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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作者
djboy
(雞尾酒)
時間推噓54 推:61 噓:7 →:215

實在看不下去了,先講重點。

「房屋記名」,非常重要!

「房屋記名」,超級無比重要!!

「房屋記名」,絕對宇宙無比重要!!!


對台灣人來說,房屋登記名是是誰和共同持有,就是絕對一定打死對非常

多的人來說, 很 重 要 !!!!!

這個論論串,本篇是第16篇。搜尋「房」字,共有1421篇。如果這個議

題不重要,就不會有這麼多回應了。

所以,別再拿啥夫妻結婚一條心,不要計較太多,不信任就別結婚這種事

來講了。請認清現實,「房屋記名」,就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PS:上次我這樣子寫,好像是「孩子跟誰姓」。

~~~~~~~~~~~~~~~~~~~~~~~~~~~~~~~~

前面文章說的好,每例個案都不同,所以就僅以本案做討論。

在結婚後(或是都懷孕了要結婚),整個婚姻的人生就是綁在一起,所以對

家庭的付出應該是包括有形的金錢和無形的家務(統稱)。只要你對這個家有

付出,無論是金錢或是無形的付出,理應在收益各方面都有自己的一份。

在本案之中,就算只管有形的金錢,女方也是願意拿出100萬去買車子來為

家庭服務。女方也同意在未來上班後,繳交收入付房貸。以我的觀點而言,

只是你願意付錢於家庭共同支出時,就代表有付出,無論是明講的房貸或是

小孩的奶粉,都是為了這個家。

如果女方都願意付錢為了這個家,那為了這個家而購買的房子自然也應該

在登記時(或其他方式)有女方的名字。

退1萬步,女方把100萬拿去繳房貸,男方去買車,結果不是一樣?

~~~~~~~~~~~~~~~~~~~~~~~~~~~~~~

結論。

「買房記名」,對台灣人來說,就是很重要。你覺得不重要,但是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人覺得重要。或是去看下房地產業也可以了解,就不多說了。

