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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作者
dnzteeqrq
(過客)
時間推噓14 推:15 噓:1 →:30

※ 引述《Seabook (機器人在燈火闌珊處)》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家好,我是資深鄉民(6000多次上站次數),
: 我目前在國立中央大學當老師,這兩年在中壢區看了大約20~30個建案,
: 最近去看了一個建案,早鳥價訂單也簽了,沒想到遇到炒房建商,
: 居然說董事長當晚喝酒搞錯價錢了,一開始還要逼我實價登錄不實,
: 後來更變本加厲,協理還出來逼我取消訂單,
: 最後說好的價錢不賣了,簡直是一場夢魘。
: 我把過程PO出來,讓大家了解,實價登錄2.0實施後,
: 炒房建商是怎麼把一般人民當韭菜,怎麼玩實價登錄2.0,
: "居住正義"仍離我們很遙遠。
: [看房]
: 2021/10/16早上,我在中大附近看到"寶宸之春"建案的廣告看板剛搬出來,
: https://newhouse.591.com.tw/home/housing/detail?hid=128947
: 當天下午就去看,接待我的代銷陳小姐帶我看了幾間不同戶別,
: 之後連續10/17、10/18、10/20我都去看了好幾次,
: 這建案最特別的地方是附近有兩個湖,
: 所以有幾戶是可以看到湖景,
: A、B、C、D、E、F六戶中,
: B戶可以兩面都看到湖,所有窗戶都可以看到湖景,
: 但低樓層(1~5F)都被附近的透天檔住了,所以只有高樓層(7~11F)才可以看到完整湖景,: 我看了覺得很喜歡,於是準備來談價錢下訂單。
: [簽訂購單]
: 10/23, 我找我大哥從台中北上,
: 因為他比較有房產經驗,有他在簽約比較沒問題。
: 我們看了幾戶,最後決定戶別是8樓B戶,車位是B1-9。
: 開始了漫長的殺價時間,大約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 每次出價時由陳小姐去跟董娘談,董娘打電話問董事長,
: 董事長出1500萬,想要再低就說"叫老師 回去再想想"
: 我們從1399殺到1498才成交,總共只殺了兩萬元。
: 談到晚上7點多,最後成交了,
: 是因為陳小姐說那兩萬,她用她的獎金補。
: 但簽訂購單(紅單)時,陳小姐在上面寫總價1500萬,
: 我: 不是說好1498萬?!
: 她: 單子上必須這樣子寫,到時候你只會付1498萬。
: 簽完單子後,走到地下室的停車場,
: 看到諷刺的一幕,
: 我的國產車旁邊停著一台建商老闆的Porsche跑車,
: 極強烈的對比,讓我當下覺得自己很卑微,
: 都開Porsche了,只給我殺價兩萬元?
: 但,算了吧! 我終於有個棲身之所了!
: 頭期款300萬,貸款1200萬 20~30年,
: 一個在國外唸完CS PhD, 回台灣奉獻的大學老師,
: 終於可以在學校附近有個室內30坪的小公寓。
: 簽單後,我開始構思怎麼把這個家裝璜的舒服點,
: 但沒想到接下來才是惡夢的開始。
: [實價登錄不實]
: 2021/11/02,陳小姐傳簡訊跟我說 建商要賣我1500萬,
: 但當初說好是1498萬的,我請她再去問,
: 陳小姐最後回說 公司要賣1500萬,會私下退兩萬給我,
: 但這價位牽涉到兩項實價登錄不實,
: (1) 明明買1498萬,卻實登1500萬,私底下退兩萬。
: (2) 本來是賣1498含車位,車位150萬,43.93坪,坪價應該是30.6萬/坪,
: 現在合約是1490萬房價加上10萬元車位,坪價變成33.9萬/坪。
: 我告訴陳小姐,實價登錄2.0的規定,如果登錄不實,
: 買賣雙方都會被告與罰款,不再是地政士揹黑鍋了,
: 我是公務員,不會做違法的事情,一定要確認契約合法才簽,
: 她回訊息說,她和主管討論過了,
: 11/03來拿合約順便談1498和1500萬的事情,他們會積極處理。
: [重簽紅單]
