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京華城都市計畫法24條到底能不能用
笑死!小草法盲律師還在硬ㄠ喔!居然不知道都市計畫法第23條授權內政部制定的都
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七、八點明訂細部計畫所定的容積率不得違反都市計畫
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而你KP居然違反台北市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逾越該自治條例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
定,自創容積獎勵,給予京華城20%法無明文規範的容積獎勵,結果被監察院糾正,認
為其逾越(牴觸)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
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這麼明顯的犯
罪事實,還有什麼好狡辯的?
八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
導規定。
更別提依據台北市都委會自己的整理的容積獎勵規定,其中就是沒有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你還在胡扯什麼
而台北市政府在監察院院糾正案後就已經修改審議規範,直接禁制土地所有權人
用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直接打臉你了,你還在那邊跳針鬼打牆,真是臉皮厚的可以
連台北市長都說要撤銷京華城的違法20%容獎了,你還在那邊硬ㄠ,真是可悲。
小草真是可憐,成天拿著錯誤的資訊來欺騙自己,說服自己教主並沒有犯罪,置
那些客觀存在的事實於不顧,並努力說服別人,可惜大多數人還是清醒的,只有小草
還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走不出來,可憐喔!
※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台灣至少有40%的都市計畫專家,
: 看不懂可以跟青鳥問,
: 青鳥每個都認為明知,
: 這樣簡單的問題怎搞不懂,
: 當然一定“明知”,
: 不然下次你碰到認定明知的,
: 請他解釋一下給你聽,保證豁然開朗。
: 我不是那個40%我承認。
: 說不懂,會被笑死。
: 但聽完解釋,換你笑死。
: ※ 引述 《louiswei1986 (禪寶寶)》 之銘言:
: :
: : 青鳥一天到晚高潮亂噴也管不了,
: : 但是不管是要說圖利還是收賄都有個前提,
: : 那就是違法對吧?
: : 但是現在看起來都市計畫法24條就不違法,
: : 似乎也沒什麼人在爭不能用都市計畫法24條,
: : 退一萬步如果現在大家的爭點還是都市計畫法24條違不違法,
: : 那你就不能斷定當初柯文哲明知違法啊?
: : 畢竟違不違法各界意見都還那麼多了。
: :
: : 那這麼莫名其妙大動作先把柯文哲羈押起來沒問題嗎?
: : 要說貪汙查不到金流、要說圖利不知道違什麼法,
: : 青鳥是不是又覺得自己贏了?
: :
: : 更:避免一堆法盲我把法條貼上來
: :
: : 第 24 條
: :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
: : 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
: :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 :
: : 如果是通案,自行擬定是什麼意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30.150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mos_v3vo0rUU
: ※ 編輯: violetking (111.80.30.150 臺灣), 06/05/2025 18:27:50
: 推 yuchihsu: 看垃圾柯被關到脫肛,真的笑死 101.14.4.43 06/05 18:29: → timeriver235: https://i.imgur.com/d9M55op.jpeg 49.216.223.35 06/05 18:29: → timeriver235: 不違法幹嘛自己取消 49.216.223.35 06/05 18:29: 自己取消=違反,筆記。
: 噓 sd2567: 笑話怎麼自己跑出來了 223.137.220.50 06/05 18:30: → timeriver235: 自行擬定就是說你要有合理的回饋計 49.216.223.35 06/05 18:31: → timeriver235: 畫 49.216.223.35 06/05 18:31: ※ 編輯: violetking (111.80.30.150 臺灣), 06/05/2025 18:32:30
: 噓 genjuromkiii: 你po這篇,我也笑死了www 49.158.77.29 06/05 18:33: 噓 lostsky93: 去跟法官說啊 220.132.170.144 06/05 18:36: 噓 samarium: 沒錯幹嘛取消 49.159.5.206 06/05 18:37: 推 HodorDragon: 這個問題這麼簡單還用問嗎?檢方市議 27.240.186.170 06/05 18:41: → HodorDragon: 員認為不行,辯護方認為可以。等法官 27.240.186.170 06/05 18:42: → HodorDragon: 判決啊 27.240.186.170 06/05 18:42: → timeriver235: 某人以為京華城沒有律師團隊嗎 49.216.223.35 06/05 18:45: → timeriver235: 幾百億的東西自己取消 49.216.223.35 06/05 18:46: 推 louiswei1986: 因為不自己取消現在卡著燒更多錢 60.251.143.43 06/05 18:55: → louiswei1986: 被民進黨這種玩法復工遙遙無期 60.251.143.43 06/05 18:55: 這論點肯定不是明知,因為有人可能以為取消就是違法。
: 噓 rrggyy1225: 合法的話叫柯文哲不要裝不知道啊 223.137.137.44 06/05 19:00: 可以解釋一下這邏輯怎樣推到明知嗎?
