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比較完整的新聞: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016547
: 利用一個不相干的判決,帶出話題,
: 大概的重點就是:
: 憲法第82條只有說有立法院制定組織法,
: 沒有說行為法也由立法院來制定。
: 很有趣的想法。
: 這個歷史,可以溯源到蔣光頭的時代,
: 當時是有組織法就有行為法,
: 所以行為法是由機關自己決定的。
: 後來大法官會議用了N號解釋文,
: 訂了一個台灣的天條:法律保留原則!
: 機關必須有立法院制定的行為法當依據,
: 沒有的話,叫做無法律授權,當然違法!
: 現在大法官們的意思,就是他們不受法律保留原則的拘束。
: 這就有趣了,雖然法律保留原則一向在講行政機關,
: 但依照他的原理,並不限於此,
: 否則考試院及以下、監察院及以下、訴訟法,
: 不就全部變成屁了?
: 審計法可以丟掉嗎?
: 太郎君說憲法訴訟法是行為法,然後大法官不受拘束,
: 那意思是說立法院把憲法訴訟法廢掉,也可以囉? : 那憲法訴願制度就當沒這回事?
: 廢掉的話,組織、員額、預算,都可以不用編囉?
: 我覺得這幾位真的是鬼扯耶!
: 各位怎麼看?
: 建議:
: 我們不能只有不恥他們,
: 國家是我們的,還是得想個辦法來解決。
: 我的想法是這樣:
: 說大法官會議解釋有憲法效力,是大法官自己講的,
: 這件事其實一直以來就無法服眾,
: 但因為以前的大法官坐得正丶行得正,
: 所以大家也就算了。
: 但現在已經不同:
: 很明顯,這裡面至少有四個是為民進黨服務的!
: 不要忘了,現在是憲法法庭,而不是大法官會議,
: 所以生產出來的東西叫做判決,不是解釋文,
: 它是一個審判、一個個案,
: 而個案的效力,是判決先例、是一種實質上的拘束力,
: 不是、也不應該是法規是甚至憲法上的效力。
: 各位想想看:把一個判決拆成兩部分,
: 其中在講抽象的部分,有憲法效力,對嗎?
: 哪個國家這樣子的? : 連美國都沒有吧!
: 那麼,大可以用「現在已經不是大法官會議解釋」為理由,
: 直接在憲法訴訟法裡面,規定憲法裁判沒有憲法效力,
: 或是委婉的講,就只有個案的效力。
: 這樣的做法好處是:
: 1. 講的通。
: 2. 沒有一個無敵的權力,政治/民進黨 就會放手。
: 3. 什麼死刑要歷審法官一致同意判決,就會對其他案件沒有拘束力。被他們廢死問題就: 解決了。
: 各位覺得可行?
回應一下這篇:
1.
首先,這是憲法法庭中裁定的
「不同意見書」,
沒有拘束力,只是一個聲明的性質
2.
建議原原PO引用文章,
應該完整貼上對方的文章,
不要「斷章取義」,
是否認同則由讀者自行判斷。
因為你只提到部分大法官
主張特例時大法官
「應以救濟人民權利優先」
而不應該因立法院通過行為法而實際上癱瘓憲法法庭運作,
以致人民權利無法獲得救濟,
而不提為什麼有此主張?
3.
原文引述:
「
強調憲法法庭
雖然僅存8個大法官
(編按:含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
的7名大法官提名,
兩度遭立法院否決),
但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
不可或缺,
本案涉及聲請法官承辦的刑事案件
該如何判刑的問題,
攸關被告人身自由的重大限制,
憲法法庭應該就《憲法訴訟法》
第30條第1項及第2項的評決規定
適用做適當解釋,
然後對本案評議及評決,
然後就最低法定本刑部分
作出宣告違憲的實體判決。
」
意思是現在憲法法庭已經實質被癱瘓
事實上目前憲法法庭處於
「無法正式運作、無法做出判決」的狀態
是因為立法院透過法律修正案
明文規定必須要憲法法庭大法官
10人以上出席
9人以上達成一致意見
才能做出判決
但我國大法官總額15人,
目前缺額7人,
立法院兩次否決大法官提名,
致使7名完全無法補實
那人數不足就不能開會審理
不能做出判決
從而實質上癱瘓了憲法法庭運作
造成人民權利無法得到救濟的空白期
現在至少有400多個案子
還在排隊等待憲法法庭判決
就這樣無法被救濟
這難道不是實質上傷害人民權利?
