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車禍現場曝!張政禹作客樂天桃猿比賽 球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銘言:
: 交通部兩個函釋供參
: 98.02.05.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說明三:「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向同一車道行駛,: 前後車係應依同規則第94條規定行駛,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時: 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
: 101.10.30.交路字第1010034980號函說明三:「…至於貴法院所詢同一車道且同向行駛: 之二車輛,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於本部98年 2月 5日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說明三: 及98年 7月 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函說明二已明確說明係應遵守同規則第94條第 1: 項規定,並不生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疑義課題。」
: 新聞敘述看起來汽機車是同向同車道(汽車右轉,機車撞到汽車右方)
: 依函釋是沒有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的適用。
: (有興趣可以查司法實務見解我也查到好幾個同樣見解,不論汽機車
不一定,最高法院有不同見解...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非字第32號
101年10月30日交路字函...僅說明「同向同車道之前後(解釋上應指正前、正後)
車之規定,並未提及二汽車(包含1汽車、1機車)處於併行之左前、右後位置,是否仍無該款規定之適用,原判決援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認被告有應注意其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告訴人之左前側,未注意讓併行於其右後側之騎乘機車之告訴人先直行即貿然右轉,致侵入直行機車之行車動向而發生碰撞之過失,亦未與前揭交通部函釋意旨不符。
結論:同車道要看動線,不然汽車右轉只要到右側車道打方向燈就無敵了 不用注意右側來車
--
推這篇 這才是實務
解釋上應指正前、正後
貼心 這就告訴我們騎機車盡量讓前車在你的左前 這樣可
只要撞到都有要賠,只有誰大誰小的,沒有無責的
以將肇事者的外部極大化
*肇事責任
正確,別以為打方向燈就是無敵星星,還是要確認右邊有無來車
最高法院的見解 和 高等 或地方法院 見解不同的話
這就是惡法機車才會肆無忌憚的鑽
理論上 地方&高等法院 會採用最高法院的見解吧ㄎㄎ
有時機車騎太快突然竄出根本無法注意到他
鏡新聞有翻拍張的行車紀錄器片段
只能鼓勵機車多多與學長友善互動
所以我看到前方汽車右轉加速衝上去還是有機會讓他
有肇事責任?這判決太瞎了
這局張有確實打燈的話 只會吃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過結論還是衰小
所以才一派的人主張 右轉時要提前關門
從新聞影片來看張 是有機會30%的
基本上車有動 很難沒有責任
Jackpot
你說你有看右邊就好未注意是檢察官要舉證的
看影片 機車猴
為什麼不是後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影片都出來了 那些下午謾罵的人勒
加速衝上去把自己下半身撞癱就為了讓對方有肇事責任
那你也太勇了
這個不管怎樣就機車右側超車了
這種騎法總不會為了世界和平吧
用生命讓對方背肇責 好窩
這樣鑽的 我挺球員
看影片 他也未注意右邊的車啊 一樣有責任
還好有行車紀錄器
兩車的速度都很快
哎呦你只看第一段你回答得出來影片第幾秒會撞上嗎
機車車速太快了吧
但是我知道大家都車神啦
看第二段那個簡直像16分之一倍速慢
張的車速哪有快... 很早就剎車了
張很明顯沒關門 這樣還有機會變成右轉車vs機車直行車
新聞說兩車速度都很快 機車後追的速度 呵呵
其實這樣看下來真的就是沒注意到右邊有車 這個責任跑
還在沒關門 前幾篇討論到底要不要看一看
不掉了
同車道只有分前後車
s1314開始正常發揮了
前面說的沒錯啊 應注意而未注意
看影片 汽車要沒肇責很難吧
啊就正常實務來說會有責任啊 你說惡法但畢竟還是法律
從前鏡頭看張往右偏時在公車格內,從後鏡頭看那時候機車還
對啊 鑽車很危險 但實務層面來看怎麼可能沒責任
就未注意前車跟未減速硬要鑽,至於有沒有超速,呵呵,常
走這條的都知道
在路口剛轉過來,要怎麼預判機車會從右邊鑽
看後方鏡頭那機車本來沒那麼靠右 沒減速還一直往右邊偏硬要
就說機車要看動線了 後行車記錄器 機車連在汽車正後方都
不是
那打方向燈就可以撞過去阿 反正說沒看到就好
機車動線就不是跟汽車呈現直線
右轉前看後照鏡很正常吧…
機車騎超快,汽車打燈未知+轉彎沒減速
57F說的就是最高法院這篇的見解
沒肇責很難啊 但看影片至少還張政禹一點公道
出事機車略後方還有台機車沒偏向也略減速 差別就這
沒看是過失沒看到是人體限制沒辦法
沒看到就是應注意未注意啊==
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不是應注意未注意
只要張不是在公車格這邊或更之前打方向燈
有沒有看也未知 可能沒看吧xd
這局我站德撲 但台灣這種案例不會沒肇責
這有看後照鏡怎麼會看不到機車?