女方無論是現在或是未來均願意為家庭付出金錢,那婚姻中所購買的房子,

自然也應該要滿足其登記之慾望。付出應有相等之回報,天經地義。

~~~~~~~~~~~~~~~~~~~~~~~~~~~~

至於怎樣是好的登記或是變通方式,還是應該不應該買車,不在本文討論

範圍內。






※ 引述《pcaramel ()》之銘言:
: 今天簽約買房,沒想到開心沒多久馬上考驗就來。
: 晚上因為房子名字要登記先生的還是我們兩個共有,講到很不愉快,現在先生睡了我還在上
: 網查資料。
: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因此
: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拿來
: 買車子(因為先生還沒學開車,所以剛好就我自己買符合我之後小孩上學要接送需求的)因
: 此目前頭期款跟之後我育嬰假期間的每月房貸都他先出。
: 那一開始在找房子時,我們也有講好之後等我回去上班,我就會每個月跟他一起按照薪資比
: 例付房貸。
: 今天確定簽約後,因為接下來要談到過戶的事情,我就問他能不能名字登記成兩人共有。: 他認為不用分這麼細,也覺得不曉得我在擔心什麼,接著上網查詢文章,認為夫妻共有的缺
: 點是會吃掉兩人的首購優惠,萬一之後還會換房子,那沒有首購優惠的情況下,難道多出來
: 必須負擔的錢(沒有首購優惠衍生的錢)我要出嗎?另外還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也是我要
: 出嗎?就因為我堅持要登記兩人名字?
: 我在還沒查詢他說的是什麼之前,只覺得房子是兩人一起出錢就是共同持有阿,不然我也有
: 出為什麼會沒辦法一起有兩個人的名字,他出的比較多沒錯,但是我也會出阿
: 再者,以我們兩個懶惰不喜變動的個性,其實很難換房,所以我認為不用因為怕之後還要用
: 到首購優惠而不登記兩人名字。除非不小心又懷孕,或是倒楣碰到鄰居很不好很多問題住不
: 下去,才有換房的可能。
: 附註: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因為懷孕結婚了,所以感情我自知沒有很深,但是一直以來還
: 是共同努力照顧小孩,往“和諧”家庭的方向努力。就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個人認為錢還是說: 清楚比較好一點,他則是比較傳統認為何必這樣。因此今晚有不小的爭執。因此想請教究竟
: 應如何登記會比較適合,不論是站在以後對雙方有保障,還有以後可能換屋想省錢方面。感
: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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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pmars 07/22 12:15是沒錯,但女方說她跟先生的感情基礎還不是很穩固

Tjpmars 07/22 12:16在台灣房產登記給女性的比例比男性高,感情穩固了

Tjpmars 07/22 12:17通常男方改登記給女方意願會大很多

jasmine 07/22 12:24其實去問律師就知道了。有哪個律師說不重要的,請

jasmine 07/22 12:24介紹我認識

skytowerlll 07/22 13:08所以我說,貸款你背登記給我, 日後我再慢慢出好不好?

mamajustgo 07/22 13:09因為重要,所以是我的話會當下掏錢。不是什麼幾年

mamajustgo 07/22 13:09後的車、明年復職後的分攤。夠想要,現在就會表示

mamajustgo 07/22 13:09我能出多少,佔比幾%,否則打住

LuciusMalfoy07/22 13:20買東西要付錢啊~~ 沒有人說不重要 但要付錢啊~~~

我上面不是寫了嗎? 退1萬步,就拿存款100萬去繳房貸啊;ALTIS 70萬,那就等值繳個70萬好了, 這就有付款可以共同持有了吧? 還是覺得,一定要繳到多少%才能夠掛名呢?

jasmine 07/22 13:20對啊,不是先討論依薪資付房貸後,才說不給掛名

jasmine 07/22 13:21要人付錢,東西在哪裡?

jasmine 07/22 13:25都告訴你東西不會給你了,你還要付錢嗎?

skytowerlll 07/22 13:28如果未來不能以繳款憑證做主張的話, 不繳房貸合理.

skytowerlll 07/22 13:29但那不符合事實阿. 而且,不繳房貸那付個房租吧

skytowerlll 07/22 13:29不然要住免費?

skytowerlll 07/22 13:30當免費仔 跟 沒出錢要凹登記, 都不妥吧!

jasmine 07/22 13:30請介紹您的律師給我認識吧

DarkMore27 07/22 13:34樓上,妳到底是被老公搞多慘?像得了失心瘋一樣

chocorei 07/22 13:39很慘真的別上婚姻版,婚姻好的是越看越知足,不好

chocorei 07/22 13:39的是越看越痛苦啊

jasmine 07/22 13:41是的,我需要您的律師

skytowerlll 07/22 13:42律師應該不會建議 還沒拿到錢就先登記出去.

