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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有沒有走近穿越道被撞警察判行人錯的卦m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有沒有走近穿越道被撞警察判行人錯的卦m作者
dsfrf
(銅噓哥)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0

笑死,你居然會覺得,
賊頭會幫你伸張正義?
肯定是柯南看太多辣。

你們今天車禍雙方誰對誰錯,
對賊頭來說有比今天晚餐吃啥重要嗎?

現在知道為啥大家叫警察,
都用台語察頭察頭一直叫惹吼。

好了酸完之後開始講正事,
人生中第一次發生車禍肯定很緊張。
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該怎樣辦,
所以才會妄想說來處理車禍的警察,
會幫你行人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1.拍照
首先車禍當下第一時間,
肯定是拍照保留證據。
有車損就拍車損,人受傷拍受傷部位。
一定要順便拍對方車子車牌(避免烙跑
對方車子車身有無受損
(事後才能確認對方求償是否合理

如果有受傷無法行動,
躺在地上拿手機來拍對方車牌防對方肇逃。
如果完全不能動...
直接躺著等七天後回家阿幹,
後面本肥打的一堆廢文你也不用看了。

2.報警
報警的用意,永遠都別妄想
賊頭他是來幫你主持正義的
報警的重點在留下一個官方紀錄,
所以賊頭來到現場,
就是做現場筆錄紀錄雙方說法,不論對錯。
因此賊頭才有辦法寫出,
你他媽賊頭初判表上,
薛丁格的行人穿越道。

判誰對誰錯
是法官的工作,不是賊頭的工作。

真正好警察能幫你的,就是抓到誰撞你。
以及調出附近監視器來幫你搜集證據

真正要判定誰幾趴誰87%肇事責任,
你就是要花三千元,
去監理所or交通事件裁決處
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要注意一定要在車禍發生六個月內申請,
以後不管是跟對方談保險賠償or上法院
全都會用到。
鑑定報告書3000
這也能算在求償金額其中之一

只要發生車禍當下,拍照+報警一定要做。

因為肇事逃逸其中一個要件
就是只要有人受傷,就算撞傷腳趾頭
對方在警察到場前離開。就能肇逃成立

3.修車養傷
廢話,你被撞的全身痠痛
不看病是要看啥。
記得急診收據以及後面去門診的收據
全部都要保存好
如果是在外面診所看病,
在完全看好病之後,
可以請診所把總共金額收據打在同一張上。

車禍發生後,跟對方的金錢求償。
就是人損+車損

人損的部份
就是無法上班請病假的天數,乘以你日薪。
以及看病的費用,急診收據+看門診收據。

基本上人沒撞癱都不值錢,
骨折多處再怎樣痛,
了不起一兩萬醫藥費就打發了。
人撞癱瘓會很貴,都是看護費用堆出來的。

財損的部份
就是汽車機車受損換零件金額(廢話
要注意只有談和解,
額外買的保險才會賠全額。

因為上法院,汽機車金額全部算折舊的。

https://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https://reurl.cc/eyov07

從汽車一出車廠落地開始折舊,
機車三年汽車五年,超過之後都不值錢。
車損之中唯一不折舊的,
只有維修工人工費,了不起幾千元打發。


所以你可以向對方求償的金額,
病假天數*日薪+醫藥費+財損+鑑定報告。

4.談和解
首先,要知道你手中的籌碼有啥。
阿不就刑法一個過失傷害罪,
刑附民事直接告下去。

恐龍法官公道價,拘役三十天到兩個月。
一天換算一千元,自己算要繳給國庫多少。
不繳錢就進監獄洗屁眼,
都出社會了誰還會在意你有前科。

撞死人不和解,
了不起關一年兩年就出來了。
傻逼都知道撞死人脫產更划算

頂多再上民事求償判決,
判決確定後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對方脫產,拿到債權憑證廢紙一張。
除此之外就不能再多惹

所以基本上,一般的車禍
到談和解這邊就能結束,
有差的不外乎你賠多少我賠多少。

公版合解書,網路上隨便找找就一大堆。

比較要注意的是,
談和解階段要在六個月以內結束。
和解如果沒談成功,
一定要在六個月內
去當時處理的警察局or地檢署
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超過六個月時效,
你直接失去刑事提告的籌碼。
超過六個月
只剩民事求償能告,你還要額外繳裁判費。