不如舉一個這種情況汽車還可以無肇事責任的
然後問一下自己你很希望你的右後方都是這種車嗎
他就會有機會吃30%肇責
沒關門的風險 也算不適任用路人
或是沒看到
當然不希望啊 但轉彎前確認後面沒有車也是保護自己啊
既然只是判決不是判例,那就是看這個案子的法官怎麼判
太殘暴了 在那大喊同車道只有前後車 沒有轉彎問題的臉
好腫 駕照大概連雞腿都不值得
後方鏡頭就看得到猴子騎法 不知哪來信心這樣可以過得去
要右轉 提早30公尺就可以靠右關門了啦
而且影片上地面限速50公哩,騎士就算騎60也沒超速
我也覺得張沒問題 但實務上尤其對方重傷 張難脫身
確實張遇到鑽車很雖小啦 但多確認一下再轉會更安全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實務跟法理沒錯啊 但台灣一堆鳥判決
騎60超速啊 不取締不等於沒超速欸
張右邊還要公車格的寬度 沒關到門吧
除非拿影片用影格去推算機車速度有61以上吧
還有
所以我國法官鼓勵人開車的時候大部分的時間不要看前方
專注看車後動態
滿像前幾個月牛頭牌換線 結果後面BMW還硬加速撞上
什麼鬼 前後都要注意好嗎
別的國家擺頭是防意外我們國家擺頭沒有車那才是意外
前後車明明都要注意
又在超譯 你要轉彎就是要注意車側 不然就是應注意而未
注意
考駕照的時候教練一直提醒轉彎記得要看後照鏡…
有一派人他是覺得混合車道保持前後車關係跟國外一樣
這樣比較安全
還在車側 看一下推文影片啦 那時撞上的車在後面十幾公尺
沒有什麼超異不超異
大家都是想要往更安全的用途環境走
防衛性駕駛就是要隨時假設轉彎附近有瘋子QQ
後視鏡不是裝好看的
汽車責任會比較大啊,因為直行車路權大,你左右回轉
要先確認“完全沒有車”
然後你看啊 法官判下去如果我要騎車我也不要跟你騎在後
面啊
我也不要跟你保持安全距離呀
我騎在你右後方盲區出了事大家再來喬
你轉彎時機車在你側面被逼撞就算了 那機車一開始後面很遠還
加速右切要搶先鑽過去
公車格應該是20公尺尺寸吧
小客車是前方車,機車是後方車,並沒有轉彎車是否禮讓
轉彎要看 那是建立在大家彼此之間的相對速度都差不多
你要說這一粒相對速度差不多那也沒辦法
那就猴子騎法啊 是誰給他勇氣的
沒打燈至多可能也有三成 若沒打燈就糟了 但這應該不
用太擔心
鬼島法律就這樣,只能說開車的要轉彎記得提早關門
這什麼奇怪的邏輯 要是我是機車我會保持好安全距離管你
怎麼判
有*打燈至多可能三成
直行車問題,是後方車超車不當問題
我幹嘛用車禍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來換賠償..
