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是吧
反質詢(counter-interrogation)是一種行為,指在調查過程中,被調查者未能正面回應或配合調查者的質詢,而是通過質詢調查者自身的問題、轉移話題、拖延時間、分散注意力或採取其他干擾或阻撓調查進行的言論或行為,以影響調查的正常進行。
這一行為通常被視為故意妨礙調查,可能涉及試圖隱瞞事實、逃避責任或阻止調查的順利進行,因而可能會引發相應的法律或紀律處分。
也就是說,
以回答與調查目標無關之言論
及與調查目標無關之行為舉止的方式
間接拒絕配合調查
也就等於拒絕配合調查
所以本來就是符合拒絕調查的定義了
處罰合情合理
--
誰決定有關無關?
主席說了算!權力一把抓
但是藍委常常問議題以外的事情耶
這樣啊 記得叫昌哥寫到法條裡 他忘記了
那只好麻煩尼寫信給國蔥老師了說
他要寫進去才算喔
不過連你都知道了 藍委們居然不知道 立
法水平堪憂
難怪國昌說 國會水準低落
那咳咳咳咳算是反質詢嗎
所以只是用問題回答問題並不一定是反質詢
黃國昌帥嗎? 回答啊
柯文哲最常幹的事情
國昌老師會不知道嗎?
藍白的反質詢定義很明顯跟你不太一樣
支持官員懲罰傲慢官員,不管藍綠白
,就該支持法案
智障屎忠仔要把定義寫進法條呢 嘻嘻
多這些解釋不能減少原先的模糊空間,只
是變成立委說你無關就是無關
吳要你給空白支票,然後你以為上面有你想
的數字
法律本來就該明確限定適用範圍啊,把定義寫
進去怎麼了嗎?
啊如果你立委問不ok的問題,人家還
不能生前就是了
所以不定義就是因為定義很容易有漏洞
嘛
有漏洞就一定有人會鑽嘛!
所以主席判斷
合理
*生氣
定義大狗娼說了算
定義會有漏洞,所以不定義????
大狗娼說你強姦放火就是強姦放火
主席不是人?
好吧 那我相信主席,就主席說了算吧w
你的名字是黃國昌 吳宗憲嗎?輪到你定義?
羅廷偉不會統計學,你官員還要乖乖
看他裝逼是吧
譬如我不說話但我做做暖身操算不算
官員 > 陳建仁
挖,法學大師欸,性侵要不要也不定義
,摸手臂也算好了
小草好像不清楚法律明確性和罪行法
定
定義有漏洞的解決方法,就是透過凝聚共
識和討論,或是先取得各方信任感再往下
一步。而不是製造一個漏洞更大的模糊空
間讓立委權力可以上下其手
刑法對於何謂性侵有明文定義
葉元之帥不帥? 你說呢? 這樣反質
詢就成立了
跟小草談罪刑法定原則是不是覺得日子太閒?
那狗蔥說這叫反質詢??
凝聚共識,笑死人
綠營就是擺明不配合了
還凝聚個鬼共識
有人想自取其辱 反質詢影片一大堆
黃國昌:我的臉龐俊不俊俏 ; 我覺
得這樣應該給官員揍他的權利
前提是立委質詢的問題明確且有相關 不
然問一些無關問題 你反問也是反質詢
韓導:高雄要發財啊
確實,腦麻dpp擺明拖延不討論,共識
個屁
官員、百姓聯合拒繳罰鍰,立法院要
怎樣?
你去觀光區違停一張都不要繳不就知道
了嗎 耍什麼寶
刑法分則有把一堆定義寫進去?人一綠腦
死去
SQiNFJyqNIpG
定義有漏洞那就代表定義不清 要再找多方
面的相關人士進行討論 結果藍白是因為有
漏洞 所以直接把漏洞變成黑洞
立委當然可以旁敲側問阿,所以問與議
題無關的行為也合理
所以藍白要回答具體定義了嗎
小草的法學緒論是跟國昌學的吧笑死
所以到底具體定義在新版法條的哪裡?
