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聲明
蠻意外這篇小歐盟被推爆的
2月以來討論到前幾天幾位官員委員的發言
看推文還覺得西洽這邊底線一點也退讓不得
結果這篇一堆人根本退讓超多
細看的話每個主張還是iwin那套
就算沒iwin,照這幾點一樣有a/b/c/d...win存在的空間
1. 將「事後下架機制」跟「刑法適用範圍」分開討論,讓《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回: 歸個人法益,虛構作品下架機制回歸行政處分範圍,並確保社工、教育科系年輕學生不會只
: 因為虛構創作而有前科,就此毀掉前途。
回歸行政處分,行政處分由行政機關來下,誰負責審?行政機關自己?還是一樣包給iwin?不給iwin也會有awin bwin cwin來,之前吵不當擴權的問題有變嗎?還是由公務員來審最符合法治國原則?
拋開這點,審查機關提醒平台或創作者,你不服行政處分=>訴願=>行政訴訟可能還你公道,但最後一樣法院見,多少人第一步就縮了
: 2. 區分「真實改造」、「指涉在世真人」和「完全虛構」,避免真實兒少色情改造、指涉
: 到現實兒少(包含特定兒少和整體兒少)之色情作品被視為「虛構」。
這段在講AI?標準還是很難懂,完全虛構跟真實改造、指涉在世真人區分這點殊值肯認,但現實層面該怎麼做?這板光是否「影射」4-11都一堆爭議了,該如何直接切一條紅線?
3. 參考歐洲制度,針對完全虛構作品需考量「擬真程度」,避免火柴人、饅頭人、青少年: 隨筆創作被視為兒少性剝削,也避免過度擬真、接近真實兒童樣態作品與動漫相提並論。看得出想回應什麼眼睛大於臉部幾分之幾的奇怪標準,但提出的標準也沒比較好,以擬真程度劃分就很奇怪,同樣包含審查者的主觀在內,擬真到什麼程度NG?這標準根本操作不了
: 4. 非擬真作品應區分為「早戀」和「兒童性虐待」,青少年性啟蒙、性探索(如女高中生
: 繪製高中背景的BL作品)不該與「戀童」或「強暴兒童」相提並論。
16歲高中生的上床算早戀、性啟蒙、性探索?那12歲的呢?看起來即使合意也在禁止之列,這條本質上還是把青少年戀愛性描寫跟「戀童」「強暴兒童」這些底層做區別,二次元兒色,真的洗洗睡
: 5. 出現兒童性虐待內容之虛擬作品需進行「文類、劇情脈絡」分析,確保能以自身受害經
: 歷、還原歷史事件進行善意創作之權益。
: (補充,巴哈有現場參與者指出當時小歐盟是以仇恨言論的角度下去思考。「「假如對兒童
: 群體的暴力」作品是允許的,那是否「對原住民群體的暴力」是允許的,或是黑人、女人、
: 外籍勞工」)
我慧根不夠看不太懂,畫個二次元作品有需要考慮到這麼多?大家想幹嘛心知肚明,文類、劇情脈絡分析最後得出只是滿足性欲的結論就乖乖死好?小歐盟這條意思是僅在還原歷史事件與自身經歷時,能有限度的開放兒童性虐待作品?一樣還是在干預創作自由啊,憑什麼純粹色情的價值就比較低?
:
: 6. 事後下架機制也要設立申訴救濟,以確認創作者真意、作品性質及影響,避免行政機關
: 濫權。
:
同第一點,現行制度也沒禁止誰去救濟吧,行政機關內部作成決定後判你輸,同樣走法院討公道啊,現在不就給個警告平台跟創作者就縮了,有改變什麼嗎?