skytowerlll 07/22 13:43你想找這樣的, 我也沒認識的

jasmine 07/22 13:47不不不,您可別腦補,我需要會說掛名不重要的律師

traman 07/22 13:48有點怪怪的 是不是有偷換概念

bbbing 07/22 13:48沒出錢的時候更重要

iamskinny 07/22 13:48所以就是信任不足感情也不足的狀況下討論這件事是沒

iamskinny 07/22 13:48有結果的,沒有正式紙本協議說女方上班後應該要負

iamskinny 07/22 13:48擔多少房貸的話,男方是不可能同意現在就登記女方

iamskinny 07/22 13:48的名字上去的,萬一被賴帳被離婚是要找誰哭?

traman 07/22 13:49女方出100買車是為家庭服務 那車主當然是女方

jasmine 07/22 13:49至於您說的律師,我會找幸運大大問的

traman 07/22 13:49男方為這個家買房 並沒有說不讓女方住啊

makio 07/22 13:51感情穩固度是重點 穩固的話不會吵登記誰的問題

我覺得這個不一定,也要看人的個性。 有些人,就是真的會很計較。而且,這可是「房子」耶,房子 房子 房子!! 除了孩子外,房子可能是台灣人最重視的財產了。

LuciusMalfoy07/22 13:52感情不穩固、目前不出錢,講以後出錢很空頭支票啊..

LuciusMalfoy07/22 13:52如果女方現在就把存款拿出來 風向就會變啦

narratager 07/22 13:53既然知道很重要,那一開始就要先掏錢出來讓人知道你

narratager 07/22 13:53的決心。否則說說而已後面又辦不到,何必

我倒是不覺得女方那樣子處理,會是真的想要佔便宜。 就夫妻一體的角度,房子+車子 誰出錢買,都是在一個池子中花錢。而這個 共有的池子是雙方共同持有,自然可以雙掛名。 這可能與個性有關;如果是我的話,我是真的不在乎啦,只是原原PO的老公 在乎。畢境,有可能,一年內說不定就離婚了,可以簡單點脫產。

LuciusMalfoy07/22 13:54以雙北的房價 就算100萬都拿出來 可能還不到1/10吧

skytowerlll 07/22 13:55所以原PO的共同持有或是掛名, 是以100萬/總價嗎?

LuciusMalfoy07/22 13:55不如直接說自己生小孩很辛苦,要登記當補償好了

skytowerlll 07/22 13:55例如一千萬的房子, 掛名10% ?

makio 07/22 13:57回回推文 我覺得那就是感情不夠穩固耶

makio 07/22 13:57當然如果穩固 先生應該也不會反對登記在原原PO名下

skytowerlll 07/22 13:59makio大, 我覺得感情穩固或感性上是會影響決定. 但

skytowerlll 07/22 13:59理性上就跟 血親跑來要你做保, 然後跟你講信任一樣

candyrainbow07/22 14:04我不會想去苛責不想給登記的男方耶,除了首購他可

candyrainbow07/22 14:04能誤解之外,目前頭期跟房貸都是他自己出的,也幾乎

candyrainbow07/22 14:04是婚前累積的財產。也許有人願意與配偶分享所有的財

candyrainbow07/22 14:04產,但是希望某些地方有所保留的(例如婚前財產),

candyrainbow07/22 14:04我也不會認為對方自私。況且目前為止,男方在經濟上

candyrainbow07/22 14:04算是提供足夠的支援,也沒有虧待女方。至於真的希

candyrainbow07/22 14:04望共同持有的話,如果我是女方,我現在就會拿錢出

candyrainbow07/22 14:04來,而不是用未來承諾,或是夫妻一體,擺明就是要

candyrainbow07/22 14:04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覺得「因為夫妻是一體,我願

candyrainbow07/22 14:04意跟你分享我的一切」與「因為夫妻一體,所以你必

candyrainbow07/22 14:04須分享你的財富給我」是完全不同的心態)

traman 07/22 14:06我覺得房子上的分享財產 應該是我買房給妳住 妳買車

candyrainbow07/22 14:06要共同登記就是拿錢出來

traman 07/22 14:06我可以開 這樣就是分享了

mamajustgo 07/22 14:09看她之前的發推文,其實也不覺得她想的是佔便宜,

mamajustgo 07/22 14:09甚至先生,我也不認為是在防她。應該說,一切進行得

mamajustgo 07/22 14:10好好,到那個節骨眼突然要求登記,可能第一個會想

mamajustgo 07/22 14:10到背後的指向:是誰跟妳說了什麼?妳不相信我?覺得

mamajustgo 07/22 14:10我們將來會不好?……之類的

candyrainbow07/22 14:10同意m大

betty921 07/22 14:11就是很重要,才吵啊,男方也覺得很重要....

xulu0 07/22 14:13既然你拿姓氏來比喻了,就更凸顯了夫妻關係比這些東

xulu0 07/22 14:13西重要,在ptt上討論很熱烈地的東西只是因為他剛好

