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
日本我不知道
台灣的話
怎麼覺得有些人資訊有點落後==
非約聘且年資到了
離職預告不是建議性質 是必須
最長30天(待3年以上)
但是這段期間內你該做的日常事務做好就好
交不交接 交接內容就配合公司政策
畢竟你還是有日常要做
除非公司這麼佛
讓你這段期間內只要交接
其他原本的日常都不必做
然後時間到就閃人了
公司說你沒交接完也不能擋你走
像我待的公司 前幾個走人的
都是離職預告mail發一發
然後看特休剩幾天
直接請到最後一天
後面都沒來
交接是什麼???
例:離職預告30天 特休還有14天
最後面14天(不含假日)都不用來==
總而言之
台灣有預告離職 基本上就無敵了
不需要跟我爭什麼鬼故事特例
爭就是你贏
然後還有人觀念是不交接=免洗工作=害死後面來的
真的慣老闆心態
老闆愛死你了
--
你很棒 請繼續保持
為什麼很多人都覺得自己的經驗一定都跟大家一樣
笑死 有一個自我中心的
不然難道是我過太爽?
※ 編輯: laugh8562 (49.216.167.84 臺灣), 05/07/2025 12:49:55
提完離職就是照規則走啊,老闆可以跟你協調提早走,
但沒有強制留人的選項,除非有簽約(有給過你錢的那
種)
都離職了公司怎麼樣確實是幹你屁事
我朋友有過預告離職走人之後老闆最後一個月薪水卡她
原文底下真的一堆"好"員工 難怪老闆這麼愛
我們公司有確認交接完成的文件要簽
這就是預告時間內配合政策 協調好就好 但是時間到了公司不能擋你走
理論上擺爛過30天也不會攔你就是 但還沒遇過這種人
然後她去勞工局檢舉+申訴有拿回薪水 自己要怎麼爭取
是說離職本來就是自我中心的事情吧
權益還是要了解一下啦 不要怕麻煩 通常離職都不太會卡
這篇經驗跟我很像XD,提離職後前半個月還是正常做,
剩14天我就沒值班只做簡單工作,最後7天放特休到最
後一天辦手續
444 地球也是繞著你轉 全世界都要跟你一樣 好棒棒
我是提離職之後設計專案資料夾整理好之後就開始特休了
權益還是要懂但剩下就看人了,印象很深的當初離職公
司有問題到勞工局申訴然後對方希望
我小事化無,忍一下雙方都好XDDD
雀食
為啥有人反應那麼大?
人的自我中心(自戀)是保護自己,很多過勞死就是顧慮
公司太多了
不過後來我直接跟公司唬爛說已經跟勞工局反應要介入
後放人
自我中心又怎樣 公司大賺你領多少? 笑死
不過來點鬼故事來看看
我都不知道在沒告知的情況下因為我要離職把我的職務
津貼提前扣掉是小事lol
笑死 有人破防了XD
新人接不上來我前主管有問我可以延後幾天走帶她幾天嗎
自私才是人生的第一驅動力
當有人過勞死時就換公司方自我中心了,說員工本來就有
病
反正就看你要不要幫忙而已 不幫也就算了
公司又不把你放心上幹嘛替它操心
但很多人就是沒辦法拒絕被凹,所以這個行業才會盛行
做得到的本來就不在服務範圍內了
這個還好啦 公司欠你加班時數 直接+特休 整個月都不用來
看交接的跟我好不好,不然都要走了,關我什麼事,
公司自己要有入職培訓制度
離職後請滿特休不來上班都是勞工的權益,後面沒有人接
手那就交接清單簽一簽的事情而已。公司如果因為你沒有
交接導致的損失那也得公司自己舉證;但如果是公司沒有
找到人導致的損失那也不乾你屁事
離職提了 特休請一請 再加事假就結束了
交接 電腦整台還給公司叫他們自己看就好
哇靠 事假 你是真的狠角色XD
然後教育訓練是公司的責任,關上一任屁事?要是上一任
過勞暴斃難不成還要在工位上招魂或是觀落陰交接?