刑法總則的名詞定義和刑法分則的行
為定義合起來就是啦,小草好可憐喔
立委亂問合理,官員亂答要罰,你怎
麼不去活一活
dAEhneBf8X2Sy
藍白理解力大概只能到這種程度,越要護
航越顯出自己愚蠢,覺得處理問題的方式
就是讓問題更大
明確定義會有露洞,所以我乾脆不要定義
讓全部都洞www 好有趣的邏輯喔
你不寫,硬說是反質詢,移送官員去
法院,法官也沒辦法判啊
公然侮辱罪的侮辱有定義?這是刑法耶!
智障屎忠仔法律是跟破馬學的???
綠委既然覺得自己聰明怎麼沒有能力提
出所謂反質詢的定義?
開會又不是沒有找你們
同時還奉上讓立委擴權的機會
至於行政罰鍰更搞笑,根本無法執行
,賴清德的法務部執行署直接開幹你
現在藍白國會改革就是讓國會變成立委亂問
政的天堂
J2Ig6kyeABs_
流言有定義?智障屎忠仔一定覺得刑法該
全面廢除吧?嘻嘻
zuzJgthz7yrN
你自己提的新東西要人家幫你想www 媽寶
嗎…有問題的東西硬護航就只會越來越好
笑
你誰?
你們開會不講現在也說不出來就是難以
定義嘛
我貼的影片夠清楚了 有沒有洗腦嫌疑
被反質詢 你委員平常洗腦別人的招式
要擴權還要別人幫忙想合理的藉口,這的
確蠻好笑
就請你就事論事 不懂就不懂 話少也沒
關係 站上台不回答又吵架
所以民進黨這次沒有提反質詢,這邏輯很
難懂嗎? 我幹嘛幫你自己提的東西背書
幹,一個16日才公佈然後馬上就通過的法,
現在怪人怎麼不講,是你們在10萬人反對下
硬過的耶
反質詢就有如炒飯不是用煎的 不是炸的
是炒出來的 你是有什麼困難 腦袋卡死
原來影片可以用來定義法律名詞 嘿嘿 見
鬼啦
公然侮辱罪定義在刑法學課本都有
屎 先吃下去 就知道什麼味道了
小草的東西都跟國昌學的
偽造,變造刑法有定義?怎麼智障屎忠仔
沒哭夭廢掉刑法?
咖哩大便 還是大便咖哩 先吃就對了
民進黨早在2012年提出 後被國民黨封殺
的反質詢國會藐視 你還在說這是今年才
提出的法案 你是撞到頭嗎
所以當時有過嗎? 講ㄧ百遍拿丟到垃圾
桶過時淘汰的法案拿出來護航是有多白癡
就是要喂你吃屎,不給你反抗的時間,等
你吃下去再問你當時為何沒有合理的反抗
、你為何沒有凝聚讓你吃屎的共識
沒想到過十幾年後是由國民黨幫忙過的
更扯的是綠共還反對 過去的我一定不信
所以你們為什麼開會不參加?不告訴國
昌,然後定義是什麼
?
國會多數要過 民意6成以上要過
這就是現況 你們就是少數 滾
立委亂問不用罰,官員亂答要罰,你
應該去活一活
藍白喜歡撿垃圾加大便然後怪綠不吃
你沒有想過,
國昌就是看到韓國瑜所以加了這三個字
不敢回答當時為什麼沒辦法過,然後又造
抄不是很好笑嗎?