xulu0 07/22 14:14有爭點可以討論,但在現實中,夫妻感情好那些都還好

xulu0 07/22 14:17很多人可以在ptt上用利益面來討論這些事,是因為被

xulu0 07/22 14:18討論的人不是我們的愛人而是不認識的陌生人

LuciusMalfoy07/22 14:19通常會找價值觀接近的人結婚 所以"理想上"會有共識

LuciusMalfoy07/22 14:20不過確實也蠻多夫妻會為了錢/財產吵架啦

看板久了就知道,有些事,真的是婚前測不出來的。畢境有些事情, 真的要遇到才會了解對方是怎樣想的。最有名的就是結婚時的禮儀, 偶爾有遇到吵翻天的景像。 至於為錢吵到離婚,應該是除了婆媳關係之外,排名2、3的理由吧。 ~~~~~~~~~~~~~~~~ 綜合來說,他們夫妻在錢的事情上,還沒有找到平衡點。板上常推薦的 共同基金制,其實對原原PO夫妻來說,應該可以試著執行吧。

※ 編輯: djboy (114.45.29.223 臺灣), 07/22/2020 14:31:06

sikiy 07/22 14:32為錢吵架有時候是感覺的問題~如果都用被佔便宜來思

sikiy 07/22 14:32考那一定吵不完...家真的不是講道理的地方畢竟彼此

sikiy 07/22 14:32牽扯的事太多,但原po文裡看不出她有只想享受的感

sikiy 07/22 14:32覺!就像我同事說他收入是老婆的6倍,婚前他就知道

sikiy 07/22 14:32他老婆就只賺這麼多,婚後拿這點攻擊對方有點不道德

sikiy 07/22 14:32...所以感情與信任度真的蠻重要的!或許原po老公會

sikiy 07/22 14:32覺得她吵要掛名好像自己不被信任,但反之亦然.

mamajustgo 07/22 14:36題外話。先拿錢出來,也不是為了嗆聲「我有出錢可以

mamajustgo 07/22 14:36話事了吧」,而是「這件事對我來說很重要」,為什

mamajustgo 07/22 14:36麼重要?可以是:這對我來說不是「房子」而已,是「

mamajustgo 07/22 14:36我們兩人的家」,所以我也想要在其中有一點小小的

mamajustgo 07/22 14:36佔比,如若萬一,我會跟你一樣為這個家負責……如

mamajustgo 07/22 14:36此等等,以情說事,其實感覺都會比「我也有出錢」、

mamajustgo 07/22 14:36「誰的名字很重要」來得好很多。畢竟以她先生至今

mamajustgo 07/22 14:36的做法,看起來是在跟她計較錢?我不認為

sikiy 07/22 14:36但看完版友們的推文,只能說我很幸運至少跟另一半

sikiy 07/22 14:36能夠互補QvQ

cuppy 07/22 14:37說實在的..我不認同..因為她其實只有嘴巴說但還沒

cuppy 07/22 14:37實際出錢,這站在男方的立場也會覺得很沒安全感

cuppy 07/22 14:37不如等真的出錢了再去改也不遲

susanna026 07/22 14:39覺得 拿房產 就是要付錢 不用扯什麼信任的 更不要開

susanna026 07/22 14:39什麼芭樂票 沒錢 就不要想的

Ipadhotwater07/22 14:41拿未來的承諾 換 房子的名分 划算嗎

bluesunss 07/22 14:46同意掛名無敵重要,所以沒付錢絕不能讓她掛。要共有

bluesunss 07/22 14:48就等真的有實質付了錢,到時可以改共掛。

我倒是不會去苛求原原PO,但也不覺得原原PO的老公有啥問題。畢境都說 過了,房屋很重要,離婚很常見。 她現在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手上就100萬。 她的打算,應該是準備上班時,花錢買部車,然後再用薪水付房貸。 如果硬要原原PO出,那就付個70萬好了。反正假設明年就離婚,就是按照 付款比例來分錢。

piging22 07/22 14:50實際拿錢出來才是重點吧 說到車子 車子是必需品嗎

piging22 07/22 14:50女方如果拿100萬當頭期要共同持有 我想沒人會酸她

piging22 07/22 14:50至於什麼承諾 未來付房貸 都是法律上不具約束力的

就我了解,掛名不代表就可以分到房子的錢。 對嗎? 就是說,你明天掛名,後天就離婚,但是房子都是老公出的錢。然後房子賣 了,老婆還是分不到一毛。 我說的對嗎? 只是代表房子要賣的時候,要夫妻雙方同意而己。

※ 編輯: djboy (114.45.29.223 臺灣), 07/22/2020 14:54:55

bluesunss 07/22 14:56沒有人硬要她現在出錢,她可以一毛不出,老公也OK

bluesunss 07/22 14:57但她目前完全沒出錢,還硬要凹共掛才是難看。

chair209 07/22 14:58那要看老公出的這筆錢來源是哪裡,婚前財產或受贈與

chair209 07/22 14:58不用分,婚後取得的就要分,不管房子名字掛誰

xulu0 07/22 15:01離婚分到的錢的金額,跟房子是誰出的無關吧

candyrainbow07/22 15:02如果今天共同掛名,過沒多久離婚,沒付錢的那方還是

candyrainbow07/22 15:02可以主張是贈與而請求房子持分的錢吧?(有誤請指