只有談離職時會覺台灣比日本更社畜,還會嘲笑不夠畜的
有交接就好聚好散啊,跳出去又跳回來也不是少見例
子
確實啦 就看在職期間有沒有“好聚”囉
現在企業就是內部成本外部化習慣了(尤其是台灣),培
訓制度不完善,就純靠凹員工
真的,又不是公司股東操那個心幹嘛,大多數人對公司
來說都是免洗,不用想的太重要
但如果你還要回去,確實只能低頭好好交接
台灣企業普遍就沒有啥培訓"制度"概念
教育訓練是個很神奇的東西,有些單位明明有教育訓練卻
沒教任何東西
我是都好聚好散啦 交接到最後一天
本來就是不幹最大 在那邊顧人情擔心沒人交接真的是想太
結果最後變成要離職的負責交接當訓練
多 公司不會因為少一個人就馬上倒掉
因為政府有規定一般勞工要有三小時的一般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紀錄,一般企業大概都是這個而已。工作相關的沒有
當然是特休請到最後一天啊 沒啥問題
制度爛到你想走的公司也不會那麼在意交接啦
如果沒交接就會島的公司那真的交不交接也不是太重要
要交接的頂多就重要的密碼或鑰匙 總不能把人都鎖外面
至於工作內容 文件啥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作法
後面來的人搞不好還不想聽寧願整個資料夾刪掉咧
職務夠重要公司自己會減少你的工作求你交接
之前公司走的一個主管預告後就想辦法讓其他人分工作讓
他專心寫交接手冊...
因為一堆中小企業老闆連勞基法都沒看過
????特休本來就是可以放完走人啊???這篇在講什麼
幹話?
特別休假四個字能不能麻煩原po去理解一下?
這是員工的權利假,放不完可以換成錢沒錯。但也沒說一定
不能放只能換錢,或是只能放不能換錢的規定。所以離職預
告30天,然後我把我自己依法獲得的權利假休完,有什麼不
對嗎?有違法嗎?
我內文說這是合法流程啊??? 大哥你在激動什麼
※ 編輯: laugh8562 (49.216.167.84 臺灣), 05/07/2025 13:34:11沒事,我看錯了不是說原po
看交接的人和老闆怎麼樣+1 關係不怎樣就是照法規走不幹最
大
除非你對公司和部門同事賭爛到一個不行 不然大多數的人都
還是選擇好好交接 好聚好散就是了 當然要完整行使自己的權
利也沒什麼問題 就看個人情況而已
領薪水的不用幫老闆想這麼多,照規則走就好
而且交接不濟仰賴離職員工是中小企業的問題 大公司都是同
部門自己cover+編手冊
交接根本就還好,一堆東西丟了就說有交接的,這跟沒交接一樣
笑死 這篇超正常結果推文一堆人破防 到底工作環境多慘
我在前公司有離職預告,他們找不到人接手,最後一天派一個
工讀生來抄筆記,我也是講完人就走了,管你要交接給誰
給你一個月找不到人,怎麼不找找自己的問題
大部分公司會希望你直接把日常作業丟給要接手的人
然後要你在旁邊協助吧 還讓你做日常幹嘛XD
不用交接的不是免洗工作是什麼? 免洗工作=害死到後
面來的又是怎麼連結的...?
