常會看職業選擇貸款人,百大上
市跟公職的信評比較高,也許只差一點利率但20.30年
繳下來會差個10-20萬
耍賴的情況真的很難解......
樓上說的沒錯,所以我覺得要這麼鑽牛角尖討論到耍
賴的問題,真的討論那個沒意義
所以房子掛自己名下可以想賣就賣,但房貸負責人落跑
,非房貸負責人還是要處理?
法律好深奧
不如老婆出錢買房,老公的錢留著買車,房子共同持有
比較好奇頭期款到底老公出多少
6
其實我覺得這篇真的假設不是反串,而是真的這樣做的話,其實也合理。 丈夫一半房子給妻子,換取太太在家做家事工作。 之後太太的錢取決於丈夫的愛,畢竟房子都有一半了。 這狀況好像滿符合上篇原原po說的,但是這樣好嗎? 不想花錢,可以花費自由啊。26
: : 根據這兩篇文章 : : :54
實在看不下去了,先講重點。 「房屋記名」,非常重要! 「房屋記名」,超級無比重要!! 「房屋記名」,絕對宇宙無比重要!!! 對台灣人來說,房屋登記名是是誰和共同持有,就是絕對一定打死對非常5
房屋對台灣人來說有其特殊意義,並且也是最高單價的物品。 有形的像是一些非房貸的必要生活開銷,還是得另外掏錢,所以雖然太太沒出房貸一毛錢 但她也幫忙抵銷掉你的一些負擔讓你可以專心付房貸 這情況可以用共同基金專戶,雙方每月月薪的一部分錢撥進去經由“充分混合”後,再去 支付所有開銷,包括房貸。不要在那邊可笑的分你付房貸我付小孩學費和買車買菜錢之類6
老實說我也看不太下去。 我覺得沒錯,車、房子都是家庭需求沒錯。 但問題是他目前,right now,沒有要買車阿。 你說她留停我也同意。 但是她有一百萬的存款,他老公卻出了幾百萬的頭期款。爆
--20
前文43 在法律的角度上 老婆不是已經佔盡便宜了嗎 結婚一年多 老公願意用他婚前的財產去購買你們以後均分的房產 還負責房貸 那老婆的婚前財產說規劃買以後接小孩的用車 我只覺得贏錢又要贏話,做人不要太超過。 -----7
既然夫妻對於錢的使用是會計算的,提出以下解決方式, 看原po跟老公是否能接受? 依照版友yunixxx大的回文,首購、增值稅什麼的計算過應該不是問題, 那原po原本的100初頭萬拿去跟老公一起支付房貸頭期款, 車子就換老公出,然後車子登記在老公名下,6
從男方不會開車來看 是住在大眾交通便捷的地方 是在台北嗎? 我是蠻好奇是女方提出 要準備為自己之後接送小孩買車 還是男方57
根據這兩篇文章 原po 37歲了,存款只有一百萬出頭,就不要牽拖工作時間沒有老公久所以存款少。 你的小孩現在一歲多,你說要買車子接送小孩上學? 這應該是兩年後的事情吧?
爆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今天簽約買房,沒想到開心沒多久馬上考驗就來。 晚上因為房子名字要登記先生的還是我們兩個共有,講到很不愉快,現在先生睡了我還在上 網查資料。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因此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拿來爆
Re: [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1.婚前買房 2.男方要申請首購貸款,但女方不符合資格 3.房子要共同持有 照這樣看來 你們的流程會是爆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比起買房登記問題,原po夫妻信任感不足問題比較大條吧! 另外依比例付房貸敘述沒什麼問題,不過我一般還是建議各持有一半,除非你們的產業別 薪資有明顯落差,不然婚後還分這麼清楚...對婚姻關係是有硬傷的! 我家狀況是老公頭期全出,我出裝潢傢俱家電,老公大概比我多出70萬左右,但是我收入 較高,婚後買車(約80萬)我大概出8成,如果老公在一開始買房那關就要跟我計較清楚86
Re: [求助] 該停損嗎這裡一般人的期望就是希望能者多勞,但是顯然原P老公認為就是要清清楚楚 不管事經濟或是家事,不能有任何不公平 但是提到買房就又轉彎變成要原PO付房租。 : - : 3. 老公提出讓你付利息,就當租房費用,讓你感受不好。19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在 : 網查資料。 :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 因 :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13
Re: [求助] 男方在婚前闖了大禍該如何補救呢?情況:A婚前用自己的錢買了房子,之後與B結婚。 離婚:房子仍屬A個人財產,除非A在婚後變更產權登記為AB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情況:A用自己的錢買房,房屋登記在B名下。 離婚:屬於B的財產,若A想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建議A主張借名登記的方式,提出繳款收 據舉證。3
Re: [求助] 強勢的大姑和婆婆很多人這件事情都在講產權 覺得女方佔了便宜吃了資源就該如何如何 不過卻很少人問過原po 這個資源是你真的很想要佔的嗎? 如果原po說明以下問題 是否可 以更加讓大家明白 1. 房子公公贊助大部分的錢 當時要買的時候,公公是如何告知你們夫妻買房的? 是出錢後在兒子名下、出錢後在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