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所以京華城都市計畫法24條到底能不能用
青鳥一天到晚高潮亂噴也管不了,
但是不管是要說圖利還是收賄都有個前提,
那就是違法對吧?
但是現在看起來都市計畫法24條就不違法,
似乎也沒什麼人在爭不能用都市計畫法24條,
退一萬步如果現在大家的爭點還是都市計畫法24條違不違法,
那你就不能斷定當初柯文哲明知違法啊?
畢竟違不違法各界意見都還那麼多了。
那這麼莫名其妙大動作先把柯文哲羈押起來沒問題嗎?
要說貪汙查不到金流、要說圖利不知道違什麼法,
青鳥是不是又覺得自己贏了?
更:避免一堆法盲我把法條貼上來
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
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如果是通案,自行擬定是什麼意思?
--
把這領域專家學者都找去問不就知道了
問題就算現在討論半天出來結論違法, 也證明了當初不認為違法也不是明知違法。
京華城不是都市計畫所以不適用
現在包括林洲民都說,他覺得那個申請計畫不夠好,但不是不能用。
24條不能用,但是用24條給容積
林洲民都說可以用了,你比他專業?
我只有看到林洲民砲爛說不能這樣請
你看的是卡提諾新聞嗎
有問林洲民這樣是不是違法,林洲民說不違法但是他就是覺得很爛
這篇點出關鍵問題
用這條你容積獎勵就要以通案為原則 京華城
案是自創一個特例給自己用所以不行
容積獎勵所有內容都是自己提出, 他比較像你要申請國科會論文補助, 你要提計畫,國科會來審,所以不可能有通案, 通案就是有計畫都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來提出。
可以,但代價貪污犯
如果這就是台灣司法應該有的樣子,那真的蠻悲哀的。
最後確定違法是一回事,但不就證明柯可能
不認為一定違法,感覺很多青鳥腦袋打結,
一直把違法和柯明知違法當作一件事來看…
他們現在急著扣帽子,不知道怎麼扣了
非都更 非危老 小草不想面對的問題
都市計畫法24條本來就不是針對都更與危老...
智商157 不懂依法行政 不懂能問法制局 失
智喔
不懂民進黨有多髒是真的
林洲民講的就是要用通案考慮 京華城案自創
那三條項獎勵是鬼扯
你去找都市計畫法24條有什麼通案,有哪幾間用過這條法案的計畫長一樣的。
有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所以違法不是收賄要
件
前面三句就錯了,法盲一個就別裝懂了
所以不違法他到底違背什麼職務?
好的 柯贏了
對價性不符 非通案, 前者沒有算可以說
是邵的鍋 後者不用是專家也能知道有問
題
而且都委會紀錄就在那邊,開會的那群人不抓?
可以用,但不能單獨用,容獎要有其他法
源
所以要怎麼用?有什麼其他法源?
你還是不知道什麼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我就說了所以有金流證據?
不然你台北市找出第二個京華城這種例子
來看看嘛,是不是找不到
那高雄找得出來第二個國賓?
通案的點是 別的新建案能否用準用都更
得到20%容積獎勵?
當然是可以阿,不然呢?就主張都市計畫法24條阿
目前是無前例 後面也被禁止了
開會的人 不就彭振聲 是被抓了啊
那場開會只有彭一個人喔?
沒有前例,後面也被禁止,所以京華城不
是是特權囉,特權誰給的?
誰禁止的?
btw 這幾個點基本上也是都委提出來的
不是我自創 更不能說沒人先講
所以今天其他都委會委員還不用羈押?就只有沒去開會的柯?
就耐心等到一審法官跟大家說答案就好了
你到今天還那麼相信司法喔?圖利跟貪汙,現在哪個有達到羈押的要件了?
黃景茂跟彭的line對話紀錄 有換掉反對
都委的直接證據
所以跟柯的關係?
都委會怎麼會過? 我先幫你答了
我不知道黃跟澎的部分,但就算有好了,請問跟柯的關係?
連柯的律師都不敢打京華城容積率是合法
的,怎麼還有草硬是要凹成合法XD,真有
法條能作為依據,柯的律師早拿出來用了
,還要花心力走[柯對京案完全不知道]這
條困難路?!法盲就算了,連簡單的邏輯
思考判斷也沒有=_=
我真的笑死,還不敢打是合法?是檢方要證明他違法啊! 我說你在這邊發文違反板歸是我要舉證你違反還是你要舉證你沒違反?
整個委員會都在討論都市計畫 所以
委員全部犯法嗎?怎沒全部扣押
青鳥不敢答這一題
邵琇佩前幾天講的 禁止有人再用這條申
請容積獎勵
那所以誰要求的?