還不如在五個月左右,直接提告刑事附民。
基本上你能選的就等檢查官公訴,
提告自訴,就一定要請律師才能自訴提告。

5.提告
在六個月內到派出所or地檢署提告,
要知道提告是人民的自由,
你能告他也能告你。
上法院比的,
就是雙方誰拿出來的證據更充分。

口說無憑,張口放屁沒有用。
法官看的,就只是證據而已。

這時你車禍當時拍照監視器錄影+鑑定報告
就是最後的證據。

除此之外你還要準備
檢查官偵查庭起訴時的刑事告訴狀
上法院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車禍鑑定報告
車禍相片截圖
相片影片燒錄光碟

是的沒錯,法院還停留在石器時代。
所有的影像檔都不能透過USB提供給法院
而是要求你燒錄成光碟,
光蝶你還要擔心法院作業遺失,
在光碟外面要寫上
xxx年度o字第878787號三小股。

不然就等著法院一直寄給你要求補件

當然開庭請假損失的日薪,
也能在刑事判決確定後加進民事求償。

你他媽問題是,
車禍斷幾根骨頭了不起幾萬元就能和解。
阿幹啥不和解而要跑去法院受罪勒?
隨便民事案件請律師就要六萬起跳,
刑事收費隨著難易度更貴。

律師還沒辦法一定給你包贏,
更何況現在汽機車都有強制保險,
才幾萬而已保險肯定能全部兜住。

又不是撞死人賠不起。


※ 引述《millyuki96 (湘緗)》之銘言:
: 無斷轉載禁止
: 不開放抄襲、搬運、借鑑、臨摹、c+v
: 希望大家能在台灣安全走路+開車看前方。
: https://i.imgur.com/R6Ubxtn.jpeg

: 這是事故現場圖
: https://i.imgur.com/Xzh2Pz2.jpeg
: 這是初判表,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行人沒有走在穿越道,跟車子開往穿越道撞到人同: 時發生,根本是薛丁格的車禍。
: 問過1999目前只有1.在上班時間去交通大隊看監視器,但這個不會有任何作用,甚至不能: 錄影備份。2.交3000元找車禍鑑定。3.直接提告刑事附帶民事。
: https://i.imgur.com/9YMMD0K.jpeg
: 現在的bug在於,我走在(上班經過一個多月測試還是斑馬線)斑馬線但是警察認為沒有: ,(聽說)監視器的高糊,只能看到人騰空飛起來。
: https://i.imgur.com/GbxyTlv.jpeghttps://i.imgur.com/EQLWvOQ.jpeg
: 雖然我文組但牛頓還是在國中課綱,所以很慢移動的行人,被時速50公里的車撞飛倒地還: 在人行道上,可以推測事發當下腳是踩在人行道上。
: 但神奇的是警察可能沒有學過三大運動定律,才寫得出薛丁格的初判表。
: (更:謝謝樓下理組大大的提醒,據監視器畫面最後一左腳踩在線上然後就被撞了,文組: 在台灣被撞就是慘)
: https://i.imgur.com/6BvRqfO.jpeg
: 到小南門寫申訴了,謝謝溫馨八卦板給很多意見
: 不管噓文還是推文,沒意外大家都會發生類似情況,早晚問題而已。
: 希望高齡社會的大家出入安全
: 被撞後手吊了快兩個月+可能還要一個月+記憶整個糊掉,隨時在地震。
: 是什麼樣的國家才能判行人走小綠人在的斑馬線被車撞是行人的錯。
: 無斷轉載禁止
: 都還沒轉生成魔法師就能確定到死之前手臂會習慣性脫位+記憶混亂。
: 台灣行人地獄是真的!
: Btw 之前在東京WH時早上趕電車要過斑馬線前,明明是車的時間,車全部都停讓你走。: -----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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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聽說推倒 式 = 推倒"根源" = 進入"根源" !?

魔術師:這就是通往根源的捷徑阿...幹也...真不愧是擁有探求者資質的人

能夠推倒兩儀式...這種資質...可是能列入封印指定的第一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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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74123 10/09 19:17優文推

schrei 10/09 19:44這篇寫的蠻認真的

Keng 10/09 20:02還不賴 醒世好文 叢林社會 自我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