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雲林男闖檢察官家自焚亡!生前襲胸友70歲
※ 引述《Rainbow5566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林冠丞 張崇閔
: 3.完整新聞標題:
: 雲林男闖檢察官家自焚亡!生前襲胸友70歲妻 遭判刑4月定讞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sF71i04
: 雲林縣一名陳姓男子,今(27)日上午跑到雲林地檢署某檢察官家中自焚身亡,不過陳男
: 生前曾對死去朋友的70歲妻子襲胸,事後帶一顆西瓜、活雞返回原地,雲林地院一審依強
: 制猥褻判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南高分院二審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日前帶著1千元、活雞1隻及青菜前往該女子家中,沒想到陳男卻趁和
: 她在客廳閒聊時伸手襲胸,女子氣得跟兒子說,並將陳男趕走,但沒多久陳男又帶著西瓜
: 、活雞返回,只是兒子並未讓陳男進門,陳男悻然離去,女子則報警提告。
: 檢警調查時,陳男極力否認犯行,表示確實有帶東西前往被害者家中,對方還對他投懷送
: 抱,但陳男僅表示「用手抵住被害者的肩膀」,只是雲林地院一審審酌證據後,採信被害
: 者證詞,且認為她無誣陷陳男必要,最終依強制猥褻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南
: 高分院二審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 而今日陳男不知何故,跑到某檢察官老家中,在神明廳引火自焚,但是否跟此案有關係,
: 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若民眾需要協助,請撥打110,珍惜生命,若有心理困
: 擾,可撥打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及張老師專線:1980尋求協助。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G588qy
: 6.備註:
我不懂法律,但被告死了還能再提上訴嗎? 一方證詞就判決,被告以死明志,還有機會能還他公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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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得上訴」有冤不能上訴才導致的
死都死了,當然是沒有啦
有勇氣自焚 沒勇氣帶那些人一起下去
總之這個案子真的很過分
不逼你吞 逼誰吞 自己要冤死的怪誰
死了就結案了,不會再繼續了
他性格就不可能做這種事的人被冤也只會
自焚
覺得被設計了
你知道大學長都幹什麼了啊!呵呵呵?
讓檢察官家變凶宅 太狠了
所以法律不可能平等,那個天秤一定是
倒向國家機器:國家機器 V.S 一般民眾
,兩造掌握的資源相差懸殊。檢察官掌
握國家機器挖出一堆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就算有利的證據也會隱匿。舉證之所
在 敗訴之在
說不定檢察官是租屋XD都有勇氣自殺怎
麼不順便帶走仇人再自殺
人都死了,看活著的人要不要繼續查
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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