看吧,又一個把違法和柯明知違法混為一談
的XD
青鳥覺得就算合法柯文哲也是知道違法的
廢到笑,這案子從郝龍斌時代沈就轟轟烈
照理講,從圖利罪角度來看,整個委員會都
要抓起來啊
青鳥忽略~
烈的開打運作,被郝龍斌擋下來拒絕N次
,然後沈慶京發現到了柯文哲時代是破口
有機可乘,跟柯密切聯繫甚至招待豪宅宴
,這案子的潛在利益上看快1000億元,前
前後後多少官員跟柯講這樣有問題,柯卻
是排除這些人踢掉或者斥責,以下官商
勾結劇情就不講了,別當法官都是小草
腦好嗎
郝擋的是392 > 560 那個也是監委的鍋,就不要腦補好嗎? 謊話說多了也不會變成真的。
會議是彭自行宣佈通過此案 沒有表決 你
要說有出席就算贊成嗎?
所以跟柯什麼關係?到現在都跟柯沒關係~
當然信啊,你先弄清楚羈押要件再來想能
不能羈押
羈押要件是啥?excel上面有寫1500,然後你跟他吃過飯,然後你看到申請單依法公展?
另外 當時還有人想發言 直接被彭無視
所以跟柯的關係?
串證疑慮在前,審理證據在後。既然有串
證疑慮那為什麼不能羈押?
這個跟目前證據能不能判圖利或是貪污完
彭我是一直覺得問題很大啦,但問題是跟柯
全是獨立的兩件事。
他串證疑慮的根據是什麼?你下屬犯法我就把你先羈押起來? 那賴清德怎麼會不知道,應該羈押賴清德阿。
的關係是?
為何只抓彭 1.彭刻意換掉反對都委 有對
話紀錄 2. 根本沒表決 則知道誰贊成 3.
所以京華城當地分區發展計畫是啥?
彭自行宣布通過時 有人還想發言直接
被他無視
京華城的申請又是怎麼配合當地分區
發展計畫的?
就提細部計畫...你覺得爛不爛一回事。
因為看到被羈押就認定司法不可信,這樣
只是顯示你是法盲而已
笑死了什麼根據都沒有就可以羈押,希望你沒事被羈押。
以上 都是有直接客觀證據之事
我說了第五遍了吧,所以跟柯的關係?有人說不能抓彭?
要用24條也要配合分區發展計畫吧
不是,他的原意就是讓有基地的人可以提出計畫, 讓市府可以納入都市計畫的一部分。
想發言那人事後有發書面意見給彭
恩,所以跟柯有什麼關係?
羈押不一定表示有罪,這我知道,但委員會
有人被起訴嗎?如果大家都明知違法,這些
人也有圖利罪吧?
選擇性羈押青鳥選擇性看不見
剩下的自己去看羈押裁定書囉~
檢方老早起訴圖利罪了,柯這邊也從頭至
尾沒有否認京案容積率是圖利好嗎!柯否
認的是他有圖利(全部推給只有建議權的都
委會),這樣還要凹京華城容積率是合法的
?!連柯的委任律師都不認為的凹合法凹
的成(因為找不到能依據的法條),就草還
在硬凹XD
蛤?沒有否認圖利?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柯認圖利罪哪家新聞有報?就你在這邊造謠?
不就彭被起訴zzz
所以跟柯的關係是什麼啊?第七遍了~
你說的細部計畫是土地所有人提出,跟
當地分區發展計畫是不同的東西喔
本來就不同,24條本來就沒寫要配合有地區發展
只有京華城發展計畫 沒有分區發展計劃
你要先有市政府的當地分區發展計畫
擺明就是圖利個案
再由該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去提細部計畫
申請變更
不是,他就是自己擬定了一個計劃來配合都市計畫, 至於那個都市計畫說白了寬的跟海一樣。
本版的草你跟他講違法他跟你講不知情
跟他講柯知情他跟你講不違法 Zzzz
你扯了那麼多,請問跟柯有什麼關係妳怎麼不說呢?
你要說寬的跟海一樣也可以,但至少要
原po一直在問彭如果圖利,關柯什麼事?但
就是講不出來,呵呵
先有分區發展計畫吧?在哪?
各區本來就都有分區發展計畫,你可以看主要計畫書, 然後不斷會有人來變更計畫,
https://udd.gov.taipei/announcement/biwfsm8
我發現本版的鳥超愛閃問題的
連中文都看不懂了嗎?柯現在早就沒在打
京華城沒有圖利了,全是在證明柯沒有圖
利京華城,至於是誰圖利,柯說不是他,
不關他的事~為什麼要這樣打,不就是找
不到合法給容積率的依據,有依據直接打
是合法就好,拐彎繞圈走更困難的柯不知
道這條路幹嘛XD,就像你講的,直接打合
法沒圖利啊!怎麼柯這邊的律師完全不敢X
DD
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在說什麼,柯要打什麼京華城沒有圖利? 法盲才會一天到晚打這個打那個,律師根本什麼都不會打,只會等別人露出破綻,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柯何必去證明他合法,本來就要檢方證明他違法, 就像版規,你去檢舉我難道我還要自己證明我沒錯?如何證明?
現在的階段是檢方拿證據出來說認為你有
違法,所以你才是要再舉證說對方證據無
效或是不對的那一方去說服法官。法庭攻
防是這樣子的。
請問檢方現在有什麼證據證明柯違法了嗎? 林洲民說計畫很爛但是不違法,邵秀配覺得沒違法, 你認知到底檢方最有力的證據到底是什麼?
