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
From ChatGPT:
如果一個美國人 在美國境內 鼓吹 敵對國家 (比如說蘇聯) 統治 美國 的案例嗎?
ChatGPT 说:
在美國歷史上,支持敵對國家統治美國的言論本身,通常受第一修正案保護,但如果涉及煽動暴力、策劃政變或提供實質援助給敵對國家,則可能違法。以下是幾個相關案例:
1. Dennis v. United States (1951) – 共產黨領袖案
背景:
1940 年《史密斯法案》(Smith Act)禁止任何人「鼓吹或教導」推翻美國政府。
Eugene Dennis 和其他美國共產黨(CPUSA)領袖因教授馬克思主義、鼓吹革命而被起訴。
最高法院裁決:
裁定 Dennis 有罪,認為:
他們不只是「抽象討論」共產主義,而是在組織和計劃推翻美國政府。
第一修正案不保護「清楚且即時的危險」(clear and present danger),因此言論自由有限制。
與你的問題關聯:
單純說「我希望蘇聯統治美國」通常不會違法。
但若積極組織運動、策劃實際推翻美國政府,就可能違反法律。
2. Yates v. United States (1957) – 限縮「煽動暴力」的適用範圍
背景:
與 Dennis 案類似,這起案件涉及共產黨成員,政府指控他們違反《史密斯法案》。
最高法院裁決:
推翻 Dennis 案部分判決,認為:
「抽象理論」的討論不構成犯罪。
只有「鼓勵立即採取暴力行動」才可能違法。
與你的問題關聯:
如果只是理論性地討論蘇聯統治美國的可能性,那是受保護的言論。
但如果積極策劃並行動,那可能違法。
3. Treason Cases – 叛國罪相關案件
美國歷史上,叛國罪(treason)案件很少,因為憲法第三條明確定義:
「對美國發動戰爭,或幫助美國的敵人」才構成叛國罪。
相關案例:
Tokyo Rose(東京玫瑰案,1949) – 在二戰期間為日軍廣播,被控通敵。
Axis Sally(軸心莎莉案,1949) – 為納粹德國進行宣傳,被判叛國罪。
Julius & Ethel Rosenberg(羅森堡夫婦案,1951) – 向蘇聯提供核機密,被以間諜罪處決。
與你的問題關聯:
單純支持蘇聯統治美國 ≠ 叛國罪。
如果幫助蘇聯或敵對勢力推翻美國政府,那可能構成叛國罪或間諜罪。
4. 美國納粹黨(American Nazi Party, 1960s)
背景:
該組織主張美國應該被納粹統治,並支持希特勒及法西斯政權。
他們曾在華盛頓特區遊行,表達支持納粹統治的言論。
法律結果:
美國法院維護了他們的言論自由權,認為:
即使這些言論令人厭惡,只要不直接煽動暴力,就受第一修正案保護。
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 v. Village of Skokie (1977) 案也裁定,美國納粹黨有權在猶太人大量居住的城鎮遊行。
與你的問題關聯:
主張「美國應由敵對政權統治」,如果只是言論,通常受保護。
但如果進一步計劃實際行動,例如鼓吹暴力革命,則可能違法。
結論
受第一修正案保護:
公開說「我希望蘇聯統治美國」。
理論性地討論「蘇聯統治美國的可能性」。
不受保護,可能違法:
號召立即發動暴力推翻美國政府(Dennis v. U.S. 案)。
與敵對國家合作進行間諜活動或提供情報(Rosenberg 案)。
為敵國進行戰時宣傳、心理戰(Tokyo Rose 案)。
關鍵點:
第一修正案保護「觀點」但不保護「行動」。
「我支持蘇聯」沒問題,但如果組織運動推翻政府,就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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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00條
這…
早說嘛,就不用修刑法100條了
台灣的閩南,只會用送嘎袂爽來看有
沒有違法而已吧..
