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解散國會是目前最好的解法
※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銘言:
: ※ 引述《seabox (呂雅筑)》之銘言:
: : 只要倒閣 解散國會
: : 重選立委 不就知道誰是多數誰是少數
: : 選票才是真正的民意
: : 靠動員 靠便當 餅乾的 這種假民意
: : 選舉下去就知道這群人只是少數
: : 可能有人會問 藍白幹嘛白白重選
: : 其一可以打臉民進黨的丟臉動員
: : 藍白如果加起來70席 塔綠斑還有臉抗議?
: : 其二力拼2/3 明年521罷免賴清德 蕭美琴
: : 解散國會 對台灣民眾才是最好的解法
: : 然後立委還要花錢重選 哈哈 爽
: 劇本還沒演到哪裡
: 要先等立法院完成三讀
: 然後再按照程序 行政院提覆議案
: 這之間還有一些時間
: 不要先暴雷
: 覆議案之後才是真的精彩的地方
: 還會有很多的攻防
: 而最後搞不好 罷免反而比較快
今天劇情又多演了一集
5/28 三讀 預計於5/29 送達行政院
行政院要在10天內 送覆議案
因此 6/7以前要送出覆議案
6/8 6/9遇到六日 所以立法院6/10才能處理
後面的劇情 等快演到 再和大家分析
越後面會越精彩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4.174 (臺灣)
※ PTT 網址
→
= =
推
倒閣,民進黨席次會更少。
推
我只想知道下一場青島園遊會什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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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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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當大家看不懂?
→
倒閣民進黨席次更少、那國民黨一定會覆議
→
吧,笑死,只有嘴哪麼硬。
推
不是內閣制 這些人不敢
推
真假會更少 太怕了 藍白拜託趕快支持
推
幹嘛拖十天 早點覆議啊
推
倒閣超讚的 快點解散國會重選xd
→
真期待可以再投一次,雖不知藍綠誰
→
會勝,但不再分散投票給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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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如果行政院覆議年改案 白會投票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4條: 「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 ,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原 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也就是說,如果行政院提覆議8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阿肥我認真真心求問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說明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7
[黑特] 覆議案立院15天未議決則失效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所以只要占立法院15天,這條就沒了2
[討論] 關於行政院提覆議案的問題請教目前立法院的現況為 1. 國民黨為最大黨 2. 民眾黨投票時不是支持國民黨,就是不投票 因此只要國民黨想過的法案,基本上沒有過不了的 可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有權提出覆議案3
Re: [黑特] 三讀但總統不公布不就好了先回頭看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吧: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3
Re: [黑特] 三讀但總統不公布不就好了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34 條 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 ,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 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1
[課業] 覆議與復議對於投贊成反對票 和 決議維持或推翻 有疑惑 108 地方特考_五等公民 2014年立法院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 行政院認為「地政士若登錄有誤,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的修正條文將會衝擊實價登錄制度,為捍衛土地正義,因此提出覆議,-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 後10日內自行集會;休會期間,遇有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時,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立法院 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惟遇有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情況 ,則應於3日內自行集會。 解散國會只是視同休會
- 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改了啦 覆議案只要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綠共黨會那麼囂張, 蘇光頭敢在立法院直接說在那叫什麼的原因 就是當時綠共黨立法委員自己單獨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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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賴清德FB:巴奈的感言我們不忘記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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