所以你不會這樣騎那你在攪和什麼這樣騎就是危險啊
剛好有公車格可以比對 靠右時看起來機車根本還很遠
一個車道上同一個位置只會有一台車一堆人駕照不知道怎
麼考的
我是說開車轉彎前本來就要多留意啊
反正不可能無責 有一成就是可能吃到刑事
靠右不等於右轉
啊你說這樣判大家都會這樣騎…正常人哪會這樣
一堆在那邊嚷嚷轉彎車讓直行車 這條是用在不同向車道
你各位要用新台幣捍衛路權就去捍衛吧==
目前就是先吃過失傷害保底三萬和解,看後續保險公司
怎麼談
怕的是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吧,有保應該還好
賠你1000萬換你永遠站不起來你願意嗎..正常人又不會因
為判決改變騎法
前後車沒有轉彎要讓直行車問題,你又從右側超車
正常人看到人家在路邊倒都會去幫
現在會嗎 那樣判本來就會影響人群行為
台灣交通法規就是笑話 矛盾很多 邏輯很奇怪
而且硬要各打五十大板
影片機車也衝太快
行車紀錄器畫面都出來了機車硬要從右側超車
棒球點呢
早些年那樣判是因為農業時代大家都沒有什麼財產 兩邊各
一部分 大家都還可以過生活
重點也不是能不能完全沒責失 是這場車禍主要是機車騎士的
問題 還他一個公道啊 下午什麼影片照片都還沒有就一堆人
在嘴他事情多
猴子騎法+鬼島法律
現在用路狀況已經惡化成這樣子了他還是那樣判
而且超車是有定義的 從後方>右側>前方才是右側超車
機車看起來一路都在汽車的右方
這就機車自己的動線==
機車搞不好可以說他燈號只有打一下下我來不及,就撞
上了
機車騎士這種騎法 就算沒被張撞到 遲早也會出事的
同車道沒在分左右你自己畫車道線嗎
是誰準律師在這裡開同學會的
台灣規定方向燈要很早打看他什麼時候打燈吧
不要自己畫車道啊
高速右側刷卡仔 開車的也沒右側關門完畢,有關好門如果
大學生騎機車就繼續飆繼續看到洞就想鑽
是機車撞屁股就穩了
如果有提早打方向燈 那機車自己問題也很大
沒有慢車道就是同個車道
關好門 機車一樣可以騎上人行道超 懂?
那影片看起來 機車速度有夠快的…
汽車駕駛怎麽看都是有能力避免這場車禍 還是覺得反正人家
違規 我就可以跟他硬
實務就認定機車動線=車道啊 可以去跟法官說==
乾農業社會屁事 某s不要一直嚷嚷自己幻想的法學認識好嗎
這個騎法……XDDDD
專家以前講過的啦你有事去找那位專家
反正專家講錯了從來沒有根我們對不起
開車一定要關門 讓你撞車屁股就是100趴後車錯了
不然你可以舉一個專家講錯出來道歉負責跳崖的啊
關門被機車撞到屁股=無責 機車騎到人行道撞到汽車=無責
這篇很重要 很多人不知道
台灣交通法規就是爛啊 車道寬到同意可以並行 還畫個屁
車道線
所以機車硬鑽你就只能讓啊 跟行人闖紅燈他錯 但你必須要
讓
該不會戳到什麼了吧?
法規上方向燈要提早很多就打 但現在至少一半是先彎才打
隨便都能找出1000件 兩車事故一方無責的案件 到底不可能
無責是哪來的觀念
拜託跟我講你所謂的專家是甚麼 讓大家看看優秀的識讀能力
查一下要路口30公尺前或至少10閃才轉 但真的這樣的真的少
只要有縫隙機車就能鑽 水溝蓋騎法沒看過嗎?