讓這至少400個當事人
可能是400個家庭、個人或組織
受到實質侵害和影響嗎?
4.
解決之道這部分開放討論
不過要說
美國、日本、德國等先進國家
都有替代方案
意思是
比如美國大法官人數也有不足的時候
但他們在機制上會有替代方案
比如會有代理職權等
不會讓人民權利的維護出現空窗期
結論是
讀文章不要只讀一半
這樣資訊來源太片面
也有誤導之嫌
大法官並非主張
一味無視立法院立的行為法
而是主張「人民權利的救濟和維護,
不能有空窗期」
「也不應該因為法律修正和政治性否決,
就實質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
最後解決之道也是要立法院協商來解決
找出一個能維護人民權利的方案
不能讓人民權利淪為政黨惡鬥的犧牲品
--
想當官時在立院各種舔諂媚
那校長交出提名權啊 保證必過
讓哥布林繼續提名不如癱瘓等兩年,再給
他們搞下去法院都變巢穴了
提名社會大眾可接受的公正大法官而不
是綠友友有很難嗎?
他們在宣布行政權可以說謊的時候
就要知道立法權會反抗了
校長提的人有問題,為什麼不檢討自己
黨說台灣地位未定 大法官給解釋解釋
趕快提名正常的大法官不就好了。
所以是總統在卡大法官懂嗎?
大法官就拿人民當藉口啊
推
不同意見也要針對本案
大法官民選才有代表性
我相信國民黨吃屎是全吃
當初民進黨自己也杯葛自己提出來不是嗎
認同,但所謂制衡就是這麼一回事,所
以請當家的快點協商然後提出人選,這是
當家的責任
再等兩年就好,等2028只政黨輪替大法官也可以
正常化,馬的你提那個什麼爛名單誰要給你過
立法院還是要正視這個問題 提建議名
單 人選給社會評論討論
總統不思解決之道 這真的不對
不然釋放出來給立法院提名 這樣癱瘓大法
官的責任就全部在立法院了
最根本的問題還不是你們這些大法官
幾乎都立場偏頗 自帶顏色
你自己說那個大法官提名人有資格當大法
官?還政黨惡鬥嘞XD
能去護航自己解釋創造全審一致才死刑的單
位也是厲害
無民意基礎,要解釋什麼,依任命者旨意嗎?
規則在那 中分龜提立場嚴重偏頗的不適格人
選 問題關鍵在中分龜 不在立院 張冠李戴
人民權利的救濟維護 法院正常審判就好
法國都換幾個總理了,政黨惡鬥?黨沒那個席
次就要服輸,不要整天想著選舉與權力。
輪不到憲法法庭用綁架人民來騙取權力
整個司法體系墮落至此 真的有夠可悲
一開始EE先提沒當過法官的 教唆偽證的 然
後中分龜提檢調體系的 是執政者亂搞在先
中分龜就這樣 自己拿屠刀 要別人放下 自己
一味亂搞 責任全推給別人
抱歉,怎麼處理他們不是開放態度,
而是要直接超越法律
反正也是汪汪汪 變成党的玩具 不然要怎辦
呢?
然後dpp自己提名的比較能中立看待事情的
還不是自己否決
現在是要學什麼ncc 內政部各大部會開始情
佩服你能一本正經地說幹話
勒?
這麼注重人權 那交出提名權就解決了
只是拿人權當遮羞布 實際要大權全拿
垃圾造謠党招數真多
笑死 人民權利不能期待黨的看門狗來
做裁決 換掉吧
解決之道是提出藍白同意的大法官 哪有
什麼實質癱瘓
就問這些高高在上沽名釣譽打手除了逢迎
執政權貴還幹了些啥,忙著幫獨裁草包落
井下石都來不及了還救濟咧?
提出自己人的單要敵人度過也是好運嘔
立法院是民意直選欸,大法官是聖上指定
完全忘了賦予權力給牠們的是人民,還真
欸,要不要看看是誰在癱瘓救濟
有臉鬼話連篇
大法官就是當狗用的而已
癱瘓大法官的不就民進黨,在那叫什麼叫?不
爽怎麼不敢全力抨擊民進黨,活的跟乞丐一樣
垃圾
你補七個藍白人家有理由擋你嗎,沒有嘛~~
台灣總統的權力在李登輝修正下跟神一樣,靠
的是總統的良心在運作的.
