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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有關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問題

看板Examination標題[閒聊] 有關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問題作者
jimmywu83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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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涉及現行政策,但沒有要討論政治的意思

陸委會開放小明們回台的政策性質應該是屬於一般處分,如果能操作保護規範理論的話
是不是有機會能提起第三人撤銷訴願,然後接著第三人撤銷之訴呢?

假設可以的話能不能再打課予義務訴訟要求一個禁止小明們入台的新處分?且訴訟中要
求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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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40.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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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ung101802/12 12:01首先第三人如何不利

身體健康的風險提高或者生活安全秩序的考量是不是都有機會可以認為第三人有所不利?

frank823302/12 12:17這題重點就是你的前提 你直接假設能就沒有討論空間了

抱歉,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假設能的意思是指? 我想表達的是說,假設有所不利是不是?

litung101802/12 12:32第三人並沒有具體負擔如何提撤銷

第三人的訴權是看有沒有負擔嗎?不是應該看有沒有法規明文保障,即使沒有法規明文保障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2:37:48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2:47:03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2:53:29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2:55:42

kidd002/12 13:07你的前提就有問題了,要有具體權益受影響才有保護的理由

kidd002/12 13:08這些人回台灣對你身體健康如何造成損害?這點就無法證明

litung101802/12 13:11行訴4要件是權利法益受侵害,你那只是主觀擔心,該處

litung101802/12 13:11分非讓確診病患來台,也有居家檢疫措施

litung101802/12 13:16另外撤銷+課予義務是你本來有這個權利,但被作成不利

litung101802/12 13:16處分致權益受損害,例如作成考試資格不符,所以你要

litung101802/12 13:16撤銷該處分同時要求作成可以考試的決定。你要如何要

litung101802/12 13:16求人家作成禁止來台,怠為處分?拒絕申請?

照大大的意思環評的審查結論會不會也變成沒辦法提起訴訟,環評結論也不是針對當地居民 我的意思是說傳染病相關法規一樣有保障國民身體健康的意旨存在,退步言之,應該也有包 再者,入境是針對可得特定人的限制,是獨立的一般處分,但你所謂的隔離檢疫應該是時候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4:39:17

kingyes02/12 14:53環評通過是會對當地居民造成影響

kingyes02/12 14:53環評法中也有賦予人民及公益團體的提起公益訴訟

kingyes02/12 14:58人民內心的恐懼不能當做權利受損

kingyes02/12 15:00你又是在哪一條法條的保護領域內呢?

kilorghost02/12 15:03個人想法是,第三人有法律上利益受損才可提出的前提下

kilorghost02/12 15:03:環評通過後續的行為確定會損害環評法保障當地居民

kilorghost02/12 15:03的權利。但開放小明回台無法證明確定會損及傳防法保

kilorghost02/12 15:03障國人的健康權利,至多認有損害之虞,可能比較難認

kilorghost02/12 15:03為有訴權存在?

kilorghost02/12 15:05而且,只論開放回台的話,可能連有健康損害之虞都很

kilorghost02/12 15:05難認定?

我認為就是沒有法條明確的規定,所以才走保護規範理論解釋法規的方法來確立第三人的主 再者,我認為是否真的能舉證或是實際上有沒有權利侵害應該是訴訟之後攻防的問題,但我

litung101802/12 15:06你所主張被侵害的法益跟該政策沒有直接關係,是你主

litung101802/12 15:06觀可能被侵害,但事實上他就沒構成阿;環評是否通過

litung101802/12 15:06就是直接的影響相對人、第三人利益,當然可救濟

抱歉,我不是很懂沒有直接關聯的原因是什麼,小明回台,大家緊張、擔心潛在的感染源, 再者,環評能通過也代表居民不會有侵害,但是重點並不是實際上有沒有侵害,而是有沒有

litung101802/12 15:13隔離措施是條件,該條件達成,處分始生效

litung101802/12 15:15抱歉更正,應該屬附款的負擔

我其實也有考慮過這件事,認定成處分中的負擔,如果是這樣或許在訴訟中會被認定為實際 另外,我記得並沒有規定負擔完成處分才生效吧,應該只有停止條件才是如此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5:32:28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5:42:13 ※ 編輯: jimmywu83 (39.13.40.0 臺灣), 02/12/2020 15:47:12

litung101802/12 16:39呵呵回覆太長,我站內你了

aldam02/12 18:32選錯國籍,信賴不值得保護啊

aldam02/12 18:33抱歉,看太快,把保護規範理論看成信賴保護,sorry

kb6724602/12 20:27樓上,選錯國籍應該在信賴表現就被打槍了

LanSun02/12 22:15政策=一般處分 ??

frank823302/13 10:21保護規範理論這邊就不會過關了,接下來也不用討論了

RoxanneC02/15 02:04防疫工作算是反射利益(?

我的想法也是這樣,如果沒辦法認定防疫相關法規都是反射利益的話,就不會沒有保護規範理論適用的餘地

※ 編輯: jimmywu83 (27.247.100.194 臺灣), 02/15/2020 18:36:11

dreamsletter02/16 00:21某個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有類似問題

dreamsletter02/16 00:22看錯 以為問陸配的問題 囧

dreamsletter02/16 00:27但第三人有何具體權益受侵害會是很大的問題 畢竟傳

dreamsletter02/16 00:27染病法是很明顯保護國民健康公益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