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原本以為蔡英文時代勞基法很爛
: 結果國民黨提一個更爛的
: 國會最大政黨輪替結果反而退步
: 在台灣當勞工還是去吃屎比較快
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470443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新修正制度。
牛煦庭指出,目前勞基法對於勞工試用期並無明文規定,修法將新增《勞基法》15-1條。牛強調,勞工試用期是為了輔助勞工適應新職場環境,但現在有很多雇主不只沒有提供職訓和考核,導致雇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因此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
這個提案是用來解決試用期亂象的
雖然說勞基法沒有試用期,但在入職簽約時可以做到等同試用期的內容
所以會出現像是試用期三個月又三個月,或是正職薪資高但試用期壓很低的結果
譬如正職薪水標50,000吸引人去工作,結果試用期卻只給28K佔便宜
試用三個月又三個月最後把你辭退,等於正職的高薪完全看的到吃不到
如果順利修法,那正職50,000的工作就算是試用期也必須給八成40,000以上
這內容有哪一點說試用期可以降到22K低於最低工資了? 這一樣是違法的
於是一個本來能幫助勞工的政策在塔綠班消化拉屎之後變成22K政策了
這很塔綠班喔!
風向這麼好帶,難怪就算惡搞台灣八年,還是有40%+25%的人支持
--
你這篇帶風向真不專業
推,用心整理
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以後就是公司都開80
這篇比較正確一點 特別是現行法規下
趴啦
其實是把所謂"試用期"明文化 因為之前根本沒
其實不應該有試用期 要噴KMT也應該是
1F真急
那試用期工作4小時咧
為什麼要把試用期明文化 而不是噴他們
針對試用期有強制規定和罰則
八折也不能低於最低法定工資
台灣真弱 中位數萬年停留在4萬多
提什麼太爛的 這個修改在法條上是保障
八成太低了 最少九成以上吧
要不要看看我們多少 嘻嘻
現在也還沒完整法條就一堆人跳出來帶風向
試什麼用 愛去這種公司怪我囉
根本就不應該有試用期好嗎?老闆會因為你
對領比80%低的試用期員工是福音
在試用期所以給你的工作變成8成嗎?
勞工權益 搞不懂為啥不支持
我看到政黑版在洗只有20k馬囧復辟真的很好
笑,其實他們慣用的手法真的千篇一律
把試用期正當化!?
對試用期全薪的員工,是災難
沒試用期變成有試用期叫做勞權 嘻嘻
現在就是沒有明文試用期 所以一堆工作
匯率24 自己去乘吧
綠共這種垃圾不意外啊
偷偷搞試用期又出現抓不到+抓不完
省錢總有出路的,啥稀奇古怪玩法都有
明文化就是因為一堆公司會用各種名目把你試
全薪變成八成叫做勞權 嘻嘻
薪水五萬 試用2.8萬 用這案例帶風向也太
試用期為什麼要減薪?哪間公司那麼爛?
