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先說結論:最後偏向不起訴處分。
個資法分(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規範,然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明確規範「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不在此限。
本案都是「公開」資料,根本無涉個資法規定。
其次,恐嚇危安罪,因為是非告訴乃論,有人舉發,檢察單位就是要辦,惟恐嚇危安(刑§151)成立要件為「危害事項「直接」或「間接」通知他人,使他人心生畏懼即已足,若僅在外揚言未直接對本人恐嚇則不成立」。
恐嚇很主觀,你覺得被嚇到就嚇到,但如何判斷是法官裁量。
先不說血債血償怎麼償,套一句最夯用語:「你沒害人你怕什麼」。
檢察官最好下莊是不起訴處分,如果真要弄丟給法院頭痛,高機率「合理」裁判是免訴裁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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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就說迫害
嚇嚇你就是爽
笑死 你怎麼會把 你沒害人怕甚麼來當
不重要 反正目的是搞人 弄寒蟬效應
做恐嚇的解套工具
有人會跟你扯說開綠界就是非法利用
達到目的啦!塔綠班的言論自由,讚
寒蟬效應!司法雙標!
先壓民眾 讓大家怕 殊不知民怨更高
可能檢察官法官他們真的很害怕吧
其實就是這批狗用濫訴來讓人民心生
恐懼而已
搞不好過兩天就具狀提告 害怕
先來上兩碗雞鴨飯讓你體驗大民主時代
牠嗎的一批垃圾,全都是狗雜種
他們自己原告兼起訴本身就很奇怪
最後偏向不起訴處分 但要雞鴨給全國人民看
卡提諾法學院的真的可以繼續秀下限
吃相好看至少要迴避
沒害人怕甚麼 所以黑道可以隨機找人
恐嚇 因為他們不能報案
報案代表路人有犯罪
沒有哦 可能要再看清楚點個資法規定哦
大恐嚇時代 好香 應許之地
自行公開不是萬靈丹
論點直接滑坡到「有害人才會被恐嚇
應該要以 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去免責
先上雞鴨飯全餐再說,管你合不合理
真的好有邏輯 希望726你們也這麼勇
不可能不起訴 "受害者"是檢察官和法官
之前有個咖啡店 也都是用自行公開資料
押起來就是要逼認罪呀,不認,之後可能
最後一樣被自訴判了四個月
就去請搜索票搜不認罪的人家裡,把電腦
全都學長學弟 至少也會判個2年緩刑罰款
裡面的東西看光光,梗圖寧願認罪也不願
公佈搜索記錄馬上成為現實
雞鴨2個月怎麼辦?
你說的都是正常司法下,現在已經不正常!!
撒冥紙都是無罪了
大哥,那是一般正常情況下,這都能羈押
禁見,你覺得哪裡正常一般啊?
法官檢察官都號稱不畏強權的 怎麼可
能會害怕
牠們就是虧心事做太多了 反應才那麼激烈
這在7/26前沒處理會火燒更大
話說電腦算犯罪工具吧?有被查扣起來嗎?
告人跟起訴是同一人,很奇怪吧
雞鴨飯+不起訴?我等著看好戲
這案例能成,檢調自己想告誰抓誰都可以
過去一年已經有很多不合理的事發生
了 所以不要覺得檢察官不敢起訴唷X
D
你以為司法是公正 結果卻是笑話
喔喔喔不起訴 贏麻了
笑死,我看你是不懂綠色司法喔
法官這次會同意押就是會同意有罪啦
這四年他們沒有休假日倒是真的,看他們能
跟惡有惡報的成語差別在哪?
支撐到什麼時候,不斷的找人抓人。
恐嚇對象不一樣 結果會不一樣
我看你是不懂塔綠斑 吼
你這是舊時代司法邏輯,我們是新綠時
11忠狗連抓政敵一二年都沒升遷,看他們會
現在司法還有公正可言嗎? 這案子根本連
代了,不用這套司法邏輯的
不會反咬
羈押都談不上還是被羈押了
所以就是硬要關你讓你怕啊 有夠垃
平民是低等位階 可以跟高尚的檢察官比?
圾
如果是恐嚇藍白保證不起訴,哈哈哈
都羈押不可能不起訴 反正賠錢是全民買
認真講 都讓你被押兩個月了 遠比有罪嚴重
單
一堆詐欺 酒駕的 都沒被押了
綠共 不都搞球員兼裁判這套
你不懂綠司
被神經病殺害的是有害到神經病什麼
亂寫一通,本案又沒有涉及個資法第六條
特種個資。個資利用是規定在第20條
羈押咧 不起訴或無罪都會國賠唷
然後不可能大罷免前出來 所以至少兩個月
法院裁定要押最後不起訴 法官要受
起跳 工作都沒囉
國賠追討 法官一定判有罪你再自己
上訴 浪費你的時間不會是我的錢
可憐 不會真以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吧 嘻嘻
羈押之後不起訴? 現在有下限?
