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
※ 引述《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之銘言:
: 這真的又是一個智障修法~
: 現在勞基法本來就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 這法如果真的修過,就是直接告訴雇主~可以把薪資直接打八折唷。
: 而且雇主可以玩的眉角更多。
: 現行作法就是約定好薪水四萬,進去就是四萬~
: 以後會變成32k唷~
: 看來給藍色的53席真的太多了,dpp過去八年雖然亂搞立院,
: 但至少不會去搞這些看起來就是很87的修法~
你如果看不懂中文 或連白話文都看不懂可以明說
不用這樣斷章取義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目前勞基法並未有試用期的條文依據
大部分公司都用"你我都不熟悉 所以雙方試一下"的話術
來合意"試用期"
且比如說 你應聘的工作 薪資可能是55000 很多公司會用教育訓練等其他理由
說試用期薪資會低於你要應聘的薪資
然後跟你說 等試用期結束後 可以再談薪資
現在如果將試用期改為有法條依循
不再是資方單方面與你合意開始試用期(甚麼試用過後在談 甚麼期間教育訓練支出)
而是須依循法令 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你原應聘的工資80%
結果你直接曲解甚麼薪資打八折?
你閱讀能力還好吧?
: ※ 引述《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中央社
: : 2.記者署名:
: : 2024/4/29 12:42(4/29 12:51 更新)
: :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9日電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須給交通費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今天共同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案內容涵蓋入職、在
: : 職、離職等各項勞動權益,聚焦7大修正概念,包括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雇主
: : 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
: :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共
: : 同領銜提出的勞基法修法版本,主張針對勞工試用期法制化、不得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 : 書、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將處罰鍰、雇主欠薪通報義務、雇主欠薪得強制執
: : 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天災退避權等制度進行修正。
: : 牛煦庭表示,現行勞基法針對勞工試用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導致有些雇主利用試用期占勞
: : 工便宜,因此修正草案,主張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
: : 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
: : 吳宗憲指出,現行勞基法條文有許多地方待改進,例如雇主不想支付資遣費,可能會用強迫
: : 或誘騙方式,要勞工簽自願離職書,勞工一旦簽署,未來如果想走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 : ,其實很難站得住腳;或是離職時勞資雙方不歡而散,雇主經常會故意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 : 書,導致勞工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失業給付看得到領不到。
: : 他說,修正草案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屬自願離職書,違者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
: : 罰鍰;如果勞工非自願離職,雇主也不可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 游顥表示,按期給付工資是勞工的基本生活權,為保障勞工薪資,解決雇主惡意欠薪及惡性
: : 倒閉,導致勞工領不到工資的問題,修正草案主張雇主不僅有未按時給付薪資的通報義務,
: : 法案也賦予主管機關在雇主欠薪時,有強制執行的法源依據。
: : 黃建賓指出,為了勞工日常的權益,這次提出的修法版本要求,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
: : 出勤,雇主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濫
: : 用緊急召回,讓勞工能夠放心安排假期活動。另外,新增天災退避權,當出現天災導致勞工
: : 通勤有危險性時,勞工可以拒絕出勤,保障勞工權益。
: : 牛煦庭表示,這次修法範圍涵蓋入職、在職、離職等各個勞動階段,通過後可望提升勞工權
: : 益保障;未來法案付委審查後,將積極聯繫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協助排審法案,儘
: : 早審查、儘早通過。(編輯:謝佳珍)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bit.ly/4bhybLO
: : 6.備註:
: : 以前沒有試用期
: : 現在提議3個月試用期+8成薪
: : 基本工資27470*0.8=21976
: : 一夕夢迴馬英九22K 啊抱歉是低於
: : 以後老闆就是8成薪用3個月再換人
: : 終於把國家還給小草了
: : 反正我站資方嘻嘻
--
來帶風向的啦
偷換概念帶風向+1 隔壁洗了好幾頁,笑死
故意帶風向的啦,真的懂的就會知道一堆爛
不要跟塔綠班側翼計較啦,畢竟人一綠
有規定比沒規定好
公司根本假試用期名義刻意壓低薪資,而且
腦就ㄘㄢ
根本沒訂期限,只會講自己公司多好拿全薪
綠色平台他們不帶風向薪資就真的要打八
真的耶看錯了"得低於應聘工資80%"所以不
少複製到一個字 是我疏忽 但原文的確是"不得低於"喔 不用在那邊曲義
折了
你這樣修法 南部慣老闆會生氣啦
還有啥基本工資打八折不到22K這種荒謬言論
他們只是想洗臭藍白 洗腦死忠的啦
為啥不是全薪還想幫老闆省錢是不想要
票了嗎
給薪資給試用三個月也合法 謝謝白藍
照你這樣怎麼馬囧22K會變定錨呢?
