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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柯文哲認為賴要為京華城案負責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國昌:柯文哲認為賴要為京華城案負責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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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whung (畫一隻雞)》之銘言:
: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 我們的戰神呂布,民眾黨主席,黃國昌,
: : 在黃光芹節目中透漏他跟柯文哲密會三小時,過程中柯文哲提到只有一小部分檢調人員要
: : 負責,過程中柯遇到法警,看守所人員都是支持他的,
: : 另外賴清德跟前新潮流是一定要為京華城案負責的。
: 我看到這個是 毛骨悚然
: 蔥哥到底有多不希望 柯被放出來啊!?
: 一般被交保的人 (尤其是禁見那種)
: 就是儘量低調,不要主動接觸旁人,然後也避開媒體
: 可是從蔥哥的發言,卻能看出阿比
: 企圖利用 政治影響力去于擾司法
: 阿比私下密會三小時,那 會不會透過蔥哥,傳話給其他證人
: 我不是說 阿比或蔥哥一定會做這種事
: 只是下星期一要開庭訊問
: 決定阿北是否仍獲交保,還是重新被羈押
: 蔥哥這時候上節目講這種話
: 是在送禮物給檢方啊!!!
: 還是這是 柯蔥聯手,要犠牲阿北,讓DPP 2026更難選啊?
: 可是 2026 DPP不是早就必輸了嗎?

黃國昌是否有在證人名單上,感覺答案是否定的

但既然起訴書沒有完全揭載,這就表示還有諸多不確定性,誰也無法捉摸北檢的心思(尤其是要傳喚的證人)



只不過,目前還有一個問題:

北檢在抗告狀中,針對應曉薇部分,明確表示「……為促進訴訟,倘依原審之審理計畫與
庭期安排,將證人提前詰問,檢察官均可配合,俾利加速完成審理進度……」

看來在優先順序、複雜程度等方面,應氏似乎可以比柯氏更早問完

而柯文哲畢竟是整個貪污的「主謀」,因此要希望重點不放在他身上,恐怕太難了...



至於是否視同「送禮」給檢方,刑事第二庭的遲中慧審判長、陳昭筠法官、黎惠萍法官沒有明確表示

「揣摩上意」是否有成功,這不是一刀兩斷的

且如果北院裁定繼續羈押,柯文哲必定會再抗告、其後假如再次被高院打臉,到時恐怕就糗大了!



順帶一提,近日公開的同案刑事裁定中

針對彭振聲(前副市長)部分,北院於八月二十二日裁定「自民國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捌月。」

理由:

茲因被告限制出境、出海期間即將屆滿,經本院核閱現階段全案卷證資料,並聽取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後,認依卷內證據,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對於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其所涉罪責最輕本刑非輕,倘若日後為有罪判決,仍有一定刑期,難排除對被告而言,有視案件進程而離境,以脫免本案追訴、處罰之可能,而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之虞,是足認被告仍有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之限制出境、出海原因。兼衡本案訴訟進行之程度、本案法益侵害大小、惡性程度,及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考量被告所涉本案犯罪情節與所犯罪名之輕重,與參酌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就其目的與手段依比例原則權衡後,認被告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爰裁定被告自如主文所示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



看起來根本沒有因為翻供,導致情事發生變化(重新羈押)

所以至少還可以多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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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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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80.74.219.200 馬來西亞), 09/13/2025 09:25:26

flybirdy 09/13 09:26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記得有人說偵訊的錄

flybirdy 09/13 09:26音要一段一段放 目前進度到哪

laptic 09/13 09:35誰知道... 狀況不夠明確 (?)

daleptt 09/13 09:40薯條哥的音檔……

Barolo 09/13 13:25蔥仔之前在時力 怎可能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