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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作者
cleve1985
(職業小小魯)
時間推噓 4 推:8 噓:4 →:35

基本上OT類型的案子都會有合約到期後建物所有權轉移的條款。
(就是那個T字的意思)
「通常」轉移的條件是合約終止時,
假設這合約的確有這樣寫。

外加上新聞內容寫的
「大日未取得營運權,視同終止合約」
這條是真的。

那代表NET只是在情勒而已,
法律上站不住腳。

現在唯一的解法只有「取消大日的優先權」
是否合法這部份有可能可以爭取。
但是那也是大日跟基隆市政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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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1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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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tak 01/31 10:32本基隆東森氣惹!

Tutan 01/31 10:33這件事好笑的是大日都沒出來,都是NET在吵

Arodz 01/31 10:35因為上面的商場不是大日蓋的啊…

purin3333 01/31 10:37看到一堆人扯228扯前女友真的笑死

ImBBCALL 01/31 10:39只有一個好嗎 ptt還算有水準的

ice0101001 01/31 10:40NET要賠償要找大日啊

purin3333 01/31 10:41微風做北車被推爆怎麼來基隆就黑爆了

preisner 01/31 10:44微風根本沒有錯好嗎?他只是來投標的人

preisner 01/31 10:45現在2-4樓也不是市府的產權,沒人有產權

preisner 01/31 10:45的可笑事情

ketrobo 01/31 10:45很好奇net跟大日簽這種約,不會有背信掏

ketrobo 01/31 10:45空問題嗎?

preisner 01/31 10:46當初net簽約不會覺得很奇怪嗎?2-4樓你幫

vicity 01/31 10:462-4樓市府也沒產權?那到底產權在誰手上…

preisner 01/31 10:46市府蓋的,怎麼不是和市府簽約?

vicity 01/31 10:47我不是基隆市民,可最近很關注這案子

簡單來說, 目前權狀應該還在NET手上, 如果NET不配合辦理過戶, 基隆市政府只能走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強制執行確立, 產權依舊會回到基隆市政府手上。 另外, 有關於訴訟期間造成的各項損失, (包含延宕移交等等) 以及如果NET現在毀損建物等。 後續可能會被提損害賠償的問題。

※ 編輯: cleve1985 (42.77.113.7 臺灣), 01/31/2024 11:01:09

Arodz 01/31 11:13別誤導人了 還強制執行咧…

Arodz 01/31 11:14關鍵字「東岸」看第一篇 就很清楚了

Arodz 01/31 11:15「東岸廣場產權」

TryToBe 01/31 11:15唬爛小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強制執行是什麼

TryToBe 01/31 11:16你他媽都沒確定債權要憑什麼強制執行 媽

TryToBe 01/31 11:16的怎麼能這麼沒常識還自以為是揚揚灑灑屁

Arodz 01/31 11:16☁ 現在是基隆市府可能要賠兩邊 唉

TryToBe 01/31 11:16一堆?

怎麼會有人覺得只有債權關係才能申請強制執行?契約強制執行沒聽過?

Arodz 01/31 11:18小愛爸爸先把提出白嫖招的幕僚給砍了吧☺

※ 編輯: cleve1985 (42.77.113.7 臺灣), 01/31/2024 11:32:23

keyseelar 01/31 11:57為啥NET拆了要賠兩邊,如果照其他人說

keyseelar 01/31 11:58的,簽約的是大日,今天拆掉是大日要賠

keyseelar 01/31 11:58市府

keyseelar 01/31 11:59市府不想跟NET協商,NET原本跟大日的合

keyseelar 01/31 11:59同沒走完,拆掉不是大日的事嗎

依照新聞裡面寫的視同終止合約的條文 目前合同已經走完了 認為NET有權利拆建築物的人是不是覺得高鐵收歸國有前,高鐵公司有權利把高鐵拆了?

clement80161 01/31 12:15net和大日合約終止,然後佔地不走

clement80161 01/31 12:15,這才是土匪吧

aasssdddd 01/31 12:31樓上是忘記net出資建3 4樓這件事嗎

AMD640 01/31 12:47有問題 請net找大日

tingover 01/31 12:51這種ot沒十幾二十年基本上投入都虧

※ 編輯: cleve1985 (42.77.113.7 臺灣), 01/31/2024 13:53:45

birdy590 01/31 14:11最簡單的解釋就是 市府把自己還沒有拿到

birdy590 01/31 14:12所有權的建物拿出去招標了

birdy590 01/31 14:12扯什麼合約結束是沒用的 並不會自動轉移

birdy590 01/31 14:13現在NET只要打官司 就是不可能移交

birdy590 01/31 14:14因為法院判出來才算數 只是嘴巴講的不算

我一開始就講了, 是在假設法院判定NET敗訴的狀況下。 而 各類OT案通常會在合約到期點交前招標。 以求公共設施沒有空窗期這點沒什麼問題。 但廠商違約不點交的風險的確是市政府要負責,微風可以向市政府求償這沒什麼問題。 相同的,這筆賠償金額市政府也可以像大日或NET(求償對象要看合約怎麼寫)求償。

jasonshieh 01/31 14:29基隆市民要看清楚,法律上的問題專業

jasonshieh 01/31 14:29解讀沒錯,但事情這樣搞就是基隆市長

jasonshieh 01/31 14:29不把市民當人看

jasonshieh 01/31 14:34微風的部分沒錯,但是微風的行事風格

jasonshieh 01/31 14:34不討喜

政府單位依法行政才是正常的吧。 尤其是涉及盈利行為的部份。 如果沒有照合約及法律走, 很容易搬去土城捏

Anvec 01/31 15:16林右昌的鍋 不要亂甩

darkMood 01/31 16:52可憐,笑死。

※ 編輯: cleve1985 (42.77.113.7 臺灣), 01/31/2024 17:21:00

※ 編輯: cleve1985 (42.77.113.7 臺灣), 01/31/2024 17: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