笑死 給的起55000的公司有這種破問題,
有這種破問題的都說領基本工資的 不過跟
我無關啦
推 有寫比沒寫好
55K想太多了,現在都是先給最低再往上走
舉例而已 但我今年剛跳槽 的確高於這數字
一堆還說啥試用期之前修法拿掉了 問題
DPP故意帶風向的辣 他們就是想在落選
是目前實務上就還有 勞資雙方用約定的
要也都是28談起,要到55K除非管理/ic職
馬英九的時候也是22K起,結果變成22K
雖然樓主講的正確 但實際就是會有人這樣
玩法律 法律訂的越明確 就有人會濫用 所
以塔綠班帶的風向也不能說是曲解法條 模
糊空間減少 好壞見仁見智
一般員工剛進入職場能有30K就要偷笑了
用試用期到時候不續聘也簡單很多
22k已經搞過了 藍白不要自殺
老闆能給低的絕對不會給更高,除非法
律有明文規定
保障試用期八成被惡意曲解不是最常用的招數
現在22K謊言被拆穿了開始帶為什麼
如果真的想幫勞工 就只能訂嚴
不給全薪風向,這個公關公司反應蠻
愛搞模糊空間最後只能雙方上法院攻防啦
快的
試用期就全薪 8成是哪招?
老實說 因為現在很多職務都撐不過試用期 有些職務真的需要ONE BY ONE帶 你撐不過等於公司花兩個人力做同一件事情 對於公司而言也是無形的花費 雖說培養人才獲益的也是公司本身 但現今實際情況是 沒過試用期就跑得的確也不少 所以八成薪 個人覺得 是有考慮資方啦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1:48民進党真的有心照顧勞工,應該先肯定國民
党提案立法,並且加碼到100%,更加保障,
推
派那群垃圾帶風向當打手,就知道為什麼會
叫人出來講勞工本來就有病了
國民黨就資方當,幫老闆省薪水,直接
哪有啥惡意曲解 你立意是啥跟結果是啥
打八折
原本是試用期完後加薪 現在先減8成 ㄏ
做出的實情 沒得達到你想要的立意
是啊 圈子內的試用期都全薪誰在打八成
保障勞工 就應該明定 沒有試用期
全薪
那你就只是做錯事而已啊
根本是在幫資方合理降薪兩成三個月
前幾篇真的蠻好笑的
你是不是沒工作過?適用期一樣要給薪水
開始改口全薪了 笑死
而且要給全新,而不是八成薪
給全薪的有 打折的也有 直接減一萬的也有 前兩者我遇過 第三種聽過沒遇過 我還聽過試用期用基本薪資的 現在就是要法制化 當然如果給全薪的法制化後要虧待勞工比照辦理 那也是合法
dpp坐在那笑就好了,提案幹嘛?