爛了
用期阿...那不如講明 試用期規範如何
明文化然後一堆公司瞎搞 那是民族問題
沒事反正這法穩過的 上路看資方怎玩
胡扯
勞基法修爛之後公司就不會違法了嗎
試用期爛東西,應該明文禁止
那然後本來試用期全薪的公司直接八折
3個月後,恭喜你滿3個月
「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
哥布林不喜歡正常邏輯的文章
」其實這二個也很重要,塔綠斑刻意忽略也
把你調道B公司繼續試用
看得出來在玩什麼鳥
很明顯就塔綠斑在製造恐慌而已啊
試用期100% 表現好還可談更高調薪
其實我是喜歡這法案的 反正影響不了我
調B公司 同一僱主 要承認年資 這有入法好嗎
打折怎樣也不可能打到比基本工資還低
你們換工作年輕人加油唷~
一堆連勞基法都沒看過的在那幻想==
你這是非常極端的例子 打大宗不會差
就像法律怎麼修 也不可能違反憲法阿
到這麼多
試用期低薪就是現在法規的漏洞
現在根本就沒試用期..就只有基本薪資而已
呵呵 法定下限 提案立委是天真還是壞
以前還有不成文的慣例試用期只給半薪
原來如此
,現在明文保障了至少有8成薪水而且不
得低於基本工資。
現在年輕人根本不甩你試用期,敢這樣拖
到時候立院協商民進党可以主張試用期全薪
事實上一堆上市櫃公司有試用期合約
就翻桌鬧上勞動部,這修法是幫僱主解套
啊,可笑的是國民党提出試用期立法化,民
雖然幾乎都會轉正,但定法總是好的
進党執政超過八年有針對這些提案做過什麼
實質提案嗎?我看是勞工本來就有病主張了
要就試用期一樣100%,80%對勞工有啥好處
八年吧,呵呵
所以現在試用期沒有法規
因為公營在受訓期間也是低薪
民進党傲慢了八年還能如此護航,真的是沒
救了
所以有公司試用期可以給超低
我覺得試用期最長只能一個月
而不違法 並滿三個月就辭退你
試用期應該給全薪,頂多三個月到可以不
三個月?也太扯 過三個月再開除?
用理由解僱,不是打八折要勞工做功德
誰管你啊。先抹再說
那把試用期明文化確實是好事啊
開5萬給2.8萬 你還待得下去...
試用期80% 那工作時間要不要也80%
其實試用期是台灣陋習 美國會這樣嗎???
三個月試用期滿不適任也是要給資淺啊,「
現在喊試用期的頂多差3K,這次修法直接
工作時80% 薪水再打8折
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
差20%,根本爽到僱主
有人又再推文帶風向囉!
反正帶一下風向40%就信了
哈哈哈,側翼不喜歡這篇
原因開到5萬給28K 騙鬼嗎
現在是開5萬給你4萬是合法的耶(三個月)
制定「下限」是好事啦,不得「超過」三個
月和「至少」要正職薪水 80% 就是明確下
可憐啊,政府帶頭認知作戰
限,當然好公司能直接開出遠超下限的條件
你們自我催眠也沒關係 我很樂意看待的
試用期合法化 想帶風向 滾吧
幹哦,一直試用竟然還可以做下去…?
試用期差不多都3K而已
開5萬給一半你說奇怪? 這是上夜班吧
是不是很缺錢?
之前大公司不敢搞試用期 現在後門全開?
訂80趴下限就是每個公司都80 因為合法麻
沒辦法,民進黨的狗在臭
要是有好公司怎麼馬囧22K會被玩爛?
我就說你塔綠斑不滿直接加碼全薪很Ok 的,
問題是民進党執政八年連立法話都沒有,一
堆人搞不好才拿五成,你怎麼不替這群人講
話,笑死
這篇正確,給推
未來100%正常公司,80%爛公司
試用在踢掉 懂?
22K示範過了還相信老闆的話
低於80%違法公司 檢舉
修法有可能是好事 因為員工如果看
靠腰試用期,本來就不該有試用期,公司要
當年馬的概念是開22K然後資方補到28K
拿五成還不趕快離開 收集證據去告...
給新進員工職訓及培養,給付全薪
試用期制度被亂搞 也可以離職
你們這群網軍打手伎倆看了十年,看透透了
求職網站有註明哪個是爛公司嗎
確實 這裡很多網軍打手呢
結果變成大家都開22K,這次也要重蹈覆轍
但試用期可能最多只能一個月
他台中都不遵守勞基法然後再提一個法
工作內容要不要也打八折
看過試用期滿後,以表現不佳拒絕轉正同時
還問員工要不要「再」延長試用期的垃圾公
司,當然這種試用期薪水也是低得可憐。
這種明訂的條款就是專門擋這類垃圾公司的
從沒聽過試用期領不到全薪的,這條根
免洗筷公司會寫說找免洗筷嗎
以後就是試用期開80%爛公司不要去
本畫蛇添足容易被綠共攻擊重演當年2
說明清楚以免智障塔綠班亂帶風向
2k慘劇
笑死,你雇主優於勞基法試用期只有一個月
更好啊,有人刻意不知道勞基法只是最低下
限保障是不是,你怎麼不去幹譙那些連最基
本的勞基法都不遵守的雇主們,呵呵
這篇跟我想的差不多 前面幾篇和原文超像
在帶風向 現行一堆公司給試用期本來就低
給 有些甚至還給低於80%
先推總統+立委試用期制度
試用期是最低保障 在台灣盛行嗎?
