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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作者
taiwan08
(08)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0

※ 引述《S9125126 (SS)》之銘言:
: 這案子為何引爆社會?
: 因為它完美踩中三個制度漏洞:
: ① 法律太硬(形式要件極寬)
: 導致善意行為也被納入犯罪範圍。
: ② 行為人動機善良
: 不是拿回家,是「送給需要的人」
: 這種行為完全沒有「不正利益」。
: ③ 價值極低
: 32 元比一般公家筆還便宜。
: 這三點疊加起來,就造成群體直覺上認為:「這不該是犯罪」。
: 那為什麼還是被起訴?
: 原因很現實:
: 因為法律寫得太硬,檢察官不得不依法形式起訴
: 法律沒有給他「情節輕微就不構成犯罪」的彈性。
: 而且案件被民眾檢舉、被媒體放大
: 檢察官會被質疑偏袒、濫權不起訴
: → 他反而「不敢」用裁量權放人。

公訴檢察官指出,黃員不該以廖添丁義賊方式幫助他人,因此建請法院依法減刑
但勿免刑

引用來源:https://news.tvbs.com.tw/local/3015659

: 法院也不能說「沒罪」
: 因為行為「形式」上全部符合構成要件。
: 所以案件就一路被拉到刑事審判。
: 那法律怎麼看「善意」?

最高檢察署曾表示,已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

引用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176228

最高檢察署給了善意,但公訴檢察官就是說「勿免刑」


: 目前的做法是:
: 法官 先認定有罪(因為構成要件)
: 再用刑法第 59 條「減輕 / 免除刑罰」
: 也可能用緩刑、免刑處理
: 但這仍然有「犯罪紀錄」和程序成本。
: 就是因為「先有罪再免刑」這種方式太荒謬,大家才會要求修法。
: 你講的重點正是法律學界主張改革的原因:
: 貪污治罪條例把所有“違規處分公物”都當成貪污,
: 但社會其實能接受的只有「真正貪心」的行為。
: 電鍋案不是貪心、不是圖利、不是貪污
: 但法律卻把它放在「貪污」的框架裡
: → 才會形成「法律 vs 常識」的大矛盾。
: 最後整理(給你一個一句話結論)
: 他沒有貪心,但法律把“擅自處分公物”本身就認定是貪污,不管動機善不善、價
: 值大不大。

: 這就是為什麼他會被起訴,而這個案子也引發整個社會要求修法。
: 剛用chatgtp查的 普遍共識就是法條太硬 太不合理 所以應該要更嚴格定義 "貪汙": 並且符合一般人常識才能平息民怨

最終結論就是公訴檢察官的問題,上面都開綠燈了,硬要搞

然後針對詐騙直接交保,這才是社會觀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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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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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iwan08 (1.34.21.6 臺灣), 12/02/2025 11:36:13

dieorrun 12/02 11:36吃飽太閒

Marty 12/02 11:36不要雙標 這是底線

tim9527 12/02 11:37讚啦 詐騙交保 這就是法律人

zwxyzxxx 12/02 11:38算了,這就是南部仔喜歡的世界沒辦法

achun1212 12/02 11:39檢察官要業績阿 不然怎麼升官

※ 編輯: taiwan08 (1.34.21.6 臺灣), 12/02/2025 11:40:04

achun1212 12/02 11:39能辦藍白的檢察官就那幾位 哪時輪的到

tsairay 12/02 11:40業績啊,又辦了一件貪汙案,+1

PPTmilktea 12/02 11:40就垃圾檢察官缺業績 這種情況很常見

PPTmilktea 12/02 11:40就拼命辦一些垃圾案子真的大案不敢辦

seed800506 12/02 11:42對人渣心軟是下賤法律人本職。一般人

zeonic 12/02 11:48廖添丁是劫富濟貧,但這就不是劫富啊

zxcv40604 12/02 11:56這檢察官直接緩起訴就好

echochrome 12/02 12:00缺業績個懶覺 詐騙那麼多隨便都是業績

echochrome 12/02 12:00就算抓車手也是業績 抓這當業績會不會

echochrome 12/02 12:01人生太可悲

KGSox 12/02 14:13專門挑這種垃圾案子的話 檢察官勝率很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