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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加班跟想捐錢應該拆開處理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有加班跟想捐錢應該拆開處理吧作者
ta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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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這次公衛文真的有加班
領加班費的應該沒問題

假設他就是拿自己的零用錢 不管是媽媽給的
還是薪水,或是拍照得到的酬勞
想要捐給窮立委虹安
應該也沒問題
怎麼就她要起訴
有法律達人可以解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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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ai1983 08/14 22:52一定是繳回多報的部分

lavarslaker 08/14 22:53去看檢察官的Q8

Lailungsheng 08/14 22:53請洽law板

ckai1983 08/14 22:53從line對話紀錄可以得知吧

lavarslaker 08/14 22:53她自己也承認幫忙領出

BIA 08/14 22:53本來就要分開阿 他自己亂都亂湊的

ckai1983 08/14 22:53當檢察官亂判喔?

ckai1983 08/14 22:54以為檢察官那麼好當嗎

Drkate 08/14 23:00她就承認自己是幫忙把加班費領出來呀

aiolk 08/14 23:12她就有浮報加班費,然後繳回了啊

ke0119 08/15 13:22有浮報就是屎,你還現在自願的迴圈?