台灣一堆愛用試用期的公司好嗎… 只是條
從違法變合法還打八折你跟我說解決亂象
件每個都不一樣。
勞基法規定要給全薪,哪來試用期只給28k
要禁止試用期就叫綠委去推啊XD 他們敢
試用期可以法治化設規範,憑什麼要勞工
政黑一大早就在洗最低薪八折的,我就知道
嗎?沒差啦某版已經推爆效果達到了
拿打折薪資做事?
党又開始操作了,大概是對勞工福利太好,
誰規定正職薪水?
會給試用期的公司 我不覺得會遵守勞基法X
党的面子又掛不住了,否則整天在洗美鳳的
除了用職等給薪的公司
D 就是很摳的公司而已
塔綠斑急了
怎麼會突然轉彎
一般公司根本沒有明定薪水該給多少
這篇真的功力很差
這是KMT要推吧,國會最大黨
只給28k,勞動契約上就不能寫50k
自己的党執政八年連立法都沒有,現在怪別
人提案太差,笑死
八卦現在是不是只要是非民進黨的東西就
算屎也可以吃啊
現在國會最大黨是民進黨???
針對小草們的法案,小草喜歡就好
笑死 平常八卦都在罵低薪 這時候又說沒
自己的韭菜自己割,太棒了
這屎發文拉的吧
八卦愛吃屎 還吃的開心
那立委也要不要算試用期
國家經濟部旗下的公司都有試用期了,還在
有試用期的不遵守勞基法勒!
垃圾塔綠班不意外
恨DPP不代表連這種東西都要護航
來立法,立委也要試用期,亂搞
哥布林把這個洗歪對整個勞動市場很
不友善 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DPP從來都是挺資方的,會反不意外 都直接動用塔綠班想洗22K低於基本薪資了 可見背後的金主壓力很大
哥布林水準就是喜歡吹高基本工資然後漲物價
試用期有約定是合法的
明明大部分的人都享受不到還要一起苦哈哈
要賠上一個熟手帶新人,八折還行吧?
塔綠班長期吃屎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食物瞧
不起正常
人家只給8成你可以不簽 更低的你沒看到而已
你沒聽過試用期領不到全薪 不代表沒有
不要只用自己見識過的世界來看事情
一堆帶風向的吃屎仔 看來錢給的很
足
其實爭議點就是那個訂80%那邊 這就是
哥布林高潮的點 81%不就是PASS了?
不認同。現在是沒有試用期薪水一開始就
一樣的居多,這樣只是讓雇主前三個月可
以合法少付員工薪水
綠色造謠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啊
你這樣破梗.塔綠班的文宣還沒印好咧....
政黑弱智看不到這篇
推,試用期亂象真的要解決,而且這個法
案解決了很多長久以來的問題
哥布林覺得國民党80%太差,怎麼不要求自己
這修法 很有道理
的党加碼到100%,問題是執政黨連立法都沒
有
這就跟22k一樣,沒訂低標出來前沒事,一有標
準出來原本試用不打折或只差一點的直接全部
改成打8折
有些人只是刻意忽略試用期被凹到死的勞工
,只會覺得自己試用期全薪別人都跟你一樣
,呵呵
本來就該修法試用期要給全薪
說什麼刻意忽略,是沒經歷過22k時代膩,要不
要也說當初沒最低薪資一堆人沒22k,是22k保
障了那些人的薪水啊,22k都變善法了呢,笑死
哥布林日常找點亂噴而已8
現在哪來的試用期
1樓急了
修這對勞工有啥好處有人可以說明嗎
「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 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 顧名思義還需要說明嗎? 你猜猜為什麼民進黨急著跳腳趕快派人洗?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3:53:49竟然會扯到22k,根本就是在帶風向混淆視聽
而已,呵呵
經濟部旗下公司一堆都是試用期後轉正式員
工,還會另外註明,一堆股票上市大公司也
是比照辦理,哪來沒有試用期,故意帶風向
南部先抓沒有遵守勞基法的吧
是嗎?