勞資雙方合意可約定試用期 <- 主條件
你立法去稽查公司不能違法弄試用期就算
了,現在幫忙合法還要吹喔?試用期就已
過去試用期也沒違法啊 法制化跟 把非法行為合法化 差很多 就像賴家老宅 居然現在打算要比照原民保留地專法來就地合法 原本就有的非都土地變更編定可以用卻不用 有很大的區別
平常最常嘴的 立意良善結果沒幫助只有害處
經是冒著被任意解聘的風險了,還砍八成
薪?到時候誰給全薪誰棒槌
現在開始支持他立意良善了
再怎麼提也沒用,票數94輸人
但試用期內的薪資/條件等沒有規則
當年22k直接讓九成九老闆就是跟你玩22k
反正這就是政府定的公道價 然後你相信現
在的八成起會有多少給呢
不是閱讀能力不好啦,是根本來造謠帶
屎吃過好幾年就忘記味道還想再嚐一遍 真
風向的
不簡單
所以阿綠認為不入法比較好,看誰遇到
誰衰這樣,哈哈哈
這明明就是對勞方有利的修正
來回防了嗎
綠的真為勞工好直接修法禁止試用期啦 有嗎
跟回防有屁關係 有人連白話文都看不懂 替他剖析一下而已 順便給大家笑一下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8:11光是考慮資方這點就噓,資方還需要去
考慮它們衝殺洨?它們爽的還不夠喔
資方可以不用考量 那是你的想法 那是共產主義的想法 你難道是共產黨?
很明顯在帶風向啊 兩邊版面都發文 下面
馬上就瘋狂推文
為什麼試用期要減薪?
現在它媽的這法叫『勞動』基準法,不
隔壁洗得更誇張
是資方基準法好嗎
你連勞動基準法都沒看過吧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 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加強勞雇關係才是勞基法的立法精神
以前剛畢業真的遇過一間醫院試用期是看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20:36
醫師開心的,聽到最扯試用三年還在試用
,不過打聽到會遲發薪水就快點跑囉,還
我們圈子試用期沒有在減薪的 現在合法了
扣我的證書不給我走,扯什麼離職要提前
一個月提出
還不減好減滿 小草們謝謝國民黨跟民眾黨
明訂八成以後就變高標 學不會教訓耶
推白話文
帶風向的啦,40%不斷章取義不會閱讀der
笑死,還扯共產党?現在是什麼法就是
什麼立場,結果現在修勞基法顧資方立
場?要不要帶種點修公司法給勞工爽,
笑你們沒膽
你跟智障講道理?
不得低於8成,看推文怎麼感覺 一堆人
閱讀出來是上限8成
試用期本來就不該入法,你就算寫全薪而
非八折我也是反對。重點不是薪水,而是
讓老闆有隨意解僱的藉口(試用期沒過)
。你說的都是少數鑽灰色地帶的小公司,
這法一立連大公司也有依據這樣玩新進員
工,絕對是退步的
所以你是沒看到下一段嗎 所以試用期未滿或滿試用期被解雇的員工 不得拒發非志願離職單 試用期一樣要投保 投保未滿三個月+非志願離職 超過一定人數 雇主要提交報告 甚至接受勞動檢查 你不知道嗎?
真會講耶,那些支持你們的小草如果只能應
徵28k的工作不就只能領22k?
以前馬19推的22k不就是一樣道理?老闆可
以開22k請的到人怎麼可能多給你1k?
你不知道很多公司都最底開始算的嗎?
又來一個不懂中文的 就服法早就有規定 經常性薪資低於四萬不得寫面議 你面對開最低工資還去 那是誰的問題?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29:57你最低薪質還被打8折 小草活該懶的講
勞基法本來就沒試用期這東西,少來帶
風向
直接規定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啊,訂80%,一
堆公司就會只給80%,不能給模糊空間
勞基法沒有所以才會有試用期亂象 勞基法不寫就會消失嗎? 加油 好嗎 法制化才有法可循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30:47笑死 低估鬼島雇主的下限
新人培訓公司要自行負責 目前不給全薪違
法
沒試用期但沒禁止,就是灰色地帶,有明文
禁止好多了,一堆嘴砲沒出過社會吧
沒錯 有法可循 所以全部都知道給最低就好
這就是當年的歷史
給最低你可以不簽啊
通常會凹這兩成的都是爛公司 可以不必去
而且該做的是立法規定不得有試用期、且
讓他們淘汰好嗎
明定不得低於最低薪資吧?法律改動是要
除掉模糊地帶,以前沒寫,公司還不太敢
賭,但改了不就等於擺明給公司有試用期
,最低薪資還可以給80%就好?