candyrainbow07/22 15:02正,謝謝)

xulu0 07/22 15:02這些討論都是以離婚為前提討論的嗎?未雨綢繆?

對。要掛名的核心,就是錢;會有錢的糾紛,就是離婚。 我是懶的重新爬文,所以才在這裡問的。謝謝上面板友。

※ 編輯: djboy (114.45.29.223 臺灣), 07/22/2020 15:10:06

skytowerlll 07/22 15:09掛名卻不等於持有, 那掛名幹嘛?

skytowerlll 07/22 15:11只是離婚的分錢方式比較複雜

chair209 07/22 15:12掛名可以節稅

Ipadhotwater07/22 15:13有時候掛名是一種感覺,要掛上自己名字才是自己東西

xulu0 07/22 15:13離婚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針對婚後財產來做均分

xulu0 07/22 15:13那個房如果是用婚前財產買的不管掛誰名下另一方都沒

foxs9 07/22 15:14要登記ok阿 好歹拿一點錢出來吧 直接不演是怎樣

xulu0 07/22 15:14有權請求,但若是婚後財產買的不管掛誰名下都有請求

xulu0 07/22 15:14權,麻煩的點是如果要換現金出來分,掛名的不肯賣

xulu0 07/22 15:15就會變一攤爛帳,也不一定就拿得到錢

jasmine 07/22 15:19所以她老公用婚前的錢買的房子,不管離不離婚都是他

jasmine 07/22 15:19的?

chair209 07/22 15:19婚後賺的薪水入你口袋就已經要分了,不用等到買房

xulu0 07/22 15:25婚前財產本來就沒配偶的事啊,只要能舉證是婚前財產

guepard 07/22 15:25推一百萬付房貸

jasmine 07/22 15:36喔,原來如此,謝謝解答

Cucoco588 07/22 15:40未來太虛無飄渺了,現在都以離婚為前提在規劃房屋

Cucoco588 07/22 15:40持有了,倒不如原原po把一百萬拿出來一起買房掛名

Cucoco588 07/22 15:40比較實在

bluesunss 07/22 15:46若都以離婚為前提規劃,那先生不讓她掛不就很正常~

Ipadhotwater07/22 15:47不過原原PO是想努力維持家庭和諧的

bluesunss 07/22 15:48婚前儲蓄付頭款,婚後獨立扛房貸,共掛名被當贈與一半

Ipadhotwater07/22 15:48只是他內心還是很怕吧 才急著想共同持有 想跟老公

Ipadhotwater07/22 15:48綁在一起吧

bluesunss 07/22 15:53第一次聽到想維持家庭和諧,但一直考量離婚分產的 XD

skytowerlll 07/22 16:16怕阿, 房子買下去 還沒繳完就離婚, 屆時房貸要繼續

skytowerlll 07/22 16:16繳, 還是賣掉? 房價會漲還是跌 ?

skytowerlll 07/22 16:17是不是真的要當背貸款的那個人, 是不是真要本票簽

skytowerlll 07/22 16:17下去? 還是當那個月繳房租變繳房貸, 而且還沒繳就

skytowerlll 07/22 16:17先登記的那一個?!

caterpiller 07/22 16:22看了還是不知道為什麼重要,法律上重要還是只是心

caterpiller 07/22 16:22裡爽不爽的差別?

『重要』的原因有很多,我也想到三種可能。不過,反正結果就是重要 XD

hopeboy 07/22 16:25但女方現在一毛都沒出啊。要記名 就出錢啊。另外 出

hopeboy 07/22 16:25也是重點吧。如果出5%但要求一半。不覺得很奇怪嗎

前面寫了,我是覺得未來女方願意出家用(買車)是可以接受,而你與原原PO 老公不能接受。 別忘了,婚後所有家用,包括 房貸、車子、孩子、出遊等費用,都是共同的。

※ 編輯: djboy (114.45.29.223 臺灣), 07/22/2020 16:30:02

jasmine 07/22 16:30就算共有,也不會分一半的

dodoru 07/22 16:41原文的確是信任基礎低,變成女方沒有先拿出誠意會很

dodoru 07/22 16:41難證明她是真的有要負擔那一部分金錢。

dodoru 07/22 16:42如果是交往個幾年,期間女方都蠻主動負擔較多金錢、

yinrw 07/22 16:43對啊 好棒,所以每個東西我都要出10%的錢,財產也要

yinrw 07/22 16:43掛我的名字以後可以分50%,根本投資達人

shamanlin 07/22 16:45其實連10%都不用出,只要說未來要出就直接分50%

前面推文不就有簡單講一下離婚的財產分配權。 不是掛名就分一半! 不是掛名就分一半!! 不是掛名就分一半!!! 重要的事情寫三次。 ~~~~~~~~~~~~~~~~ 如果出錢多的一方覺得不公平,那就是技術細節了。雙方直接去簽財產同意書, 看是要怎樣去分財產而己。

yinrw 07/22 16:47比合一還好賺,原po用這招搞過幾次離婚了?

susanna026 07/22 16:52覺得 現在拿不出半毛錢 未來的芭樂票 就不要講啦

susanna026 07/22 16:52 當然不信啦

