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 引述《a96385245 (Einszwei)》之銘言:
: 聯合報/王宏舜
: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質疑救生員落水不能自行上岸?
: 雲林地院審理偽造有價證券等案,認為刑法第201條第1項「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 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 罰金。」規定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雖裁定不受理,但大法官呂太郎提出: 不同意見書,直言「憲訴法不能封鎖或阻礙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
: 這號不受理案,重點在「不同意見書」,裡頭不僅認為憲法法庭應該受理外,還指「大法: 官憲法解釋功能不容癱瘓」,並白話地說大法官行使職權如受到法律的封鎖或阻礙,反而: 禁止解釋憲法以求解決,只能乾眼巴望立法院網開一面的解套,就如同遊客被推落水時,: 救生員應跳下水中救其上岸,但救生員被推落水,卻禁止自行游上岸一般,論理的荒謬,: 不言可喻。
: ....
原來如此!
大法官缺額,總統提名的新人選,立法院不同意,導致大法官繼續缺額,
現任的大法官們,就可以「如同救生員救溺水的人」一樣,在「欠缺法定人
數」的情況下,繼續收案開庭審理案並作出判決?
照這種充滿創意的彈性解釋,將來總統提名:
五院院長人選
但是立法院不同意,之前的五院院長就可以繼續留任執行業務?
照這種充滿創意的彈性解釋,將來總統選舉:
沒有人出來競選總統
於是…現任總統就可以「如同救生員救溺水的人」一樣,繼續留任?
有網友會質疑:
怎麼可能沒有人出來競選總統?
從而認為上述狀況不可能出現。
提醒大家,檢警調都屬於行政系統,受現任總統指揮……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016547
: 備註:
: 可憐那立法院
: 行政院不依法行政
: 現在司法院也想繞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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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還可以解散政黨。有資格推薦總統候
選人的政黨被解散的話,要有資格候選總統,
只能靠連署
綠圾大法官讓官員備詢故意說謊不負法律
責任,已是憲政民主的罪人
本台派肥宅告訴你這就是充滿台灣價值的民
主制度
照體制就修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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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犬法官還在騙 憲法只有規定大法官的人數跟擁有解釋權 至於解釋門檻多少從古至今都是立法自由 上個版本其他大法官請假 只需要一個大法官就能解釋的白爛版本![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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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法官說官員可以在國會說謊無罪 , 可以在國會跟立法委員大小聲 就知道這個可悲的組織把自己的公信力全部玩完 , 更不要說那個狗幹到的死刑一致決 大概只能等輪替後, 才能成立下屆大法官了![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Vv6yWL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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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大法官不知道罷免失敗成這樣 不僅僅是執政黨的問題 還有你們的問題欸 罷免的理由包括毀憲亂政 這毀憲亂政當然是包含你們阿 怎麼講的好像重頭到尾都不甘你等的事 笑死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FvwuU7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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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的大法官是公平的大法官 不是綠友友賴友友的犬法官 立法院有幫人民監督 那不是做得非常好嗎 你不改就是等著被監督啊![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i.imgur.com/lBdgvS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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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荒謬吧 亂比喻 大法官什麼時候是在救人了 是的話你這不是就裁定不受理了 大法官了不起算是救生員規則的解說員而已 如果救生員姿勢不對叫他回去重來一次3
即? 我記得沒錯的話 大法官只能被動解釋 也就是 不管這法條再蝦機八扯5
這位大犬棺沒讀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是不識字?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https://news-data.pts.org.tw/media/221840/conversions/cover-webp.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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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被人罵翻的憲法解釋先不說 光是死刑需要一致決這狗屁,你們這群大法官就無法讓社會信服。 都說是解釋憲法的權力~~~~~ 你們還可以自己創造自己的想要的法 視立法權於無物2
憲法規定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 是因為總統是國家元首 就像君主制國家首相等高級首長都由國王任命 但從來不會有國王違背民意,任命自己喜歡的人選 至少在民主國家是這樣啦!5
大法官宣告行政權可以說謊時, 就沒思考過會架空立法院質詢權時, 而且立法院也沒有怠於行使同意權, 就總統提名的人選不同意呀, 總統提名立法院可以同意的人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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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喔,也就是說只要立法院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選 自動當選這樣? 那憲法規定的立法院同意權不就形同具文 那還同意權個屁啊 賴清德隨便提名任何人當大法官5
[討論] 大法官的意思應該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吧大法官聲明要按照憲法訴訟法 亦即就是要按照這個制度的設計 來補足大法官人選 才可以開會 就看總統府有沒有智慧把提名權放開 找在野黨推薦了![[討論] 大法官的意思應該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吧 [討論] 大法官的意思應該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吧](https://i.imgur.com/NQ3d96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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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志潔籲憲法法庭自救 支持大法官依照憲建議總統直接依照憲法統治台灣,更有彈性。 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 立法院只要不同意就違憲,立法院同意的人不夠多也違憲。 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成了立法院第四審, 立法院只要通過不喜歡的法律,通通送大法官宣布違憲就好。4
Re: [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立法院掏空憲法解釋權?? 大法官人不夠是誰的問題? 要不是當初執政黨自己封殺自己總統提名的人選, 只因為人家會批評執政黨,會成為這樣僵局? 8位大法官居然有4位覺得自己不受法律拘束耶~~~ 這樣的人當大法官,不就證實還好有門檻,還好有同意權可以擋,X
[問卦] 全面執政下有多恐怖?除了行政院是總統直接選行政院長 還有立法院院長是立法院選 如果過半就不用講了 其他都是總統提名 立法院同意 所以如果全面執政等於 監察 司法院院長 大法官 檢察總長 警察體系最大的內政部部長全都黨選的2
[討論] 賊頭請進,關於大法官裸考的賊頭說15名大法官都是EE提名,是一黨專制 但這問題應該回頭問問自己的黨,還有先前拜會的馬狗吧 在第4次修憲的時候,確實有意設計大法官「交錯任期」 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 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討論] 賊頭請進,關於大法官 [討論] 賊頭請進,關於大法官](https://i.imgur.com/IpiN5W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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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票 民進黨投劉靜怡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這一定要談到釋字632,當初解釋爭點「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是否違憲」? 當初就是立法院打算消極不行使同意權,使得監察院院長還有其他監察委員空缺,致使不能運作申請釋憲。 結果大法官說甚麼? 「立法院就總統所提監察院人事議案積極行使同意權,不論為同意或不同意之決定,即已履行憲法所定行使同意權之義務;若因立法院為不同意之決定,致監察院暫時無從行使職權者,總統仍應繼續提名適當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亦應積極行使同意權,此係總統與立法院之憲法上義務。是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不能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