都羈押了 找理由判你刑而已 連羈押這種
都前所未有 找個爛理由判你刑也可能 不
羈押起來 兵分五十路搜你家 看你電腦的瀏
要輕忽這些檢察官法官的無恥底限
覽記錄 洩露給鏡檢 大家都知道你片子都看
什麼口味的
可以寫800頁起訴書,從臉書社群媒體留言開
始寫
不起訴也社死了
裁定法官是那個綠法官呂XX,我看是必押
綠共司法早就無視憲法法律 恣意亂搞
你講的是法律現在是法綠
你說的這些前提是司法必須健康的
那請問是在雞鴨什麼?
光被羈押就是個笑話 還能期待無罪嗎
羈押了 很難不起訴 你對實務有什麼幻想
法理上是,但你覺得現在司法有可能嗎
時代不一樣了,現在很空白
又一個自以為檢查官的
正常的法官沒問題 綠法官的話
羈押個幾個月,然後綠法官重判5年也不
是沒可能
臺南綠共國沒救了
法官感同身受啊
法綠人挺法綠人
後續怎樣根本隨便,就是先找個2年以上壓
人都被羈押了耶?以後沒辦黨證是不是也要
被關了?反正之後也會不起訴嘛
網路上查到第六條跟你寫的不太一樣 htt
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
aspx?PCode=I0050021
怎麼可能免訴==
你學的是哪國刑法?有去党部領新版嗎?
最後有沒有不起訴沒差,這叫寒蟬效
應,我想辦法關你幾天讓媒體一條龍
就好
都雞鴨了,還在合理不起訴
沒有做壞事為什麼怕別人知道長什麼樣,
還巴不得讓大家認識
羈押四個月,不起訴也爽,這就是台灣司
法
都聲請羈押了 不可能不起訴 這樣要國賠欸
5052了還在合理
比較可能是羈押認罪不國賠 給你緩起訴
還要你繳多少錢的罰緩
都押了,怎麼可能不起訴,法官都准了,也
不會無罪
收押禁見了,怎麼可能不起訴
勿忘高虹安
党會不開心
現在法綠跟書上是不一樣的 沒有合理性
不殺人,就不會被血償了
光判羈押兩個月就可以殺雞儆猴了,不需
要起訴,台灣真的很可悲
起什麼訴 無限羈押就好了
還在講條文理論
寒蟬效應跟整人 弄一次就會乖了
他們不怕人民講法律 是怕人民拿起武器
都被羈押禁見了?你還在作什麼能全身而
退的夢?有聽過政治犯無罪全身而退的?
你不懂鑲金包銀的法綠人
都羈押了怎麼可能不起訴,一定火速審判一
審有罪先抓進去關啦
一定起訴的啦 法綠人耶
法綠人要確定自己的優勢地位
都裁定羈押了,你以為還有下限?
抓網軍線的金流一鍋端
中共法官只聽上面的指示判刑
有沒有罪不重要 重點是寒蟬效應
讓你跑警局、地檢就有得受了
已經羈押了 不太可能不起訴 否則是要
賠償的 而且還有面子問題
公開資料不代表不違反個資法,要看你的使
用目的
殺雞儆猴的效果顯著啊,有沒有判刑真的
重要嗎?
抱歉,人家說的算,這就是法綠
你懂法綠嗎?
有聽過政治迫害嗎?
政黨輪替後,一定要嚴辦這些人
狗狗好兇
光羈押就夠一般百姓受了,羈押到你失
業
一定會起訴的,殺雞警猴。
結果不重要啊,党就只是要恐嚇人民別亂
講話而已
一家人誰跟你不起訴
就是用非法羈押恐嚇人民阿
政黨輪替後來看看是哪些人瀆職濫權 全
都別想跑
怎麼可能不起訴
先關好幾天再給你「合理」裁決
不用上法院拉 無限雞鴨吃到飽
你不懂綠共
雞鴨可以2年
不起訴還羈押該賠錢嗎
真實目的是把不同意罷免的鐵票關起來
,卻實增加成功率。
你不懂胖虎
聽你在喇叭
10
四大理由真的很好用 你和某路人剛好都不簽聯絡簿 1.犯罪嫌疑重大,看來就沒簽 2.跟路人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3.短期可能又不簽聯絡簿11
速 : 極偵辦,並迅速查出版主身分就是戴姓工程師,隨後將其傳喚到案;另檢方發現,台中 市 : 對情侶檔周男、林女涉嫌將戴男發布的檢察官圖文加工合成血跡後轉貼,因此同樣火速 將7
速 : 極偵辦,並迅速查出版主身分就是戴姓工程師,隨後將其傳喚到案;另檢方發現,台中 市 : 對情侶檔周男、林女涉嫌將戴男發布的檢察官圖文加工合成血跡後轉貼,因此同樣火速 將![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k8F3Fzrb.jpeg)
一,你們是賤民 二,竟然替柯文哲講話 三,我們是高等法律人 四,讓高等法律人不舒服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3
4大理由 1. 罵我們檢察官,法官 2. 他們是藍白 3. 疑似小草 4. 沒有民進黨黨證![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k8F3Fzrb.jpeg)
3
再次證明我們偉大的北檢不是深綠的。 也不是東西廠,更不是民進黨養的狗。 因為你看這一次的辦案速度之神速。代表他們有很強的能力。 但是某深綠立委的小孩被恐嚇。到現在一點進度都沒有。 證明他們根本不想為深綠服務。![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imgur.com/xi2qq5Pb.jpeg)
原文吃光 我法盲有個疑問 那就是按這邏輯,總統或其所屬政黨484都要被羈押? 當然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我也是知道一點的 不過成天嗆中國,難道就不是恐嚇危害安全罪成立嗎?2X
太多吐槽點了 懶得糾錯 藍國蔥卡提諾法學派的法學素養 可見一斑 笑一笑就好 在此說說筆者對於本案的看法7
法務部在司改國是會議上就有講 媒體報導造成輿論公審妨害司法公正所引生之問題 (一)過分依賴偵查機關提供之單方資訊,一開始即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採取 「視同犯罪行為人」的報導模式(以下稱「有罪視報導」),引導整體公民及輿論![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 Re: [新聞] 恐嚇檢察官!北院羈押嫌犯4大理由曝光](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3/04/97.jpg)
爆
[爆卦] 向IWIN檢舉4X肉搜未成年公佈個資直接結案幹,看到下面有篇說因為IWIN介入 被一年前的PO文弄到要到警局說明 真的是氣死,不得不上來噴一下這雙標單位 上週末爆出某甲在肉搜未成年男童的事情 還公布當事人部分身分證字號:![[爆卦] 向IWIN檢舉4X肉搜未成年公佈個資直接結案 [爆卦] 向IWIN檢舉4X肉搜未成年公佈個資直接結案](https://i.imgur.com/Vv5djmcb.png)
