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院法官解除監控讓鍾文智跑了! 監察院
※ 引述《jeff0025 (無法顯示人物名稱)》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2025年10月20日 15:11
: 高院法官解除監控讓鍾文智跑了! 監察院彈劾
: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78weY65.png
案件整理
113/10/09 開庭訊問是否延長科控;檢察官建議繼續施以電子監控。
113/10/11 書記官致電辯護人與檢方,詢問「加保」意見,這裡出現AB版
問辯護人是「若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不繼續施以科控」,OK嗎
問檢方是「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檢方回覆無意見
113/10/14 合議庭的案件審理單:決定加保2,000萬、不延長科控。
只有案件審理單,審理單是法院內部行政文書,沒有當庭宣告
而且根本沒送出,對外不生效力
113/10/15 吳書記官依陳勇松指示電話通知辯護人「辦理加保」,未通知檢察官。113/10/16 被告完成加保;吳書記官通知監控中心「不再延長,請拆除設備」。
113/10/17 被告鍾文智實際拆除電子手環。
114/03/17~21
陳勇松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A版→B版),A版被蛋雕,但因為高檢3/17向高院調取
該案「強制處分電子卷證」,所以卷內附有原始電話紀錄(A版),北檢3/21去調紀錄,裡面只有B版;所以法院文書你什麼時候去調,內容可是不同的唷,反觀某隨身碟根本
沒有原始映像檔。
原始電話紀錄(A版)
僅記載詢問「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並未提到「不延長科技監控」。
竄改的電話紀錄(B版)
「本院擬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
https://i.imgur.com/8x1AbUO.jpeg
高檢署電話聽到的是A,根本沒提到解除科技監控,當然說沒意見,結果人就跑了
114/03/28 高院補行公告「略式裁定」。
整個案子從鍾文智拆除電子監控,到高院被黃國昌質詢後終於補裁定,總共經過162天。
整個案子就是個我國司法現況,有党證無敵
1.檢察官沒收到裁定,中間在幹嘛,你不能提起抗告是一回事,沒收到裁定你直接裝死?
2.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根據職務分工,應督導整個裁定程序完成,但評議後未依法宣示
、也未交付書記官製作裁定書,而且事後以手寫方式修改原評議文件,並指示陳勇松補製「評議附件」,陪席法官表示這兩個完全沒告知他後續事項。
但經法官評鑑委員會評議,審判長邱忠義係偶發失慮,尚無懲戒之必要?
監察院也只有彈劾受命法官陳勇松
https://i.imgur.com/xyracNz.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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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爾輩,從前何等樣人,爾自摸心頭,再來拜佛。
朝過我,往後莫作歹事,吾這條鞭下,不肯容情。
天竺山三天竺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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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演戲而已 還想恢復大法官
整理的很好
這些人就台灣民主的恥辱
邱忠義+林志潔 難怪沒事
以為全台灣人都跟高雄人一樣 餵屎都吞
法官願意幫扛就好 www 我國司法
我記得也有警察局不移送的
就雙方人馬在演戲啊
是党証
難怪要造謠黃國昌 這些民進黨的狗好囂張
為什麼法律管不到法官?
我說是不小心的,你愛信不信
所以罵狗官狗檢狗院,真的沒冤枉
這鍋你先背 日後看情況 整個國家被這群
妖魔鬼怪弄爛 何其悲哀
難怪不敢直播 難怪要打擊吹哨者
説真的就算彈劾,你也不用坐牢啊
彈劾強制力是什麼?廢院ㄧ間!!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這不算瀆職嗎
偽造文書、滅證都沒刑責,潮爽的
整理推
根本一窩共犯演演戲而已
對黨有功的當然要輕放
綠色就是垃圾
推!
