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大親筆鐵證」曝光 週刊揭柯文哲知情
先說結論
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定義
柯文哲之於京華城屬於便民
這連結是高檢署製作的網頁
生活與法律-圖利與便民的界線
文多就不轉了,想完整了解的可以點進去看
簡單說
圖利罪構成有三大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直接故意(刑法第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京華城容積獎勵一直都是合法合規依法行政
並無犯罪更無犯罪事實,所以柯文哲並無故意使犯罪發生的事實
這也是北檢與綠媒刻意迴避,執著於知情兩字的原因
第二:圖利罪要件~違背「法令」
依立法理由之說明,該「法令」係指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委辦規則等,對不特定多數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而言。
京華城容積獎勵是《憲法》保障地方自治權中的城市治理與空間政策的技術選擇。
《都市計畫法》賦予地方政府對細部計畫變更與容積調整的初步擬定權,並可依法獎勵容積。若程序依法公告、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完成行政程序,即屬合法。
這也是北檢與綠媒始終避談,還是執著於知情兩字的原因
第三:圖利罪要件~不法利益
僅為單純行政便宜、反射利益、尚未轉換為可計算數額財產上利益之單純的期待之利益,尚與圖利罪成立要件有間。
北檢始終拿不出對價關係的直接證據
所以綠媒只能執著千瘡百孔的EXCELPAY,整天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橘子
正常來說一項要件不成立就不構成犯罪
眼前是三個構成要件全部不成立
所以京華城容積獎勵的結論是依法行政的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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鶄:不要貪污就好了
書法不是這樣寫的喔,不是喔
威o前法務7人捐210萬是政治獻金不是賄賂
到現在 還在跟民進黨說法律? 他有在
甩的嗎
不是喔
講半天 法官還是重判阿 誰叫你不是法官
黨媒和司法狗噴的屎也都40%底層在吃
糞坑負責洗地的文盲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可
憐
你哪位?法盲有比北檢厲害?
還在護航
北犬法官才懶得理你,要吠就吠
容積率560%合法 但改成840%也合法嗎?
為什麼便條紙署名Ko,excel是Wen呢?
無視事實都可以羈押一年了?覺得法官
證人指有一個林說不合法阿
鶄還在自慰
有在照法律做事嗎......
你說的這些檢察官不懂啦,法律系都低
但最終還是法官決定合不合法
你不懂綠法官
學歷看不懂法條
法條有用 軍人早就加薪了www
就騙苗法助法學院的
北檢綠狗:你說完了,然後呢^_^?
現在就人治社會 朕不給的你不能要
朕不給加薪 你不能加薪
馬的!
檢調可以廢了,比週刊還爛,難怪只
北檢是奉命行事 才不鳥法律怎麼寫
進去搶著當狗 唸書有用嗎 可悲
能當小弟
苗不可信!瞄瞄自語!苗頭不對!苗而不實
正常來說是這樣 那不正常呢
賴皮猴說有罪 為了升官都要拗到有罪為止
高雄破千的都沒事了 反而840有罪
法律是這樣沒錯啦,但這是法綠不是法律
阿北還是給人家收錢了 橘子還是在逃亡
高雄的當完證人後就回去偷偷修法了
顆顆顆
你少了一點 汝有党證嗎?
但最後都是法官一念之間阿 他覺得你違法
就是違法
垃圾民進黨死全家
心證:違法
林回高雄就偷修法惹
你講法律,但現在是法綠
你講的是法律 他們在講法綠
上次沈慶京都說了 只有一個人跟他要錢
現在是法綠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不是喔不是這樣喔
就是党派去臥底的林
條文或證據重要嗎?法官想法決定一切
現在是心證!我推論你有罪
綠共聽不懂
党沒收到錢就是圖利 很好懂吧
幾百億利潤被柯搞掉
我們都懂 但這是政治案件
確實
推
審了一年 答案跟一年前一樣 偉哉司法
結果一審還是會判你有罪 還是關到死的那
種刑期 你信不信?都可以無證據把人抓來
羈押一整年了怎麼可順便隨便弄死你
檢查官又不是一定要懂法律,不是喔
上次檢察官找犯了哪個法就沒找到
看到完全合法就直接end
你說的是法律,但北檢說的是法綠,所以管
你有罪沒罪我就是要繼續押,顆顆
等綠共被清算,構成要件隨便抓就一大
把,哭喊著動搖國本
唯一要件黨證沒有
強姦母豬的要件:黨說你有姦
法綠真的很可怕
綠黴不敢承認的事實
他就是綠師啊......笑死
不是沒證據就不能判刑喔 不是喔
不是這樣喔,違反的是綠法,還敢搶党
的票
現在柯的案子一審不用證據也可以判十年了
反正大家也不能怎樣
誰理你
不辦高虹安的檢察官、跟判柯無保請回
的法官 你猜猜他們怎麼了?
被調去外島
其實黨媒就同樣的話再說一次 不講被納入
的證據 還在那邊編小說,真的扯
賴只要柯繼續被關,證據什麼的不重要
塔綠班禍國殃民無恥垃圾利益詐騙集團
國民黨也是依據這些問題舉報柯
你看高虹安案就知道 這些人沒在看法
律辦案的
現在青鳥所謂的證據不就是鏡檢帶風向餵出
要下架了
來的?不過法官自由心證判案下,結果不變
一定有罪的啦,八卦版準備崩潰了
質疑北檢的都是法盲,又學到一招了
你不懂法綠
你是法官嗎?不是喔!不是這樣喔!