jasmine 07/22 16:58S的計算數學領教過了

jasmine 07/22 16:59他老公果然比我想的聰明太多。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

yinrw 07/22 16:59還在跳針,掛名不一定拿得到一半,但你自己去看判決

yinrw 07/22 16:59書啦,不會少過自己出的成本懂嗎?

yinrw 07/22 16:59到底是多外行還是睜眼說瞎話胡說八道???心態可議

我是真的不知道,所以我才在上面請教啊~~~ 那,yinrw網友,請您好好發文解釋一下狀況吧。

yinrw 07/22 17:00每個人都搶當出的比較少的那方,反正保底成本多拿的

yinrw 07/22 17:00算賺到,更何況這女的連出錢都沒有說以後會出

yinrw 07/22 17:01解釋個什麼狀況?原文寫得很清楚自己有眼睛不會去看

yinrw 07/22 17:01??有什麼障礙?

原文寫什麼 和 離婚後房屋財產分配 有關? 我真的不知道,請您明示。

jasmine 07/22 17:02您真內行XDDDD

jasmine 07/22 17:03就小朋友一個啊。還判決書哩

※ 編輯: djboy (114.45.29.223 臺灣), 07/22/2020 17:03:34

shamanlin 07/22 17:08不用掛名婚後財產就分一半了

shamanlin 07/22 17:08喔,我忘記雙標仔會預設男方必定脫產

shamanlin 07/22 17:10雙標仔的標準起手環境 - 男方必定出的多很多

shamanlin 07/22 17:10然後在女方出極少或甚至一毛都還沒出的情況

shamanlin 07/22 17:11房子沒掛女方名字 => 男方必定脫產

shamanlin 07/22 17:11房子掛女方名字 => 男生別計較、別預設早離婚

shamanlin 07/22 17:12簡單來說就是單方面要求絕對保底,有賺不賠

Ipadhotwater07/22 17:14原文的女方以為男方會乖乖讓他登記房子名分吧

Ipadhotwater07/22 17:15哪知男方根本不信任她,難怪馬上發文求救

Ipadhotwater07/22 17:15明知感情不深 信任不夠 還要房子名分

Ipadhotwater07/22 17:16真不知道女方在想甚麼 應該先以增進感情為首要任務

bbbing 07/22 17:17男生愛女生就該信任女生。女生愛男生就該預防離婚。

Ipadhotwater07/22 17:18我親戚提親 也是遇到要房子的女方阿

Ipadhotwater07/22 17:18因為交往好幾年了,可能女方覺得親戚會乖乖吞下去

Ipadhotwater07/22 17:18提親的時候要房子,還說女方都是生女兒需要保障

Ipadhotwater07/22 17:19親戚聽完 馬上拒絕結婚了 據說女方超氣XD

jasmine 07/22 17:28樓上,請問這個故事您要說幾次呢?

opopkc 07/22 17:31那妳買房,登記給我這樣好嗎?自助餐吃起來喔

Ipadhotwater07/22 17:32J大您好,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只是印象太深刻

traman 07/22 17:39我還沒聽過呢 這故事好

LuciusMalfoy07/22 17:39I大,我也聽過類似故事耶 你親戚該不會姓黃吧XD

Ipadhotwater07/22 17:41L大 不是耶 XD 這類事情 可能在世界各地都會上演吧

LuciusMalfoy07/22 17:44好吧XD 所以我們知道的主角不是同一個人

Ipadhotwater07/22 17:45如果是的話 只能說 世界真小XDDD

jasmine 07/22 17:48嗯,那聽到脫產的故事您不就會昏倒?

其實,我一直想不通的,或覺得奇怪的,就是下面的狀況。 因為婚後是夫妻財產共有,離婚時是婚後剩餘財產一人一半。所以呢, 假設房子是婚後買的+錢都是婚後賺的,房貸無論是從誰的帳戶扣,最後房子 的剩餘價值都是一人一半。換句話說,另一半不登記,只是讓自己能偷賣而己。 所以,根本沒有理由不去雙方共同登記啊~~~ ~~~~~~~~~~~~~~~~~~~~~~~~~~~~~ 以本案來說,1000萬的房子,假設老公出了婚前存款400萬,用他的名字貸 款和付房貸。若是40年後離婚時,理論上(房價不變下) 男方可拿:400 + (1000-400)/2 = 700 女方可拿:(1000-400)/2 =300 如果按照我的理解,那沒有任何理由不去共同持有。 還是我有理解錯誤?

pirrysal 07/22 18:49所以你到底要說啥啊?共同持有了然後哩?原PO又不要

原原PO是要共同持有吧~~~我還特別重看了一下。

※ 編輯: djboy (114.45.29.223 臺灣), 07/22/2020 18:55:45

skytowerlll 07/22 18:57偷賣了 換成的現金也是婚後財產, 還是要分

skytowerlll 07/22 18:57所以有沒有偷賣有差?

skytowerlll 07/22 18:58如果預設變成現金 就會亂花掉.

skytowerlll 07/22 18:58那不也同樣可以預設, 嘴說未來會繳房貸 但可能不會