基本上小歐盟就是把iwin那套包裝的好看點,本質根本沒變,推爆說明這一個月來鄉民對那條線怎麼畫都沒個共識,或者其實大家根本退讓到畫一條線給人管管好也沒差,真的搞不懂爭的到底是創作自由,還是換個人來管創作自由了
我自己覺得適當遮隱+警語標示即可,遮隱就釋字617那套沿用,廢掉軟蕊硬蕊,以有無實際受害當標準,三次元兒色跟AI擬真真有人受害死好沒差,區分什麼軟蕊硬蕊根本過時,性癖哪有高低之分,而警語標示部分就大家自肅忍一下,涉及蘿加個警語標示,應該還在鄉民的忍受範圍吧,事後審查的不管iwin bwin cwin還是行政機關,審查時就注意有沒有做好遮隱,有無涉三次元,有無做好警語表示,超好操作根本完美,但應該沒人敢提XD
--
基本上反保護司、展翅與兒福那套標準是共識,但變成某團
體自稱反對前者後,自己又推出一套畫線限制
這個畫線限制不細看、很容易就直接被推爆惹
每次都有推爆,的確讓ACG圈外人士看不懂究竟底線是什麼
靠背,我看到有人反衛福就推了,原來這他媽還變成自訂
規則,感情各派想要的不是無管制,而是自訂管制
只能說前幾個推文會很重要XD
幫你推
仔細一想裡面推文一堆喊下次票給誰,不就是在拉票??4
-11這樣過關,那以後iwin系列文下面都可以拉票了吧?
那篇我也給了3推1噓,刑罰回歸個人法益判斷我是認同小歐
butten986你就容易被帶風向.. = =
現在才發現一堆藉由iwin偷渡4-11嗎
盟的,但第2點第5點等操作空間很大
前些日子我認為擬真AI虛擬未成年圖畫是不行的,但這能當
我看完前面反衛福後,我就推文,我推文也就是說多一點
人反衛福也好,我剛才把底下推文掃一撇,才發現一堆拉
票仔在推文
限制的標準嗎?一樣也會有判斷問題
基本上就個比較篇各退一半的路線,但標準就是沒標準還是
大家擔心的
這篇出來後我才把其他內文看了一下
如果沒統一好原則,那到時候只要出來喊話的“對象或是
%數”正確就算言論跟這個差不多8成像言論可能也會支持
吧,搞到最後還是自己推一把支持管制而已。
有關第五點我的論點是審下去會存在主觀問題 一樣會
淪落到浪費社會資源做思想審查的問題 更何況我國沒
有反仇恨言論法 法律上站不住腳
取締除罪化,就變成不能用刑事處罰,但行政有權這樣幹就
還是繼續交手
另外我再多加clou的看法 ...但比較沒考慮到標準判定
的複雜度往往和實際執行有效度是成反比的。
先把小歐拉來反衛福,後面跟小歐爭比跟衛福爭簡單?不
要讓小歐拿到主導權就好,不然萬一小歐也像當年時代力
量有內鬼埋伏,一旦小歐成話語主導,衛福部就可以說這
是反對方自己同意的規矩,不要反覆無常
所以那篇文章我沒有推 也沒有噓 第五點有問題
補充個人建議
搞到最後變成有些人不是真正支持創作自由而是管的人不
是那個人期待要期待的一方勢力而已,下一批出來說要管
的人是不同%數或是人物可能言論就不一樣了。
麻麻沒看清楚,反正我支持二次元等同宗教創作管理標準
,我之前發文就是這樣講了
拉這種隊友局勢不對會被背刺啊!
而且除了某位出來很明白的質詢上講以外還有什麼人出來
講了? 還是實際都退件?
