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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青鳥怎麼都是法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青鳥怎麼都是法盲作者
c654321000
(lee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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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堆討論,我發現很多人都卡在一個邏輯誤區。
他們的論點是:「那本帳本其他筆帳都證實是真的了,所以那筆有爭議的帳怎麼可能是假的這個想法在日常生活中「感覺」很合理,但在刑事法律上,是完全錯誤的。如果你真心認為道理一:每一項犯罪事實,都必須「獨立證明」
這是刑事訴訟的鐵則。意思就是,不能拿A案的證據去證明B案。
就算一個人犯了99次搶劫,當他被指控第100次搶劫時,檢察官仍然必須針對第100次的搶劫法官絕對不能說:「你前面99次都搶了,所以這第100次肯定也是你幹的!」
同樣的道理,帳本裡其他99筆帳被證實為真,那只證明了那99筆交易的存在。對於第100筆?道理二:「證據的可信度」不等於「犯罪的證明力」
這兩件事必須分開看。
為其他帳的真實性,法官可能會認為「這本帳本的可信度很高」,這代表它是一個有份量?證據,在被告堅決否認,且沒有其他客觀證據(例如銀行對帳單、匯款紀錄、證人)的情況法律要求的是,證據要能直接證明「犯罪行為本身」。一本可信的帳本,頂多證明「有人記?
道理三:法律要求「超越合理懷疑」,而不是「大概很有可能」
就是法治與人治最大的區別。
人治思維:「唉唷,整本帳本都是真的,就這筆是假的?我不信啦,八成有鬼!」
法治思維:「是否存在『合理的懷疑』?例如,有沒有可能是記帳者筆誤?有沒有可能是對他要這些「合理的懷疑」無法被檢察官提出的其他證據100%排除,法官就必須做出對被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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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654321000 (49.216.91.213 臺灣), 08/16/2025 18:14:30 ※ 編輯: c654321000 (49.216.91.213 臺灣), 08/16/2025 18:15:05

jstar100 08/16 18:15就賴噁校長教的,1:2贏

agong 08/16 18:161500柯文哲第1次說時間 怎還不無罪釋放

darkemeth 08/16 18:18案件是一案一案照證據來判沒錯,但是你

darkemeth 08/16 18:18把這個邏輯套用在證據上面就只是在切割

darkemeth 08/16 18:18證據裡面的不利事實

darkemeth 08/16 18:19所以建議最好不要用這種方式去貼別人法

darkemeth 08/16 18:19盲的標籤

herrowui 08/16 18:20拿5%事實也沒法改變阿北貪污的事實

m21423 08/16 18:24很有道理 快發訊息給TMD

b1987517 08/16 18:28如果切割證據本身的整體證據力,那你只

b1987517 08/16 18:28要用不同的方式切割證據,就可以推翻任

b1987517 08/16 18:28何證據的證據力

darkemeth 08/16 18:31如果站在柯這方的立場,要主張1500不是

darkemeth 08/16 18:31錢或是沒收到,那柯方也要提供一個他們

darkemeth 08/16 18:31自己版本的說法解釋1500怎麼回事,不能

darkemeth 08/16 18:31不解釋就當做沒有這件事。這對法官心證

darkemeth 08/16 18:31來說非常不利

samonella 08/16 18:34 那麼急幹嘛?等法官判嘛

Supasizeit 08/16 18:39超越合理懷疑「無罪」

p580ir190 08/16 18:41沒辦法青鳥全都是白癡低能兒

ms883050 08/16 23:13可憐哪!

ms883050 08/16 23:15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規定:「證據之

ms883050 08/16 23:15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

ms883050 08/16 23:15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就是「自由

ms883050 08/16 23:15心證」的規範。「自由心證」是指對於證

ms883050 08/16 23:15據的評價與事實的認定,應不受其個人利

ms883050 08/16 23:15害、恩怨、立場、主觀價值所拘束,而是

ms883050 08/16 23:15依其學識、經驗、良知自由判斷(換句話

ms883050 08/16 23:15說,受到個人利害因素拘束的心證,就不

ms883050 08/16 23:15是自由的心證),但這並不是說法官可以

ms883050 08/16 23:15任意為之,法官判斷證據是否足夠證明被

ms883050 08/16 23:15告犯罪,必須符合我們一般人的經驗及常

ms883050 08/16 23:15識,不能僅依個人的意思隨便判斷。

ms883050 08/16 23:15例如,一般人都知道「A型父親與A型母親

法官正是因為要遵守「經驗法則」,才會知道「帳本紀錄可能出錯」,所以才需要檢察官拿出金流這種如血緣鑑定般客觀的證據來補強。只靠一本有爭議的帳本就定罪,恰恰才是違背自由心證的濫權行為。

ms883050 08/16 23:15不會生出B型子女」,法官不可以任意為不

ms883050 08/16 23:15同的認定;否則,其判斷顯然違背一般人

你把一個「科學上100%確定」的血型遺傳,拿來類比一個「人性上充滿不確定性的記帳行為,這本身就違反了「論理法則」。

ms883050 08/16 23:15的經驗及常識,就是違背自由心證。

ms883050 08/16 23:16亂扯一通

※ 編輯: c654321000 (49.216.91.214 臺灣), 08/17/2025 14:02:30 ※ 編輯: c654321000 (49.216.91.214 臺灣), 08/17/2025 14: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