黨餵什麼屎綠糞眾們都會邊吃邊喊真香
,第一篇明顯就是跑來曲解抹黑造謠準
備一條龍帶風向的
抱歉我是問試用期法制化的部份,這個我想瞭
解
很明顯就有特定顏色在洗啊 還順便踩白色
支持者
更多的是假試用期名義刻意壓低薪資,也未
明確說明試用期期限多久,怎麼不去關注這
些違法企業
民進党真的照顧你旗下的817勞工,應該直接
加碼100%啊,誰都沒意見啊,怎樣,國民党
提殺傷力太強,怕南部選民變心趕快換打是
不?
這規定一出 以後就是試用期打80%了
公司會說政府規定的
自己說設定最低打8折是好事,幫助了拿不到8
成薪的人,啊照你邏輯最低薪22k也是做了一樣
的事,讓拿不到22k的人最少可以拿22k啊,怎
麼你就不敢面對只會說這是混淆視聽啊,科科
目前新人入職不給全薪 違法不是嗎
笑死,合法給8成薪你還支持
帶三小風向,說要規範化結果給了錨定效應
,莫忘22K
O全家的O種哥布林仔沒有大腦,自然不
知道問題在哪裡 XD
綠色真的白痴 整天帶風向
一堆試用期連錢都不給的!塔綠班吃
屎
試用期沒給錢? 哪間公司?
沒有寫明必須高於基本工資,那就是漏洞
;放心,中南部那些無良老闆一定這麼幹
那就要註明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法定薪
40%就是好洗腦啊呵呵
資,不然就是法定薪資合法打八折!
問題在於 那種本薪高過最低薪資很多的職
位 究竟有多少?
這條不代表可以開基本工資的80%
牠們見解跟人力銀行不同 不用認真
DPP網軍帶風向,真她X噁心
沒有說可以低於法定基本工資,還需要說?
基本工資27470,試用期不能給低於基本
工資,又必須至少是正職的80%,那不就
正職最少會有27470/80%=34342.5?變相
加薪誒
綠共造謠根本不怕啊 又不會被罰
內文有提到現行試用期可給低薪的確是合法
的只要不要低於基本工資規定即可 勞基法只
有規定基本工資
試用期明文化 公司就會再想辦法規避
試用期沒給正職薪 哪家公司說出來阿
這個法就是專門治南部中部的傳產家族
公司給最低法定薪資,現在可以打八折試用期
企業,大公司嘴巴講三個月適用給全薪
的還是照給好嘛
用 好爽
真的猛,老闆現省3個月的20%薪水,
法律規定沒有試用期,但實際上就是資方
又可以出國囉
說的算,不過不得低於80%,以資方的尿
性絕對都開80%的
小韭最愛這一味
真的有試用期低於八成的工作?
試用至少要給最低薪資吧
有沒有注意到一堆塔綠班拉屎帶風向說可以低到22K 真去申就沒一個敢打的? 這完全就是綠色的屎而已
想像如果這案是綠提的你會怎麼說
你怎麼會產生資進黨會修法傷害金主爸爸的錯覺?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4:45:35就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到底哪裡有障礙
可悲小草乖乖當免洗八成薪社畜
不可能變相加薪 正職薪水如果剛好是最低
薪資上下的 可以不使用試用期
但凡只要薪水高過最低薪資哪怕一千元
勞工連談薪的籌碼都沒有,直接給你八
成,還講啥資進黨,可悲可笑至極
塔綠班的神奇邏輯 1.現行規定只要給最低工資就行 塔綠班:我們老闆都很棒,一定都會直接給正職全薪 2.規定必須是八成以上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塔綠班:我們老闆都很壞,一定只會給八成啦 這種屎從來都只有40+25趴吃得下,還直接想帶風向抹成22K低於基本薪資? 看來南部傳產大金主給DPP的壓力真的很大喔
就可以要你前三個月領最低薪資
塔綠斑賤畜484都啃老不工作還是領黨薪沒
當過勞工 邁家聖地高雄試用期滿街都是哪
因為最低薪資高於正職8成
邊沒有ZZ
綠畜感動到哭出來了
試用期都給好給滿的 到底是在耍什麼白
癡
試用期沒通過也要資遣 還有資遣費 失業
補助有比較差?