我之前直接跟公司說,該給我的就給我,搞到勞工局很難
看,但是難看我還是會搞,而且你會出更多,因為我會順
便檢舉其他的
當然是發信開始刪備注
業界很小,讓你待不下去
很像很多人把「交接」跟「教育訓練」搞混,交接就是把
你手頭上的東西交代好,帳號密碼丟給下一個人而已,下
一個接手的會不會、有沒有補人都跟你沒關系
公司正確的做法是要有代理人啊 不能只有一個人懂特定
業務
講業界很小的通常人事口嗨居多啦,你如果本身底子技術
夠硬的沒差,如果是基層的就更沒差,又不一定下一份工
這不是很常見嗎 越大制度越好的公司基本上就是這樣
作還會在同業界,而且大不了真的之後找工作感覺不順利
,那就擅自認為自己被搞,三不五時檢舉一下前公司的缺
失就好了,現在為什麼會流行報復性離職,不妨多想想吧
我還遇過預計生完離職的 產假育嬰假請好請買
最後架都請完才走的
可能有些公司沒有新人教育訓練也沒有職代吧 變成只
能靠離職前的員工去訓練才會以為這叫交接
代理人的功用不就只是轉達當事人不在的作用嗎w
當一件事有兩個人會做但只要一個人做得完
就代表精簡人力的時候到了
做交接算什麼奴工嗎 笑死
你覺得要做多少就看公司對你有多少啊,自己過得去就好
很多情況下沒辦法馬上讓自己日子過更好,那就是從停止內
耗開始,不要覺得公司虧待自己又同時對不起自己
如果覺得公司款待自己才走的,那還管什麼交接啊,是關我
屁事
*虧待
離職流程通常都還要清點產編, 滿足預告期時間你還是要完成
相關手續
一堆奴隸整天幫老闆想東想西 自以為是股東勒
有人破防超好笑
公司內規可以凌駕勞基法 ok
你想留個人情 就把內部流程跑完 公司對你無情 你也可以離
職預告開下去照法律流程跑 情勒才是最噁心那種
公司沒職代沒訓練那是公司的事 真的不用想太多
其實要離職的人交接也是怪怪的…教不好或者有其他問題
不就又要怪離職的
所以交接跟教會其實是兩回事阿 交接是你有把東西
交代完整跟點清 那剩下就是對方自己的事了
公家單位很多就這樣留爛攤子給下一任 也拿他沒擇
還願意仔細教你細節跟方式的很難得
實際上台灣只有規定勞工離職要預告,但沒規定離職預告
期間,只是拿公司要提前告知勞工的期間來比照而已
歐 記錯,有比照公司期間,但那條沒有罰則,所以你就
算不管直接離職也不會被處分
除非你離職造成公司損害才有可能被公司告民法求償,但
這又要公司自己舉證受害金額
離職不就事病假補休特休都請滿阿 我都要走了
我記得法律上是必須但沒有實際罰則的樣子?有人可以舉出不
實際執行交接會有什麼制度上的懲罰嗎?
基本上就真的被告時有差 沒辦法主張自己是照勞基法走
不過"交接"並不包括接任者的教育訓練 公司給你的設備
物資交還 職務負責的資料數據留存整理好 其他看交情
所以日企才會死守SOP文化,就是任何人只要看著這份S
OP文件都能完成
而這份SOP流程是多久前的就不好說了
提出優化與改善就會被上面斥責
鬼故事本來就很多 敢投訴勞工局基本上就無敵了
只要你無所謂額外的獎金 年終之類 根本企業拿你
沒辦法好嗎 最多說你表現不好不給那些 至於告
是吃飽太閒膩= = 花時間心力在那弄有啥意義
交接沒少東西 繼任者學習不是公司責任嗎
還有一個觀念啦,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想離職時謹記‘不要覺得自己很重要’
這樣辦手續時心裡就會輕鬆很多
‘放心啦公司這個大家庭不會因為我走就倒的’
公司又不把你放心上幹嘛替它操心+1
爆
首Po世にも奇妙な日常 #3 【退職代行サービス】 上:「我要說幾次你才聽得懂啊!」![[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 [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https://pbs.twimg.com/media/Gp2kJXqbYAAh3dC.jpg)
補充一下 根據勞動基準法 雇主及勞工單方面終止契約時原則上都有預告期間通知的義務 但是 雇主違反義務有處罰 員工違反沒有處罰 實務上雇主通常都會多付預告期間的薪資直接買斷 讓勞工不用來上班14