青鳥:你說的我們都知道,所以那個
橘子到底要不要回來?政治獻金就是貪
汙,還有橘子拖走的1000萬啊
沒要件就不能判圖利?不是喔 不是
這樣子喔
推
推
八卦要崩潰什麼,2026青鳥崩潰,2028中龜
男崩潰才是真的
沒要件就不是犯罪? 不是喔
媽的廢物,當的比蔡英文還爛,世界奇觀
綠法官:我自由心證你有罪啦!
不對喔 證據不是多的贏喔 是法官自由心
你明天再看這頁面就拿掉了
做生意不圖利?殷實商人懂不懂
改變見解啊,你能怎樣
法官:不是喔,我心中覺得有罪就是有罪
560明明是樓地板,怎麼被綠圾洗成天花板?
垃圾狗檢
有證據嗎?敢不敢判啦…只會一直抹
屎
綠共習粉可不這麼認為喔
你講你的 他講他的 這就是政治
貪污就是貪污 便民的容積可以增加
那麼多嗎 還收賄
你的解讀不等於專業檢調解讀
北檢放了就無法跟青鳥交代 笑死
堂堂檢調機構法院的 害怕青鳥反咬
是我我也不敢放 一堆鳥跟瘋子一樣
黨說你有罪就是有罪!再問就告
笑死,草枝擺法學系
不是喔 不是這樣喔
違法不是要件不符就合法了喔 不是這樣喔
收賄???跟沈慶京這種咖,收賄收1500萬,
是傻了還是沒腦??笑死人
太棒了繼續鬧大讓世界看見台灣低能法綠
綠圾私法有種連賴清德的南紡也同樣標準處理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再加你一條搶劫母狗!
推
台灣司法就是被這些東廠搞爛的
可笑的是用這樣的薄弱證據雞鴨一年,
然後更可笑的是法官還同意雞鴨
看看推文一堆不能溝通的封建主義奴
才 還想讓他們了解現代法律 很藍的
啦
法律 VS 法綠
不是喔 不是這樣喔
鶄障:就是貪污 不要護航 党說吃屎就
是吃屎
法官:不是喔不是這樣喔,老闆說不是這樣唷
鶄障:好的 柯文哲貪污
DPP下台先
三百萬啦
就莫須有的概念
有辦法就選贏來翻案,再把違法亂紀的法
官跟檢察官抓起來關啊
綠色恐怖,就是可以無罪關到死,還可以
逼死證人跳樓
超思的蛋 用詐欺 哈
PTT好多法律人啊 怎麼沒去當法官?
莫須有現代版
為什麼要貪污
不然怎麼升官的 無視法律
不是構成要件不該當就不是刑事犯罪喔 不
是這樣喔
党說的話才是要件 你不懂党DPP
幹你娘民進黨
不要忘了某群人內建雙標?
大家就知道是什麼 但檢察官心證最大
容積增加那麼多? 依法增加20%獎勵容積跟
30%花錢買的移轉容積 很難理解嗎
最好就照這樣被關,這都能關以後想
抓誰就抓誰
越看越覺得沒有違法
爆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這裡分成程序違法部分、還有實體濫用部分 包括:1.行政機關所為之判斷,是否出於 : 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2.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明顯錯誤。3. : 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所以北市府對於此實體部分認定,目前就是尊重法院有關適法性的見解。![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https://i.imgur.com/Fe07Y7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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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案加新被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 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 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首先要確定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明知違法」做了一個行為去圖利自己或他人25
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說真的,好奇另外一件事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6-1-4)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 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 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23
Re: [新聞]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17:00提抗告 高院圖利罪成案條件 1.明知違背法令 2.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3.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1.「明知」係指公務員有圖私人不法利益而違背法令之直接故意而言。如因疏失違背法令或7
[討論] 貪汙圖利罪有可能成立嗎?貪污圖利罪構成要件如下: 1.必須為公務員身分:要構成圖利罪,行為人必須具有公務員身分,否則不適用貪汙治 罪條例處罰。 2.明知故意:在主觀認知上,行為人必須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不法圖利行為,且明知而故 意為之,在主觀犯意上才會成罪。![[討論] 貪汙圖利罪有可能成立嗎? [討論] 貪汙圖利罪有可能成立嗎?](https://i.imgur.com/bVWnzg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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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全民普發6000元算圖利嗎成天發這種混淆圖利罪的廢文 挺柯文哲也挺的要有邏輯 柯文哲智商號稱153 柯粉也要有腦一點 圖利罪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9
Re: [問卦] 隔壁板開始洗圖利已經很嚴重了先聲明我不是法官,只是市井小民純討論這次京華城案新聞鬧這麼大的以圖利罪聲請55張搜 索票跟羈押禁見的事情發表評論而已。 首先我們來看圖利罪的法條,依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於主管或監 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 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1X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噓 aponla: 所以違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的罰則 49.216.20.163 07/08 17:46 → aponla: 是什麼? 49.216.20.163 07/08 17:46 噓 aponla: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 刑法? 一堆 49.216.20.163 07/08 17:48 → aponla: 法盲鳥 49.216.20.163 07/08 17:48 → xra686: 樓上啊 檢察官不是告訴你了嗎 圖利罪![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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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略以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 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https://www.mac.gov.tw/CSETHICS/images/logo_f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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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圖利罪『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 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 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 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