: ※ 編輯: violetking (111.80.30.150 臺灣), 06/05/2025 19:01:48
: 噓 mislanda: 柯是低能兒,當然不會「明知」 118.165.131.161 06/05 19:17
--
196-1準用192準用100-1,主張警詢159
排除,159-2與159-3都不能用唷。
笑死!菜鳥律師連直接用傳聞證據就可解決的問題都不知道,還要繞一大圈主張準用規定 我看是根本沒打過刑事訴訟官司吧! 第 159 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36 臺灣), 06/05/2025 23:32:43哈哈,十幾年律師警詢直接排除~~厲害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131號判決
也還在弄警詢~~
一定菜鳥法官
笑死!依159條就沒證據能力的東西,你要繞一大圈才能證明? 你律師執照是拿雞腿換得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36 臺灣), 06/05/2025 23:45:16太笨了,法官居然沒有159排除~~
真的,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982號
法官居然沒排出,用雞腿換得法官~~
笑死!你比KP的律師還專業?人家直接主張傳聞證據排除ㄟ 法官也說,原則上以審判記載為準 只有你這沒實務經驗的菜鳥會去主張100-1啦 你到底是站在哪一方的啊!該不會是檢方派來臥底的啊!
https://reurl.cc/1KVd3G※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36 臺灣), 06/05/2025 23:55:09
沒站在那邊,只是主張警詢159絕得排
除,很猛,果然是資深道長
笑死!你比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還專業! 居然不知道傳聞證據抗辯是基本程序?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36 臺灣), 06/06/2025 00:11:06對對對,警詢159絕得排除,資深道長
見解最高法院都比不上。
檢察官都不知道絕對排除,還聲請調查
,都沒問過資深道長嗎?
笑死!你到底是哪一邊的啊,這麼幫檢察官說話?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36 臺灣), 06/06/2025 00:37:31那應該都委會全抓起來啊,政黑真的是自
嗨版
66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 為什麼這篇報導不寫清楚這條施行細則全名? 全名叫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是不是知道全台灣人都清楚臺北市不歸台灣省管? 然後台北市明明有自己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啊![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https://i.imgur.com/6dJEg6lb.jpeg)
56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3GrMGwPb.png)
36
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29
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黃珊珊真的很讓人瞧不起 作為一個法律人,作為一個律師 結果以誤導別人的方式散布錯誤訊息只想要獲得政治利益 她只講什麼國土署表示可以用細部計畫訂立容積獎勵 上限不能超過20% 但不跟你講來源,不跟你講台北市有制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 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19
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都市計畫法沒有第23條之1、之2,只有第23條 還是你想說是第23條第1項、第2項? :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 : 也就是,上方五項放寬20% 條件,應為原則事項,各縣市皆可適用8
[討論] 用都市施行條例25條一樣不能超過560%民眾黨33最近提出市府認為有合理必要 就能用25條擬定細部計畫 讓主導權變成市府 也不說清楚是哪個25條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都市計畫法9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https://i.imgur.com/hogxSnYb.jpg)
7
Re: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其實我覺得你在反串 台北市怎麼會沒有都市計劃施行規定或制定容積獎勵怎麼給? 首先台北市針對都市計畫有制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X
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監察院在113年1月就發新聞稿說明了 內文節錄: 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自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按「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僅逾越(牴觸)上位法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足見本件容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之規劃提案、審議及核定過程,均有重大違失。 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已明定,「第三種商業區」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的限制;又內政部訂定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也特別規定,細部計畫內住宅區及商業區的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但本案容積獎勵,既不循上述自治條例第11章之容積獎勵專章申請;也缺乏其他法令依據![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 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