現在這個資方也有對策了 網路上也有很多離職代行失敗的案件 因為離職代行的業者在法律上不具代理人資格 只有律師受理的離職代行才有代理人資格 只要堅持非本人不受理就行了![Re: [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 Re: [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https://i.imgur.com/d0ekaD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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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我前前前公司足夠爛,責任制,常常加班到12點我連一毛錢的加班費都沒領過。 當年走人的時候雖然我沒什麼大問題,但我在那間公司曾經遇過爛到出水的主管, 同事一個月前就寄信預告走人了,主管因為不想放人還是請他繼續日常職務, 完全沒找人交接他的工作的打算。 然後我跟他聊天的時候他也是笑笑的跟我說,"他這樣玩反正最後難過的不會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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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離職特休因為第一次遇到此狀況,想詢問各位意見。 談離職日和交接日,如果希望交接日之後使用特休休假到離職日,這樣不行嗎? 事由: 預計6月底離職,想做到6/15交接完後續都使用特休休假,但公司不願意,6/15之後就等 於離職,特休使用結算給予;這樣比較起來虧了四天的錢,公司以離職手續及資安疑慮拒27
[問題] 特休假被砍,是我理解有誤嗎?本人於106年9月11日到職,因生涯規劃預計在3月底離職,並於2月7日告知主管並寄離職 信,信中載明預計上班至3月8日,在職期間進行交接業務,3月11日開始進行15日的特休 ,3月31日正式離開,但今日人資突然告知因今年才開始2個多月,特休要按比例給予,並 擇優給我4天。 但公司的差勤系統上顯示特休爲15日,又查了一下勞基法相關資訊,也用特休計算機計算14
[討論] 離職前請完特休會不好嗎?感謝大家的分享,我都有看到! 勇敢請假請下去~~ - 汝提 我要離職了,原本是20天交接22
[問題] 離職特休問題請問,這家工作有8年,特休日一年15天 目前特休還有12天 預計近日離職 如預告1個月,最後幾天用特休 就有12天特休是吧?20
[問題] 請問離職前 特休 排假的問題請問小弟欲申請離職 提出離職時間為9月25日 因為之前主管有提到要有責任感 所以小弟之前都沒有請特休假 但近期因為小弟特休共有12天與加班換休共20小時11
[心得] 離職特休實例大家好 首先 非常感謝版上的文章及留言, 還有法律的保障 幫助我度過這次身心疲累的離職的鬥爭10
[問題] 離職預告期內的時數算年資嗎如題 比方說瘦宅已工作三年以上所以離職預告期為30天 而5/1年資滿五年,特休重新計算 但瘦宅在4/20提離職,理應離職日是5/20 這樣會因為5/1滿五年額外多特休嗎![[問題] 離職預告期內的時數算年資嗎 [問題] 離職預告期內的時數算年資嗎](https://cdn.oaistatic.com/_next/static/media/chatgpt-share-og.49cbbffe.png)
8
[問題] 離職特休請教問題小弟狀況為月底就滿2年有特休,沒意外是10天, 下個月初預告離職,按理說是20天預告日。 因為後面還有清明連假,加上公司有同仁一提離職,當天或隔天就請人走的習慣, 想請教如果我包含連假、例假再請特休,我算業務性質工作,也不太需要交接, 公司可以依理由強制特休折現,當天或隔天就請我走人,不讓我請完嗎?6
[問題] 過年預告期及相關疑問各位前輩好 如果是一個月試用+二個月正職 這樣有算滿三個月適用10天預告期嗎? 原本想要離職日2/28 往前推10天 (1)是2/19日提出6
[問卦] 預告離職後叫我朋友每天去幫忙如題,幫朋友代問 我朋友要離職了 他做了兩年兩個月,預告期是20天 但他老闆跟他說請他來幫忙一下 用時薪算,直到交接的人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