正職五萬 試用期可以只給四萬 好爽 資方當然
贊成
不修法的話,正職五萬,試用期可以只給基本工資 好爽,難怪大金主會給壓力要塔綠班趕快出來帶風向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5:07:47上面一堆白癡在帶風向 真他媽智障綠腦
關25%屁事(`— )
推
推推推 快點過關 讚讚讚
噓的是資方打手還是綠腦看不懂條文
啊?這很難理解XDD
還是有40%專門吃綠共的屎
職場鬼故事太多,酸的肯定見識少
這法要是過了,kmt立院多數不到半年,做的
比dpp八年還好
是這樣沒錯 總之把試用期逼上檯面講
要雇主們別再亂搞
試用期不應該存在 啊你冥進黨八年怎麼不
改
這什麼極端例子
而且這法會帶出兩個結果 有試用期的
企業本薪得高於基本薪資的1.25倍 如
果只想開基本薪資作本薪的企業就不能
有試用期得直接聘雇
明文是好事但打8折不得低於最低薪資 這
個但書也要明文規定
不然被抓著漏洞打也不能說塔綠帶風向好
事說成壞事
問題還是在執行面啦,違法還不是重罰三萬
對企業來說不痛不癢,坑幾個人罰三萬都值
!
推一個
試用期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薪資"及"
本薪"八成 有這個註記綠畜就別再帶風
向了
邏輯死亡
會危言聳聽換概念帶風向就能執政 超讚
我以為現在缺工早沒試用期這東西了~~~
推
八卦就被塔綠斑挾持 快沒正常聲音了
笑死,試用期打八折是全體適用,真
1450就喜歡造謠兼製造恐慌阿,反正又
以為自己是天選之人進天選企業喔,
不會罰300萬
為了護航選擇性忽略耶
反正法案過了,以後大家就乖乖打八
折
應該試用期跟正式薪資要一樣比較不會被資
方鑽漏洞
沒遇到算你幸運,遇到了你自己再想
想有沒有得選,啾咪>.^
這種垃圾法案也叫終結亂象,真他媽要終結
就不應該薪資差異,試用期頂多就是給你可
法合法解雇的理由,憑什麼有薪資差異
法案過 大家試用期打八折合法合理 不用爭
勞工乖乖吞八折試用期啦
照勞基法現在的規定 根本不能有適用期好
嗎
我還看過試用期六個月的咧
說現在沒試用期的是沒出社會喔? 法
小草喜迎八折薪水~~
塔綠班的邏輯 1.現行法規試用期薪資最低可至基本薪資 塔綠班:老闆都很棒,一定都會直接比照正職給全薪 2.國民黨想修法改成試用期薪資至少要正值八成以上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塔綠班:老闆都很壞,一定只會給八成啦 看到塔綠班狂抹這種邏輯不通的屎,就知道這修法修對了 修下去綠油油的金主不知道要跳腳跳到哪去,顯然壓力很大
律完全沒試用期的相關規定阿
塔綠斑會跟你說沒有試用期,試用期違法 換個名字就可以了,難怪他們能接受超買不是走私、電不夠不是缺電的這種屎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4/30/2024 16:00:34取消期你以為老闆就會給你全薪?
