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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作者
joshua0606
(joshua0606)
時間推噓 8 推:10 噓:2 →:51

※ 引述《BlueBird5566 (賴粉-青鳥56)》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ALrhLbk.jpeg
: 剛剛看我們勝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幫販毒狗辯護的林智群律師
: 在他的FB說 虐童致死相對來說比較不嚴重
: 不應該這樣修法
: 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 被虐待致死才是最可怕的
: 像古代有個刑罰叫作凌遲
: 就是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 直到你斷氣為止
: 還有各式各樣的滿清十大酷刑
: 居然有律師說虐待致死比直接殺人還不嚴重
: 真是莫名其妙的邏輯
: 連歐美都有虐待致死的法規了
: 林大律師的見解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啊!
: 有 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的八卦嗎
如果照原本法律用語的邏輯操作起來

只有施虐者只想虐待不小心弄死了

才會歸類成虐待致死

如果原本就想殺人但用虐待的方式

那還是會歸類成殺人不是虐待致死

這樣就會變成如果出現虐死幼童的結果

沒想殺人只是下手過重反而比直接想殺人嚴重

如果要達成原本的目的

應該是要在殺人後面追加以虐待方式為之的但書

直接把虐待致死加到比殺人還重

在法律上本來就是一件矛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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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77.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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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87920 07/18 14:08殺人一樣是無期或死刑阿

deann 07/18 14:08我前面的文章有提過了 可以參考

a5687920 07/18 14:08這律師到底哪裡有問題

殺人是死刑、無期、或15年以上有期 比較下來就是殺人比較輕

※ 編輯: joshua0606 (101.8.77.31 臺灣), 07/18/2025 14:10:07

a5687920 07/18 14:08然後虐待致死一樣有虐待

deann 07/18 14:09就林群跟PUMA的心態就是覺得 虐兒罪不致死

deann 07/18 14:09凌虐兒童並沒有想給他死 繼續虐待才會爽阿

Lenyog 07/18 14:09法律是拿來用的還是鑽研文字用法的?

beeboombee 07/18 14:10毛骨悚然

Lenyog 07/18 14:10既然殺人罪刑罰有程度之分 凌虐致死當然包

Lenyog 07/18 14:10涵在殺人罪中高刑罰程度範疇 只是法律名稱

Lenyog 07/18 14:11稍微有混淆爭議 重點是在文字嗎?

Lenyog 07/18 14:11不然改成凌虐殺人罪啊 我是沒意見啦

稍微有混淆爭議不是這麼輕描淡寫的事欸 如果實際上適用被告承認有殺人犯意 就不可能用虐待致死 難道要被告說我想殺他 法官還要幫他辯駁說沒有你不想嗎 如果敢凌虐殺人罪還真的比較沒問題一點

※ 編輯: joshua0606 (101.8.77.31 臺灣), 07/18/2025 14:15:00

Lenyog 07/18 14:12某些行為有高度致死可能 你不可能拿手榴彈

deann 07/18 14:13爭點都是在有沒有殺人的故意啦

Lenyog 07/18 14:13丟對方 說我只是想傷害他然後致死吧XD

deann 07/18 14:13很多虐兒本來就是為了虐待看你痛苦得到快感

Lenyog 07/18 14:13凌虐幼童這個行為只要你發生 你就有殺人故

deann 07/18 14:13如果把你弄死 他就沒人可虐待反而麻煩

Lenyog 07/18 14:14意 完全符合一般大眾認知程度 哪裡不可

irresistible 07/18 14:15在那邊學中國網民用什麼s啊 綠皮紅

irresistible 07/18 14:15骨綠師?

Lenyog 07/18 14:15幼童的防禦能力跟身體抗性完全可以針對

a94037501 07/18 14:15你可以拿棒子照三餐打小孩他有什麼隱疾

a94037501 07/18 14:15就掛了這樣也叫凌虐致死

Lenyog 07/18 14:15這行為單獨成立更嚴重的故意殺人行為

所以有殺人故意就不會是「致死」了啊 就會變成最嚴重的行為 卻不能適用國昌老師訂出來最嚴重的處罰

※ 編輯: joshua0606 (101.8.77.31 臺灣), 07/18/2025 14:19:09

Lenyog 07/18 14:21法律是拿來用的! 行為高度致死風險+致死

Lenyog 07/18 14:21結果雙雙成立 用這樣的名稱來針對幼童這個

Lenyog 07/18 14:21對象沒有這麼多錙銖計較的必要!

Lenyog 07/18 14:22除非是想做政治鬥爭工具的時候

ronga 07/18 14:22殺人本來就是 15年以上 無期或死刑

ronga 07/18 14:23這次修法是加重1/2刑期

mrcat 07/18 14:23幼童光使其獨處就可能發生危險,竟還施以凌

mrcat 07/18 14:23虐,進而發生致死結果的話,立法推定或視為

Lenyog 07/18 14:23主觀故意本來就是法院裁量權空間 法條也不

mrcat 07/18 14:23為有致死的不確定故意,一點問題都沒有

ronga 07/18 14:23所以故意殺七歲以下一樣能判無期跟死刑

Lenyog 07/18 14:23可能把每個行為都細訂什麼條件算故意

sexygnome 07/18 14:24第一項是結果犯吧,沒有管你主觀怎麼

ronga 07/18 14:24至於你說故意殺人又凌虐 那就用凌虐致死辦

sexygnome 07/18 14:24

Lenyog 07/18 14:24這條行為高度致死風險+致死結果 成立主觀

Lenyog 07/18 14:24殺人故意完全沒有文字計較的必要

sexygnome 07/18 14:25只要凌虐的行為造成死亡的結果,就該

sexygnome 07/18 14:25當了

ronga 07/18 14:25我發現反對的說帖真的邏輯死亡

yuychang 07/18 14:25洗地的:一時虐待一時爽,一直虐待一直

yuychang 07/18 14:25爽,只要不死虐到爽,是這樣啊

ronga 07/18 14:25你如果是隨機或故意殺七歲小孩沒凌虐就是殺

ronga 07/18 14:26人罪去辦 但過程中有凌虐行為 就凌虐致死辦

jupei5566 07/18 14:28那就都修好啊 反對什麼意思的

Evanscence 07/18 14:29對殘忍事實視而不見,好可悲

kk780712 07/18 14:33一群人在立院不會一起把法條修好,反對

kk780712 07/18 14:33是?

ronga 07/18 14:34法條太難寫了 寫不出來就擺爛 哈

venon0916 07/18 14:45幹你娘人渣律師子孫都給虐死算了,反

venon0916 07/18 14:46正不嚴重

tanchuchan 07/18 14:46不懂 嚴刑不就要嚇止不要發生這樣的

tanchuchan 07/18 14:46事情 扯一堆情境要做什麼?

tanchuchan 07/18 14:48https://i.imgur.com/5assyia.jpeg

tanchuchan 07/18 14:48那你就不要虐童

moon1991 07/18 15:03你有看法條嗎,凌虐未滿七歲致死跟普通

moon1991 07/18 15:03殺人一樣重,沒有比較重,甚至有修凌虐

moon1991 07/18 15:03方式殺害未滿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