機車那種騎法就算提早30秒打燈他也看不到
還是你要推廣一下你的Y T頻道幫我們提升素養一下
台灣亂源就是叉叉人這個不是全民共識嗎
這件我猜除非有其他證據 不然一定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全責
講話邏輯比這個白爛男大生還橫衝直撞也是很了不起
不然機車這種騎法 是誰會比較安全
這影片汽車開法沒問題啊 機車高機率全責啦
好那我就當你提不了
我都看過車頭已經偏右 還有機車企圖鑽要直行 然後還是剛
剛轉綠燈 是有多急
你以為打燈是提醒我要轉彎 猴子眼裡看到打燈是提醒他要鑽
要快 無解 生物邏輯差異
只是民事多少會賠一點
同車道前後車沒有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問題
現在就是像機車這種騎法成本最低
因為他都外部化了
準 下午鄉民只看照片機車就知道 果然是鑽車猴
看他騎車也很慢 也是騎去前面路口等紅綠燈
你機車還是右側超車,不當超車
講三小 誰比較安全 不會看現在誰躺在醫院裡嗎
這個案件 根據我的經驗 8萬內有機會處理 但是他的知名度
加上不想要被告刑事 可能要10萬
另外這機車車速一定超過50 先吃條超速
好了啦 路肩超車還是被判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有沒有看過 沒
經驗的講半天有意義嗎
這機車下半身癱瘓不是幾萬塊解決吧
噢你是這樣看的喔 好啦那你是對的 你繼續
你說被判是警察初判表亂寫還是法官認證?
機車不可能全責,光是汽車過失傷害就保底3成了
一定沒盲點
在台灣出車禍就是這樣,你千萬不要看到當下的狀況就
警方判 鑒定判 不到法官就和解
覺得你有道理,這裡是用獼猴保護法在管交通的
超速吃不到,你沒有測速儀器不能說它超速
那是他律師太爛或幾萬塊不值得找律師
你要走法官沒差 前面證據長這樣 檢察官先起訴你 法官就
勸你和解 沒進一步證據就是簡易判決2個月易科罰金
台灣出車禍一定要去驗傷,有受傷就先贏一半了
所以路肩是車道嗎?想到清境無照男高中生雙載 路肩右側
超車 爸爸還要爭國賠
罰金就罰金啊 過失傷害就是賠不了多少的案子讓你覺得緩刑
這個機車真的太快了
小車禍不會到法官啦,一定保險公司那邊就談好了
罰金不如拿來和解 不代表過失傷害一定要吞欸
這種觀念就是造就保險黃牛氾濫的原因
只是小錢+一堆人不想跑法院而已 遇到喊價的還是給法院判
右側超越若沒改變動線(不是正前正後) 不算超車
沒要說一定要吞阿,就看你要給國家還是要拿來和解,
一般都拿來和解
就這個情況還能討論到味全會不會留他 龍酸都三寶吧
後行車記錄器 機車是走在車道上啊==
鬼島法律車禍有受傷就是弱勢方,講話就比較大聲
撞之前最後的畫面應該是騎在紅線上
今晚棒球版變交通規則版XD
2個月折成罰金也才6萬
超車是不同車道同車道併行也不行好嗎
除非獅子大開口啦 不然這種都到和解階段保險解決而已
廢物交警也不會管你誰肇責較多 要告要和解隨便你
大球團什麼沒有 律師最多不用擔心啦
我剛打完的官司同車道汽車右轉撞我 他100% 因為是平行
不過直到目前還還沒有出現飆龜之類的字眼
看棒球的人討論水準果真還是比較高
他不是完全沒責任啦 但機車的問題大一點
這不用律師啦,保險公司互相搓一下就沒了
他未減速要下停車場 第一撞集點是我的左臂 斷三節 沒死命大
正常都是保險理賠 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
當然和這個例子是完全不一樣 我只是證明這內文是對的
挖 影片轉私人看不到
而且撞擊點在車頭 幾乎就是轉彎時平行了
葛 您這例比較像鬼切 他這個是人車合一
我是和解失敗 走刑事然後走民事 剛判決我拿到5X萬賠償就是
5X萬夠嗎..斷成三截欸
有骨折+沒責任 基本上就幾十萬了
乾 沒看到 跟媒體翻拍的有差嗎?
