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提暫時處分就獲得暫時處分
※ 引述《Supasizeit (Shitpost King)》之銘言:
: 憲訴法被憲法法庭已讀不回
: 老柯說
: 憲訴法還在暫時處分
: 怎麼會生效
: 原來提暫時處分就可以獲得暫時處分
: 厲害了我的黨
坦白來講,柯建銘的想法似乎走偏了呢...
《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表明,在為暫時處分准駁之裁定前,大法官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
然而至目前為止,都沒有聽聞到任何傳喚民進黨黨團代表或其他關係機關回復的風聲,難道沒有「忤逆」(或甚至自作主張、當人家傳聲筒)的嫌疑嗎?
但反正賴清德在核批公佈令中,還特地明寫:
「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 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 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引起朱立倫主席詬病,這是一回事
但民間對此的反應,似乎還有待深入觀察,且這只是在數日前才成行、以符合憲法精神的事,此刻是否還有其他得延緩之狀況,尚待探討。
不管怎樣,《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導致的混亂,三黨都有各自的責任,而要怪罪任何一方的話,理論上只會造成諸多更不公平的現象
因此,當權者理應停止權力鬥爭,以免無故犧牲人民本應享有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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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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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暫時處分裁定理由摘要Q:暫時處分成立是否代表所繫屬本案將勝訴(成立)? A:不一定 暫時處分成立的部分,只代表聲請人主張並非全然無據 在憲法訴訟中,為了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Re: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暫時處分裁定理由摘要 Re: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暫時處分裁定理由摘要](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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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翁曉玲:依新法「憲訴法釋憲」不可裁定我就說藍白程度很差,都搞不清楚判決跟裁定 我們看一下暫時處分的定義 在憲法訴訟中,為了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以避免時,憲法法庭可以依照聲請或者依照職權,作出暫時處分的裁定[1]。例如對有違憲疑慮的法律聲請釋憲,若憲法法庭作出暫時處分,可能會暫時停止適用該法律。 裁定是規定在憲法訴訟法第31條 同條又提到,如果同法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8
[討論] 憲法法庭10日要行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司法院指出,監察院的聲請案已經完成分案 目前與總統府、行政院的聲請案都還在審查庭由大法官判斷是否受理 將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討論] 憲法法庭10日要行暫時處分準備程序 [討論] 憲法法庭10日要行暫時處分準備程序](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7/02/4724113_1_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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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大法官缺額會怎麼嗎?今天這份里程碑式的憲法判決出爐後,有7位大法官在31日要卸任, 也就是說現任大法官會剩下8位。 如果藍白不同意賴神提名的大法官,讓大法官一直保持8位,會有什麼影響嗎? 按照目前的憲法訴訟法,8位大法官還是可以作成憲法裁判。 但如果再配合修正憲法訴訟法,改成要憲法明定的15位大法官三分之二出席,5
Re: [問卦] 暫停法律是什麼意思 ?暫停法律就是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有權暫時凍結法律條文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43條之1 「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5
Re: [新聞] 賴清德在釋憲結果前「拒赴立院」 黃國現在就看憲法法庭的凍結法律權了。 保護目的: 1.權利:不是權力,所以沒有關係。 2.公益:針對已過去案件的調查,已經執行了,很難說會妨礙公益吧!! 影響程度:難以回復+急迫2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完全不合理 憲法訴訟法第43條-1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 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 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4/04/23/4620130-P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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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會不會憲法訴訟法修法公布馬上被暫時處分大家都知道三讀通過之後 咨請總統公布,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例如公布日11/17,那就是11/19日生效 那如果憲法訴訟法修正,聲請人覺得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 因為憲法法庭要做出裁定,只是"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
Re: [新聞] 黃國昌憲法法庭被慘電!被問「反質詢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指的就是暫時處分的裁定),得 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調查;依照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憲法法庭為暫 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指定由大法官行準 備程序。 換言之,該準備程序庭就是在憲法法庭裁定准予或駁回該暫時處分聲請所為的辯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