: 2021/11/03 5pm左右,我到寶宸之春的招待中心去談,
: 我和陳小姐談了約1個小時,
: 終於達成協議,建商堅持1500萬賣,
: 但陳小姐在合約中加註會送我SOGO兩萬元等值禮卷。
: 而10萬元車位的問題,陳小姐也坦言公司也不確定這樣有沒有違法,
: 目前還在跟公司的律師討論。
: 於是我們簽了另一張訂購單(紅單),拉長簽約時間,
: 上面註明11/10我去拿新合約,11/17簽約,
: 這中間,若車位問題違法,可以再修改合約。
: 陳小姐拿著單子,去給她的主管李協理。
: [逼迫銷單]
: 陳小姐和李協理進來,
: 李協理看著我,先跟我裝熟,說我們年紀相仿,
: 他是68年次的,大家都是同學,要跟我講一下這訂單的狀況,
: 目前雙方認知差距過大,交易很可能不會成功,
: 講的過程中語速很快,還交雜著國台語。
: 講的重點如下:
: (1) 當初我買的時候, 案場很亂, 很多事情都不確定,
: 代銷小姐就開始帶人看房了,我在這狀況下買到早鳥價。
: 8樓是最好的樓層,不應該先賣出去,
: 他是最近董事長請他來幫忙的,
: 如果是他來帶,會先從5樓開始看起,
: 有出更高的價位,才會讓顧客看8樓。
: 不可能這個價位讓我買到8樓。
: (2) 當初10/23簽紅單那一天,董事長在喝酒,
: 董事長說的1500萬是不含車位。
: (車位140~150萬,意思是少算我150萬?!)
: (3) 我選的B1-9這個車位,上禮拜特斯拉有來看過,
: 有幾個車位,社區會免費裝充電樁。
: 而我選的車位就是其中一個,
: 他們規劃賣給高樓層的戶別。
: 所以李協理要我做的是
: (a) 把10/23的訂單銷掉,退我訂金10萬。
: (b) 這張11/03新的訂單,他先不簽名,如果董事長同意他再簽名。
: 我問他,那你可以保證會幫我談到同樣的戶別車位和價位嗎?
: 他說: 我不能保證,也可能這筆訂單就是不會成立。
: 我當下很錯愕,他開始用很江湖的語氣跟我說
: 這訂單成不成立要看公司同意,
: 我問說: 那這張訂單白紙黑字簽了,難道沒有法律效益嗎?
: 他說: 當然有,但你要為了這個上法院嗎? 大家好好談就好嘛。
: (我感覺狀況有點不對,所以按下手機錄音,錄了半小時對話
:  順便把整個來龍去脈再解說一次錄下來,留證。)
: 我跟李協理解釋,
: (1) 我買8F不是因為它最貴,就是覺得八樓這高度視野不錯而已。
: 我來看房的那一天,是這個建案開案的第一天,
: 照代銷的說法,我是享有早鳥價的。
: (2) 我買車位的時候,選的就是未來裝充電樁好裝的地方,
: 因為我哥就是開特斯拉的,所以他幫我挑這個車位。
: 我並沒有要撿便宜的心理,都挑最好的樓層和車位。
: 最後僵持了約半小時,雙方都不願意退讓,
: 陳小姐跟我說,協理這麼做是公司的SOP,沒照著走他會被罵。
: 我說,這張單子銷掉了,我的權益保障就沒了,我不銷單。
: 我把狀況傳訊息給台中的家人,問他們意見。
: 我媽: "他們想讓你自己毀約,賣更高的價錢。因為現在是賣方市場。
: 奸詐的建商。"
: 我大哥:"請建商阿莎力一點。紅單鬧大了。被建管局調查。後面也不用賣了"
: "一間差沒幾十萬。鬧大了。可是損失幾千萬"
: 我念完我大哥說的簡訊後,李協理就很生氣一句話不說的起身走出去,
: 陳小姐要我給他點時間思考。
: 過了幾分鐘後,李協理走進來,
: 他說:"好,我先不退你單子,我去和董事長談談看,
: 但你剛剛說的話有戳到我"
: 然後希望我多幫他介紹中大的老師來買,
: 於是我就在這種破局的氣氛下離開了。
: [不賣]
: 11/06,陳小姐傳來簡訊,說公司不賣,
: 星期一叫我去找李協理退訂金。
: 以上就是整個面對炒房建商的過程。
: 簡訊截圖: https://imgur.com/a/0xABnEf
: [目的]
: 最後,回到我PO這篇文章的目的,
: 到11/3前,我都只是卑微的希望建商可以用當初說好的1498萬賣我,
: 沒想到中間過程除了被逼要"實價登錄不實"外,
: 還說"董事長喝酒以為不含車位","車位要免費裝充電樁"等理由,
: 要我取消訂單,再重新幫我談條件看看,還不保證成功。
: ......