圖利 瀆職
演演戲過個場而已 有黨證無敵啊
垃圾狗司法
民進党太噁心
党會替這法官安排出路的
難怪台灣法官被拒絕進入法官年會 你們只
適合去火葬場被舉辦追思會啦
綠法
難怪整天造謠黃國昌的新聞
這就是台丸民主法
蟑螂收錢放人啦,大家心知肚明
都是自己人,方便好辦事~
推推
司法信任猶如中風蟾蜍 執政黨在意嗎?法
律人在意嗎?沒有嘛
偶發失慮XD 不愧是法官待遇就是跟別人不一
樣
民進黨真的夠了,一群垃圾在台灣幹嘛
鬼島司法真的是一坨屎 難怪沒人相信司
法 當法官的幹這種事竟然可以無罪 而
不是用更高的道德標準要求法官
垃圾法院
推
看地檢署有沒有起訴就知道,是玩真的
,還是演戲給全國人民看
(本文違反_________法已刪除)
爆
Re: [新聞] 洗錢大亨鍾文智潛逃 黃國昌爆找前庭長當剛剛去看了整場質詢 大約12分鐘 建議大家自己花點時間看一下 這案子真的扯到不能再扯 1.鍾文智在一審期間已經因為棄保潛逃使用假護照非法出境「兩次」被通緝 結果三審前居然還能意思一下提高2千萬交保金解除電子監控![Re: [新聞] 洗錢大亨鍾文智潛逃 黃國昌爆找前庭長當 Re: [新聞] 洗錢大亨鍾文智潛逃 黃國昌爆找前庭長當](https://img.youtube.com/vi/MESkE31pYxU/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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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郭哲敏不用擔心了!可以安心回家今日新聞・徐敏娟記者,似乎漏掉了一個更重要的段落: 檢察官提起抗告雖主張被告二人有逃亡、串證之虞,且上開具保及科技設備監控等處分不 足以替代羈押。然原裁定諭知之具保金額,尚無悖於檢察官於原審羈押訊問所表示之高額 保證金,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處分,亦符合檢察官於原審訊問時所表示之意 見,另泛指電子監控設備妥善度有侷限性、被告二人可能與其他共犯勾串、本案可能再開![Re: [新聞] 快訊/郭哲敏不用擔心了!可以安心回家 Re: [新聞] 快訊/郭哲敏不用擔心了!可以安心回家](https://i.imgur.com/zTcyTg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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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說得沒錯 覺得很扯嗎? 法官放走重刑犯都行了,破壞證據有什麼了不起的? 前陣子兩個法官縱放被判刑30年的鍾文智,大家是不是已經忘了? 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 雙方當事人(指鍾文智、高檢署檢察官),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6
Re: [新聞] 一波三折!鄭文燦貪污案法官「3度更換」就原本的情況來稍作回顧,在准許交保的時候,合議庭組織是: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江德民 法 官 黃皓彥 法 官 廖奕淳 嗣後雖然原審判長請假了,但還是原本的合議庭審理![Re: [新聞] 一波三折!鄭文燦貪污案法官「3度更換」 Re: [新聞] 一波三折!鄭文燦貪污案法官「3度更換」](https://i.imgur.com/yFyABE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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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讓司法官免費升商務艙? 放走經濟犯是英雄?檢察官和法官比軍人更值得升等商務艙吧 畢竟台灣的經濟犯 如朱國榮、林秉文、鍾文智和徐少東全部都跑了 像是審判長邱忠義、蔡羽玄法官及陳勇松法官同意解除鍾文智的限制出境 因為他是「綠能專家」![[問卦] 讓司法官免費升商務艙? 放走經濟犯是英雄? [問卦] 讓司法官免費升商務艙? 放走經濟犯是英雄?](https://i.imgur.com/EjPWSd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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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讓經濟要犯鍾文智給溜了 法評會建議高院按照法官評鑑委員會一一四年度評字第二號評鑑決議書的全文:(重點部分以亮字標示, 以為清楚劃分) 決議: 本件請求成立。 受評鑑法官邱○○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2
Re: [新聞] 涉八八會館案能回家過年了 郭哲敏獲新北其實要先注意,針對同一案件,新北地檢署曾在去年十一月抗告(即本次前的最後一次) ,當時同樣也是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一億元、一千萬元交保,且需要「遵守接受電子腳 環及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八月」。 當時的理由,按照「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三年度抗字第二四五九號」刑事裁定之附件,顯示 略以:(地檢署案號:一一三年度押抗字第十二號)1
Re: [新聞] 鍾文智炒股判刑定讞失聯 北檢發布通緝翻了裁定書,有點好笑... 按照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零四年度金重訴字第十六號等刑事裁定(一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 作成,與命被告加保有關),其中背景部分已經提到: 查被告鍾文智因涉嫌操控TDR價格,經檢察官認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4款、第 5款及第7款等規定,涉犯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等罪嫌,提起公訴並經追加起訴
Re: [討論] 88會館案外案 員警貪污罪聲押大的都抓不回來了 還能期望其中會有「小」的繼續逍遙法外? 但對於本案,相信不太適用... 不過是說,該主題人物(郭哲敏)在延長羈押的抗告案(臺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抗字第 一零零六號)中,提出的理由略以:
![Re: [新聞] 高院法官解除監控讓鍾文智跑了! 監察院 Re: [新聞] 高院法官解除監控讓鍾文智跑了! 監察院](https://i.imgur.com/JR0SUqu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