爆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補充一下, 資策會如果敢提供給民進黨團,就可以對提供的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告訴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0條第1項: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https://i.imgur.com/EZrho46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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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刑事訴訟法第 十 章 被告之羈押 第101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 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個資法![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 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https://i.imgur.com/yNhfc3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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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北檢:羈押工程師是因為他可能勾結串供檢察官都是刑法學專家 不可能不知道恐嚇罪 構成要件有一條"以致人心生恐懼" 一般來說 大家都知道這些網路文章 都是嘴砲一波 就好像詛咒馬英九 黃國昌死X
Re: [新聞] 快訊/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粉專版主今所以法普就是重要 不要去信什麼卡提諾法學 拿這個工程師不是公務機關來看 個資法處罰的態樣是「蒐集處理」、「利用」 你說抓網路上公開資訊,「蒐集處理」這塊沒問題沒錯(個資法19條1項3款)![Re: [新聞] 快訊/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粉專版主今 Re: [新聞] 快訊/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粉專版主今](https://i.imgur.com/bgYRUf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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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 : 公開但正常人根本不會去查別人的地籍資料跟贈與,還要花錢才可以查欸,而且今天你 : 看不順眼的人是黃國昌,那你就針對他就好了,特地花錢去查別人的小孩幹嘛? : 推 catspajamas: 吳崢其實後面就閉嘴了 36.227.139.252 05/28 13:42 :![Re: [爆卦] 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 Re: [爆卦] 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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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公佈京華城案檢察官照片「潑血償命」用最糟糕的方式來看,的確是可以羈押 構成要件的兩點來說 1.至少要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所以用到的法條不只有《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因為這 個最重兩年 個資法裡面最重可以到5年,難怪要用這個4
[討論] 其實臺灣肉搜歹徒及公開個資不會違法一直在吵不要肉搜歹徒 但是肉搜加公審歹徒的刑責是什麼? 妨害名譽? 310告不成,309有機會(如果以不雅字眼辱罵) 但是田慎節都沒有告網友了![[討論] 其實臺灣肉搜歹徒及公開個資不會違法 [討論] 其實臺灣肉搜歹徒及公開個資不會違法](https://www.mirrormedia.com.tw/assets/images/20230203134717-b4f5a8ad19e44c15a253465c333031e1-deskto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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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自由放上無碼保姆的照片不才小小法律人來試著簡單論述一下,兒少法只有保護兒童跟少年的資訊,那麼涉嫌虐童的 嫌犯個資呢?應該是回歸個資法適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
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欸不是 你說後來加蔥的情侶是否具恐嚇犯行還比較有討論空間 恐嚇的要件是「預告不法行為」 台式迷因戴姓工程師只是製作了這張圖 這他媽符合要件?![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 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https://i.imgur.com/i7lEsoh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