而且講得越深入越不懂,
最後你就看暴怒的群眾用人數來輾壓
法理。
這就是“民主”的可怕之處
DPPer的法西斯思想不配擁有自由民
主
3
首Po如題 最近那個亞亞陸配啦 看到有些人說台灣沒言論自由了 所以我就很好奇 這種鼓吹武力侵犯本土的言論1
就言論自由吧 不然嘴砲講講真的不知道有犯什麼法 最近川普也一直嗆要收加拿大 格陵蘭 加拿大雖然九成都反對 但還是有少數人贊成 加拿大也沒有驅逐這些人5
如果是公開講 因為你主張xx 我殺了你 只要你放棄主張xx 我就不殺你 xx隨便填 要說gumi我老婆也行 隨便一個凶宅對人放這種話3
當然不行 武統就跟你隔壁鄰居說要進去你家強姦 怎麼可能在言論保障的範圍內啦 送他回去中國剛剛好而已 而已看到有些人很氣2
要為言論自由的後果負責啊 講都可以講 我殺你全家 可能就會被判恐嚇罪 說要武統台灣 就遣返回去啊X
前中共領導人胡錦濤,親身示範什麼叫「沒有言論自由」 連話都沒機會說出口,就被架走了,至今生死未卜! 言論自由,就是可以說任何話,但必需對其內容負責。 而任何自由都不能阻礙他人自由。鼓吹外星人武統台灣,那是小說情節,![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 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https://img.youtube.com/vi/1BcHFGhzgfA/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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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美國人在美國鼓吹蘇聯武力攻擊美國 的確有言論自由的討論空間 但是一個蘇聯人跑到美國,鼓吹蘇聯武力攻打美國 然後被美國遣返蘇聯,禁止其再入境美國,不是抓起來不給回去 這樣還需要討論嗎?2
只是說說沒有實際行動的話都在保障範圍內吧 台灣跟大陸最大的不同在於我們能夠容忍不同的聲音 還記得以前家裡人很愛講白恐時期無數人犧牲生命 最後換來台灣的民主與言論自由 結果今天看到這種事還在鼓掌叫好...9
大法官解釋字644號 裡面說的很明白 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 特別是政治性的言論自由 應該給予最高的保障 即便你主張共產主義 還是分裂國土 但是只要沒有即刻性的危險 都不能禁止![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 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https://i.imgur.com/4rnZsz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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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算啊 因為她就是鄉民嘴砲而已 嘴砲也犯法 那還算哪門子的言論自由 我知道很多人會舉一些不能享有言論自由的例子![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 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https://i.imgur.com/1XdGkl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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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宅男於動漫祭合唱幼女神曲 台大男聽到歌詞吐了這篇可能會離題,只是想補一下關於兒童色情的資料 由於我住美國所以以美國法律為主,台日是否有相關法律請先進補充 我非法律專家,有誤請指出 1. 為什麼色情不行、暴力可以 1791年通過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言論的自由7
Re: [新聞] 美最高法院裁決 商家拒為LGBTQ服務受言不會,仔細看判決內容可以了解到對於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保護是有一定範圍的。 拿之前的蛋糕案跟現在的網站案來說,重點在於客製設計,這個在這幾次判決中被認定為受保護的言論自由。 蛋糕案不是說不讓你買,只是如果要訂製特殊圖案或文字的蛋糕,裡面的內容違反我的信仰,那我可以拒接。但是你要買店裡其他已經做好的成品麵包蛋糕,我沒有拒絕的權利。 網站這種需要客製化設計的東西也是這樣。 拿你說的服裝店當例子,店裡的成衣隨便你買,但是如果要訂做一件彩虹衣或是跨性衣,店家是可以拒絕的,這樣了解?5
Re: [新聞] 恢復軍事審判 沈伯洋提議:成立國安法庭歷史上有過類似的「在現行司法體制之外,額外設立的審判機構」,這些機構往往帶 有特殊政治、軍事、宗教或社會背景。以下是幾個代表性案例: (1) 納粹德國的「人民法院」(Volksgerichtshof,1934-1945) 背景:納粹德國時期,希特勒認為一般司法體系過於寬鬆,因此設立「人民法院」,專門 審理叛國罪、間諜罪、政治異見者等案件。4
Re: [新聞] 快新聞/被移民署要求10日內離境 亞亞拍片痛Ai很好用欸 美國最高法院在判例中確立了一些界限,比如「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案」(Brandenburg v. Ohio, 1969),規定言論只有在滿足三個條件時才不受保護:1)有意圖煽動非法活動;2 )很可能導致非法活動;3)明確鼓勵非法行為。如果你的言論只是表達一種立場(例如支 持某國政策),而沒有直接鼓動暴力或犯罪,那麼法律上很難將其認定為超出言論自由的範X
Re: [新聞]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涉武統言論 移民請教一下, 我查了美國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 跟你講得最相近的案子應該是Brandenburg v. Ohio案, 內容是除非言論的目的在煽動或引發即將的違法行為, 且言論有可能煽動或引發此行為,![Re: [新聞]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涉武統言論 移民 Re: [新聞]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涉武統言論 移民](https://i.imgur.com/dHioUnK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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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美民主黨不約而同想控制言論自由八一 民主黨單純只是名字叫民主 二 南北戰爭 贏的是共和黨1
[心得] 異見的自由【書名】:異見的自由 【作者】:安東尼‧路易斯 【譯者】:林凱雄 【出版】:八旗文化 —————————————————————![[心得] 異見的自由 [心得] 異見的自由](https://d3mww1g1pfq2pt.cloudfront.net/Image/ckdjtm6jpmuql08624ksatb8s/16193269874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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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了抗中保台限制自由不行嗎當初 蔣匪介石 為了抗中保台 直接在台灣實行白色恐怖統治 避免臺灣淪陷被中國共產黨滲透統治 現在民進黨政府 也是為了抗中保台 避免臺灣政權淪落在共產黨人手上 學習 蔣介石控制社會的精神 限制人民自由 有什麼問題 這一切都是為了避免臺灣政權淪陷在 中共同路人手上![[討論] 為了抗中保台限制自由不行嗎 [討論] 為了抗中保台限制自由不行嗎](https://s.newtalk.tw/album/news/77/57a82c5b3b95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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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啟蒙時代的思想家也覺得造謠=言論自由嗎言論自由是羅馬教會在中世紀與歐洲國王辯論後, 與基本人權一起產生的。 因為中世紀的歐洲人民,反對國王向人民收取大量的稅金, 但是而十誡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與自由, 所以人民可以反對國王的錯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