你過我就繼續辦活動嘍
民調顯示 就連民進黨支持者都有高達兩
成多認為要過 只有五成多一點反對
藍白是高達8成要過 請你尊重民主政治
那就繼續辦活動嘍
又拿引導式民調來說嘴,你們的中央廚房
要不要更新資訊阿
當時沒過是被國民黨擋掉,根本不是主子
鬼扯的被淘汰,屎忠仔真的主子餵什麼屎
都照吃欸XD
喔對 你們綠共就是喜歡獨裁 不配民主
國昌幫了你們過你們想要的法案你們恩
將仇報
還要去抓人家兒子
引導題目是”公務員”藐視國會,這種垃
圾民調還ㄧ直拿出來洗
被擋掉就不要了啊,幹嘛撿回來
被國民黨擋掉又不是被國昌擋的對吧
中華民國台灣容不得綠共在搞獨裁
你們就是少數 一樣 滾
我們沒有要黃國昌寫的國會改革
被擋掉就是淘汰阿,2016年綠版有這條?
槓精們看不懂吧
那少數就繼續辦活動嘍
繼續辦阿 人民有集會遊行自由
如果真這麼爛,怎麼綠畜主子還一直提案
?根本不該提呀,智障屎忠仔是不是腦袋
裝屎呀?因為主子餵屎就吃光光 嘻嘻
誰會怕區區兩萬人的遊行
把舊版的加蔥 加成屎 被幹爆還要DPP背鍋
連國中公民程度都不如的法學博士顆顆
要審 就把2024DPP版 併案討論阿 封殺啥
你們要說你們早講了,那當然是你們的
鍋啊
被國民黨擋掉=綠畜自己淘汰,這中文是音
樂老師教的嗎?
簡單來說,現在綠共做的所有相關行為
,都是反質詢
綠畜看不懂中文
反質詢(counter-interrogation)是一種行為,指在調查過程中,被調查者未能正面回應 或配合調查者的質詢,而是通過質詢調查者自身的問題、轉移話題、拖延時間、分散注意力 或採取其他干擾或阻撓調查進行的言論或行為,以影響調查的正常進行。 這一行為通常被視為故意妨礙調查,可能涉及試圖隱瞞事實、逃避責任或阻止調查的順利進 行,因而可能會引發相應的法律或紀律處分。
※ 編輯: meblessme (223.138.23.108 臺灣), 05/26/2024 20:09:15所以法條還要靠維基補充定義嗎
所以主席不爽就能定你生死 你好大我好怕
要經委員會提議,院會決議才罰耶,綠畜
的智力要看懂法條好像很困難?
院會什麼時候變裁決機關了
公投好了
立委提案應是對事 不是對人
在那叫什麼叫~這才是霸氣
立委表達能力太差令對方聽不懂 所以被問
的人回了一句你說什麼?是反質詢還是藐視
國會?
別唬爛 偷換概念 這種惡法在質詢時會讓官
員想解釋也不對不解釋也不對 根本沒有裁
罰標準 所以可以讓無恥的藍白立委拿來羞
辱官員 作為政治攻擊的骯髒手段
法條沒定義,你這個也沒用
喜歡可以隨人變形的法律呀?
隔壁就有個國家很適合你去體驗呢!
這邏輯真白癡
你這個在哪條法律規定的?
寫進法條了沒 zzzz寫好叫我
Gpt3.5喔
全世界都沒在處罰的,就你合情合理
所以是舉手表決還是掌聲通過是不是反
質詢?!