斑斑表示不開心
再看看吧 22K當年也是訂了一個最低變成
大家都給最低
老闆會找到出路的
綠畜智障看不懂 反正本來就社會底層
現行沒有試用期,應聘薪資就是職位薪資
推 一堆哥布林造謠垃圾
試用期薪水打什麼折啦
呵 繼續等著看
試用期就是大便阿 笑死 想一下去工作
還要先領比較低的薪水是三小
試用期合法八折,以前試用期雇主顫顫巍巍,
現在訂好訂滿,勞工乖乖吞
哪個白癡在試用期支付最低工資
不管啦,抗中保台!!
天啊...22K也沒硬性規定可是一堆公司都只
給22K啊
同理,27k也沒硬性規定,是不是要全廢
了
把試用期陋習明文規定叫做進步? 笑死
先觀望觀望 一堆人好急著出來 嘿嘿
40%都沒工作被壓榨過啦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喔 這是要合法化?
楓香
塔綠班太噁心了吧
勞基法沒有但沒禁止啊,幾乎所有公司都
有的東西
會去信的還是會信,40%的同溫層太厚了
國營事業自己要不要先取消試用期再來談
禁止試用期
什麼爛政策應該要直接試用期薪資等同
正式聘僱工作,根本資方立委
直接修法試用薪資=正式員工不就好
不同意 現在就是沒有試用期根本不應該有試
用期 有問題的是沒辦法舉發公司而已
資方立委爛政策
有改總比8年擺爛好
40%:只要dpp執政,就算什麼都不改
也是最棒的
就算把七天假砍回來也是對的
試用期違法,等同正式員工 搞八折就是智障
修惡法就罵人這很藍蛆
勞基法修惡?
塔綠班是不是都領最低工資,不知道有5萬7
萬的工作?
你知道政府公告都是定錨嗎?像房地產
台灣老闆的劣根性一定都八折
這種試用期立下去沒什麼意義….
綠共會上位代表台灣人智商普遍不高
某高雄鋼鐵業去年的甄試簡章
媽的一堆塔綠班在那邊裝瞎說根本不
該有試用期,行之有年了啦!沒長眼
還是沒出社會工作過啊?
玩法很多啦,試用期滿,才跟你簽正式
雇用契約的公司一大堆,甚至一開始簽
試用期約的時候就會暗示你,正式合約
會有一筆簽約金,或者獎金計算從正式
合約開始之類的玩法
看吧 又翻了 誰叫你要護航這麼用力
樓上的哥說得對,現在就是要把這種
亂象進一步約束入法才立法的,一堆
塔綠班還在那耍智障耍瞎,不知道是
自己本身就是慣老闆想鑽漏洞,還是
真的就是智障?
*樓上上*
啊怎麼不修了
你這樣本來就會造成22K,就薪資同等
不要搞差別好嗎?
這不一定,就不要質詢的時候說法不
一樣,再來轉彎
5萬開2萬8試用還去喔..這對"一般正常"的公
司影響也很大耶,違法的就不討論,這不分
菜鳥老鳥,老鳥換工作就沒試用期喔,薪水
越高打折後扣越多耶
推,不明訂不代表沒這問題,把法律訂清
楚大家就照著做,裡面的細項需要大部分
人認同就好
笑死 綠畜選出來的立委完全執政八年沒
立法禁止欸 不說我還以為母豬執政的
時候都沒試用期
Dcard已經一堆塔綠班側翼在製圖帶風向
說藍白想讓薪資低於22K
為什麼不立法明文規定沒有所謂試用期就
好,拿80%你開心?
