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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鄭家純 告《鏡週刊》又敗訴了 判決書

看板Gossiping標題[爆卦] 鄭家純 告《鏡週刊》又敗訴了 判決書作者
bUnUd
(~ 妖尼姑!!妖尼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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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13 年度上易字第 108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21 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上易字第1081號

上 訴 人 鄭采勻

訴訟代理人 張義群律師
被 上訴 人 趙誼蓁

https://reurl.cc/aeyVZ4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2年度訴字第2040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114年5月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後開第二項之訴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聲請,暨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

二、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新臺幣5萬元,及自民國112年11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三、其餘上訴駁回。


貳、實體部分
一、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明知其與前男友即訴外人王子宸並無合八字或論及婚嫁之事實,竟於民國110年7月間接受訴外人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鏡傳媒公司)之鏡週刊專訪時,表示「他跟我提過3次結婚的事情」、「有去合了八字」等言論(下稱系爭言論),致他人誤信王子宸與被上訴人有婚約,鏡週刊基於系爭言論,於民國110年7月9日至同年7月11日期間跟蹤伊並錄影、拍照,以「新歡已有未婚妻」為標題,利用取得之影像製作系列報導影音新聞共5則(下稱系爭報導),其中包括「保時捷男(指王子宸)原來有女友,雞排妹(即上訴人)新戀情遇亂流」等語,指涉伊介入被上訴人與王子宸之感情,致二人婚約取消等不實資訊,伊因此遭社會大眾指責及遭網友留言攻擊,社會評價貶損,名譽權受損害,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上訴人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新臺幣(下同)60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原審駁回其請求,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於本院上訴聲明:㈠原判決廢棄。㈡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6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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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純! 前科人妻要說個冷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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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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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elf 06/09 23:35小山

gully 06/09 23:35又輸

crazydj 06/09 23:36怎麼民進黨支持者都這個德性

IRPT001 06/09 23:36不是嫁人了

abc0922001 06/09 23:36怎麼名字這麼多種

monarch0301 06/09 23:36哈哈

tewcom200 06/09 23:37果然學店生法律特爛

BlueBird5566 06/09 23:37敗訴黑菊王

sxxs 06/09 23:37 哈哈哈哈

zeroiori 06/09 23:38不是被上訴人要賠錢嗎?

BaRanKa 06/09 23:38這沒有影響出入境吧?

WUBAME 06/09 23:38搶著讓法院公證

AMptt 06/09 23:40這算上訴成功?五萬變六十萬?

livewater 06/09 23:41三斤:前科太太去日本要勾有犯罪紀錄

scarbywind 06/09 23:41你是怎麼理解的..

dick929 06/09 23:41等等,好像不對喔~

scarbywind 06/09 23:42原本求償60萬被駁回 現在改賠5萬

dick929 06/09 23:42這篇是故意用來釣魚的嗎?怎麼判決內文

dick929 06/09 23:42跟標題不符?

gn01693664 06/09 23:43wwwww

scarbywind 06/09 23:43然後趙女沒到庭 只是前一審就陳述

scarbywind 06/09 23:43並未稱與王子宸有婚約關係

scarbywind 06/09 23:43剩下懶得看

ronnyvvang 06/09 23:44釣魚文 內文仔細看 推文小心

dick929 06/09 23:45現在八卦版太危險了吧~小心陷阱啊各位

qqq87112 06/09 23:45可憐那

oneIneed 06/09 23:46這看起來是雞排妹贏了…

L1ON 06/09 23:47那我可以笑嗎?會不會被她告

Chulain 06/09 23:48這不是雞排妹贏了嗎 前幾樓推文是在

kinmengon 06/09 23:51菜市場名嗎

huos 06/09 23:53賠60萬變5萬算趙女贏嗎?不過又改名字了呀?

※ 編輯: bUnUd (219.100.37.233 日本), 06/09/2025 23:54:13

rhox 06/09 23:56推文小心

tetsu327 06/10 00:00幹嘛這樣 都是黨的好朋友

killerchi 06/10 00:03阿純我可以

Kelvinchen 06/10 00:04吱己人內鬥,才60萬,党媒沒在怕

richard520 06/10 00:19大家小心啊啊啊啊

yesman1214 06/10 00:30腦袋不好的前科太太

yesman1214 06/10 00:31哈哈

s66449 06/10 00:41怎麼老是在輸

dragonjj 06/10 00:47我只看到一個好玩的事情 上訴人111年

dragonjj 06/10 00:47所得收入有報稅的只有20餘萬元

cosy 06/10 00:49一堆沒看內文的 鄭原本就告贏了 只是嫌錢賠

cosy 06/10 00:50太少上訴被駁回

iamsosorry 06/10 01:16標題跟內文相反 但傻子都看標題不看

iamsosorry 06/10 01:16內容的

earnformoney 06/10 01:31敗在哪

peng978 06/10 01:32自己人打自己人?

ringohejia 06/10 02:26拿五萬不夠付律師費,要說輸好像也行

seanfan 06/10 02:29這是二審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判決

seanfan 06/10 02:30並沒有獲得全部敗訴呀

godchildtw 06/10 02:59狗咬狗

icysky08 06/10 03:13誤導人的標題

fastevil 06/10 03:29太急了,那時候鏡週刊應該還沒吃到綠光

fastevil 06/10 03:29預算

mutsutakato 06/10 05:18到底他現在是叫鄭家純是鄭采勻啊

mutsutakato 06/10 05:19標題叫鄭家純,內文是鄭采勻

smalltwo 06/10 05:37這是贏了吧

endlesskarma 06/10 07:44又當又立

endlesskarma 06/10 07:45飛機杯想立牌坊?

longgnol 06/10 07:50醜女

mimicqneb 06/10 08:27笑死

birdskingla 06/10 08:48狗咬狗一嘴毛 哈哈哈

rcat2010 06/10 08:4860變5

gigiii1134 06/10 09:04標題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