這麼簡單 藍白為什麼不直接回應 要在那邊神秘
兮兮
人家問的是法律定義 不是學術定義
什麼是正常什麼是不正常 什麼是有關什麼是
無關 沒有先討論定義卻全部由院長院會決定
就明顯不合理
按照藍白的反質詢定義應該是只准我問你,
不准你反問吧
要這樣說也可以 麻煩寫進法案裡再來跟我們
說 謝謝
我先把你關起來再跟你解釋
2
那個啊,我是說 你講的東西,是現行法條就有的喔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所以反質詢定義43
能 : 正面回應或配合調查,反而反過來質詢調查者自身的問題或行為,以分散注意力或轉移焦 點 : ,從而影響調查進行。 :1
應 : 或配合調查者的質詢,而是通過質詢調查者自身的問題、轉移話題、拖延時間、分散注意 力 : 或採取其他干擾或阻撓調查進行的言論或行為,以影響調查的正常進行。 : 這一行為通常被視為故意妨礙調查,可能涉及試圖隱瞞事實、逃避責任或阻止調查的順利4
先不問你這段定義哪來的 因為我在立法院官網沒查到 現在各政黨提出的草案也沒找到 最近剛好有一個反質詢的案例 請問你覺得這算反質詢嗎7
Interrogation 的正確翻譯,應為「審訊」而非質詢 有些翻譯視Interrogation為質詢,然而如果去看維基百科的釋意: Interrogation (also called questioning) is interviewing as commonly employed by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military personnel,X
其實德國記者會問反質詢的定義問題是因為現在是有處罰的 搞出處罰卻不下定義官員和司法機關都會很難做 陳建仁的向上帝說什麼一直都是很經典的例子 尤其立委水準良莠不齊 不把範圍弄出來 官員除了上班大概就是去法院報到
45
[黑特] 被調查人=證人?小草AKA藍白粉 現在開始帶風向說證人本來就不能請律師 人民本來就有作證的義務 完全無視修正條文是說 被調查人耶 知道被調查人是什麼意思嗎 是立法院覺得怪怪的 開了一個調查會要調查一個案子 你是案件當事人 就是被調查人了耶38
[討論] 黃國昌一直拿訴訟法出來講幹嘛?曾經的民訴新星,駱派大弟子,黃委員國昌,對於訴訟法肯定是很有愛。 但是 草案第 50-2 條規定:「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 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這個條文黃國昌幹嘛一直拿訴訟法來類比?這是國會調查權,又不是刑事訴訟。27
Re: [爆卦] 那個...立法院真的很多人啦近期立院要通過的法案 未來對民進黨政府極度不利 政府官員不能說謊/官員&民眾要配合立院調查權 緊接還有強化立院調查公聽會權限 對未來調查綠能案件 高端疫苗採購有重大幫助14
Re: [討論] 為什麼會一堆人不知道法條在哪對於上述問題,我找到的相關法條草案是這些 ---- 第四十七條 調查委員會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公私法人、團體於五日內提供檔案 、帳冊等有關資料。7
Re: [黑特] 藍白聽證不讓被質詢人可以自由請律師又在打迷糊仗,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國會聽證調查,不是藐視國會好嗎? 國會聽證調查被要求調閱文件資料, 普通關係人、法人或人民團體, 不配合提供、拖延或隱匿才會被罰鍰,5
[討論] 非公務員因質詢被罰錢?想請問昨日通過的47 48當中 有提到非公務員會因為質詢的關係被罰錢嗎? 黃捷委員說任何人都會被叫去立院問話並被罰錢 不過看了目前已經通過的法條,非公務員只會因為不提供資料而被罰錢,是這樣吧? 還是說第48條中,不配合國會調查這句話,就包含會被叫去問話的意思?X
Re: [討論] 藐視國會罪誰來審判你是錯的 我解釋給你聽 「藐視國會罪」指的是「阻礙國會行使職權」 他不是一種態度,而是一種明確的行為 在這次立法院擴權之前,藐視國會罪確實只及於官員3
[討論] 什麼是公平大家都說人類有私欲跟不客觀那我們就讓AI來評斷 ChatGPT User 第45條國民黨、民眾黨再修正動議,規範立院院會或委員會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專案小組 得舉行聽證會,要求有關人員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1
[閒聊] 被人委託自己調查自己的劇情DEATH NOTE裡L自己同時是世界3大偵探 因此其它身份接到調查L的委託時可以從容應對 而夜神月獲得L的身份後.調查奇樂身份的任務就也沒進展了 直到L的繼任者調查現在的L與奇樂.才有了新的進展 還有這類被人委託自己調查自己的劇情嗎?2
Re: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國會改革名詞內涵25條二讀的版本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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