另外,大同意見書雖無效力,但直接
反應個別大法官的看法。但這看法明
顯有問題你卻不提
看看校長都提了什麼樣的大法官人選
去叫賴皮去提名人啊不要提名狗
那麼緊張人權 校長怎麼不跟在野討論啊
是不是現在大法庭不能用 很不方便是不是
這些完全執政通過的大法官 品質跟立場問
題 他們的判決是為國還是為黨
廢文,綠色的見解就不要拿出來扯了
大法官要不要勸一下校長 提好的人 讓大法
庭早日開張
如果是做出實質廢死這種垃圾判決跟偷渡造
法的行徑 這種法庭值得開嗎
可以請萊爾提好點的嗎...
當犬法官遵行党意推翻民意,憲法法庭
就已經毀了,被凍結只是剛好
何況這群犬法官領的還是人民的納稅錢
,真的有夠無恥的。
總統若無法提出適合的大法官 應重選總統
癱瘓是誰的問題,是提名者提一堆大便
的問題好嗎,你去餐廳吃飯老闆端上來
一盤大便叫你吃,你不吃是你的問題嗎
以為其他人都像民進黨垃圾立委和支持
者喜歡吃大便喔,隨便拿個白毛大便都
變吃邊喊真香的吞下喔
放這群党液大法官出來替主子洗地不如癱瘓
還比較無害
可是都提名只會背書的犬法官,有什麼辦
法
倒果為因是哥布林最擅長的事。先提名人
民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才是解決之道。
看檢狗怎麼辦京華城的?人權個鬼
鬼畜邏輯,很懂欸你
滾啦
不去怪提了立法院不接受爛人選的總統,
反而怪嚴格審查的人,很綠共歐,你自己
說說,那個被擋的人很無辜?很有當選資
格卻被惡意阻擋的?
解釋官員說謊無罪的犬法官 被全部癱瘓
剛好啦
大法官不被民眾信任真的是自己搞出來的
提出立法院可以認同的人 很難嗎?
看留言真的很好笑 一堆不關心法律的
人在那裡說所有被提名人都是垃圾 就
算去問偏藍的學者他們對很多被提名
人也是敬重好嗎
要不要提司改委員出來當犬法官?
有人提了在野黨接受的還被自家否決怪誰?
敬重然後哩,重點是人家不想要啊
制度上就是總統與立院接受的人選
而不是總統想要就必須通過
權力制衡都不瞭解,不太適合幹大法官
立法院有同意權 總統提名本來就應該要考
慮到立院的態度 你扯偏藍學者有什麼意義
同意權是偏藍學者行使嗎?
讓你釋憲才是更大的傷害
84
首Po比較完整的新聞: 利用一個不相干的判決,帶出話題, 大概的重點就是: 憲法第82條只有說有立法院制定組織法,![[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9/19/realtime/33179592.jpg&s=Y&x=533&y=0&sw=4407&sh=2938&exp=3600)
2
大法官為了配合民進黨,讓憲法,法律按照對執政黨有利的解釋來操作, 已經將台灣的憲制體制摧毀殆盡, 台灣的憲政體制加上民進黨這樣的操作方式,最高法院已經廢了, 未來大法官只有執政黨和立院多數也屬於執政黨才有辦法運作。 但是,這樣的運作,也毫無意義了,23
你才讀一半 : 或阻礙,大法官即不應受其拘束;若內容有所不足,無法貫徹大法官解釋憲法的職權,大 : 法官自應予以補充,使憲法意旨得以貫徹。若其規定有互相衝突或矛盾,尚有解釋空間, : 大法官也應作成有助於憲法法庭運作的解釋;若已無解釋空間,大法官即應宣告其牴觸憲 : 法而停止適用,並依憲法解釋法理,以解釋補充程序規範。2
這件事情稍微想一下就漏洞百出, 當初為什麼設定大法官要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 不就是要訴諸民意嗎? 民意有兩個體現,![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https://i.imgur.com/z2K8FnFb.jpeg)
…… : 是否認同則由讀者自行判斷。 : 因為你只提到部分大法官 : 主張特例時大法官 : 「應以救濟人民權利優先」6
不是喔不是這樣的喔 政府提出大法官人選給立法院審查, 本來就是民主憲政下的遊戲規則 而你今天主張大法官員額無法補滿, 導致大法官無法實際行使權力3
我還以為我漏看,很認真地搜尋, 但實際上並沒有這些字。 這些應該是你的理解,不是太郎s 講的。 覺得很多人回得很好啊: 為什麼是立法院癱瘓憲法法院?![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https://i.imgur.com/FiQQx2ub.jpeg)
5
以前馬英九時代 還是會提名一些偏綠的人當大法官 理論上大法官應該是 藍 綠 中立 1:1:1這樣 雖然不甘心 好歹也做作樣子 還提名許宗力 蔡英文也是有做個樣子1
對於大法官解釋及其人選,人民應該有透過公投直接控制,包括公投否決釋憲及胡亂解釋 憲法的大法官。 這種權利源自於「制憲權」,只要人民有制憲權,就應該有解釋權。若只有制憲權而無解 釋權,大法官便可隨意架空人民制定的憲法,因為憲法裡抽象概念太多。以死刑為例,依 憲法精神,死刑需謹慎以免侵害生命權,這沒有問題,但什麼叫「謹慎」大法官說了算這
爆