所以最終還是變成你要讓步要求完全撤銷管制而已
小歐盟跟衛福部的思考方式是一樣的啊!就是覺得虛擬創
作會造成真實兒童受害,這種沒邏輯不科學的思考方式
只不過他們兩個原本同一陣線的,現在有意見分歧而已
但那套邏輯不能做實才是重點,否則結局是一樣的,只是
換個藉口而已
意見分支還是爭取曝光而已我覺得不好說
這篇值得更多的推
嘻嘻,反正最後都是好日子
我是覺得,有心理預期打釋憲才是該有的心態,一堆妖魔
鬼怪團體想趁機把自己的標準放在二次元上
它們明明還是想管 只是沒斬翅和司長那麼極端也能被
推爆 黑白臉這招有這麼好用嗎
推
感覺很多人只看前幾句就推了
不用黑白臉問題啊,實際上沒有多少整體勢力敢出來說反
對管制啊
真的 那個只是重新包裝而已
實際上只是想用他們的想法來管制而已
小歐盟的論點是這樣 兒童性虐待是仇恨言論→仇恨言
論會影響讀者想法→會對兒童產生結構性歧視 但他們
忽視了ACG作品會出現的僅是疑似兒童的模樣角色 讀
者不至於跟真實兒童混淆 也就是說讀者不會把ACG疑
似兒童角色視同是真實兒童 那小歐盟的論點就不成立
沒差 至少都比垃圾司好
如果今天有大勢力出來公開喊創作自由那根本不用特別組
創作團體了。
如果“對象”正確也是搞一樣包裝法模式結果獲得整體支
持那不太妙唷,那最終創作自由的目的還是沒有了。
看到要審劇情脈絡分析那就很不對勁 基本上還是把虛
擬創作當成現實 只是如果你的”創作理念”合乎他們
的標準就能pass…可以試著拉/說服他們 但絕對不能
讓他們主導
反對派本來就很多種意見 有的認為要訂明確標準 有的認為
該回到2022前的制度 有的認為該全開放
原文我是直接噓了 第五點以為沒看過SJW拿到這東西怎麼玩的
司長的話要記得 「啊不就主觀嗎」
再推,我引用去原文
只要這句話能套進去的時候 就是個問題
好
就是重點啦,你要完全的創作自由還是只是單純想要換個
人負責管你們創作而已。
第五點兩大問題 一、依然是主觀判斷 二、其實讀者
不會把ACG疑似兒童角色視同是真實兒童
講個更直接的 就是判斷ACG角色是否為兒童是無稽之談
感覺就一個黑到發亮 然後一個看起來不那麼黑的黑臉 大
家反而覺得可以接受
推分析
幹真的,我也不知道在推殺小,不就經典先平白無故打你
一頓再摸摸頭,還他媽得感恩戴德
看上一篇文真的很多沒看懂內文的
推,原文寫了一堆我就是沒看到把二次元和三次元分開
討論,總想把三次元的邏輯套在二次元上
所以判斷標準還是IWIN說了算 講這麼多都是事後補救
說到歧視 看看歐美玩到歧視白人不算歧視
那何不一開始就沒有"事件"
推
這種東西要輿論可以 要道德譴責可以
但把思想的東西寫進法條 就一定會出問題
思想也能定罪那就是關鍵報告了
上篇被推爆真的讓我很意外
對321的結果逐漸悲觀
我猜沒看完 仔細看+思考會看出很多問題
第一點除非單純行政處分不影響到出版刊物的權利啊,像
無計點的違停一樣根本沒差,繳小錢了事
基本上司長那句話當濾鏡非常有效
這樣標準怎樣都無所謂了
只要發現哪個項目能完美套進去的時候 那就有問題
推,只承認真實兒童性剝削可以管制,虛構的以設警語為
底線
這是我在巴哈討論串看到的論點,我是不認同的
要是這論點成立,那一堆作品會被限制
我是覺得…不算友軍啦
剛剛有私訊對話蠻奇葩的
有興趣的自己私訊看看小歐盟
我不方便公審他們
那個就... 你看惡靈古堡五重製被說什麼
作品大膽講允許就對了 想把思想寫進法的才有問題
是在討論串找人私訊的那個人嗎,還是你直接私訊他們粉專
還好沒上車
如果不懂第5點的話就想想看你媽被畫進漫畫被人強健
的情況,當然,這取決於你對某個身分的認同程度還有
到底是侵害個體還是那個族群
照第五點神槍少女、死亡筆記本都有問題了
仇恨言論脈絡下的延伸
如果畫到你媽那就是涉及真實人物,當然禁止,但他的意思是
虛擬人物也涉及群體,所以不允許某些創作內容
第五點很奇怪吧 阿烏拉被腹擊交 算什麼群體被暴力?