24條跟京華城案無關,都市計畫不能給容積
他是畫使用分區用的
很明顯違法好嗎商三就是560%多1%都是違法
,跟都市計畫法無關
律師不敢講這個,派人整天上來洗一樣的超
白癡
蛤?所以高雄國賓上限多少你說看看 照你這說法國賓商五840%,那他1142%邁邁要不要掰屁眼?臉腫不腫?
※ 編輯: louiswei1986 (60.251.143.43 臺灣), 06/05/2025 19:10:37國賓商五容積840%+危老獎勵36% 你說
是幾%
如果是綠共法西斯辦的話可以 不是的話不
行
還在提國賓?
板上很多文了,學者也有寫社論,自己
去找來看
綠能你不能
他申請的計畫書寫的法律依據就不是24條了
X
台灣至少有40%的都市計畫專家, 看不懂可以跟青鳥問, 青鳥每個都認為明知, 這樣簡單的問題怎搞不懂, 當然一定“明知”,5
笑死!小草法盲律師還在硬ㄠ喔!居然不知道都市計畫法第23條授權內政部制定的都 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七、八點明訂細部計畫所定的容積率不得違反都市計畫 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而你KP居然違反台北市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逾越該自治條例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 定,自創容積獎勵,給予京華城20%法無明文規範的容積獎勵,結果被監察院糾正,認![Re: [討論] 所以京華城都市計畫法24條到底能不能用 Re: [討論] 所以京華城都市計畫法24條到底能不能用](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可以用 但推不出來容積獎勵 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是硬凹出來的 正常人看都覺得詭異 也只有這一例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案有重大突破?1只藏百萬現金「神第一個前提,有查到金流就抓進去關,關到死 法律問題用法律解決,政治問題用政治解決 請問你,京華城的問題,是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要中壢一點喔,要退一萬步回到事情 的起頭開始看 100%法律問題嘛…![Re: [新聞] 柯文哲案有重大突破?1只藏百萬現金「神 Re: [新聞] 柯文哲案有重大突破?1只藏百萬現金「神](https://i.imgur.com/UMfi39sb.jpeg)
91
Re: [新聞] 「擋不住」柯文哲決議 邵琇珮:前有6個到目前為止 彭振聲、朱亞虎、邵琇佩、劉秀玲 其實從筆錄的內容就從沒指控過柯文哲 這一點根本沒變過完全沒翻供 彭振聲即使認罪也說柯文哲沒有指揮過![Re: [新聞] 「擋不住」柯文哲決議 邵琇珮:前有6個 Re: [新聞] 「擋不住」柯文哲決議 邵琇珮:前有6個](https://i.imgur.com/thUxO1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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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蔡正元FB都市計畫法24條就是霸王條款啊 可以直接改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規定 申請計畫就寫增列了 然後監察院睜眼說瞎話![Re: [爆卦] 蔡正元FB Re: [爆卦] 蔡正元FB](https://i.imgur.com/coemXxbb.png)
32
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柯文哲被羈押的明知違法 是指京華城不適用都市計畫的獎勵容積20% 導致560%乘以1.2倍變成672% 依據的是監察院的糾正文![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 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https://i.imgur.com/d3ajeBEb.png)
18
Re: [討論] 苗博雅的質詢影片是否會成為證據呢依照都市計畫法, 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是縣市政府 都市計畫委員會(不是都發局)是審議機構, 不是主管機構 而圖利罪的要件, 是明知違背法令, 而不是使用違法法令的手段 所以 1. 市長形成圖利的手段, 是他蓋章決行就已經形成了, 不需要你講的那三點![Re: [討論] 苗博雅的質詢影片是否會成為證據呢 Re: [討論] 苗博雅的質詢影片是否會成為證據呢](https://i.imgur.com/SE0Ar2xb.jpeg)
1X
[討論] 政黑畜生還沒接受京華城沒圖利的事實?早安,台灣省 早安,政黑畜生們! 先說結論:柯文哲沒有圖利,勸政黑畜生早點翻篇了 1. 京華城位於<<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內,範圍包括南京東路、光復北路、 忠孝東路、基隆路一段所圍地區及南松市場。5
Re: [討論] 都委會同意840% 的委員有罪嗎看一下今年都市發展局被監察院糾正後發的新聞稿 監察院糾正說唉你不能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20%啦 都發局說沒有啦你搞錯了我是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 而且"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7
Re: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其實我覺得你在反串 台北市怎麼會沒有都市計劃施行規定或制定容積獎勵怎麼給? 首先台北市針對都市計畫有制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4
[討論] 定調20%違法才是本日重點 !先看這裡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 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重點在於"確有違法之情形"3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沒有認為合法,但是也沒有認定違法 現在他們頂多可以說 京華城按照都市計畫法提出申請 申請的程序是對的而已 至於京華城這個案子能不能適用都市計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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