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 引述《douge》之銘言
: ※ 引述《saylove33 (Masker)》之銘言:
: :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 FB內說法
: : 1. 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
: : 2. 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 (b情況)
: : b情況嚴重程度>a情況
: : 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 +過失(不小心致死)的組合
: : --------------
: : 從受害人角度看
: 我用酒駕跟你解釋就知道他們在玩什麼文字遊戲了
: 美國:
: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酒駕 -> 重罪
: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害人致死 -> 等同蓄意殺人罪 三級到二級殺人罪起跳
: 台灣
: 酒駕 -> 那是什麼
: 酒駕致死 -> 不小心的 沒有想要殺人
: 我們在從跟教育跟成長跟取得駕照的過程上面
: 都清楚的講了兒童的脆弱性
: 酒駕的危險性
: 任何人幹這件事情的時候都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 美國只要你是酒駕累犯致死
: 比照至少 三級殺人罪處理
: 因為你知道酒駕的情況就是蓄意的意思
: 你拿拳頭去打一個三歲小孩 去打一個嬰兒
: 你把嬰兒拿起來摔在地上
: 這就是一個蓄意的行為
: 做的人當然也知道幼兒這樣死亡率很高
: 簡單的說就是殺人
: 但是綠營法匠會跟你講
: 這不是拿刀 她只是氣憤而已
: 同一批人就是在護航酒駕致死 不是殺人一樣
: 法匠聽不懂 裝不懂
: 又一臉正義真是令人作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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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已經跟你說了
南部很多阿北 吃個燒酒雞 羊肉爐 就酒駕超標
你酒駕抓這麼延 很影響我們南部鄉親的小確幸耶
到時候他們不爽不投民進黨怎麼辦?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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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剛剛看我們勝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幫販毒狗辯護的林智群律師 在他的FB說 虐童致死相對來說比較不嚴重 不應該這樣修法 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 被虐待致死才是最可怕的![[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ALrhLb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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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殺人當然從生命角度來看 最嚴重 但這個法很明顯就不是在針對這件事情 而是針對「目的」 這次修法的寫法,直接殺7歲以下小孩,為什麼會有一個相對輕的但書 實際上應該有蠻多意外狀況8
如果照原本法律用語的邏輯操作起來 只有施虐者只想虐待不小心弄死了 才會歸類成虐待致死 如果原本就想殺人但用虐待的方式 那還是會歸類成殺人不是虐待致死![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5assyi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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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一下 台北市人 新北市人 新竹人 桃園人 要把光電板放在山坡上 砍光樹林去鋪光電板 要把光電板放在翡翠水庫 石門水庫 那個政治人物就選不上了阿 我從好幾年前就在酸了4
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先不看針對未滿18歲或7歲的部分![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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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這個影片 Will it blend~ 所以我會做這件事情 我會拿一個光電板 丟到Will it Blend 的果汁機裡面 絞碎之後![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mg.youtube.com/vi/lAl28d6tbk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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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說法 1. 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 2. 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 (b情況) b情況嚴重程度>a情況 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 +過失(不小心致死)的組合49
我用酒駕跟你解釋就知道他們在玩什麼文字遊戲了 美國: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酒駕 -> 重罪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害人致死 -> 等同蓄意殺人罪 三級到二級殺人罪起跳 台灣![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mg.youtube.com/vi/mkSJODv8pFg/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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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想法我理解啊 舉酒駕撞人致死當例子最快 我百分之百同意 酒駕撞人致死非駕駛人的本意 畢竟撞死人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 BUT 我百分之百贊成 酒駕撞人致死 的刑期比照 故意殺人罪 現在PUMA之流的想法就是 明明酒駕撞人致死 是過失而非駕駛人的故意行為![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cnutNp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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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上是這樣沒錯啦 如果一開始就是要把兒童虐殺的話 那就直接成立殺人罪就好了 虐童致死一定是要沒有致死的犯意才能成立 這波綠師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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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智群律師譴責民進黨:把蕭美琴派去「所以林律師的意思是 花蓮是屎坑 所以民進黨怎麼可以派蕭美琴去屎坑 但是可以叫前酒駕發言人的kolas去參選花蓮縣長 是因為kolas是屎坑蓋子嗎?6
Re: [新聞]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很棒,整個民進黨和蔡英文都是酒駕隨機殺人的共犯幫兇, 助長酒駕持續發生,讓喝酒開車的人可以繼續喝繼續亂撞, 反正撞死人也不會死刑槍斃,撞死幾個人也不會換來民進黨立委修法 綠委很自律,絕對不會讓酒駕法案通過, 保護酒駕人渣,真的非常棒,難怪蔡英文連任通過,公投通過,![Re: [新聞]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 Re: [新聞]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https://i.imgur.com/RakTTJn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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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交部修法嚴懲酒駕!初犯肇事致死沒收車: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4
Re: [新聞] 丁允恭酒駕不起訴 柯文哲酸爆民進黨:絕酒駕應該是看酒測值 達標就是酒駕 如果撞傷或撞死人,應該加重處罰 這是天知地知的事情 但中華民國法律是給國民黨遵守的4
Re: [新聞] 酒駕累犯裝設「酒精鎖」 執行率僅4%像這種酒駕問題 宋少卿的答覆其實就很真實 在喝一點"小酒"之後 多半都有僥倖心態 認為一點路而已 回去家裡幾分鐘就到了![Re: [新聞] 酒駕累犯裝設「酒精鎖」 執行率僅4% Re: [新聞] 酒駕累犯裝設「酒精鎖」 執行率僅4%](https://i.imgur.com/QNmKndNb.jpg)
[問卦] 美國酒駕,不用吹氣,很容易過關吧?美國酒駕,只要通過眼球測試,平衡度測試,就可以過關了 ,代表說在美國吃燒酒雞,喝一點小酒,通過測試是ok的 ,台灣酒駕是用吹氣的,只要吃燒酒雞,薑母鴨,一瓶台啤,一吹就是超標 ,感覺美國酒駕,對於頭腦很清醒的人很有利 美國酒駕,不用吹氣,很容易過關吧?
Re: [新聞] 盧秀燕拜託市民 連喊3次「不要酒駕」根據AI GROK的回答 台灣法律實務 在台灣,酒駕致死一般適用《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基本刑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若情節重大(如酒駕超速、闖紅燈導致多人死亡),法院可能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加重處罰,或因「重過失」提高刑期。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