你是不是也看不懂中文+不懂法? 就服法規定 經常性薪資低於40000不得寫"面議" 而且不得低於應徵薪資80% 你偏要腦補 全部開基本薪資 你要去面試寫著最低薪資的 能怪誰?
對阿 當年大家也這樣說
他們爛 淘汰他們 不要去 然後大家就跟上了
就都沒得選囉 嘻嘻
你是不是忘記22k怎麼來的 八卦哈哈哈
實際上是試用期只有底薪沒任何津貼 比8
成還低,這法規明確化很好啊
經濟最好怎可能有當時22k問題,除非你們
承認黨在唬爛XDDD
老實說這是理想啦,老闆一定像22K一
樣理所當然給你80%,這就是缺點,但
優點就是讓慣老闆沒法看心情給你無期
限的試用期
我覺得法的立意是ok的,但老闆的玩法
不一樣
職缺開22K你還願意去? 那是誰的問題?
現在老闆的玩法是有在守法的嗎^^
哥布林有閱讀能力就不會那麼死忠了
派遣:3個月簽一次很難嗎, 嘻嘻
唉..小草都沒腦啊 很多大廠本薪是基本低薪
基本低薪在加一堆名目加上才有40k以上
現在這個白痴法就等於你的基本薪被打8折
這樣很難懂嗎?白藍粉真的會害慘台灣
沒腦? 都把薪資寫在那 嫌低薪還去 是誰沒腦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27:22應徵不問清楚薪資結構 是你自己有問題還是別人有問題?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27:59小韭啊 當初就是馬英九定錨22k的不知
道嗎
不好意思耶 鄙人從來沒見過薪資那麼低的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44:28這篇正本清源,不要讓那些帶風向的人
得逞。
應聘薪資打8折可能會比最低薪資低嗎
很多人就在洗以後資方開最低薪資試用期就好 八成還比最低薪資低 但問題是他們以為大家眼睛跟它們一樣瞎了 看到最低薪資還去應聘的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56:45三萬沒有低於最低薪資,但打8折就低於最低
薪資,所以如果薪水三萬,試用期要打8折嗎
所以這是修法時的一個爭議點 目前最低工資27,470 如面試職缺薪資如你說 三萬 試用期不得少於80% 以80%計算=24000 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那麼 修法是否與最低薪資一併修正 比如試用期 不得少於80%應聘職位薪資 如上述薪資低於最低薪資 則以最低薪資計算 不過 如果你是應徵者 看到這薪資 又知道試用期最低八成計算 你可以選擇要不要選擇此職務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10:05問題是這種法案有定錨效應,以後一律打八
折怎麼辦?
應該要禁止試用期的存在吧
好如果打八折後損失薪資找你討
還要應聘者選擇喔? 真是一條好法!
只要薪資低於34337元,試用期都會低於法定
最低薪資…想必新鮮人薪水都超過這數字厚
工作不自己選 誰幫你選?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25:48所以在一定的的金額一定會與基本工資相牴觸 修法一定都是全盤考量 當某些法條與原法基本精神牴觸 自然會調整 而且沒三讀就篤定一定會最低工資 我都不敢這麼說了 怎麼一票人未看先知?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27:22推
有的選,還需要這條法幹嘛?