skytowerlll 07/22 18:58實現?

skytowerlll 07/22 18:58 那結論不就是 還沒出到錢, 別光用嘴說就要登記

Ipadhotwater07/22 18:59這樣男方怎麼可能會想讓女方共同持有阿...

skytowerlll 07/22 19:02另外婚後財產不是共有, 現在一般都是法定財產制

jokerxl 07/22 19:03先不說法律用語上的不精確 按照你的理解 既然女方

skytowerlll 07/22 19:03所以 依比例 或是 大水庫, 並不是法定共有下的產物

jokerxl 07/22 19:03可以向男方請求300萬 那男方有何共同持有的理由?

skytowerlll 07/22 19:04只是覺得另一半比較有錢就該幫自己出而已

skytowerlll 07/22 19:05也就是說 既然財產不共有, 自然也沒有理由為了離婚

skytowerlll 07/22 19:06時能夠均分財產, 而特別去讓對方登記

skytowerlll 07/22 19:06講白了, 我的錢, 我背的貸款, 為什麼要考慮離婚要分

skytowerlll 07/22 19:07給你而去做改變?

arakiyuko 07/22 19:10等女方真正開始付房貸的時候再依出資比例登記共有吧

arakiyuko 07/22 19:10 女方還沒付錢 怎麼可能登記共同持有

Ipadhotwater07/22 19:13等女方開始幫忙付房貸再提 也不遲阿

Ipadhotwater07/22 19:14現在急著提 男方只會覺得這女的根本是來要房子的吧

pirrysal 07/22 19:31講錯了原PO老公才對

jasmine 07/22 19:45這些前提都是老公肯同意,加上到時還能改

chris1281 07/22 20:27不共同持有就只要一個人決定就能賣掉啊,說是夫妻共

chris1281 07/22 20:27有制沒錯,但日後要請求統統是走法院,還不如一開始

chris1281 07/22 20:27就雙方都出錢,要賣也需要雙方簽名才能賣

jasmine 07/22 21:03所以只要讓老婆付的房貸超過三百,她能分到到也只

jasmine 07/22 21:03有三百。前提是有可能分到的情況下

jokerxl 07/22 21:07前提應該是他有可能付超過三百吧

jasmine 07/22 21:21那是假設,不是前提

jokerxl 07/22 21:24那只能說你的假設在本案難以成立 是無意義的假設

jasmine 07/22 22:23那我真的只能說你連假設都不懂

jokerxl 07/22 22:53也是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也不犯法嘛 即使是愚蠢假設

jokerxl 07/22 22:53也可以 呵呵

jokerxl 07/22 22:54那我假設他付的到三百 她老公就不會這麼抗拒要共有

hopeboy 07/23 01:22沒出錢 就 不應該要求掛名。老公賺比較多 也不是因`

hopeboy 07/23 01:23請育嬰假 是婚前老公自己的努力。之後承諾房貸 那亡

hopeboy 07/23 01:23討論持份啊。少拿育嬰生小孩無限上綱。沒有育嬰生小

hopeboy 07/23 01:23女方 連一半頭期款也是拿不出來。更別說 育嬰期間 `

hopeboy 07/23 01:23費用 和 房貸都是老公支付。

uwmtsa 07/23 03:45嘴巴說願意拿你確定一定會拿?你第一天逛板?

基於對婚姻的信任,如果另一半真的半年後不願意拿出來,那應該 可以直接考慮離婚了。在此之前,我是傾向去信任另一半的。 或許我們不應該完全相信任何人,但是不相信任何人是非常可悲的。

uwmtsa 07/23 03:46不然女方拿100萬當頭款 男方的錢存起來買車

uwmtsa 07/23 03:46房屋登記兩個人的名字共同持有 皆大歡喜

這不就是我提的方式。

bluesunss 07/23 09:31為什麼自己沒出半毛的東西,還要干涉人家賣不賣?萬

bluesunss 07/23 09:31一先生之後發現獨力繳貸款有困難,想要賣掉,還要妻

bluesunss 07/23 09:31子簽字同意?!

所以,你沒有看懂。 婚後所有的支出,無論有形與無形,都是共同為了婚姻而奮鬥。極端一點, 女方就是全職家庭主婦而一毛不出,她還是有權去要求共同持有。

Xray2002 07/23 09:45原po老公如果經濟狀況比原po還差,她還敢把小孩生出

Xray2002 07/23 09:45來或嫁給他嗎?她還能請育嬰假嗎?要拿育嬰假出來嘴

Xray2002 07/23 09:45之前,都沒想過請育嬰假成立的條件嗎?比來比去比不

Xray2002 07/23 09:45完的

假設情況討論不完,所以我僅關注於本案。 不過,也沒有興趣去研究最新的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權就是。

※ 編輯: djboy (220.136.156.73 臺灣), 07/23/2020 10:30:44

bluevillage 07/23 10:43講到底就是不夠信任,雙方對未來都保有不確定的想法

bluevillage 07/23 10:45我是覺得客觀來講,衝著這是婚後財產,女方其實在法