這我是不能接受,這種論點要是成立,那不止兒少相關,一堆作
品都會受影響
直接說你仇恨女性,那你什麼作品都不用畫了
你感覺也像在挑毛病,第一點的重點是在刑法謙抑原則
下,下架機制應該改為行政處分,下架機制的詳細內容
這幾段文字怎麼能詳細呈現,這應該是等待去商榷而不
是你自己去想像他們的立場跟作為
執法制定的嚴格沒辦法不挑毛病
論前幾樓的重要性
推這篇
原文還有人說它們是左派我也覺得很詫異,明明一樣是妥
妥的保守右,只是換套說辭而已...
你打手槍的權利跟色情作品污名化甚至歧視女性的衝突
是需要好好討論的事,不過這裡明顯只有一方的支持者
而已,我也對這事沒多少研究,所以無法提供什麼有用
的意見
沒辦法,這是複雜而且各勢力都想插一手的問題,戒慎恐懼
因為把類似東西寫進法的國家 現在歧視白人不算歧視
推這篇
這樣真的不行,看來內容還是得看仔細一點
第五點像是納粹3k黨,他有言論自由但也會受到社會公評
說真的偽福部就沒要跟你各位討論的意思,既然如此用亂的也
是種戰術
看上篇推文就知道先過分再退讓真的很有用
推這篇 前篇根本就是包裝比較好的iwin
真的欸,差點就被混過去了
個人還是覺得沒必要去多加限制吧 你看那些國家 哪一個犯
罪率不比我們高 還在教導我們怎樣去管理
找理由強化管制而已 中俄在推的
還真的只是重新包裝QQ
同意這篇
這篇跟 @midas 的文章都比原本的文章值更多的推+1
只能推你不知道?嫌的話會被靠背把隊友推到沒了
原來如此 差點被騙
推
退
他們那個年紀的人沒接觸acg文化的話 會是這樣的想法與
主張蠻正常的啦 老實講根本不是隊友
但他們確實也代表社會上一部分的聲音
看來不是隊友,只是換個方式限制而已,那也不符西
洽訴求阿
推
Iwin 禁二次元 但電影熔爐跟素媛 真人演出性侵兒少的怎
就沒事
就跟小歐盟的前篇講法一樣,不能去脈絡討論
只是有沒有脈絡由他們定
就是拐著彎要搞審查 真不知道到底在推什麼的
軟硬蕊用R-18G的定義基準比較能被接受吧?
是說推爆跟支不支持沒有多少關係,重點還是要自已看內容
我個人的線是二次元本來就不該管 除非是明顯影射現實
兒少案件 曝露兒少個資
只是我那篇不小心推到了w
確實 這個標準還是主觀的「我覺得可以就可以」
推
這篇值得更多的推 小歐盟的訴求就變相iwin罷了
該推的應該要是這篇
推 其實有的時候只是討論中預設 畢竟是熱門議題還多次發言
昨天本來要推那篇的 但看二次時發現只是比現在要推的版
本溫和些且切入點不太一樣而已 對ACG依然有不少限制
假歐盟
寫得委婉一點用些曖昧難辨字眼包裝一下 在看完落落長
的文章後要分辨對方真正意圖還是挺不容易的 而這正是
對方要的
推 這黨只是變相挺iwin 我們的堅持要寸步不讓
這裡本來就一堆文盲
噁爛左膠
爆
首Po「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經歷畫成漫畫,呼籲社會重視,我是不是會被 抓去關?」 這是小歐盟政策組劉專員日前與展翅等婦女、兒少團體開會時所提出的問題。 今天小歐盟政策組牽線 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 非現實國度|台灣紙性戀集散地、 國家92
首先就事論事,我們先來看這個訴求: ※ 引述《spw050693 (線下潛水客)》之銘言: : : 「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經歷畫成漫畫,呼籲社會重視,我 : 是不是會被抓去關?」37
整個討論串目前看下來, 真的是應驗魯迅的「無聲的中國」的言論: 中國人總喜歡在任何事情都要折衷。 看起來大部分版友應該沒辦法閱讀太多的字, 所以我就直接寫我認為所有版友應該要有的共同認識:84
小歐盟提出以下幾點呼籲: 1. 將「事後下架機制」跟「刑法適用範圍」分開討論,讓《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 回歸個人法益,虛構作品下架機制回歸行政處分範圍,並確保社工、教育科系年輕學生不 會只因為虛構創作而有前科,就此毀掉前途。13