這跟何不食肉糜有什麼差別
如果已經是工作選擇你 而不是你選擇工作 是不是除了哀嘆就業市場的窄門把你拒之門外 就沒有其他方法了? 都是別人的錯 自己永遠是對的 幹天幹地怨社會 自己永遠沒有責任?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37:18要求太高 有腦就不是塔綠吧
我出社會後找過的工作從來沒有在跟你試用
期打折 這法案過了以後公司拿這這條跟我
說前三個月領八成你會賠我嗎
你不懂老闆
不知道新鮮人是不是都可以找到34337以上
8成那條根本沒必要
定錨效應你懂嗎? 不懂還是領八成薪好了
領基本薪資的人都是不得不去的人,不然誰想當
作業員
看推文想反駁的先看清楚這篇的說法,
不然都一直重複那幾句
對國民黨修的法這麼有信心?看來是沒
被國民黨虐過,不然就是被虐不怕的死
忠
你的文章我大部份贊同 但你可以去問問金融
風暴那時的畢業生 多少人被22K搞到
你沒有 不代表當時大環境都沒有
板主一直說開基本薪水的為什麼要去,剛出
5
感謝國民黨立委考量到台灣通膨危機 大家都知道通膨很大一部份來自人工太貴 國民黨立委有遠見 防範於未然 以後試用期的新人前三個月給他八成薪水 比如台積電開60k2
台灣這樣是不是滿酷的 國會幹國會的 自己的法案自己過 行政院以上變成擺設 執政黨立委只會崩潰 中華民國過了一百年X
這真的又是一個智障修法~ 現在勞基法本來就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這法如果真的修過,就是直接告訴雇主~可以把薪資直接打八折唷。 而且雇主可以玩的眉角更多。 現行作法就是約定好薪水四萬,進去就是四萬~4
先講結論 有些不錯 1.新增《勞基法》15-1條,原本15-1是勞工最低服務年限約定 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 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快速適應職場。 這個雙方是用合議的,但是你很難界定真的這工作到底幾個月才能上手。不能說不好,8
有點好奇 關於試用期薪水打8折這個部分 到時候會不會變成試用期結束 就找個理由不合格,然後拜拜換人?1
老師:大雄啊 現在要立法說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原應聘工資的80% 那薪水會是多少? 大雄:原本薪水的80% 老師:你到底會不會數學?! 大雄:你到底懂不懂台灣老闆?! ---
87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剛剛看到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修法要改成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現在最低薪資2747090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 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14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嘻嘻 急了 以前沒有規定試用期 只要高於最低薪資一率合法 現在要法制化 定成不得低於約定薪資的八成 當然還是要高於最低薪資 為什麼帶風向成只給八成? 譬如現在規定薪資不能低於27k 難道你會看成只能給27k?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5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這種講法就是標準的昧於實務,把黑的講成白。 現行法沒有所謂試用期這回事,即使雇主自己規定了試用期,在現行法下勞工的薪資和其 他權益都跟所謂正式員工沒有不同。你可以說有些雇主怎樣怎樣,但那就是違法。 好,現在你國民黨提了個試用期法制化,然後允許雇主在此期間只給80%的薪水,因為不 算正職所以試用期不過也不適用解雇勞工的嚴格條件。其他的還多著,年資計算,年休累1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支那國民黨不意外,跟支那同軌 台灣本來就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 就算是個菜鳥員工一進來就是受勞基法保護 老闆覺得他再菜也不能任意解僱 更別提什麼試用期三個月1X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最後一句我還以為是你自介呢 法案不講清楚馬上來帶仇恨給民進黨智障支持者 不過他們要是有腦去釐清真相 就不可能會是民進黨支持者了 先把新聞內容貼上1
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別的我不提,但別跟八卦版某群人一樣蠢到以為試用期違法 現行只是試用期沒有明文入勞基法 但基於民法契約自由所以勞資雙方一樣可以合意約定試用期 合法的試用期期間的待遇要等同同職位的非試用期員工
爆
Re: [新聞] 為愛赴緬做詐騙!靜宜女大生近期有望回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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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怕被霸凌要拜什麼神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4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8
[問卦] 洲際彈道飛彈很強嗎?17
[問卦] 涮乃葉要怎麼吃才可以吃讓到老闆哭出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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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市今開拆「和平新生天橋」!簡舒培: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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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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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沒人發現電動曬衣桿根本超級好用嗎!1X
[問卦] 你們一直逼謝宜容 若她自殺誰要負責?9
[問卦] 為什麼謝宜容還可以撐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