bluevillage 07/23 10:45律上本來就站在比男方優勢的立場了

bluevillage 07/23 10:46在雙方明顯都還在互相測試的階段,女方挪用買車資金

bluevillage 07/23 10:46作為頭期款、算清楚日後雙方對家庭的金錢投入,

bluevillage 07/23 10:47按比例部分持有,應該是相對合理的解決方式

bluevillage 07/23 10:48不過上述是單純從理性面來看,如果從情感面來看,

bluevillage 07/23 10:49男方這麼不信任女方未來復職後會負擔房貸的承諾,

whereislove 07/23 10:49一直在講什麼信不信任的,一堆離婚在爭產的他們在

whereislove 07/23 10:49結婚時不也是很信任彼此嗎?

bluevillage 07/23 10:50也不重視女方留職停薪對家庭的貢獻,用那種"妳自願

bluevillage 07/23 10:50自找"的態度忽視這些付出,很傷感情啊

whereislove 07/23 10:51就是因為大部份人結婚時沒想過可能會離婚,所以在

whereislove 07/23 10:51離婚時為財產爭破頭。

bluevillage 07/23 10:52所以我支持依照對家庭的經濟貢獻按比例持有啊

bluevillage 07/23 10:53並非是有付錢就可以拿一半

這個「家庭的經濟貢獻比例」,就是難以量化的關鍵點。 前陣子才大戰的 全職家庭主婦 的價值,或是女方願意找個薪水低但5:30下班 的工作以回家顧孩子+讓老公拼事業,這個時候要如何量化? 純金錢的量化當然是最簡單,代價就是二個人拼命的賺錢,拼到8點下班,然後 帶著一身疲累回來顧孩子。這就是大家要的?

bluevillage 07/23 10:54另外因為他們已經有小孩了,除非有後援,不然幼兒階

bluevillage 07/23 10:55段的照護非常容易影響到職涯,如果夫妻之間要精算到

bluevillage 07/23 10:55底,這部分的損失如何分擔??

對,所以又回到上文,難以評估家庭貢獻。 對家庭的貢獻,從來不止「金錢」而己。

bluevillage 07/23 10:56進入婚姻後本來就很難做到絕對的公平,房產是因為有

Debbying 07/23 10:57非常同意樓上b大的觀點,夫妻為家庭全部付出的比例

Debbying 07/23 10:57蠻合理的,區分誰付家用誰付小孩學費到最後都超亂

shiningsunny07/23 10:58原po一毛錢都還沒出他老公就買得起房子了,他們也才

shiningsunny07/23 10:58新婚,所以原po的家庭付出對這次購屋沒明顯建設性。

bluevillage 07/23 10:58具體的數字可以量化計算,才會引來撻伐,

所以,這或許是,婚後財產一人一半的原因。 因為無法評估之下,一人一半最公平。

shiningsunny07/23 10:58重點是原po對老公感情不深,沒愛沒錢尚未付出就吵

shiningsunny07/23 10:58分杯羹,未免太難看。生孩子就給幾百萬的家庭畢竟是

shiningsunny07/23 10:58極少數。

bluevillage 07/23 11:00我是建議他們雙方各讓一點,尤其太太這邊,先試著在

bluevillage 07/23 11:00金錢方面提出一點"誠意",現階段先用理性一點的方式

bluevillage 07/23 11:01處理,建立信任深化感情

bluevillage 07/23 11:01但同時也要觀察先生的態度是否有改變,特別是對於太

bluevillage 07/23 11:02太投入小家庭的一些無形或零星付出,有沒有予以回應

bluevillage 07/23 11:03或感謝,如果還是那種"妳自願自找"、只看得到付出的

bluevillage 07/23 11:04頭期款的話,必要時還是要攤開講清楚,好好精算了

※ 編輯: djboy (220.136.156.73 臺灣), 07/23/2020 11:20:22

這篇文章,和下面的另外一篇文章,真是非常好的對照!! 下面的文章,就是女方無共同持有+錢沒有說明去付房貸的狀況。 文章代碼(AID):

#1V6EWXD4 (marriage)

[ptt.cc] Re: [求助] 公婆同住家中現大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marriage/M.1595467809.A.344

※ 編輯: djboy (220.136.156.73 臺灣), 07/23/2020 11:23:40

bluesunss 07/23 13:02我有看懂,我也同意就算家庭主婦也對家庭有貢獻,她

bluesunss 07/23 13:03有權可以要求任何事。問題就是她老公覺得她的貢獻不

bluesunss 07/23 13:04足以讓她現在掛共有,也不足以彌補將來可能的損失

bluesunss 07/23 13:06你要人家尊重你,聽你的意見,不是用爭取,用爭吵

bluesunss 07/23 13:07而是應該要用用何方式去提高自己的貢獻度。

ykyk 07/23 23:35妳們真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