以前常聽到的簽AB約

1. 一份是實際成交價格的真合約(1000萬),一份是價格較高的灌水假合

約(1500萬),而這份假合約不但可在實價登錄上記錄較高的價格,讓房

市行情水漲船高,也可用較高的假成交價來向銀行超貸。


2. 假設日後轉手賣1400萬,實際口袋裡是賺了400萬,但從實登紀錄

來看卻是虧了100萬賠錢賣出,完全不會被房地合一課到稅。


賣方不想被扣稅 , 也可以用這招 =.=



不知道像這篇文章內容私下退款算不算 AB 約 ?

如果是會有以下的麻煩



1.申報登錄價格資訊不實
平均地權第81-2條:申報登錄價格資訊不實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刑法第214條:

俗稱"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3.偽造文書罪
刑法第210條:

買方拿偽造的虛偽不實買賣契約去向銀行貸款,可能觸犯所謂的"偽造文書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4.普通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

買方拿灌水的買賣契約去銀行提高貸款額度,等於施行詐術手段,可能觸犯所謂的"普通詐欺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5.加重詐欺罪
刑法第339-4條:

如果是買方、賣方加上銀行貸款人員三方共同串謀虛報實價登錄價格而提高貸款額度,則可能觸犯所謂的"加重詐欺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6.稅捐稽徵法第41條
買方若是高報實價登錄價格,屆時賣出時可以使房地合一稅稅額減少,此行為就涉及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下罰金。

7.稅捐稽徵法第43條
賣方若配合買方則會涉及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6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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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22.20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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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GongJin 11/07 21:53如果你說的對,那全台大概有一半以上

ZhouGongJin 11/07 21:53的建商都要-罰了,快大清查啊

monarch0301 11/07 21:58從銀行變出派生貨幣就是經濟火車頭

※ 編輯: dnzteeqrq (124.218.22.202 臺灣), 11/07/2021 22:00:59

michaelwu 11/07 22:03他連約都沒簽不是嗎

dnzteeqrq 11/07 22:05我是想說如果簽了,又私下約定 =.=

dnzteeqrq 11/07 22:05這樣算不算另類的ab約=.=

jupei 11/07 22:07他那是代銷退獎金給他 他還是買1500 他自己

jupei 11/07 22:07搞不懂

Samurai 11/07 22:08不算AB約,現在沒人敢這樣

ru8ru8 11/07 22:09才兩萬簽什麼AB約,要也是上百萬才有價值

michaelwu 11/07 22:11私下約定不算啊 就跟「做個朋友」一樣

michaelwu 11/07 22:11兩萬都要殺真的超好笑 還以為多屌

michaelwu 11/07 22:121498成交 也沒有簽下去 口頭討論

michaelwu 11/07 22:12陳小姐也說了 你先寫1500我再給你現金

michaelwu 11/07 22:12他這邊同意就買不同意就走

michaelwu 11/07 22:12結果他不同意還想盧 恐怖情人喔?

hosen 11/07 22:13為了2萬翻臉。買不到氣噗噗

germun 11/07 22:14口頭契約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要舉證

germun 11/07 22:15而書面只是最容易舉證的一種方式

Brotherone 11/07 22:23這大學老師根本沒簽約 笑死

jupei 11/07 22:27他如果不堅持那兩萬早買到了

pippen2002 11/07 22:27綠蛆:不要太不滿 世界不是只有大便女?

germun 11/07 22:31車位直接從150->10萬的車位 還只差2萬?

germun 11/07 22:31難怪一堆買房的傻傻被騙 事後才後悔

ted01234567 11/07 22:33看來現在實價登入都是假see呵呵

Dayton 11/07 23:46台灣把違法當日常又不是一兩天了

gourmand 11/08 00:03就民進黨口中的經濟火車頭吼

JCC 11/08 00:16差個兩萬ab約不至於啦

boringuy 11/08 00:28不算,建商還是收1500萬,代銷退他獎金2萬

physicsdk 11/08 02:05這邊就沒有你文中的A約了是要怎麼AB約?

physicsdk 11/08 02:06現金不管是少給還是退,拿完就雙手拍拍

physicsdk 11/08 02:06不認帳,誰能證明那筆錢是房價?

SiaoBen1996 11/08 03:19買房本來就看總價 誰管車位打50/100

SiaoBen1996 11/08 03:19還是200/300 車位打0全部灌進房屋也

SiaoBen1996 11/08 03:19可以呀 最好能獨立公設單價也打0

SiaoBen1996 11/08 03:20變成夢寐以求的實坪制

oxygenboy 11/08 05:40禁止預售潛銷,網上公布每戶新成屋售價

oxygenboy 11/08 05:47禁止預售潛銷,網上公布每戶新成屋售價

grace132004 11/08 06:24台灣就那麼爛阿 動搖國本 怎麼查

ak77889 11/08 07:51建商亂搞沒人管 桃園好慘

qqoooo 11/08 08:252萬真的很被洗臉

Expend 11/08 09:02沒AB約了 這單純是只簽一張剩下私下補

Expend 11/08 09:02你不同意他就不賣 沒人違法 自己摸摸鼻子

swgun 11/08 09:32法律唸成這樣都是沒唸通

supertalker 11/08 09:36小英執政,建商就是這麼囂張

yokoh 11/09 10:30桃園欸 太子國欸!誰說沒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