:四輪大爺要轉二輪不乖乖讓 就進去囉
人家二輪都用命跟你拚了,吞吧!四輪得撲
就是醫療費+休養月薪+慰問金啊 要多少看你有多少單據
我是對方神鬼迴轉,來不及撞上去,小擦傷拿了快5萬
塊
斷三截是好事 因為斷得很乾淨 那種粉碎的才糟糕 後遺症嚴重
推文影片 無法播放影片 這是私人影片
欸哇靠,新聞影片關了阿! 車翻了又翻再翻翻幾圈....
不過也因為斷很乾淨沒後遺症 鑑定出來我沒影響勞動力 少賠
5萬應該是和解金額吧 法院的話就要一筆一筆算的了
對啊,和解,對方保險保很齊
法院會很細 我包括車損 醫療 看護 薪損 精神撫慰 勞損
我自己也有保險賠了不少 健康險 意外險 勞保 兩個商業團保
怕
兩邊合計是有百來萬啦 沒保險的話一毛都沒有QQ
只有一車道併行罰600 多車道沒有禁止或處罰併行
官司打了兩年半 一般窮人會撐不住被迫和解拿低價和解金吧
車禍很少百分百肇責都只有一方 就是比例多或少
身邊有忽然右轉被撞拿200
很快就拿到了
因為被撞的去天堂了 鬼轉的無前科四個月
如果被撞的是車神 那因該就閃得掉了吧
新聞為什麼把影片刪了
其實這也不是小路口,到現在也沒路口監視器
平常一個小時的新聞有15分鐘都在報車禍影片
這次車禍是剛剛有新聞有影片了,結果下架了! 毛毛蟲
所以影片看的出來張有打方向燈嗎? 轉私人看不到
現在越來越多100%肇責了
現在就要找後面那台汽車 看有沒有裝行車記錄器了
影片怎麼轉私人了
我個人三次要做筆錄的車禍都是0% 也不是我很遵守 只是剛好
影片不給看了
鏡新聞用偷拍的? 怕出事現在不給看吧
車禍現場怎麼偷拍...頂多是不知道從哪邊來的影片複製下來
開車右轉不關門就只能祈禱後面的車沒衝鋒隊的,就
是這樣
就小事而已.
意思是拍記錄器影片 在車上還是警局還是哪邊拍的
反正就透過什麼不正當手段得到 現在怕出事不給看
應該是被要求的哈哈哈 才看一次而已
還以為走錯版
警察外流吧應該被收去當證物了
胸骨骨折、下半身無知覺好幾個人當"小事"
撤三小影片啊,都備份了,是撤幾點的?