[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3.轉錄內容︰![[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 [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https://i.imgur.com/MUdKIWHb.jpeg)
75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明天是死刑案憲法判決宣示 今天國民黨團搶先推出立法院下會期 17項優先法案 其中將翻修《憲法訴訟法》![[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9/19/php930F3e.jpg)
26
Re: [新聞] 反國會擴權 賴清德聲請釋憲憲法訴訟的類型就大概分成3種: 1.法規範違憲審查 2.裁判憲法審查(本案無關) 3.機關權限爭議 本案沒有裁判,所以第2點就不用談了。14
[轉錄] 黃珊珊fb:憲法訴訟法我將另提修正動議憲法法庭運作攸關人民基本權,朝野都須謹慎面對 明日,立法院召開憲法訴訟法的黨團協商;而這次要協商的修正條文恐有影響憲法法庭司法 權正常運作的風險。我個人不支持修正條文,將另提修正動議。 依照司法院所做統計,憲法法庭上路以來,迄今聲請案件總共有6537間;其中有6275件、高![[轉錄] 黃珊珊fb:憲法訴訟法我將另提修正動議 [轉錄] 黃珊珊fb:憲法訴訟法我將另提修正動議](https://i.imgur.com/PsGtPYab.jpeg)
15
[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好像很多人認為本次死刑釋憲案是民進黨要強推廢死 查了一下發覺並不是這麼一回事,至少不是這麼簡單粗暴的歸因 我全無法律背景,以下只是非常簡化地整理來龍去脈: 有關大法官職權的行使,從1993年起是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作為法源依據 主要內容大致包含:![[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 [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9
[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司法院 3.轉錄內容︰![[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 [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8
Re: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差別在於納粹德國沒有三權分立,我國有: 1) 立法權,主動立法限制或剝奪人民的基本權。 2) 行政權,具體執行、落實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3) 司法權,事後、被動受理行政權及立法權干預人民基本權的措施是否合法、合憲。 以萬胡會議為例:屠殺猶太人的決議,屬於「剝奪人民生命權」的措施。依照三權分立制2
[黑特] 黃國昌說DPP搞雙面 他自己才搞雙面黃國昌跟翁曉玲這兩個寶永遠都只會用民眾的知識落差來帶風向,話永遠都只講一半。 修這種法只跟你說好處不說後果,依照這種修法的方式才會真正導致少數大法官主導判決; 只說為什麼別人有最低門檻我們不能有,不跟你說別人有是因為同時有配套措施; 說想避免人數不夠就提藍營喜歡的人選,現實是從修法後的制度上來看,憲法法庭人數 夠不夠完全掌握在立法院身上,就算提出國會多數黨喜歡的人選依然存在全數否決繼續癱瘓![[黑特] 黃國昌說DPP搞雙面 他自己才搞雙面 [黑特] 黃國昌說DPP搞雙面 他自己才搞雙面](https://i.imgur.com/wBXci4Vb.jpeg)
2
[黑特] 韓國大法官碰到國會卡人事就凍結法律我看最近還在吵憲法訴訟法修法 吵憲法法庭審理有大法官人數要求 韓國最近也有類似狀況 憲法法庭法規定 9名大法官至少7人出席才能審理案件![[黑特] 韓國大法官碰到國會卡人事就凍結法律 [黑特] 韓國大法官碰到國會卡人事就凍結法律](https://img2.yna.co.kr/photo/yna/YH/2024/10/08/PYH2024100812820001300_P4.jpg)
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要不要先說說是什麼權利被侵害? 訴訟權嗎? 大法官曾說過幾個審級是「立法權」決定的。 而且,本來就有三級三審,如果「憲法訴訟」是所稱「訴訟權」保障範圍, 怎可以憑3個大法官「感覺」重要或不重要,就決定受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