推
難怪政黑跑出一堆22k貼文,這才是數位部的
真正作用吧
相信我 資方一定有另外一種解釋
那為什麼不直接禁止試用,訓練勞工本來就
是資方責任
試用期也是領全薪欸,從沒領過打折的薪
水。
還好今年藍白有過半^^ 每天看綠崩潰
就是爽
推
以前我試用期還拿過時薪66的勒…法定
好像85
我也覺得沒什麼問題,綠色是不是無腦
推
亂帶風向,包括三立記者也是亂報
說22k的是不是一種造謠呢?試用期也不得
低於基本薪資吧
最好的狀況當然是不要有試用期阿,問題不
論哪黨我都不認為敢這樣修。而既然試用期
這問題沒辦法完全取消,規定下限至少不會
有極端性的坑人,但說真的那種把獎金列入
徵才條件內薪資的,最好也順便管一管。
以台灣有些垃圾公司的玩法,就算給你完整
的本俸,獎金那部分稍微調整就能差很多。
你是不是低估慣老闆的無恥
推說明
開5萬,試用28k會去上班的人也是奇葩
直接規定試用期全薪很難是嗎
綠腦本來就奴,還要拖親朋好友下水一起
嘻嘻
沒出社會嗎? 現況5萬的工作到職就是5萬
塔綠班邏輯 當試用期只給基本工資就合法時? 塔綠班:老闆一定會好心給全心 當試用期必須高於基本公司跟職務8成時? 塔綠班:老闆一定壞壞只給8成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5/01/2024 03:23:11其實根本不要有試用期或試用期至少最低
薪資也比全部80%好啊,這樣真過了,一
定一堆慣老闆把法條當天花板不是基準好
嗎?帶風向喔
塔綠班還想繼續帶風向啊? 沒有用的 現行法規下試用期最低薪資可以只開基本工資 修法後就能必須基本公司及應聘職務薪資八成以上 也就是說不管這老闆好或壞,這試用期工資不是持平就是漲 為什麼塔綠班這麼害怕勞基法修善呢? 南部傳產的大金主壓力很大吼?
※ 編輯: shamanlin (220.129.81.176 臺灣), 05/01/2024 03:26:19你的風向就是要合理化試用期這種慣老闆,
惡心死了
要就給全薪,不要用80%解套
立意良好但可能造成勞工不利,如同當年
的22k政策一樣,資方只會符合下限
那應該規定不得有試用期吧 到底三小試
用期 違法的東西不得存在
就那麼好帶啊 嘻嘻。我們四十趴可是很
有自己的想法的
為啥不試用期100%
這麼好怎麼縮了,還不下車啊?
奇文共賞
試用期根本不應該打折啊
根本不應該有試用期,我建議藍白強渡關山
看看未來薪資會是多少
能硬凹成這樣也不簡單 科科 不過其實沒差
反正會害到的都是未來的小草們 自行保重
沒這條公司可以開低於80趴耶 塔綠班怕
勞工領太多嗎
我是沒聽過月薪50000,試用期砍22000
,不都是3-5000
結果立委自己把法條修掉了護航的笑死
就算是讀那種已經學校條件不怎樣出來的,
去應徵工作一般試用期低個兩三千也就差不
多了。低到少20%的真的很少見。不用講的好
像提出這樣的做法是幫到那些連試用期80 %
都拿不到人。這一定錨變成連一般公司自動
在試用期打八折。
如果廣泛起來還會影響大家轉職都怕轉職初
期薪水變低而更沒有離開比較不好的公司的
勇氣。
依法給付八成薪資,要不要隨你
現行勞基法根本就沒試用期,別亂帶風向
87
首Po剛剛看到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修法要改成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現在最低薪資2747023
不用擔心啦 國會目前藍白仔多數 沒藍白仔同意 怎麼靠人數優勢通過? 自己選的 自己承擔 ※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X
這法案看起來不太行 不過整個立意是良好的 這法案的時代背景是現在 很多公司開出的試用期是3~6個月, 而且有的還用各種名目苛扣薪資,甚至不給薪。11
原本以為蔡英文時代勞基法很爛 結果國民黨提一個更爛的 國會最大政黨輪替結果反而退步 在台灣當勞工還是去吃屎比較快 --3
哈哈 爽 希望修法可以成功 我就是不希望台灣受薪階級的薪資可以起來 台灣要提高普通人薪資 最好的方法 就是 讓台灣人不要去做低端工作 不就好了? 低端工作 都開放外勞 就好了…X
