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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USB勘驗完後起爭執 法官當庭嘆氣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USB勘驗完後起爭執 法官當庭嘆氣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7 推:13 噓:6 →:27

勘驗映像檔有什麼意義啊!

數位證據本來就是要直接勘驗原本,確認複製品與原本的同一性才得作為證據,哪有人

只勘驗映像檔,這完全違背證據法則好嗎!小草門外漢就不要在這裡瞎扯一通好嗎?


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上字第 583 號刑事判決


㈠「數位證據」係指儲存於電磁紀錄載體,或是以數位方式傳送,於審判中得用以證明待證事實之數位資訊。而將該數位資訊內容,以機械、照相、化學、電子或其他科技方法,「準確重製」之產出物,乃原始證據內容重現之複製品,自與原始證據具有相同之證據能力(例如拍攝電子郵件內容畫面之照片,或列印之紙本文件)。倘當事人就該複製品與原始數位資訊內容之同一性無爭議時,固得直接以該複製品為證據,若有爭議,法院即應調查以驗真該複製品是否未經變造、偽造,而與原儲存於載體之數位資訊內容同一,至驗真之調查方式,除得行勘驗或鑑定外,亦得以其他直接證據或情況(間接)證據資為認定。而關於證據是否具同一性之調查,乃屬訴訟法上之事實,以自由證明為已足,其證明方法



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2581 號刑事判決

再數位證據泛指以數位型態存在之資訊內容,該等內容通常非屬人類感官可直接理解,不易於法庭內以勘驗方式呈現,倘先經由複製、擷取方式取得數位證據之產出物,並以該產出物於法庭上提示之方式調查證據,本無不可,除非當事人對該擷取自數位證據資料內容與數位證據本身之內容之同一性有所爭執,始有調查該產出物之產出過程,用以證明該產出物與電磁紀錄同一之必要


※ 引述《TommyHil (湯米)》之銘言:
: https://www.cc.ntu.edu.tw/chinese/epaper/0026/20130920_2605.html
: https://i.imgur.com/wrLKNgz.jpeg
: 既然鑑識是用映像檔,庭上任何數位證據也是從映像檔而來,
: 必等同於原始硬碟,若不同,問題可大了,
: 這做法等於自己質疑自己的數位證據,不是很奇怪嗎?
: 直接翻原始硬碟破壞完整性,這點無庸置疑。
: 光是無法勘驗映像檔就說不過去,這是發生在2025的科技大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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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06.20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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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post 06/06 10:14柯學不容質疑 柯學是唯一真理

fhjqwefs 06/06 10:14不管啦! 檢察官動過原始證據要害阿北啦

fdtu0928 06/06 10:15他們真的槓精。你不勘驗原始檔,怎麼知

fdtu0928 06/06 10:15道拷貝和原始檔一樣?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208 臺灣), 06/06/2025 10:17:42

nhk123871192 06/06 10:16你有白帽厲害??????

glenmarlboro 06/06 10:16鄭捷也說他無殺人犯意啊 有用嗎?

tinlover227 06/06 10:17就小草的想法可以解釋成:盜版的才

tinlover227 06/06 10:17能當證據,原版的不行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208 臺灣), 06/06/2025 10:18:49

fdtu0928 06/06 10:18不是,重點你也要確認拷貝和原檔一致呀

gtr22101361 06/06 10:21這不是告訴你什麼時候才驗原始嗎

a0931884572 06/06 10:21我搞不懂他們的邏輯 法官+作為第三

a0931884572 06/06 10:21人的資安+全程錄影 不就是為了證明

a0931884572 06/06 10:21原檔案跟起訴書的映像檔內容一樣嗎

a0931884572 06/06 10:21

xammmmm 06/06 10:22小草是全方位領域的專家,你有比他們專業

xammmmm 06/06 10:22

saviora 06/06 10:23就打算拿父子騎驢那一套啊

dslite 06/06 10:23勘驗映像檔是平常大家都無異議在做的事

dslite 06/06 10:23但北檢知道柯文哲是槓精 以後一定會槓這

dslite 06/06 10:23條 所以才會主張勘驗原始檔

smilefred 06/06 10:24扯什麼會破壞證據鏈 笑死 打開檔案是會

smilefred 06/06 10:24變動什麼鬼喔

shinchun 06/06 10:29有沒有映像檔還不曉得勒....

yamakazi 06/06 10:30打開檔案,開啟日期就會變了,然後整個

yamakazi 06/06 10:30硬碟的雜湊碼就會變,跟映像檔的的雜湊

yamakazi 06/06 10:30碼就會對不上

聽你在屁!改唯讀就好了! 不然你以為檢方當初的映像檔是怎麼製作的?

saviora 06/06 10:30還有沒有映像檔 這話講出來你都不會覺得

saviora 06/06 10:30很詭異嗎

shinchun 06/06 10:32原始檔案也沒有加封記錄誰使用過

metam 06/06 10:32今天就是事前同意,庭上在那邊歡,法官都

metam 06/06 10:32打臉了

shinchun 06/06 10:32159-4:電子紀錄作為證據使用時,應注意

shinchun 06/06 10:33作、儲存、傳輸等過程是否影響其真實性

笑死!這是哪國的法律啊!不要唬爛喔! 第 159-4 條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 、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ashrum 06/06 10:35勘驗原檔可以,記得改唯讀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208 臺灣), 06/06/2025 10:37:13

s891510 06/06 10:42勘驗映像檔 又要靠腰說怎麼知道跟原始檔

s891510 06/06 10:42有沒有落差 被塞進莫名檔案 反正那群廢

s891510 06/06 10:42物永遠都有可以靠腰的地方 就是不靠腰自

s891510 06/06 10:42己廢

HenryLin123 06/06 10:43啊檔案內容本身雜湊值會變嗎?我是

HenryLin123 06/06 10:43覺得yamakazi 好像很懂耶

egghan 06/06 10:46ptt法律專家

clonecd 06/06 10:51數位的事還是文組懂! 尤其是南部的文組!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8.206.208 臺灣), 06/06/2025 10:54:59

LabaEllis 06/06 12:10很明顯雜草真的都低端文組 很符合

LabaEllis 06/06 12:10新聞上的樣子

slazengerfig 06/06 18:21原po到底看不看的懂自己找出來的判

slazengerfig 06/06 18:21決阿?還是在反串? 笑死欸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