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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作者
talan
(這個好吃嗎)
時間推噓 3 推:8 噓:5 →:16

※ 引述《kikiki37 (44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改判須賠償631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最終獲得無期徒刑定讞,死者陳進福的: 家屬起訴,要求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謝依涵等人賠償,二審一度判呂需與謝依涵連: 帶賠償631萬餘元,呂因此被網友封為「史上最衰雇主」。更一審改判免連帶賠償,但高: 院27日更二審又改判呂須連帶賠償631萬餘元。可上訴。
: 本案發生於2013年2月底、3月初,新北市八里紅樹林地區連續出現2具浮屍,確認為富商: 陳進福(79歲)與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57歲)夫婦遭人殺害。檢警單位鎖定八里當地: 著名咖啡店「媽媽嘴」店長謝依涵,涉有重嫌,並對她提起公訴。謝女3度遭判處死刑,: 但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17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 刑定讞。
: 而死者家屬以謝依涵、呂炳宏與2名咖啡店股東為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連帶賠償。: 其中死者張翠萍家屬求償部分,一二審均判決呂等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餘元。案經: 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呂炳宏被封為「史上最衰雇主」。
: 另外死者陳進福的2名兒子也起訴求償千餘萬元,一審判決謝依涵須獨力負擔賠償631萬餘: 元。上訴二審後,卻做出不同認定,改判謝依涵、呂炳宏,與成立媽媽嘴咖啡店的「媽媽: 嘴企業公司」,須連帶賠償631萬餘元。案經廢棄發回後,更一審又改判呂炳宏免賠,由: 謝依涵獨力賠償。
: 全案再經廢棄發回,更二審於27日宣判,又改判呂炳宏等人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餘: 元。更二審法院認為謝女於2013年2月16日晚間,在店裡趁著幫死者準備飲料的機會,下: 藥迷昏死者,而後再殺害死者,確實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故意不法殺害死者;因此更二: 審法院依照《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需負擔「僱用人: 」連帶責任。本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027/2110801.htm
: 6.備註:

《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需負擔「僱用人」連帶責任。

用這條判賠很怪吧,謝依涵是在飲料下藥迷昏受害者,再行殺害。

難道在法官的認知中,下藥是被認定為執行職務?

這法條不是應該為員工正常履行職務,但卻造成他人損害,這時老闆被抓出來分擔賠償才合理吧

難道員工趁職務之便作惡,老闆無論如何都要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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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788783 10/28 15:27有錢人的命比較值錢

g331767 10/28 15:27恐龍法官:......

cp109 10/28 15:27..明明就有188但書

kilof 10/28 15:29包刮利用執行職務之便也算

longtimens 10/28 15:31什麼叫利用職務之便也算= =那以後就直

touchbird 10/28 15:31因為是法盲

longtimens 10/28 15:31接派人過去下藥就可以直接搞老闆了

jeffmao5566 10/28 15:32沒錯喔 這條基本上只要是執行職務

jeffmao5566 10/28 15:32期間都適用

nautasechs 10/28 15:36https://myppt.cc/iFitZF

michaelwu 10/28 15:37因為店員送的食物你比較沒有戒心

michaelwu 10/28 15:37這其實有道理 只是六百萬太多

michaelwu 10/28 15:37老闆大概賠30萬慰問金就好

albertfeng 10/28 15:40對啊老闆有令員工下藥嗎?還是SOP有

albertfeng 10/28 15:40這樣寫?跟本是員工自主的行為員工自

albertfeng 10/28 15:40己負責啊

doveplus 10/28 15:45所以陪審團才很重要 都讓恐龍法官自己搞

touchbird 10/28 15:46不然給八卦鄉民判好了

doveplus 10/28 15:46員工個人作惡行為雇主都要對半拆 沙小

a1277034 10/28 16:00負責人就算了,股東?有限公司股東付有

a1277034 10/28 16:00限責任,以出資資本為上限

wind93 10/28 16:19工作內容含下藥嗎

Dirgo 10/28 16:36所以大老闆都要僱專業經理人當停損點啊

Dirgo 10/28 16:38民事部分就媽媽嘴那個法人,應該早就脫產了.

mystletainn0 10/28 16:53呃那台鐵那麼多次有事嗎?不是很了

mystletainn0 10/28 16:53

cyshowen 10/28 17:49"因"職務~ 跟"利用"職務之便 是不同的

cyshowen 10/28 17:51恐龍法官連"因果關係"都搞不清楚就判了

NLNG 10/28 19:38SOP怎麼會有下藥,執行職務不是這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