我認同 本來就應該要有試用了 我去買屁眼,本來就要有試用了 屁眼如果跟我不合拍,就不該付全部的錢 所以買屁眼3000元,不合拍應該只付2400元6
勞基法有規定最低基本工資27,470 就算是80%也不能低於27470 怎麼一堆人在那邊洗22K 是把現在的勞基法看沒有膩 邏輯很差耶 --14
嘻嘻 急了 以前沒有規定試用期 只要高於最低薪資一率合法 現在要法制化 定成不得低於約定薪資的八成 當然還是要高於最低薪資 為什麼帶風向成只給八成? 譬如現在規定薪資不能低於27k 難道你會看成只能給27k?5
這種講法就是標準的昧於實務,把黑的講成白。 現行法沒有所謂試用期這回事,即使雇主自己規定了試用期,在現行法下勞工的薪資和其 他權益都跟所謂正式員工沒有不同。你可以說有些雇主怎樣怎樣,但那就是違法。 好,現在你國民黨提了個試用期法制化,然後允許雇主在此期間只給80%的薪水,因為不 算正職所以試用期不過也不適用解雇勞工的嚴格條件。其他的還多著,年資計算,年休累1
支那國民黨不意外,跟支那同軌 台灣本來就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 就算是個菜鳥員工一進來就是受勞基法保護 老闆覺得他再菜也不能任意解僱 更別提什麼試用期三個月
爆
[討論] 黃國昌怎麼看勞基法試用期打八折?最近勞基法藍營想修法試用期打八折 比22k還低 我們勞工戰神 道德的長城 黃國昌 當時為了勞基法修改 雨天跑去總統府抗議 這事不能沒有意見了吧?32
[問題] 請問試用延長期間離職?各位好 小弟在一家公司工作 三個月試用期滿後被說表現不如預期 所以試用期沒通過 可是主管同意試用延長一個月15
Re: [討論] 被告知延長試用期該怎麼調適基本上如果試用期被延長通常原因有三 1.延長試用期來降低薪水(公司成本,因為試用期過通常會調薪&增加福利) 2.試用期延長壓力測試,完成某種目標或要求(主管自由心證) 3.純粹主管不喜歡你,跟能力無關就是看你不順眼,公司更高階的主管或人資有找人的目 標,但用人主管不想帶人。7
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現在的試用期幾乎都沒有固定時間 通常不超過3個月,公司覺得ok,就簽正式合約 看職位調薪,通常3-5000,甚至更高 8折,有固定時限 那我當然樂得用好用滿 XDX
Re: [問題] 試用期多久才正常勞動基準法中沒有明定試用期這東西,但有判例與案例形成了慣例與規則如下分享: 可不可以有試用期:可以,合理範圍內試用期是勞動局也尊重的。 試用期是雙向的,公司試用勞工,勞工也試用公司。怎樣叫做合理? 人:公司有告知勞工,會有試用期,且雙方皆同意。 事:公司應提出試用期的明確指標,比如考試分數、學習成果、工作達標率。3
Re: [問題] 試用期的資遣是否需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承leptoneta的回文,試用期在法院實務上為「附保留終止權」,係為民事契約之形成權,原則上公司可以任意資遣勞工,除非是權利濫用。 也就是說,法院所創制所有有利於勞工之規定(法院實務對勞工滿多保障的,包括最後手段性,以及內含的PIP),在試用期都沒有適用空間。 所以即使是以勞基法的條文資遣,目前實務多數認為,也沒有相關勞基法保障的適用。 這點,呈現在實務上,基本上只要公司方說得出理由,就會當成合法資遣。 勞動部認為還是要符合勞基法的規定,但法院沒在鳥;有人聲請憲法法條釋義試用期到底要不要符合勞基法,憲法法院以未有敘明為何違法為由駁回聲請。1
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別的我不提,但別跟八卦版某群人一樣蠢到以為試用期違法 現行只是試用期沒有明文入勞基法 但基於民法契約自由所以勞資雙方一樣可以合意約定試用期 合法的試用期期間的待遇要等同同職位的非試用期員工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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