這不用看了,汽車穩輸
關門的重要性
我現在才知道關門的意思 但因為都有很乖的提早打方向燈
所以自然的就會做關門的動作 因為打燈之後 就會往右靠
打燈一樣,因為不可能說你有打燈就讓你無敵去撞死右邊機
車
你大車就是要讓,就像有人走在路中央也不代表你能撞死他
學店機車猴
這叫注意義務啊你有看到剎不住或來不及反應是有什麼責
任
有責任就是被抓到沒看或自己承認沒注意
開車行進中要無責超難
不論怎樣 大學生脊椎神經受損耶(看家屬貼文)祈禱人家沒
事吧 不然我看很慘
你今天開高速公路有人躺在路上或跳出來給車撞是能有什
麼責任笑死
你說的這個例子就是車子拋錨去放三角錐被撞死
不用說車子行進中,有次我坐計程車準備下車都靠邊停了,也已
經確定沒啥空間準備開門,就是有機車硬要鑽那小縫撞上來,遇
到這種的怎麼注意都沒用
應注意而未注意如果要放大檢視,那可以無限上綱了
反正你今天沒有預期到別人會讚就是你沒注意到,呵呵好喔
講真的遇到猴子關門也沒用 有些人眼睛就是裝飾品
本來就是啊 這都有公式了
但法律上汽車就是會有責任 這沒辦法
關完門變單純的前後車關係 被撞到就能拼無責啊
有時候吃虧是因為沒直接影片 對方肯定否認說自己守規矩
就容易變各打幾大板
紅明顯 本案是台中市精武路跟旱溪西路一段交叉路口
汽車行駛在中線線道(僅能直行)到停止線才右轉 機車
直行在外側車道(可直行及右轉)閃避不及才撞上 嚴格
來說這件並不是同一車道前後車關係
打燈之後當然也不是馬上往右靠阿 做任何動作之前都要等
給其他人反應時間
汽車要禮讓直行車 張的責任比會比較重
如果都有做到自己該做的 那剩下就只有民事賠償了吧道義...
看運氣啦,遇到垃圾警察直接亂做判定就先輸了
還遇過被後車撞結果警察判前車沒注意車況要讓後車的咧,因
為後車是個老頭,就是最近常鬧事差不多年齡的老頭…遇到個
垃圾警察幫忙護航
警察哪來權責可以 "判" ????????????
右轉真的都要很小心
棒球版涵養量真高,還會去翻判決書出來,佩服
一隻猴子,受傷根本達爾文理論正常發揮而已
右轉絕對務必要關門
長知識了,我右轉還會留空隙給右轉的機車欸..看來不該?
非常不該,絕對不該 被右轉機車撞到右後方的我絕對關門
要右轉被直行機車*
初判就是第5組在做的啊==
初判表就是警察做的阿,阿不過警察也說
這不具法律效力,僅供參考,所以請花3000做鑑定
僅代表警察機關意見by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去買個有BMS的車子轉彎看一下就不信還會A到
總之還是乖乖關門吧 鳥法
只能說雖小遇到腦殘飆仔猴
二輪自己下賤 不要鬧了
有機會只吃30趴,強制險2百萬很夠賠了
希望張能幫忙打官司到零肇責,不然右側超車真的北懶
右側超車違規是兩者都直行,張是要轉彎不是直行
兩車道以上不禁止右側超車 且本案根本不是超車
而且汽車本來就可以跟機車並行,轉彎當然要讓直行車
同車道前後沒有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好嗎?
有看到文中「貿然」兩個字嗎?