認真說啦,一個議題誰站哪邊,這不是非黑即白的是非題而是一個光譜,所以應該思考對方 在光譜的何處以及對方能不能溝通。 首先願意溝通肯定是比那些他們覺得你該怎樣就怎樣的團體好了,而且溝通肯定是能將雙方 的結論去拉扯的,就像有人說的我們的底線退讓與否,對方也是在進行可不可以退讓、退讓 到什麼程度的。12
「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經歷畫成漫畫,呼籲社會重視,我是不是會被 抓去關?」 沒有任何意義的上buff,就是假掰的起手式 : 1. 將「事後下架機制」跟「刑法適用範圍」分開討論,讓《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 回歸個人法益,虛構作品下架機制回歸行政處分範圍,並確保社工、教育科系年輕學生不會47
我還以為西洽應該大多數是出過社會的老人了 應該知道什麼是黑白臉手法 結果看了一下底下推文 怎麼全都拍手叫好亂認盟友啊? 人家只是從刑法改行政法再加個修正機會就高潮了
爆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先聲明 以下發言為本人基於主觀立場的個人發言 開了什麼會嘛,簡單來說 就是保守派團體圍毆網路服務提供者 大概是這樣91
Re: [IWIN] IWIN本身就只是一道防波堤,沒什麼你根本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 引述《nobady98 (1+2=3)》之銘言: : ※ 引述 《HarunoYukino》 之銘言: : : : :83
[閒聊] iwin之亂的結局會是怎樣1.在宅宅和支持創作自由的意見領袖及民意代表的支持下,成功捍衛ACG的100%言論自由 2.在廣大宅宅的反對之下,政府單位讓步,保障絕大多數的ACG作品不被win,但是也確立嚴 格的分級制度以及禁止過度擬真的AI創作 3.宅宅和保守派吵了半天沒有共識,風頭過後回歸現狀 4.行政單位劃定了明確的紅線,使得那些明顯的二次元兒少色情創作變成禁忌,但對於未達51
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很好奇大家立場現在統一了沒 我覺得板上立場目前也沒有很一致 1.虛擬圖片不屬於兒童色情派 虛擬圖片本來法律上就是物品,討論虛擬圖片中的角色年紀在法律上本來就是一件可笑的事 ,並且由於虛擬圖片不比真實圖片、照片,必定不會出現受害人。31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我比較好奇 iWIN不是機關,沒有權力處罰平台,只能勸導 那如果平台自認沒違反規定 可不可以不理會iWIN的建議,直接由iWIN轉給權責機關處理? 還是權責機關都是依iWIN認定,他說是就是?22
[閒聊] 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原文恕刪 在此僅討論虛擬人物,不討論真實世界的一般色情 我保持疑慮的項目有三項: 1. 二次元虛擬色情的定義/判定標準(性剝削、性暗示的判定) 2. 二次元虛擬色情跟侵害現實兒少權益之間的關聯性(正相關/負相關/無相關)因果關係21
[討論] 目前Iwin幾個立委回應以及可能方向看了目前不同政黨的立委對於IWIN的看法 一篇版上有 另一篇政黑有 不確定直接貼會不會4-11我就不附連結了 簡單來說 不要吵甚麼爭二次元兒色 這講出來最好是有人會支持逆==18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你好 我卡彈了 想來清槍一下 : → eva05s: 即使今天NCC或者iWIN沒有說這麼重的話,他們實際的作為就 01/31 20:27 : → eva05s: 是沒有標準,這點才是一直的主題吧 01/31 20:2711
Re: [轉錄] 現任立委兼刑法學者對iWIN議題觀點看了各國立法,基本上分級有很多方向 1. 以角色年齡: 兒童、青少年 2. 以性的強烈程度 性交 > 猥褻/露點 > 性暗示 > 輕微性暗示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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