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總統府和行政院有哪些涉及違憲的可能行動
※ 引述《jimmy5680 (還想飛的企鵝)》之銘言:
: 如題
: 板上不少人在討論,說如果憲法法庭當真無法正常運作下去
: 其實不只是立法院,就連政府行政權也同樣會無法被有效制衡
: 也有些板友提到若無違憲之限制與制裁,
: 行政院大可完全不理會立法院的決議
: 當然憲法法庭還未必會面臨此一情況
: 行政院也未必會在嚴峻的情況下進行極端的決策
: 但是我只是很好奇
: 如果沒有憲法拘束,總統府、行政院還有哪些招可以用
: 參考ChatGPT給我的回答
: 行政權有可能進行的違憲行動包含
: 1.單方面緊急命令或擴權
: 2.解散立法院、阻撓議會運作
: 3.透過行政命令,繞過立法程序,實質修改或廢止法律
: 4.不經立法院同意而挪用或濫用國家預算
: 5.過度限制人民自由,將缺乏憲法法庭進行合憲性審查
: 6.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過程出現重大爭議
: 7.試圖透過簡化或違反正當程序來修憲
: 不知道AI給我的描述是否正確呢?
: 藍白是真的不怕出現這類情況嗎?
這些似乎是在美國相對常見的,至於在台灣會否發生,現階段不得而知
且觀察憲法法庭的聲明:
「關於媒體報導有大法官缺席造成無法評議一事,憲法法庭每週預定評議時間均會在司法 院及憲法法庭官網對外公布,本週亦有如常召開評議會議,因相關議程討論告一段落, 昨(二十四)日上午原定之評議會議並未召開,並無媒體報導所稱因有大法官技術性缺 席,造成無法評議之情形。
關於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就本次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一案,目 前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尚未做出裁判。」
但要先評析的話,就實際面來看:
第六點、第七點不太可能發生(但是否「絕對」則是不同一回事),因為前者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選舉罷免法》在引航,後者則要遵循《憲法增修條文》處理,這些都可作為制衡手段來阻止。
其餘部分,相信大多有存在的可能:
第一點:如果所制定的措施是以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似乎還好、真的無傷大雅;然而對 人民的權益有所損害時,將缺少救濟方法(除非經由「認知作戰」等手段,使外 國勢力介入)來維權,正如在中國發生的情況一樣,不出逃到他國即無法享受自 由的空氣。
第二點:已知解散立法院的條件,現階段除了立委任期結束之外,只剩對行政院長的不信 任投票表決通過這一管道,而民進黨政權敢這樣做的話,國民黨也會同樣向憲法 法庭聲請暫時處分,可是在無法運作的情況下,反而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 己同樣會受苦。
第三點:(同第一點)
第四點:《預算法》雖然明文各科目不得流用,然而國民黨、民眾黨卻似乎裝作不知法, 因此如果真的發生這種濫用公帑、以圖私利的事,道理恐怕將和第一點相似了, 且其嚴重性大概也會是「後知後覺」的程度。
第五點:這便是外界最關切的,且連正在走釋憲程序的部分人民也提出聲請補充裁定狀, 以促使憲法法庭考量是否要依循原版《憲法訴訟法》,審核其等所提出的裁定、 判決是否有重大公共利益,需作出統一見解等。因此以現行的狀態來看,這種自 相矛盾的結局將不再是不可能的。
無論如何,監督制衡失效時,逃亡潮就會出現
到時縱使出現再多的「嗚呼哀哉」,已無法挽救當下的敗壞,渾沌的形狀如影隨形時,不公義只會更加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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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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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當政就是違憲要還政於蔣家
嘛 反正最後大不了學老蔣
對面有中國,加上軍警屬性偏藍,不怕綠政
府硬來,不過合法的抵制作為,賴是可能會
做到極致的
學老蔣喔,上一個這樣玩的叫尹錫悅
預算不是行政機關想怎麼花都沒人管
預算執行完檢具單據核銷後 審計還會
看機關執行有沒有依規定 沒有要剔除
花出去的錢還要追繳 不然決算送國會
國會還會再審議 把違法的預算執行
剔除掉 只有國會通過決算整個經費核
銷才是真正的沒問題
像柯之前雙城論壇花的錢就被審計剔除
後來才有PG拿存摺出來這件事
可是樓上,最後科文哲和PG還是沒付錢
所以現在變成北市府的呆帳了
爆
[轉錄] 司法院聲明稿-關於裁定疑義&潑漆一事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司法院新聞稿 3.轉錄內容︰![[轉錄] 司法院聲明稿-關於裁定疑義&潑漆一事 [轉錄] 司法院聲明稿-關於裁定疑義&潑漆一事](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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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司法院 3.轉錄內容︰![[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 [轉錄] 司法院新聞稿 - 憲法訴訟法](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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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2025-01-25 02:43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缺席 拒成政治工具 憲法法庭表定昨天最後一次評議庭,並未對賴清德總統剛公布的憲法訴訟法作出暫停施行 的暫時處分,一大關鍵因素是至少三位大法官選擇技術性缺席,實際上未開評議庭,據了![[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https://i.imgur.com/3UlsnqR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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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暫停法律是什麼意思 ?暫停法律就是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有權暫時凍結法律條文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43條之1 「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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