看影片 車子只要有先緩慢靠右 贏面就很大
72
交通部兩個函釋供參 98.02.05.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說明三:「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向同一車道行駛, 前後車係應依同規則第94條規定行駛,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時 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 101.10.30.交路字第1010034980號函說明三:「…至於貴法院所詢同一車道且同向行駛X
不管肇事責任如何 初判表 張政禹一定卡一條致人受傷 媽的台灣的初判表根本垃圾 上面基本啥小都沒判定
其實實務很單純 同一車道 不管你正前 正後 還是左前 右後 轉彎跟直行撞上了 兩台車都有過失(有些極端的案例就不講了) 依據是道交安94條的未注意二車併行之間隔(兩台車都一樣) 後車的過失會更重一點 可能還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18
這個我有經驗,而且還是兩次 第一次是對方無照全責就不說了 第二次比較誇張,重點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真的應用超廣 我騎機車剛從山下下來,是大直線視野很好,道路稍微有坡度。在10公尺左右就已經發現撞我的那台汽車,那時候我已經放鬆油門+稍微煞車+稍微繞內要躲(往雙黃線對向車道方向),如果往右邊對方是死角對方更看不到,結果對方是還是撞了過來,對方說沒看到我 以下重點:爆
張轉彎的瞬間 騎士已出現在車前側 這下沒有前後車的問題了 加上對方重傷 就算超速 右側超車什麼的 張是不是QQ了....![Re: [新聞] 車禍現場曝!張政禹作客樂天桃猿比賽 球 Re: [新聞] 車禍現場曝!張政禹作客樂天桃猿比賽 球](https://i.imgur.com/D6sdhmPb.jpeg)
爆
Re: [新聞] 早就打右轉燈!三峽軍卡輾斃雙載母女提早打方向燈有屁用? 在台灣喔 你汽車提早打方向燈,你會發現你後面遠遠的機車 會跟鬥牛看到紅布一樣 馬上從很遠的後方加速跟上前車絡繹不絕的從你右邊一直超車,卡死汽車不讓你轉彎24
[閒聊] 跟大車一起在同車道(騎在其右側)是否違規是看了最近新聞中的某車禍情事,並稍微查網上資料後仍有疑問,所以在此請教對交通 規則比較熟(我只記規則重點,其餘忘了差不多,臨時查一時看得眼花撩亂)的網友。 如果是不同車道,大卡車在內側車道,我們騎機車在外側車道,且我們騎在大卡車右方, 則想轉彎的大卡車要禮讓我們先騎通過路口,它再右轉。 如果我們跟大卡車「在同一車道」而機車騎在大卡車車後,則大卡車閃黃燈要右轉時,我22
Re: [討論] 還有多少人不知道 同線道只有前後關係?看法官會不會去問啊 至於貴法院所詢同一車道且同向行駛之二車輛, 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於本部98年 2月 5日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如附件 1) 說明三及98年 7月 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函(如附件2)說明二乙![Re: [討論] 還有多少人不知道 同線道只有前後關係? Re: [討論] 還有多少人不知道 同線道只有前後關係?](https://i.imgur.com/WEVkf9Ib.jpg)
20
Re: [討論] 還有多少人不知道 同線道只有前後關係?發表淺見, 我認為這個問題會那麼複雜, 主要是因為台灣許多車道其實過大, 加上外側車道「汽車靠左、機車靠右」 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20
Re: [閒聊] 力行路口的車禍(四輪為主因)網路很多判決可以查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定有明文,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 交通部101.10.25.交路字第1010413264號函3
Re: [閒聊] 大家知道這樣是違規嗎?等等,你先跟我說,你的交通規則是哪國的? 哪條交通規則告訴你同車道的右轉車要讓直行車? 同車道,那就沒有轉彎跟直行的分別,只有前後車,我在前面要右轉 他從後方想鑽車 我要讓他?1
Re: [問題] 新永安橋如何安全右轉?新的永安橋通了之後,塞在橋上等紅燈的時間比以前久很多 我覺得最大的癥結點就是你的問題: 下橋右轉的汽車會跟機車動線打結,造成外側車道整個被塞住 右轉汽車要等機車過,直行機車也要等右轉汽車過 整個行車效率被右轉汽車拉低1
Re: [討論] 還有多少人不知道 同線道只有前後關係?到司法院判決書主文查詢 用關鍵字 同車道 機車 右轉 看了幾個判決,心得是這樣: 有些檢察官還是會用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但是法官都會說明同車道適用的是前後車行1
Re: [新聞] 高雄驚傳死亡車禍!砂石車右轉撞輾直行根據新聞報導 機車跟砂石車碰撞前 應該同方向併行於神農路上 機車位置在砂石車右側 神農路靠近路口長這樣![Re: [新聞] 高雄驚傳死亡車禍!砂石車右轉撞輾直行 Re: [新聞] 高雄驚傳死亡車禍!砂石車右轉撞輾直行](https://i.imgur.com/BKnJmXd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